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秀婷
(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医院,黑龙江 鸡西 158100)
92例唇腭裂的临床治疗体会
刘秀婷
(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医院,黑龙江 鸡西 158100)
目的 探讨唇腭裂的临床治疗方法及效果。方法 对我院收治行修复手术的 92 例唇腭裂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回顾总结。结果 行修复手术 92 例,除 2 例在软硬腭交界处发生穿孔外,其余患者均恢复良好。结论 唇腭裂的治疗应根据患者的年龄、畸形程度、医院的技术水平、临床经验等合理制定个性化手术方案,目前临床主要方法是修复术,通过手术恢复功能及外形,达到最佳的治疗效果,从而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唇腭裂;手术;治疗
唇腭裂是口腔颌面部发育畸形最为常见的一种先天性疾病,畸形一般涉及多个组织和器官,不但影响患者的语言、进食、吞咽、咀嚼等功能,还因口鼻腔相通,导致上呼吸道感染,引发中耳炎等疾病,直接影响成长发育,还严重影响面部美观,给患者和家属造成极大的精神负担和心理创伤。2006年1月至2011年1月我院共收治唇腭裂患者92例,经临床采取积极有效的手术治疗,取得了满意的临床效果,现回顾总结如下。
1.1 一般资料
本组92例,男52例,女40例,年龄1岁零2个月~30岁,平均为7.3岁。唇裂47例,腭裂38例,唇腭裂合并7例。唇裂左侧50例,右侧34例,双侧8例。
1.2 手术方法
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术者经验应用不同的手术方法,包括两瓣法、三瓣法、四瓣法、旋转推进法、反向双工法、肌功能修复、前唇加长法、直线缝合法、犁骨黏膜瓣法、咽瓣法、腭咽肌环扎法等。一般单侧唇裂多采用旋转推进法,切除组织少,可有效的封闭鼻底,矫正歪斜的鼻小柱。双侧唇裂采用前唇原长整复术,加厚前唇下端的红唇组织。不完全性腭裂以两瓣法修复,完全性腭裂以三瓣法或四瓣法修复,不论应用何种方法以形成的瓣完全无张力为宜。在传统术式的基础上应用肌功能修复,可把异常附着的口轮匝肌解剖复位,恢复唇的正常解剖,术后腭咽闭合好,动态外形、功能、语音改善情况及远期效果良好。术中应用高频电刀电凝止血,可减少术中出血,同时保持视野清晰。
行修复手术92例,2例在软硬腭交界处发生穿孔,于半年后行二期修复术后,恢复良好。其余患者腭咽封闭良好,软腭活动度满意,无死亡,无输血,无腭瓣坏死、伤口未愈裂开等并发症,其余患者术后均恢复良好。
唇腭裂畸形一般涉及多个组织和器官,直接影响患者的语言、进食、吞咽、咀嚼等功能,易导致上呼吸道感染,引发中耳炎等疾病,是严重影响患者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的一种先天性疾病。唇腭裂主要治疗手段是修复术,唇裂修复在传统术式的基础上引入肌功能修复,术后腭咽闭合好,语音改善情况及远期效果良好[1,2]。腭裂形成的腭裂语音恢复可因修复腭裂的手术时间不同,产生明显的区别,一般早期手术可达到良好的语音功能,有利于咽鼓管的功能改善,避免丧失听力,还可促进语音能力和智力正常发育,鼻腔的早期隔离后,可明显改善吞咽功能,有利于正常的成长发育。但需注意年龄小手术麻醉危险性较大,术后的护理和康复难度也大,因此,要严格手术禁忌证,除考虑年龄外,在选择手术时机上,要考虑患者机体素质,麻醉和手术耐受性,术后护理,术后并发症等决定因素,目前在我国实施腭裂修复的时间一般定为1~1.5岁[3]。唇腭裂修复术方法较多,临床多应用二瓣法,具有操作简单,容易掌握,创面小,组织损伤小,出血少,手术时间短,术后恢复快等优点,腭裂的任何类型均可适用,腭瓣易于剥离和松弛,后推腭瓣后可使软腭获得满意长度,但具体的手术方法还需根据裂隙宽度、咽腔大小、软腭的形态特点来确定。由于年龄小的患者血容量小,术前在术区注射含肾生理盐水致使黏膜发白变平坦,出血可明显减少,在剥离黏骨膜瓣时也更容易些。在腭裂术中使用高频电刀对减少出血有重要作用,切开松弛切口时,切缘几乎看不到出血,术野很清晰,还可用电刀对腭瓣组织面、骨面出血点电凝止血,可有效减少出血量。腭裂手术中松弛切口常规需填塞一些内容物以止血、保护创面、促进愈合、防止感染及减张,填充物一般采用止血纱布或碘仿纱条,但止血纱布不宜对渗血多、驰切口宽、张力大的患者使用。唇腭裂各种治疗方法各有所长,需根据术者的临床经验决定术式,通过在手术过程中应用技巧,使用特殊器械材料,以减少术中出血,缩短手术时间,促进术后伤口愈合,缩短住院时间,提高手术成功率。
唇腭裂的矫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临床医师正确的诊断,合理选择制定个性化手术治疗方案,在操作上应合理利用腭瓣组织,避免过多暴露不必要创面,减少对腭瓣循环系统及神经系统的创伤,通过对唇腭裂功能性修复及外形恢复,达到最佳的治疗修复效果,从而有效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1]邱尉六.口腔颁面外科学[M].5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 396.
[2]何晓玲,李翠英.早期腭裂修复术的临床评价[J].实用口腔医学杂志,2008,24(6):855-858.
[3]宋儒耀.唇裂与腭裂的修复[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3:126-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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