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哥之于我倒是真真正正的“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你”,在动辄“从小我就听你歌”的旧爱派煽情洪流里,我只能羞愧地说一句,这个男人是我一把年纪后惟一长情的新欢。
逼哥就是李志,他的个人官网(已被墙许久)地址是拼音的“李志装逼”,在略拗造型的文艺青年眼中,敢于勇猛自嘲往往代表着更高技艺的拗造型,于是大家便亲切地称他为逼哥,在助其自嘲的同时仿佛也完成了自我提升。
其实连5年都没满。第一次听逼哥是2007年9月。月初,一个见过数面并不相熟的朋友在校园BBS上发了个帖,标题叫《董卓瑶》,内容则是一句话:是荔枝献给毛毛的歌。当时一晃眼把瑶看成谣,以为是董卓的歌谣,毛毛固然是我,荔枝是什么则一头雾水,就此搁下。
月底人到英国,满目诡异造型的参天悬铃木,从超市背着碗碟糖盐炒菜锅长途步行回宿舍身心俱疲,不知是出于何种机缘巧合又想起那首“献给毛毛的歌”,才知道楼主把李志随手打成荔枝,而那首《董卓瑶》对彼时处在资本主义纸醉金迷国度的我也实在充满了励志的积极意义——毛毛你是个好姑娘,你要把持住你的欲望,你可知我想像你一样纯洁,你不能比我还要放荡。
回国后第一时间奔去杭州听逼哥,同行的是大学时代的一干好友,共9人,在小餐馆里吃菜梗炒猪肝,逛逛西湖灵隐山,再在蜜桃酒吧(好像是这个名字)跟着逼哥一起哼哼,简直攀登上了别别扭扭方向感尽失的后毕业迷茫期顶点。
顶点过后各走各路,我去北京,顺便把逼哥介绍给了两个肤白貌美的妹子,还一起跑到天津又听逼哥,这次吃了罐焖牛肉,酒吧的名字叫13 Club。
别扭症继续发作,时不时叩问一下自己来北京到底是要干什么。
晚熟而愤青地喜欢上逼哥另一种类型的流氓歌曲,唱唱孙逸仙什么的,你懂的。在他脱掉上衣升高8度干哑地吼着“人民不需要自由”的时候尤其感到荷尔蒙四射。
那时还认识了一个大概和逼哥挺熟的同行,鉴于逼哥早就放出话来不接受任何采访,作为一个从来不想厚着脸皮以身试法的爱面子超过爱工作的人,我自然不准备冒进。
后来,同行跟我说,采访也不是不行,就是要和逼哥走一发。于是我意识到自己几乎要变成危险的骨肉皮(Groupie)了。这个词在国内被贴心地翻译成“果儿”,意思大致就是为乐手付出肉体和金钱的终极粉丝,是还没有熟的一个果子。作为一个爱面子不但超过爱工作也超过爱逼哥的人,出于对骨肉皮属性的恐惧,终究我没有托那位同行转告“这个可以有”。
兜兜转转若干年,最终还是回到家乡——和逼哥的南京并不太相似的另一个南方城市。觉得当记者真心没劲(个体差异,前同事们勿怪)便辞了个干净,老老实实待在上海听一场逼哥,权当从各种年少矫情里脱身的毕业典礼。
逼哥已经是偶像派了,两层楼的live house屡屡引来消防、治安相关工作人员,唯恐出现险情。几年前一起去杭州的朋友有一些也在场子里却不在一起,也有一些不在场子里,不在上海乃至不在国内,物理距离或者心理距离多多少少都远了。
就连逼哥本人也无可救药地长出了一圈圈肥肉,从眉眼清秀变成油光满面。带了16个人,从小提琴到箱鼓一应俱全,和曾经一把吉他扯着烟嗓吊高key的巡演相比不知高端了多少。
于是在逼哥唱到“我说老板,一斤坚持要多少钱”的时候,我想着毫无坚持说没劲就没劲的无能的自己,默默地流了一点泪。
结果还是没有办法从李志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