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传媒时代的网络艺术教育

2012-12-31 00:00:00王燕
新闻爱好者 2012年21期


  【摘要】随着互联网传播、数字电视、移动电视、手机媒体、IPTV等新传媒的发展,网络艺术将得到快速发展。一方面,要大力开展网络艺术教育的理论研究;另一方面,要大力开展网络艺术教育的实践与应用。就目前而言,网络艺术教育的实践与应用应主要把握以下几个要点:通过文化传播,实现网络艺术的文化价值;通过学校教学,构建网络艺术的学科教育体系;通过网络艺术教育,实现传统艺术教育创新。
  【关键词】网络艺术;新传媒;艺术教育;传播
  新传媒
  “新传媒”是一个还不确定的概念,因为它的外延一直在不断扩大,内涵也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传媒产品的不断创新更加丰富,可以说它是媒体技术、媒体形态、媒体产品、传播方式等媒体行为的统称。就目前而言,“新传媒”概念的外延大致主要包括互联网传播、数字电视、移动电视、手机媒体、IPTV等。也有人认为新传媒就是个人传媒或者跨传媒。因此,新传媒时代有这样几个特点:内容生成的即时性、内容获取的随时性、内容传播的互动性、内容投放的定向性等。事实上,新传媒时代是信息时代、知识时代等概念的拓展。从当今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与信息网络的普及来看,我们这个时代已经进入新传媒时代。
  网络艺术
  网络艺术的兴起是与信息科学和网络技术发展同步进行的,是伴随互联网的发展而发展的。最早的网络艺术作品,大致都是传统艺术作品在网络中的呈现或再现。到了本世纪初,随着网络发展的成熟,网络逐渐成为人们的通用平台,真正的网络艺术作品开始出现。因此,网络艺术是在网络平台中创造的,并主要存在于网络中。就目前国内外网络艺术的发展来看,网络艺术还处于起步阶段,不论是表现形式、编写规范,还是管理引导、政策导向,都处于自发状态。国内外对于网络艺术的研究也是刚开始,不仅没有相关的著作出版,而且相关的论文也不多。总体而言,网络艺术的概念大致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界定。从广义的角度看,所谓网络艺术是指所有能与网络发生联系的形式艺术,或者通过网络来表现的艺术,或者运用网络技术设计的艺术,既包括网络中的艺术,又包括网络的艺术;既指能够在网络上传递经过数字技术处理后的语言、文字、声音、图片、动画、视频录像等,又指把一些网络生存状况(所谓的网络文化)作为表现对象,通过“网络多媒体艺术”形式或者传统艺术形式来表现的艺术。[1]从狭义的角度看,所谓网络艺术指只能在网络上传播和实现的经过数字技术处理后的艺术,其艺术实现还必须要有用户的在线参与。
  从目前而言,我们认为网络艺术的概念还是理解为广义的好。因为,任何一个概念的成熟不仅需要实践来检验,更需要人们从不同学科、不同角度给予广泛的关注。人们对于网络艺术的理解还存在很大的不同,由此,对于网络艺术的定义也有很大不同。从网络艺术的英语使用就可窥见,网络艺术被翻译为Network Art、Internet Art、Cyber Art、Net Art、Art Online或Web Art等。在国外,网络艺术一些时候还与new media art、electronic art、software art、digital art、telematic art和generative art等对应起来。而这些概念并不与网络艺术完全对等。由于在一些基本概念上没有达成共识,关于网络艺术的教育及其研究的情况,在文献统计与分析上还存在困难。因此,从材料收集的角度看,目前我们对于网络艺术及其教育的整体情况的把握还有待于深入研究。
  通过文化传播实现网络艺术的文化价值
  任何艺术作品都是文化的结晶,艺术是文化的重要部分,尤其对于民族文化和久远的文化而言,艺术是其精华部分和主要载体。因此,网络艺术教育要十分注重文化的参与,不论是网络艺术创作还是对于网络艺术教育,既要注意吸收外来文化,又要注重弘扬民族文化。日本很多少年漫画确实能激起年轻一代对美好的事物产生共鸣。这种现象的积极作用,我们也要抓住,但其消极面必须加以克服。要想清除消极的影响,就需要进行高水平的教育引导。教育工作者应因势利导地深入讨论文化侵略等问题,提高政治文化认识、提高审美的教育功能。在学习国外网络艺术优点的同时,要融入并弘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不仅对于网络艺术的传播具有重要价值,而且对于创建网络艺术健康发展构建和谐世界具有重大的积极意义。[2]
  我国网络艺术作品应该符合我国人民的一般审美诉求和审美心理,应该与我国社会生活的现状紧密联系。设想一个网络艺术作品呈现的是受众完全陌生的世界,那么受众势必会产生很大的受挫心理,从而作品也就达不到应该产生的艺术影响力。事实上,就目前而言,网络艺术还是一种试验艺术、前卫艺术,不同于传统的艺术形态或传统的艺术形式,更不同于以往的直面艺术(包括纸张艺术、建筑艺术、形体艺术等),它存在于网络空间,具有虚拟性、非物质性等特征,它既是对传统艺术形式的挑战,又为传统艺术的创新提供了崭新的机会。因此,网络艺术与传统艺术之间并没有鸿沟天堑,它们之间有竞争,更有合作融合发展的巨大空间,二者的融合不仅可以更新欣赏者的感知世界,而且更能够满足欣赏者的审美需求。[3]网络艺术是艺术发展的崭新形态,它属于艺术的整体体系,“艺术”是其核心和基本的成分。我国传统艺术是五千年文明文化孕育的成果,是丰富的艺术宝藏,我国网络艺术完全可以与传统艺术结合产生出更具美学价值的艺术作品。[4]
  网络是一个巨大的社会染缸,网络艺术也会被染上各种颜色,甚至变质。当今社会快速发展,使得人们之间的联系带有过多的功利化和物质化,人与人之间的温情被严重忽视。很多时候,未成年人如果在现实家庭里找不到亲情温暖,就会到网上去寻找,而变质的网络艺术如网络色情暴力文学作品、图片、影视等,都有可能侵害那些经常上网的未成年人。对于变质或劣质网络艺术的传播,必须运用“堵截与疏导相结合”的方法。也就是说,既要注重采取堵截、剔除、限制等措施,也要采用疏通引导、疏导宣泄等方式,用积极、进步、优秀的网络艺术作品去感染、去熏陶、去引导、去教育广大受众。网络艺术教育有责任去避免感官刺激的低俗化。网络管理者或网络艺术的施教者有责任引导受教者欣赏高雅脱俗和庄严肃穆的美的网络艺术,远离低级趣味、肉欲挑逗的所谓的“艺术”作品,获得高尚情操的陶冶和审美境界的升华,在施教过程中向“妙品”“神品”“逸品”的方向做有效引导。[2]
  通过学校教学构建网络艺术的学科教育体系
  在我国,网络艺术教育基本上还没有走进学校的课堂,尽管一些老师、个别学校已经开始在艺术教育的课程中加入网络艺术的内容,但完整地进行网络艺术教育的课程或教学体系还没有见诸报道。因此,我国有必要尽快开始在学校学科课程教学体系中开设《网络艺术教育》课程。尤其是在中小学,应当使现有中小学的美术、音乐等艺术教育课程得以提升,增加网络艺术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方法。中小学的艺术课本,既应增加网络艺术知识与内容,又要尽快改变信息技术教育与艺术教育脱节的现状。教育,师资是基础。为了有效推进中小学网络艺术教育,高等学校的艺术师资培养必须加进网络艺术教育的内容,为中小学提供合格的网络艺术教育师资做好充分准备。同时,网络艺术教育还要求学校和社会并行,有效地推进社会公德和未成年人道德伦理体系的协同发展,应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网络艺术教育模式。[2]
  在中小学实施网络艺术教育,既要避免工具式的、技术性的单纯技巧倾向,又要避免脱离实践操作的简单的理论灌输和说教的偏向;既要把一些工具软件当成是信息技术的必备知识来学习,又要注重训练提高学生艺术审美能力,使之能够创造性地、整体性地把握艺术对象;既要重视学生的个别差异,注重因材施教,又要在全面了解学生个性特征的基础上,充分开发他们的潜能,引导其想象力、独立思考能力的发展;既需要通过网络艺术作品的欣赏评价,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又要在创作中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处理好软件工具与艺术灵魂的关系,处理好娱乐性与高雅性的关系,处理好喜闻乐见的形式美与精神文化的内涵美的关系,实现创造力培养、情操陶冶、灵魂塑造的综合培养。[2]
  在条件成熟的学校,应该开设网络艺术教育课程,甚至在高等学校的有关专业开设网络艺术的专业方向。个别高校已经在这样做,例如北京印刷学院设计艺术学院艺术设计专业就开设有网络艺术设计专业方向。
  通过网络艺术教育实现传统艺术教育创新
  一是网络艺术能够实现艺术想象力的巨大扩张。互联网的兼容性使任何艺术作品都可以非常方便地相互引用、转化。任何数据都可以成为艺术题材。原先栖身于不同媒体的作品可汇聚、转换和沟通。这对于培养具有发散性思维的艺术创作人才来说极其重要。数字化创作已经成为当代艺术的一项重要内容。网络中的虚拟世界具有超自然的想象、激动人心的情节、巧妙的构思以及出色的视觉效果,极大地激发了人的艺术想象力。人们习惯于将左脑的抽象思维、数字意识与右脑的图像、音乐的感悟能力分离,而网络最大化地发挥了大脑的左右功能,使艺术观念产生了变化。当今行业间的界限正在数字空间中逐渐变得模糊,人们需要丰富的知识经验去理解与体会网络数字化的生存空间。生物学、物理学、艺术学、电子学、数学、天文地理、音乐等共同构筑了数字的空间,形成了一个综合的知识体系,从而提供了一种综合的艺术观,激发了人们的艺术想象力。[5]
  二是网络艺术能够实现作品的无限复制和受众的自由漫游。在网络模式的艺术教育中,大量珍贵的、难得一见的艺术珍品都可以很便利地通过网络艺术形成复制品,取代了原作的独一无二的存在和价值,使得接受者在其自身的环境中可随时观赏,这就使复制对象产生了新的活力。从一个角度看,这是以往传统模式的艺术教育所不能实现的。
  现实时空中的任何艺术作品都是固定在一定的时空中,很难实现一个又一个瞬间链接,而网络艺术却能轻松地实现这一点,一个又一个的超文本链接,不仅很容易,而且诱惑人们不断地点击和浏览,最终实现自由的漫游,甚至把漫游作为目的,行为代替了思想,漫游本身也成为艺术。当然,网络的超文本链接一般规定了对一个问题的唯一诠释,可能网络以一种终极权威的方式迫使人们接受完全一样的艺术,使一些毫无价值的所谓“艺术”增值,甚至成为合理合法的方法和理论。这是网络法西斯主义所造成的。从一个角度看,网络本质特征就包括这一点。由于网络提供给人们无限自由漫游之权利,当人们漫游网络的行为变成了使用网络的目的时,漫游者就很少会对某个艺术或者问题提出质疑,只无休止地漫游于超文本的一个又一个的解释,人们的批评性和逻辑性等理性思维必将被束缚,网络艺术的实现与价值将与传统艺术发生激烈的碰撞,必将影响到传统艺术的发展与创新。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基于公共服务的河北电子政务Web2.0研究”(项目编号:HB12TQ002);河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我国企业非正式组织类型分析与治理研究”(项目编号:SQ12102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京津冀区域经济一体化战略与推进河北沿海地区发展对策研究”(项目编号:12BJY005)]
  参考文献:
  [1]陈鹰.网络艺术与受众的审美需求[D].武汉理工大学,2006.
  [2]彭逸伟,王春光.网络艺术教育的发展问题分析与对策[J].辽宁教育研究,2008(5).
  [3]张屹.网络艺术与中国传统艺术的融合[J].淮阴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
  [4]张屹.论网络艺术与中国传统艺术之相融[J].齐鲁艺苑,2006(6).
  [5]白育芳.网络艺术教育的悖论[J].成功(教育版),2007(4).
  (作者单位:燕山大学文法学院)
  编校: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