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巡检司作为最基层的国家行政机构,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明代福建巡检司在设置和分布上有一定的特点和规律,但明政府后期没能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对巡检司加以调整,造成明朝后期巡检司部分职能的弱化,进而使福建地区基层管理出现了部分失控。
关键词:福建巡检司;分布;变更
福建位于中国东南沿海,地接浙赣粤三省,东望台湾,战略位置重要。具体到明代从基层角度来讲,就是大量设置巡检司。关于明代巡检司的研究,目前还比较少,本文选择福建巡检司为研究对象,来探讨其设置与分布的特点、规律。
明代福建巡检司的设立,最早见于《明史》“洪武二十年,命江夏侯周德兴镇守福建,相视要害,筑城一十六,置巡检司四十有五,分吏诸卫,以为防御”[1]400-401。但明初的巡检司设置并不规范,明初为了镇压人民的反抗,在一些地方大量设置巡检司。后来随着反抗斗争的平息,对巡检司进行大量的裁革,并且针对日益严重的逃军、盗贼等问题,对巡检司的官员的责任实行量化管理“二百名之上无私杖者升一级,有私杖者对品用。一百名之上无私杖者对品用,有私杖者降职。三十名之上无私杖者降杂职,有私杖者降边远杂职,不满三十名者发边远充军。若有强贼及逃军聚众劫掠,能擒获以除民害者,二十名之上无私杖者升一级,有私杖者对品用。十名之上无私杖者对品用,有私杖者降杂职。九名以下无私杖者降杂职,有私杖者降边远杂职。若擒强贼逃军六十名以上或止二十名而又能获军囚之二百名之上及擒伪造宝钞及伪印者,具奏升陟”[2]3267。
明代福建下辖八府一州,县的数量在不同的时期有所调整,因此各个县巡检司的数量也随之而变动,现将正德与万历时期各府州所辖县以及巡检司数量列表如下
正德《明会典》[3]109-113 万历《明会典》[4]420-422
从表中可看出正德和万历时期漳州、泉州、福州是数量最多的三个府而其他府州基本没有变动。
漳州位于福建和广东交界的地方,远离统治中心,是一个动荡不安的地区。洪武年间巡检司的数量为十七个,而根据正德《明会典》记录来看,巡检司的数量达到23个。明代统治者吸取教训,在漳州以巡检司的密布加强统治力量。另外,这三个府都是濒海,明朝立国以来,就一直受到倭寇的侵扰,《明实录》多次记载受到侵扰“是月倭夷寇山东,转掠温、台、明州傍海之民,遂寇福建沿海郡县。福州卫出军捕之,获倭船一十三艘,擒三百余人”[2]1056;“倭夷寇福州之福宁县,前后杀掠居民三百五十余人,焚烧庐舍千余家,劫掠官粮二百五十石”[2]1393;“倭寇攻破大金、定海二千户所、福州罗源等县”[5]1410;“有倭寇三百余人,船十余艘”,侵扰福宁等地[5]2185;“倭贼自镇海卫右雷巡检司登岸”[6]1241-1242。因此,在这三个府大量设置巡检司与卫所相互配合,打击倭寇。
明初周德兴入福建设四十五个巡检司,后来对巡检司的地点和数量进行不断的变更,在《明实录》的记载中,正统年间进行了比较大规模的变更。
正统年间发生了叶宗留起义与邓茂七起义。叶宗留起义是闽北矿徒起义的核心。邓茂七起义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由于租佃关系而引起的农民起义。正统十三年宣布起义,在起义后一二年的时间内,福建境内有二十多个县被起义军攻克,延平、建宁、邵武、泉州、汀州、漳州六个府被围攻,其中邵武被攻克。起义的中心在沙县、尤溪两县,受迫害的福建农民纷纷起兵响应,造成全闽震动之势。直到景泰年间还有影响,可见邓茂七起义影响之深远。正是在以上背景下,明政府对福建巡检司进行了一系列的置裁和调整。
对比正德《明会典》与万历《明会典》可以发现,在正德、嘉靖、隆庆、万历时期也对巡检司进行了变更,有些巡检司时进行了地点的变动,有些则是进行了名称的更改,这个时期的变更多是针对明朝晚期社会矛盾逐渐激化而进行的,以上四朝实录记载的变更如下:
添设“添设福建平和县,并改小溪巡检司为汀漳巡检司”[7]3330“添设福建大田县属延平府,以尤溪县之英果、漳平县之桃源、德化县之安仁及增设花桥四巡检司隶之”[8]3923
迁址或易名“迁东沉、赤山巡检司于分水关,改名漳潮分界巡检司”[7]3500“改设福宁州水澳巡检司于本州之葫芦门,名曰芦门巡检司,莆田县小屿巡检司于仙游县之白隔岭,名曰白岭巡检司”[8]3262-3263“建福宁州芦门巡检司于天竺洋以御温处矿寇”[8]4793“改豪门海门岛尾三巡检司俱隶海澄”[9]1670“改粤头巡司为石井粤巡司,换给印信”[10]1695。
通过对明代福建巡检司的设置分布特点和变更可以看出巡检司负责对一定地区进行有效地控制,从而加强国家对基层社会的控制能力。另外将巡检司与卫所制度相结合,使政府能够合理调配军事力量而使一些地区不会成为控制的盲区。一方面可以有效地抵御倭寇的侵扰,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民众大规模的起事对抗政府。所以,作为进行社会治安管理的最基层机构,巡检司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由于兵力有限,一般仅配置不足百名的弓兵,且只是驻守关津渡口,监控的范围有限,所以其维护社会秩序的能力又受到了很大的制约。
注释:
[1](清)张廷玉等 .明史 [M].北京中华书局,1974。
[2]明太祖实录[Z]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
[3](正德)明会典[Z]文渊阁四库全书第618册。
[4](万历)明会典[Z]续修四库全书第791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
[5] [6] [7] [8] [9] [10]明太宗实录[Z]台北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校印本,1962。
(作者简介:郭 佳、王峰辉,鲁东大学2010级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