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婷
①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中医医院医工处 北京 100010
目前,大型医疗设备多数采用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与商谈采购相比招标采购提高了资金利用效率,是一种进步。但在其具体操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即遇到串标和围标时其对策不多,导致招标效果不明显。
串标是指招标、投标方中的一方或几方事先串通,使招标失去公正性。围标是指多个投标方联手后以垄断价格争取中标。这2种方式都会使采购方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是导致“看病贵”的间接原因之一。与建筑工程等竞争充分的项目不同,大型医疗设备属于高科技产品,生产厂家少,许多设备被少数国外厂商垄断。同时产品各有特色、可比性相对不够,有时没有相似产品,竞争严重不足,因此串标和围标相对容易。如何完善医疗设备的招、投标体制,进一步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已成为应该受到重视的问题。
减少串标、围标造成的损害,需要观察招、投标的全过程,找到造成串标、围标的关键点,医疗设备的招标采购通常有下述8个主要环节[1-2]。
(1)采购的提出。提出采购要求有3种情况:①上级要求;②医院规划;③科室申请。前2种情况很少,实际工作中主要是科室申请。
(2)医学工程部门审核申请,并提交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
(3)医院设备管理委员会汇总审批。
(4)医学工程部门和使用科室共同编写标书,选定招标公司。
(5)招标公司组织招标。
(6)主管部门抽签选出评标专家评标,确定中标单位。
(7)医学工程部门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8)设备的安装调试和交付使用。
在招、投标8个环节中,第1个环节是主要的,其原因有2个。
(1)如果设备使用科室不提出申请,或者不能承受新购设备带来的人员要求、损耗、成本和其他压力,其采购项目则不能启动。
(2)设备使用科室的倾向性会贯穿采购的全过程。如果使用科室要求设备一定要有某一项功能,而这种功能只有某一种设备才有,这种倾向性则一定会对标书及整个招标过程有强烈影响。
招标采购的第2和第3环节主要审查是否应该购买该设备,可不确定购买具体某设备。但是如果设备管理委员会的领导确定了采购的倾向性,将是决定性的,其他所有部门都会服从。第4和5环节是招标公平与否的关键环节,因为需要确定标书内容。理论上标书内容要由医学工程部门确定。但在同一单位,不参考设备使用科室的意见不现实。标书内容通常要由医院的使用科室、医院的医学工程部门和招标公司共同拟定。设备使用科室有建议权和主导权,医学工程部门有否决权和确定权,招标公司主要做一些技术工作。通常在科室要求不合理时医学工程部门可予以否决。
标书制订是投标方最关注的环节。供货商无论前期做出何种努力,最终都要落实在标书上。如果标书指标与其产品大相径庭,所有的前期营销投入就都可能无法收回。而在标书公布之后,任何强行的违规操作都会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设备招标的第6个环节是开标和评标。理论上这时应该是专家客观评标,但实际上采购单位需要出席,且评标时可以参加投票。如果招标方未参与串标,而自己的意见已在标书中表达清楚,在这个环节则无施加过多影响的必要。但如果招标方参与串标,觉得自己的意见或倾向性在标书中未表达清楚,就会利用评标机会全力影响专家的评标意见。同时,围标也都发生在此环节中。常见的围标方式是1个最可能中标的供货商以某种利益换取其他的2个以上的供货商来陪标。在此情况下,争取中标的供货商会确定比较高的投标价格,而陪标的供货商将自己的价格做到其价格之上,以确保其能高价中标。
上述分析表明,在医疗设备的招标采购中,围标通常是串标的结果,而如果将串标的内容合法地体现在标书上,一旦出现围标相关各方则很难制止。最后如果不能客观公正地评标,即使标书无问题,最后的结果仍然会损害出资人的利益。因此,标书内容的确定和专家公正的评选是整个招、投标过程中能否减少串标、围标的2个关键环节。
招、投标开始之前,采购方将会了解市场及询价,而供货商将会以各种方式及后续承诺影响采购方和设备使用科室[3]。采购方能否重点关注一个设备的招标,主要取决于9个因素:①设备的功能、质量及指标高低;②易用性、方便性、安全性及速度快慢;③保修和维护的响应时间和质量;④用户评价和口碑;⑤价格高低或性价比;⑥科室主任的接受意愿;⑦主管领导的批示、意见、提示或建议;⑧医院设备采购部门的意愿;⑨设备实际使用人员的意愿。
上述分析显示,影响招、投标结果的因素包括设备因素和非设备因素。要防止招标方的操作人和采购方串通,损害单位和国家的利益,就要减少串标人对标书内容的影响,使参与串标的供货商难以以合法手段获取串标结果。此环节的关键是标书的公正性。可采取的措施如下。
(1)标书初稿由招标方提出,并说明采购的要求与原则,但在标书公布前要由第三方专家组对标书最后定稿。专家组用临时抽签的方式选出,在采购方和招标公司不在场的条件下对标书初稿评价、修改和定稿,确保标书公正,确保3个以上的设备公平入围。对采购方的其他意见也要考虑,但应该放在设备本身的公平竞争之后。
(2)采购单位的原标书和专家定稿的标书都应由参与者签字后公布在网上接受打分和供所有人公开查询,并作为未来相关资格评定的参考。
(3)对招标公司选择方式的完善:招标单位有权选择招标公司,但选择时应采用抽签的方式,选择范围应包括招标方单位或招标方上级单位指定的一批招标公司。如果由招标方的操作人直接指定某个招标公司招标,招标公司就可能为了以后得到更多的项目而失去操作上的公平性。
评标过程应依法由招标方主持,为了在评标环节保证招标制度的公正、有效,可采用下述方法。
(1)招标公司应全程录像,并在招标结束后将录像在网上公开,或向参与投标和审计的各方公开,招标公司应承担该责任。
(2)评标专家应依据标书独立和客观地评审,并独立签署意见,然后统一计分。不应要求专家组的意见统一到某个意见(通常是招标方操作人的意见)后再打分。招标完成后各专家打分情况和签署的意见应分别在网上公布,并以此作为日后评审专家资格的部分依据。
为了保证招标制度的有效性,需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体系。围标和串标都将会给医疗设备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从制度上减少串标的可能性非常重要,必须从制度上保证采购方操作人与采购单位及国家的利益一致[4]。可采用下述方法。
(1)在业内公示采购价格表形成负激励。采购同种医疗设备其商家价格、经办人及负责人等信息列出表格在各医院内部公示。
(2)建立节约奖励制度。大型医疗设备采购时通常需批准资金额度。如果节约下来的资金按一定的比例直接奖励给采购人员,可以鼓励其要求供货商改善性价比,提高采购方的资金利用率。
(3)改善采购人员的奖金制度。为采购岗位的员工设立较高级别的奖金,奖金可部分累积起来,待其退休或调离采购岗位时一次性支付,甚至可以加倍支付。如果有违法违纪问题则全部没收并依法处理。
(4)建立专门的举报全奖制度。行贿方或受贿方举报对方,查证数额全部奖给举报方,同时对被举报方追究刑事责任。
采用大型医疗设备集中采购的方法减少围标现象。与普通医疗设备不同,通常大型设备没有临床使用的急迫性,同时需要在采购前申报计划,且每年只有一次购买机会。因此,可以每年一次性集中招标。在此情况下,供货商会全力竞争,如果陪标则会失去该项目全年的营业额[5]。
医疗设备的招标投标是个复杂的过程,各种因素很多,只要不断用新的管理原则解决此类问题,设备采购资金的利用效率一定能够得到提高。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S].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9-06-30.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S].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2002-6-29.
[3]白静.医疗设备招标采购应加强的工作环节[J].中国医学装备,2008,5(7):37-38.
[4]王天忠.围标串标的成因及治理[J].中国招标,2011(28):9-11.
[5]刘丽芳.浅议招标投标现状及完善建议[J].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2008,1(5):5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