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规范建议

2013-01-22 04:03
种子科技 2013年5期
关键词:种子法经营者规范

(山西省寿阳县种子管理站,山西 晋中 045400)

2000年《种子法》通过实施,至今已经第14个年头,种子产业已经从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经过十几年的过渡,种子市场已经在摸索经营中渐渐趋向完善和规范。为了提高农产品质量,实现农业增收、农民增效的需要,维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和品种选育者的合法权益,加强种子管理,规范种子经营市场,仍然是种子管理部门当前的重要任务。种子市场仍然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经营,在促进规范经营的基础上,使种子产业更健康地发展。

1 种子市场当前存在的问题

建立一个公平竞争、诚信有序而又成熟健康的市场迫在眉睫。

1.1 种子经营多、乱、杂

随着种子市场全面放开,种子经营者蜂拥而上,出现了大量种子经营者、种子经营门市;各种品种一起上,从原来种子公司经营的十多个激增为一百多个。这样一来,品种繁杂,生育期跨度很大,熟期从特早到特晚,东南西北全国各地的种子应有尽有,给农民选种、种植栽培、农业增收等等带来了很多的隐患,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乱”;种子经营人员只有个别曾经经营过种子,或者参加过省、区技术培训,而大部分经营者缺乏基本的种子知识,甚至一窍不通,种子经营者良莠不齐,表现出经营人员“杂”;由于多数经营者缺乏必要的种子知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销售和技术服务严重脱节;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未审先推,等等,给市场管理和规范经营带来很大困难。

1.2 经营不规范,制度不健全

很多经营者为占领种子市场,把种子让利给游商小贩。而他们到处流动,经营无质量保证,种子销售完一走了事,农民朋友购种后得不到技术服务,一旦发生经济损失就无法索赔。农民朋友的利益无法保障,这也给种子市场管理带来很大困难。

1.3 种子经营档案不健全或不规范

《种子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种子经营者应当建立种子经营档案,并做到项目齐全。通过检查种子经营档案,了解每一批种子的来源、加工包装、运输贮藏、质量指标、销售去向等。这是规范种子经营市场的重要环节。在市场检查中常有种子经营档案不健全现象,如有的档案记录不详细,更有档案一直到销售结束也没有记录过。

1.4 良种良法难以配套

任何品种都有其自身的生理性状,有它需求的自然条件、栽培条件、适应生态区,只有良种配良法才能获得最佳的经济效益。但是很多种子经营商由于自身种子知识缺乏,对本县生态区域根本不了解,对什么样的种子适宜什么样的生态区域种植完全不懂,造成售后服务基本上是空白,所以良种良法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2 加强种子管理,规范种子经营

2.1 完善种子法律体系,充实修订种子法规

颁布并实施《种子法》十几年来,我国的种子行业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计划体制全面解体,市场体制迅速成长;种子行政、技术和经营社会分工细化,种子规范经营活动趋于形成,市场主体在发展中成熟,种子产业化、市场化势不可挡。任何法律都有一定局限性,《种子法》出台在种业变革的前夜,存在条款缺失或者不合适的情况在所难免,各级有关单位应该尽快组织《种子法》实施情况的系统普查,及时修订不适当的条款交立法机构审议,积极发挥地方的立法机构的补充作用,完善《种子法》,让其能够更加完善,能够针对一切种子市场的各类问题。

2.2 加强种子经营者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加强种子经营者的学习,定期不定期组织种子经营者参加培训学习、现场观摩,及时学习国家的新法律、新方针、新政策,做到不仅会销售,更懂政策;要更多地掌握种子种植、病虫害防治技术及其他配套技术,各种生态区域的特点,各种品种的适应性。只有努力学习好方方面面的知识,才能在销售种子赚钱的同时,也更好地为农民朋友服务。

2.3 提高思想认识,多样形式宣传《种子法》

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种子法》的宣传贯彻很不得力。农业部门是种子管理和农业执法直接部门,对《种子法》的宣传贯彻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加强《种子法》宣传贯彻,对提高广大农民朋友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对农业生产资料方面的真假鉴别,以及购买种子注意事项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此,农业管理部门要积极搞好《种子法》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增强宣传力度,用通俗易懂的方法普及农民朋友关心的种子和农资方面的知识。

2.4 强化管理机构,规范职能范畴

根据种子产业现状,应该改革行政效能的客观需求。种子管理机构必须承担种子行政、技术服务、行业管理三大职能,具体如下:宣传贯彻国家关于种子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调查研究并颁布切实合理的地方规定或条例,并组织实施;加强种子质量监督、种子质量检验、种子质量纠纷及田间鉴定;谨防懒惰思想,克服经费不足困难,增加种子经营者的学习培训和深造机会;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主要农作物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品种展示;落实适宜品种准入制度,强化种子生产及经营许可证的法律责任追究。

种子是有生命的科技含量较高的载体,要完成好种子管理这项工作,必须配备一支有素质、有水平、能力强、效率高的种子管理队伍,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更新知识,更新技术,充实自己,提高业务水平。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培训制度,经常培训,经常考核,从而优化种子队伍;加强种子经营者培训,更要提升管理者的水平,从而全面提升种子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多年来,寿阳县种子管理站年年引进新品种,在不同生态区进行试验、示范,逐年选择适宜本县各生态区的新品种、好品种。先后经过试验示范选择出长城799、长城706、硕秋9号、纪元1号,近几年选择出先玉335、先玉696、大丰30、五谷706、双宝16、金稷3号等品种,其中先玉335已经占主导。由于选择出的品种适宜本县大部分生态区种植,已逐步取代了原来的乱引、乱销品种。选择出的新品种由经营守信的种子经营者代理经营,最大程度地杜绝了缺乏种子方面知识的经营户乱引、乱销带来的不良隐患,给农业增收、农民增效提供了保障,让农民朋友无后顾之忧。

十多年来,寿阳县种子市场在种子管理部门和农业执法大队合作管理、配合查案、取长补短、协同作战的努力下,已经有很大程度的规范。种子市场从开始的多、乱、杂逐步规范有序,经营的品种也由原来的乱七八糟逐渐系统化,市场的流动销售也基本得到控制。虽然有改观、有成效,但是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问题,强化种子执法职能,规范种子经营秩序仍然是长期的、艰巨的工作。为农业增收、农民增效保驾护航,是种子管理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加强种子市场管理,规范种子市场经营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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