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主任 钱 敏
做好综合规划组织实施为流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主任 钱 敏
3月2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以下简称《综合规划》),对今后一个时期淮河流域的治理、开发与保护进行了战略性、全局性、前瞻性的规划与部署,为科学推进治淮事业发展描绘了新的蓝图。
淮河流域跨河南、安徽、江苏、山东、湖北五省,人口占全国的13%,耕地占全国的12%,粮食产量约占全国的1/6,是我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能源和制造业基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淮河治理工作,先后编制了四轮流域综合规划。在规划指导下,经过60余年持续治理,淮河流域初步形成了防洪、除涝、灌溉、航运、供水、发电等水资源综合利用体系,减灾兴利能力得到显著提高。水利在保障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促进工农业生产、推动城乡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等方面,充分显示出基础地位和“命脉”作用。
淮河流域地处我国南北气候过渡带,天气系统复杂多变;平原广阔,人口密集,土地开发利用程度高;历史上受黄河长期夺淮的影响,中下游自然水系变化剧烈,防洪除涝与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的关系十分复杂。特殊的气候、地理和社会条件,导致了淮河流域洪涝旱灾频繁发生,也决定了淮河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未来二十年,随着流域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流域水利工作在防灾减灾、资源配置、生态保护和社会管理等方面都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
为有效解决淮河面临的突出问题和满足治淮事业长远发展需要,根据国务院要求和水利部部署,2007年起,淮委组织流域内湖北、河南、安徽、江苏、山东五省开展了淮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此次淮河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是在总结了新中国治淮60年经验和以往规划成果的基础上,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可持续发展治水新思路,坚持“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以提高流域防洪除涝减灾能力、水资源配置和综合利用能力、生态和环境保护能力、流域综合管理能力为重点,提出了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控制指标,对流域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进行了全面规划。期间,淮委先后成立了修编领导小组、工作组和技术咨询专家组,建立了修编协商会议制度。经过历时七年的广泛调研、深入论证和多轮讨论、修改与协调,《综合规划》编制终于取得丰硕成果并获国务院批复,为下一阶段淮河治理开发与保护的总体布局和实施安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健全防洪除涝减灾体系,保障流域防洪安全。针对淮河流域防洪除涝减灾体系存在的薄弱环节,《综合规划》提出在淮河山丘区建设出山店、前坪等大中型水库,增加拦蓄能力;在中游调整行洪区、整治河道,开展行蓄洪区及滩区居民迁建和安全设施建设,提高行洪能力,确保群众安全;在下游整治入江水道和分淮入沂工程,加固洪泽湖大堤,建设入海水道二期工程,扩大洪水出路。进一步巩固完善沂沭泗河防洪减灾体系,扩大洪水南下工程行洪规模。实施低洼易涝地区综合治理,合理安排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强城市防洪和海堤建设,积极防治山洪灾害。
完善水资源配置体系,保障城乡供水安全。针对流域水资源短缺问题,《综合规划》以水资源科学配置为核心,提出建设南水北调东线、中线、引江济淮、苏北引江等跨流域调水工程,完善水库、湖泊、闸坝等调蓄工程和沿黄、沿江引水工程,与淮河干流共同构建“四纵一横多点”的水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工程格局,提高城乡供水保障能力。以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为核心,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此外,《综合规划》提出要加强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改善农业灌排条件,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内河航道建设,完善港口布局;结合防洪等水利工程建设,合理开发利用水力资源。
构建水资源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维护河流健康。针对流域水污染问题,《综合规划》以水功能区管理为核心,实施入河排污总量控制,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以淮河干流、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干线及城镇集中供水水源地为重点,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禁采深层承压水,限采浅层地下水。充分发挥流域内已建水利工程对水资源的调节能力,开展生态用水调度,实施重点水域生态保护与修复。以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目标,加强水土流失地区、生态脆弱地区等重点区域综合治理。
基本建立流域综合管理体系,提升流域水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针对流域水管理能力不足,难以满足公共服务要求的问题,《综合规划》更加重视流域综合管理,提出完善流域管理法律法规体系,逐步理顺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流域管理体制与机制;加强防洪抗旱减灾管理、水资源管理、河湖岸线及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管理,建立健全水利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流域综合管理能力建设,构建与完善流域科技创新体系与平台,开展流域治理重大问题研究。
《综合规划》明确了近(远)期目标、总体布局和任务,成为指导淮河流域水利建设和履行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的依据。《综合规划》从流域用水总量等方面提出9项硬性指标,突显了规划的约束性。同时,鉴于淮河流域目前面临着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水污染形势严峻等问题,《综合规划》还突出了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基于上述主要内容和特点,《综合规划》贯彻了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兼具指导性和约束性的规划特点,也体现了水利行业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淮河是一条极其复杂难治的河流,淮河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此次获批的《综合规划》为今后一个时期淮河流域水利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基本依据。淮委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与有关地区和部门一起认真分解落实规划提出的任务措施,突出重点,精心组织,促进淮河流域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优化配置、全面节约、有效保护和综合利用,更好地保障流域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
(注:本文转载自《中国水利报》第333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