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兴国”战略下广电系统的“三网”破局

2012-12-31 00:00:00徐海龙王潇琳
新闻爱好者 2012年21期


  【摘要】“三网融合”是国务院部署的推动国家信息产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广电和电信两大系统在融合中始终存在着核心业务与利益的把控和开放的矛盾与争议。事实上,如果站在国家“文化兴国”和文化产业战略的高度来审视广电系统的网络建设和渠道竞争行为所引发的社会争议,分析其竞争优劣势,则会发现发展创意内容产业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关键词】三网融合;渠道;广电;内容产业
  “三网融合”对于推动国家信息产业和文化产业进一步拓展升级的战略意义毋庸置疑。一方面,从2010年7月1日试点城市公布以来,一些地方的广电和电信合资公司纷纷成立,但受阻的信息频频传出:IPTV业务被叫停,融合试点方案迟迟未获批准等等。两年来,技术产品出了很多,但关乎“产业和企业融合”方面的实质性突破却乏善可陈,试点进度已经落后于国务院的部署,如今有关这方面的信息似乎更加安静。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就在于双方既不想失去自己的核心利益,又想分享对方的好处:广电拿着内容播控权,电信拿着互联网宽带出口和IDC资源,同时全力发展光纤到户。另一方面,电信不想沦为单纯的“管道”,正在尝试进行IPTV的节目制作,并联合了视频网站这样的内容提供商。而广电还想再分一杯“管道羹”,现正在紧锣密鼓地投建下一代广电网(NGB)。①
  从国家通过的三网融合试点方案(第六稿)看,广电系统拿到了内容管控权,并涉足部分电信业务,而电信主要负责内容的传输和分发。同时广电系统还享受三年政策倾斜和改革缓冲期,来完成与电信的对接。这种“不对称进入和开放”似乎让广电系统占得先机,当时有媒体声称“大获全胜”。事实上业界对于广电利用垄断管理权寻租的质疑从没停止过,其对社会福利的负面效应已经引起政府的关注,未来国家宏观政策是否仍像2010年那样倾斜广电很难预估。并且,以资金实力、市场化程度和经验来看,广电并不如电信。短短的三年试点期过后,电信在带宽接入等方面抢占优势。关于这一点,广电系统上上下下需有忧患意识和前瞻目光。如何从国家规划、社会福利、用户利益和自身优势这四个方面找出一条新路,是急需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广电在三网融合中的身份
  自三网融合启动以来,“权力寻租”一直伴随着广电系统。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双重属性决定了广电对三网融合的各类视听内容行使审查、设限等职权的合理性。在2011年CCBN(中国国际广播电视信息网络展览会)上,国家广电总局领导强调,我国三网融合不能照搬其他国家模式,要保证IPTV和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由广电播出机构负责,确保文化、信息的安全。应该说,国家对传媒内容的引导、监管和播控是极其必要的,但是从经济学角度来讨论,如果广电部门以此来获取“产业政策”的倾斜,则具备了一定的寻租色彩。三网融合试点方案曾允许电信可以从事除时政类之外的一些内容制作,但IPTV被以“严重影响了国家网络信息安全”为由叫停,各电视台也被要求停播互联网电视广告。如此行使国家赋予的审查职能和播控权力,难免引发不公平竞争的争议。在技术方面,广电确定CMMB为行业标准并直接开展大范围试点业务,拒绝承认电信的TMMB标准,并禁止其进入市场。
  目前手机电视、网络电视台、IPTV、互联网电视等主流业务的牌照发放权和许可规则制定均掌握在国家广电总局手中,“内容+牌照”这一捆绑稀缺资源的权力分配者和寻租空间由此产生。从牌照发放对象来看,基本限定为广电系企业,电信、互联网、家电厂商等寻租对手被完全排除在市场之外,或者沦落为下一级牌照承租方。提供内容服务的民营视频网站被彻底排除在互联网电视业务之外。同时,家电厂商被迫退出内容平台建设(比如“酷开网”被关闭),转而租用广电系统牌照方的平台。这就束缚了终端生产商的研发积极性,丧失了构建集终端、软件系统、内容服务于一体的综合产业链的机遇。
  可以看出,如果广电用非生产性活动来谋求更多的超额利润和市场份额,那么就带有一定的寻租特征。从宏观经济学来看,寻租必定导致行业整体生产积极性和效率的下降。电信在建的下一代通信网NGN与NGB性质基本趋同,广电的网络建设基本可以判定为重复建设,必然会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这不仅使传统的电信业无所适从,也会导致网络利用率下降。若广电业进行全面“电信化”,将可能把电信业的传统市场引入恶性竞争,竞争的形式很可能是两败俱伤的价格战。在这一领域的“恋战”,必然会分流双方在三网融合其他领域的各项投入,最终延缓三网融合的进程。从我国“三网合一”概念第一次提出至今已经有十多年,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博弈使得用户迟迟享受不到质优价廉的内容产品和服务,最终将导致社会福利的大量损失。
  广电在三网融合中的竞争劣势
  当前,广电占据内容生产、播控权,同时自建双向网络,似乎已占据竞争的主导地位,未来将分得最大蛋糕,但实际情况并不乐观。数据显示,2011年广电总收益为2895亿元人民币②,而2012年2月工信部发布的行业发展报告显示电信的主营业务收入就达9880亿元。对比数据清晰地体现出两方的巨大差距。相比电信的3G转型“困境”,广电的NGB建设难度更大,其难点在于体制、资金以及市场基础和经验等几个方面。
  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第14期《求是》杂志上发表的《关于科技工作的几个问题》中指出:“推进三网融合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体制问题是影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一大障碍。”虽然广电系统具备一定的行政权力和内容优势,但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双重多级的分散管理体制造成资源整合非常困难。目前筹建的国家有线网络公司进展缓慢,很大原因是各地广电企业资产权属复杂,国家广电总局与省市政府的关系难以理顺。同时一些地方广电企业已经上市,或者和电信企业合作,客观上又加剧了整合的难度。相比之下,电信的准备要比广电充分得多。15年间,国家相关部委重组两次,基本是以工信部为核心集中、垂直的管理体制。政企分开后,各级部门和企业被扔进市场经济中重新锻炼,到现在依然在不断地拆分、合并、上市、融资、重组,相关的配套产业尤其是设备供应商更是竞争激烈。
  内容播控作为广电业独一无二的优势和资源,使得IPTV、手机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成为广电业在推动三网融合时的第一要务。然而,由于广电在“电信化”上的过度“分神”,集成播控平台的建设历时一年多之后,仍停留在城市层面。2010年确定的12个三网融合试点城市,大多务虚多过务实,症结也正在于此。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广电业面临着重重严峻挑战。
  内容何在?——广电的破局新路
  耐人寻味的是,在三网融合的角力中,广电和电信都一直强调播控和传输,但很少提及“内容产业”。如果从竞斗迷局中抽身来看,节目内容的生产、创新未尝不是峰回路转的另一片天地。
  如今的三网竞争类似于国内互联网的初次高潮,平台搭建之后紧接着就是内容的重复和匮乏。“三网融合”意味着渠道和受众的多元化、零散化和互动化,最终收益来源于受众,而观众需要的是更多新颖的节目。三网融合形式下,受众与媒体的接触范围将越来越广、接触时间越来越长、接触渠道越来越多、互动体验越来越强。[1]与其说“三网融合”对广电有线网络是特大利好,不如说真正利好的是内容产业。“三网融合”进程将像互联网初期一样由“渠道稀缺”转为“内容稀缺”,内容的价值将得到进一步提升。
  《试点方案》允许电信制作非时政类节目以外的广播电视节目,这给我国内容产业带来了强劲的发展动力,产业链上越来越多的企业将冲破壁垒参与内容产业竞争。包括央视的CNTV、湖南卫视的芒果网、浙江卫视的新蓝网等网络电视台,也包括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资金实力雄厚的电信企业,更不能忽视的是酷6、优酷、土豆等视频网站。网络视频行业经过了第一个五年发展,第二个五年各家视频网站都将把重心放在“内容创造力”上,开始自制原创节目并对外输出,而视频网站纷纷进军上游影视内容制作将成为必然。作为产业链上的内容提供商将充分利用网络做分众内容,逐步实现向虚拟数字电视运营商的转变;同时,作为产业链中游的网络运营商(如电信)也将在加快发展网络的基础上,逐渐进入内容市场,通过自制、购买甚至自办频道等方式增强内容实力,降低对内容提供商的依赖。
  而面对当前行业的“合纵连横”,广电的内容创新与NGB网络建设相比,却显得步履缓慢。人们长期以来的观念是:广播电视是国家资源,全国人民都看电视,也就是说全国观众都是“我”的。首先,这种观念使得很多从业人员认为节目内容是“虚”的,有线网络和播出平台才是“硬通货”和“铁饭碗”。在确保国家舆论导向和信息安全之外,这种意识也造成了全国各级电视台长期的僵化体制和“老大”作风,导致人浮于事、节目创新力不强、对外压低节目收购价,甚至是公益与商业界限含混等现象;其次,广电系统很多部门和人员自认为是最佳节目内容提供商,对民营电视公司、视频网站乃至广大网民提供的创意内容不够重视,对全媒体内容产业的竞争意识不足。从国际文化产业竞争发展的大趋势来看,科技曾经被认为是唯一的创新模式,现在在某些方面应让步于创造性内容和创意。创意内容产业的链条是:
  基础设施→连接性(渠道)→内容→创意
  内容产业、创意经济将超越信息产业,获得竞争性成功。现在的观众,尤其是青少年群体的收视思维和需求已经发生了变化,大家感兴趣的是新思想、新知识、新体验,以创意为核心的内容库(而不是渠道)将满足这些需求。我们再不能把创意内容当作是依附于渠道的东西,它已成为当代产业经济的核心关注点,其重要性甚至高于技术和渠道。在电视观众日益流失的情况下,电信在其渠道优势基础上,联合大大小小的视频网站,加上资金雄厚,会在内容方面后来居上。广电系统急需利用传媒集团的优势,凭借自己与观众的传统关系,联合其他媒体,大力开发节目,发展创意版权业务。如果以这个思路看,广电系统应从渠道的封闭搭建转为内容创意企业网的搭建。
  “三网融合”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文化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这绝不仅是渠道、网络的发达以及各项技术标准的建立,更重要的是主流文化内容的大创造、大传播。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继《文化产业振兴规划》之后进一步提出的“文化兴国”战略。站在这个高度,电信、广电、新媒介之间应该打破壁垒,进一步淡化国家稀缺资源色彩,提升公共资源开放意识,建设一个跨领域、世界性的联网宽带架构。只有这样,创新内容才能张弛有度,“三网融合”才会推动真正的文化大发展和大繁荣。
  [本文为2011年北京市优秀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从文化研究到产业竞争——文化产业基本原理研究》(编号:2011D005016000009)的阶段性成果]
  注 释:
  ①NGB是Next Generation Broadcasting Network的英文缩写,即下一代广播电视网,是有线无线相结合,全程全网的广播电视网,提供高清晰度电视,数字音频节目,高速数据接入和话音等三网融合业务。
  ②数据来源于国家广电总局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广播电影电视发展报告(2012)》(2012年广电蓝皮书)。
  参考文献:
  [1]黄龙.三网融合下电视媒体产品创新研究[J].新闻爱好者,2011(11上).
  (徐海龙为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文化产业系副教授,博士;王潇琳为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文化产业系2007级本科生)
  编校: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