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益文 周韵 吴晓红 徐凌云 吉静
(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上海 200135)
全球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自然资源的任意开发和环境的无偿利用导致全球的生态破坏、资源浪费和短缺、环境污染等问题日趋严重,可持续发展压力巨大已成为突出矛盾,急待解决。据统计,全球环境污染的70%以上排放物来自制造业。面对处理大量失效、报废产品的环境污染问题,符合可持续发展策略的再制造工程应运而生[1,2],我国也在有关的战略部署中明确提出支持机械装备再制造,把绿色再制造技术列为支持循环经济的共性和关键技术之一[3]。中国工程院院士徐滨士是我国再制造工程的开拓者和倡导者,他从再制造理论体系、关键技术以及社会责任等层面做了详尽的诠释[4]。再制造工程是以机电产品全寿命周期设计和管理为指导,以废旧机电产品实现性能跨越式提升为目标,以优质、高效、节能、节材、环保为准则,以先进技术和产业化生产为手段,对废、旧机电产品进行修复、改制、再造等一系列技术措施或工程活动的总称。简言之,再制造工程就是废、旧产品高科技维修、再生的产业化。
再制造的重要特征是再制造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达到甚至超过新品,成本只有新品的50%,节能60%,节材70%,对环境的不良影响与制造新品相比显著降低。实践证明,它是落实国家“循环经济”纲略的重要举措,也是循环经济中的高级形式[5]。加强再制造的管理对推进再制造事业、加快循环经济的发展具有深远意义[6-9]。
由于我国对再制造的研究起步较晚,还有诸多问题需要深入探讨,包括再制造技术、再制造设计,以及市场运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的制订和配套等一系列问题。显然再制造工程不单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门跨专业、跨学科的系统工程,必须将其与社会经济、政策、消费观念等结合起来,需要精心组织,系统研究,科学管理,尽快产业化[7-9]。
总之,再制造工程的迅速发展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必然要求,因其在产品中明显的及巨大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经济有效等后发优势而得到了广泛的重视,也必将在更多的产品领域得到应用[10,11]。
欧盟的《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的法规》(简称REACH法规)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12]。该法规主要目的在于对欧盟境内的化学品生产与进口进行源头化管理,并采用风险管理的模式以减少化学品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保障欧盟的化学品安全。虽然REACH法规仅对欧盟内生产商和进口商提出了要求,但是作为与欧盟有密切贸易关系的中国,广大的中国出口企业的产品也必须满足该法规的要求,不然就会导致出口产品受阻,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因此REACH法规对中国出口企业的影响不容小觑[13-15]。
中国的再制造行业是目前国内新兴发展的行业,产品主要涉及发动机、变速器、电机等附加值较高的汽车零部件以及工程机械零部件。这类产品在REACH法规下定义为物品类,可能有以下义务需要履行:
生产企业应对物品中的物质属性进行查询,借助欧盟化学品局(ECB)官方网站http://ecb.jrc.it/esis/上的工具判断物质是否属于危险物质。当物质属于CMR、PBT、vPvB物质时,应关注它们是否被收录在该法规的附件XIV、附件XVII或高关注物质列表中,从而确定它们承担的义务。
附件XIV为需授权物质清单,可包括 CMR、PBT、vPvB、内分泌干扰物等。如若再制造产品中含有清单中的物质,则需向化学品管理署提交授权申请,授权许可后方可投放欧盟市场。目前欧盟已经将7种物质归入了该附件,之后该附件中的物质还会陆续增加。
附件XVII为某些危险物质、配制品和物品制造、投放市场和使用的限制列表,表中列出了受限制的物质名称及其受限制条件。输欧再制造产品不得含有表中受限物质或者若含有受限制物质时,需符合其限制的条件,否则不得投放欧盟市场。
高关注物质(SVHC):此类物质包括 CMR、PBT、vPvB、内分泌干扰物等(不包括已列入上述两个附件中的物质)。当再制造物品中该类物质的总含量超过1t/a/每生产商或进口商且该类物质在再制造物品中的质量分数超过0.1%时,物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须将相关信息通报化学品管理局。
因此根据对REACH法规的现有内容,再制造物品在REACH法规下需要遵守的义务应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为物品中符合特定条件的物质进行注册,分类与标签(C&L)、预注册和查询等相关义务;
(2)对注册中提交信息进行更新;
(3)为物品中符合特定条件的物质进行通报;
(4)对评估过程中要求提交进一步信息的决议(仅与注册物质相关)进行回应;
(5)遵守附件XVII中规定的对物质和配制品制造、投放市场及使用的相关限制;
(6)为使用列入到附件XIV中的物质用途申请授权。
由于再制造行业产品原料来自于旧产品或废弃物的再生产、再制造,因此在欧盟内部,再制造行业的生产商作为下游企业,不是原物品的生产商,使用的生产原料应不存在违反REACH法规限制和授权的产品,因为这些义务已由上游生产商承担。但是,中国再制造企业,本身不属欧盟法规管辖的范围,有可能使用了违反REACH法规相关条款的物质作为再制造原料,从而带入到最终的再制造产品中。因此,REACH法规对中国再制造行业的影响有以下方面:
(1)产品中存在法规限制或需要授权的物质,使产品不能投放欧盟市场,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2)出口发达国家受阻,导致有害物质向本国转移,使国民健康和环境受到影响。
(3)促进制造行业的创新,加快危害性小的替代物质的研究与开发,不断完善,使产业绿色化。
欧盟内部,REACH法规要求供应链上应有传递信息的义务,因此,再制造商对于产品的法规符合性相对清晰。但是作为不受法规直接限制的中国再制造企业,往往难以通过供应链得知产品中是否含有法规限制物质等信息,从而给出口企业造成极大的困扰。因此,为产品的符合性检查建立相关的检测技术体系是至关重要的。这样一方面可以帮助出口企业进行检查,规避贸易风险;另一方面,从长远利益出发,以技术体系为基础,还可以建立我国自有的技术法规体系和相关检测技术标准,应对发达国家技术性贸易壁垒,防止发达国家向我发展中国家进行污染转移,同时还可以抑制国内企业对本国国民的危害。
技术体系的建立是一项庞大的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方法与标准体系的建立。REACH法规是以物质为基础的法规,对于物品中物质的检测,有些已经在REACH之前的法规中有限量规定,因此可能已有大量的现成方法和标准可以参考。但是对于之前没有检测方法的物质以及欧盟新加入SVHC列表的和附件XIV的物质,检测方法的研究以及标准的建立是这一部分的工作重点。
(2)产品的分类与筛查方法的研究。由于再制造行业涉及的产品种类多、范围广,而最终产品可能含有千千万万种化学物质,如何从数量巨大的化学物质中筛查出法规限制的物质,需要科学完整的分类与筛选方法的建立。因此在做产品的法规符合性检查时应对产品的来源、性质进行分析、预分类,在合理分类的基础上,有的放矢的检测目标物质。这是方法体系建立的基础。
(3)替代物的研究。REACH法规等发达国家法规的目的在于安全使用化学品,降低其对人体和环境的危害。法规的设置从某些程度上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创新,启用更加安全的物质。因此,对于中国再制造企业而言,选择更加安全的原材料,替代物质,研究替代物是最为积极的应对方式。
由于国内的再制造行业主要的产品类型为汽车零部件,属于机械产品,因此,在REACH法规下应特别关注用途为机械类产品的受限物质和授权物质。对于技术体系的建立,也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由于法规的授权物质列表将不断扩大,因此也要关注很可能被列入SVHC列表中但现在仍在广泛使用的物质。
其他与再制造行业相关的法规还有《电子电气产品的废弃指令》(WEEE)与《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RoHS)[16],这两个指令主要适用范围是电子电气类产品。WEEE指令由欧洲议会及理事会提出,欧盟成员国于2005年8月13日起已经开始强制实施,其主要目的是预防废弃物的产生,其次是为方便废弃物进行再回收、再使用、再制造,减少资源浪费。RoHS指令是针对电子行业由欧盟制订的一项强制性标准,明确规定在电子产品中限制使用镉、六价铬、铅、汞、多溴联苯(PBB)和多溴二苯醚(PBDE)等材料。在RoHS所限制的6种物质当中,铅的含量不能超过1%,该法令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生效,禁止含有有害重金属及以PBB、多溴联苯醚(PBDEs)作阻燃剂的电子电气产品进入欧盟市场,以后将对更多的有害物质进行限制。
RoHS指令的涵盖范围为 AC1000V、DC1500V以下的由目录所列出的电子、电气产品:
(1)大型家用电器:冰箱、洗衣机、微波炉、空调等;
(2)小型家用电器:吸尘器、电熨斗、电吹风、烤箱、钟表等;
(3)IT及通讯仪器:计算机、传真机、电话机、手机等;
(4)民用装置:收音机、电视机、录象机、乐器等;
(5)照明器具:除家庭用照明外的荧光灯等,照明控制装置;
(6)电动工具:电钻、车床、焊接、喷雾器等(需安装的大型产业工具除外);
(7)玩具/娱乐、体育器械:电动车、电视游戏机、自动赌博机等;
(8)医疗器械:放射线治疗仪、心电图测试仪、分析仪器等;
(9)监视/控制装置:烟雾探测器、恒温箱、工厂用监视控制机等;
(10)自动售货机。
目前,由于RoHS实施时间较长,国内对此的关注度也相当高,电子电气类产品的RoHS检测方法标准比较全。但是再制造行业产品多样化,情况比较复杂,产品涉及该类法规的检测研究相对缺失。因此关注这一部分的检测也是技术体系建立的重要组成部分。
再制造是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再制造产品的进出口贸易也将是一个很大的市场,国内再制造企业在积极发展再制造技术与再制造产业的同时,应认真学习国际上新的技术法规要求,如REACH法规等,加强技术体系研究,为我国再制造产业的健康发展和再制造产品走向世界作出自己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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