江苏省水利厅总工程师 叶 健
贯彻落实流域综合规划推进江苏淮河流域水利现代化建设
江苏省水利厅总工程师 叶 健
江苏淮河流域面积6.5万km2,约占淮河流域面积24%,占江苏省域面积63%。涉及徐州、连云港、宿迁、淮安、盐城五市全部及扬州、泰州、南通三市部分地区。由于地处淮沂沭泗诸河下游和南北气候过渡带、地势低洼,江苏洪、涝、旱、渍、潮等各种灾害频繁,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的持续治理,江苏淮河流域已建成比较完善的防洪、除涝、调水、挡潮、降渍等水利工程体系,有效保障和促进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国务院批复的《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综合规划》)为推进新时期江苏治淮和水利现代化建设、保障江苏“两个率先”进程提供了规划支撑。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江苏省淮河流域的城乡建设、基础设施发生了巨大变化,区内的社会财富巨量增加,治理与开发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挑战。本次《综合规划》体现了从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等新的治水理念,适应江苏新时期的治水思路,也适应流域水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
《综合规划》针对淮河面临的突出问题和长远发展需要,根据“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立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水利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围绕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目标,科学谋划了淮河治理开发与保护的总体布局,以健全防洪除涝减灾、完善水资源保障、构建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基本建立水利综合管理等四大体系为重点,合理安排了今后一个时期淮河治理、开发和保护任务。规划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对江苏淮河流域转变水利发展方式、完善水利工程体系、强化水利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促进水利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
适应江苏“两个率先”进程,2012年,江苏在全国率先编制了《江苏水利现代化规划(2011-2020)》,并获水利部和江苏省政府批复实施。该规划提出了“控减水旱灾害损失、优化城乡河湖生态、化解资源环境约束、完善农田灌排设施、调控运行科学精准、保障工程良性发展”的水利现代化发展目标和“江淮安澜、河湖健康、碧水畅流、和谐水乡”的愿景。针对江苏淮河流域的自然条件、水利现状和经济支撑能力,结合本次综合规划的安排,围绕2020年江苏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的目标,提出建设防洪除涝减灾、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保护、水利管理与服务四个体系的总体布局。
推进传统洪水治理方式的转变,在继续适度提升洪水防御标准的同时,着力提高洪水科学调度和综合防御能力。淮河下游巩固和扩大入江入海泄洪能力;沂沭泗河水系进一步巩固完善防洪湖泊和骨干河道防洪工程体系;治理低洼易涝地区,着力解决因洪致涝问题;合理安排重要支流治理,完善提高区域排水系统能力;加强城市防洪和海堤建设,保障大中城市和重要防洪保护区的防洪安全。使流域、区域、城市防洪标准与布局协调,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安全。
统筹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在重点提高缺水地区水源保障能力的同时,着力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优化配置水平。以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为基础,完善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新建苏北引江工程等跨流域调水工程;完善水库、湖泊、闸坝等调蓄工程;增加沿海地区、山丘区水源供给能力,提高缺水地区供水保障能力;推进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保障城乡供水安全,提高用水效率;实现多水源、多工程联合优化调度,进一步提高水资源保障能力。
推进河湖水系联通性和流动性改善,着力加强河湖资源综合管理,保障维持良好水生态的基本条件。建立以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通榆河输水线,及城镇集中供水水源地为重点的“两线多点”水资源保护格局;强化水功能区管理,落实纳污红线监督管理制度,实行河湖水域纳污总量控制;加强实施城乡水环境综合治理,突出洪泽湖等重要河湖治理与保护,维护河湖健康。
着力加强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改革水管理体制与机制,提高水利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建立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推进制度创新,规范治理和开发行为;完善水利规划体系,提高水利规划管理服务水平;加强防汛防旱、河湖岸线及工程管理,实行达标建设和标准化管理;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强管理能力建设,建立满足多项管理要求的综合管理平台。
围绕江苏基本实现水利现代化的目标,根据淮河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总体布局,以健全防洪除涝减灾、完善水资源保障、构建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建立水利管理与服务等四大体系为重点,合理安排今后一个时期江苏治淮任务。
巩固扩大淮河下游入江入海安全泄量,加快推进新一轮治淮工程建设,整治入江水道,加固洪泽湖大堤,使洪泽湖及淮河下游保护区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实施淮河入海水道二期工程,进一步扩大淮河洪水入海能力,使洪泽湖防洪标准达到300年一遇。巩固沂沭泗骨干河道防洪能力,主要防洪保护区的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远期中运河、骆马湖、新沂河的防洪标准逐步提高到100年一遇。加快实施黄墩湖、洪泽湖周边滞洪区安全建设。巩固海堤50年一遇高潮位加10级风浪的防潮标准,进一步加强堤身防护,下移部分挡潮闸。
按照防洪标准总体达20年一遇、区域排涝标准5~10年一遇治理,加快里下河、白马湖宝应湖、南四湖湖西、沿运等重点平原洼地治理,提高低洼易涝地区排涝标准。恢复扩大“四港”自排能力,新辟川东港,疏浚入海河流,提高沿海地区排涝能力。新建东温庄、盐龙湖等5座中型水库,完成大中型水库、水闸、泵站除险加固。
加快全国重要防洪城市扬州、徐州,流域重要防洪城市连云港、淮安、宿迁等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推进其他城市和集镇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建设,做好排水管网与排水河道的衔接,改善城区水环境。
继续扩大引江调水能力,继续实施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配套完善“双干一支”江水北调体系,扩大提高“二河引水、三线输水”的江水东引格局;研究新辟临海引江通道,实施卤汀河、泰东河拓浚,泰州引江河二期等骨干工程,完善区域内部输配水体系;新建沿海平原水库,加快实施沿海淡水资源供给工程建设,增加水源供给能力,基本实现水资源供需平衡。
加强节水建设,调整产业结构,严格限制高耗水工业发展;加强灌区节水改造和配套设施建设;加强洪水资源化利用、污水处理回用、海水淡化利用等其他水源和非常规划水源利用;采取严格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加强用水户管理、强化地下水管理、完善取水许可监管、实施用水效率控制、加快节水载体建设等措施,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保证遇特殊干旱年,到2020年缺水率控制在7%以内,到2030年控制在4%以内。
按照党的十八大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与水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目标,把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方面和水利规划、建设、管理的各环节。
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推进骨干河湖水生态修复和中小河流生态化改造,加强洪泽湖、高邮湖及入江水道等重点水域的水生态保护,实施退田退渔退圩还湖,改善河湖生态;进一步加强京杭运河苏北段、通榆河等清水通道建设和保护力度,保障南水北调和江水东引供水水质;逐步实施调水干线多水源水量水质联合调度以及洪泽湖、骆马湖等流域调蓄湖泊综合调度,保证生态水位和流量;加强水土保持,对江淮丘陵区、废黄河沿岸和滨海沙土区进行综合治理,到2030年,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90%以上。
加强地表水资源保护,近期以实现水功能区水质达标为重点,加强江苏262个一级功能区、352个二级功能区的管理。实施河湖纳污总量控制,近期保护区和饮用水源区水质全面达标、远期所有水功能区水质达标。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对江苏37个地下水功能区实施严格的水质保护措施。近期大部分地区达到采补平衡,遭受污染的地下水水质逐步改善;远期实现采补平衡,污染区水质基本改善,未污染区水质得到有效保护。城镇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对56个饮用水水源地中6个被评价为不安全的,实施污染源综合治理工程。
完善农村灌排体系,进一步加强农村灌排设施建设。按照建设高标准农田的要求,排灌并举,灌溉保证率进一步提高,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1,粮食核心区田间配套工程基本完善。重点加强现有灌溉工程的更新改造、巩固提高,推广节水型灌溉技术,巩固扩大稳产高产田面积。在排水河道及中小河流治理的基础上,疏浚排水沟渠,新建改建排水泵站涵闸,完善面上配套工程。2020年规划新建灌溉引提水工程4273处,改扩建引水工程22783处,规划节水面积2020年1511万亩,完成全部36个大型灌区的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使灌区水利设施配套水平和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中上等发达国家水平。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消除高氟、高砷饮水危害,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整治农村水环境。继续实施县乡河道和村庄河塘疏浚整治工程,把疏浚淤泥、疏通水系、提高引排能力与整治环境、改善水质、植树绿化、土地复垦、道路建设以及水土资源综合利用有机结合起来,发挥农村河道疏浚整治的综合效益,促进农村生态建设。
完善水利规划体系,强化规划管理力度,编制或修订区域水利规划,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建管并重,实施河湖水库管理规范达标建设,完善省管湖泊管理与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全面推行河湖“蓝线”管理制度,落实河道管理“河长制”,加强河湖工程和岸线、砂石等资源管理。深化河湖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与机制的改革;强化水利工程规范化管理。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促进水务一体化发展,推进水资源费和水价改革,基本建立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加强防汛防旱减灾管理,加快防汛防旱调度决策能力建设、防汛防旱管理体系和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基本实现“指挥决策科学化、应急处置规范化、防汛抢险专业化”。
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社会、行政办法,保障规划实施。着力落实已有水利投入政策和水利专项资金政策,不断加大政府公共财政投入;积极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南北挂钩,加大对江苏淮河流域的投入;发挥市场融资作用,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围绕淮河流域综合规划,根据现实需求,编制分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编制各专项规划的实施方案,加快形成层次分明、功能清晰、统一完整的规划体系。根据治淮重大工程实施的总体安排和时序性,开展工程的前期工作,将重大工程具体化、可操作化,为重大工程的顺利实施提前做好准备。
强化管理力度,严格执行规划同意书制度,提高水利规划管理水平。结合江苏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涵盖水利建设与管理各个领域的水法规体系;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重视涉水事务社会化管理,强化刚性约束,进一步提高水利政策法规服务水利发展能力。
加强水利科技创新,实施“江苏金水工程”,全面提升水利信息化水平。开展水利科技成果的推广示范,强化水利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研发,加大水利先进技术引进和推广应用力度。坚持人才是水利发展的第一资源,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基层水利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淮河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省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坚持流域发展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在开发中保护、保护中开发,抓住全省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契机,及时总结规划实施中的经验,切实解决存在问题,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