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东莞涉黑犯罪案一审判决
7月11日,由广东省东莞市第三市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武满豹等九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犯罪案,经同级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数罪并罚,判处武满豹有期徒刑十五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其余八名被告人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至一年零八个月不等。
在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武满豹就是土霸王、阎罗王。被害人杨文进和张红军吃饭时看见一个女子从眼前走过,就小声说了声“靓女”,没想到随口的一句称赞竟差点招致杀身之祸。还没等他们吃完饭,就有一群人手持钢管气势汹汹地从车上下来,领头的武满豹大声喝道:“刚才谁活得不耐烦了,竟敢调戏我兄弟的女人”,杨、张两人不敢出声。武满豹又说:“我就是第二人民政府,要你们在这里站不住脚就站不住脚,要你们马上消失就马上消失。”说完,一群人就持钢管殴打杨文进、张红军,直到两人满脸是血趴在地上。
早在2001年,武满豹从河南老家,来到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成为务工大军中的一员。很快,武满豹发现打工不仅来钱慢、收入低、工作累,还要受人脸色。为了逃避现实生活的压力,武满豹经常和社会上的闲杂人员混在一起,染上吃喝嫖赌的恶习。他开始在社会上混日子,逐步利用老乡的身份认同感,吸纳、纠集了一批河南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杂人员,以收取“保护费”为主要形式,聚钱敛财,称霸一方,形成了有组织、有纪律、有“经济来源”的犯罪团伙。
武满豹为树立权威,对于违反纪律、不服管理的成员,轻则打骂,重则命令手下暴力惩罚、驱除出队。经过多年发展,该犯罪集团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等级森严,分工明确,规模庞大,人数众多,鼎盛时期达百余人。(文/张冰 刘青)
个案
不履职责难逃法网
近日,因不履行自己救助职责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被告人刘某已被河南省镇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刘某,男,现年42岁,系某县公安局派出所民警。2011年3月7日晚,身患精神疾病的妇女王某全身赤裸到该县某镇刘洼村黄某家门口,要求进入黄家居住,黄不同意。在劝离无效后黄报警求助,在派出所值、带班的刘某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后,安排本所两名治安队员去处理此事,二人到场后不知如何处理又返回派出所向刘汇报,被告人刘某对此没有实施积极救助,放任不管,致使王某被人驱逐、殴打,最终加上疾病、饥饿、寒冷多种因素死亡。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刘某身为人民警察,本应依法履行警察职责和义务,却对群众的求助、对处于危难的精神病妇女不予实施积极救助,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其行为已构成玩忽职守罪。
(文/孙黎丽 房崇)
经验
“三个结合”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近年来,山东省巨野县检察院积极搭建平台,通过“三个结合”,扎实开展未成年监外服刑人员社区矫正工作。
行为矫正与心理矫正相结合。该院一方面在未成年服刑人员集中的地区建立社区矫正基地,通过法制教育、就业技能培训、公益劳动等教育方式,使他们重新认识自身的社会价值,逐步矫正不良行为。另一方面,针对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心理特征,通过在社区开设心理辅导班、开设维权热线等形式,实行心理干预,引导其自觉调整心态,培养积极乐观、健康向上的情趣和适应社会的能力。
检察矫正与社会矫正相结合。该院在批捕、起诉阶段,就建立了未成年犯罪案件处理机制,通过提早实行心理疏导、积极推行刑事和解等方式,减少其受成年犯消极影响的机会,消除其内心压力和抵触情绪,树立改过自新的勇气和决心。
监内矫正与监外矫正相结合。对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该院驻看守所检察室逐人登记,建立台账,进行重点监督管理,特别是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心智不健全,思想不稳定等特点,结合不同诉讼阶段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为日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基础。在加强监内矫正工作同时,该院还加大了监外矫正力度,特别是对于有重新犯罪苗头的人员实行重点监控,在耐心细致地做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热心帮助解决就业、就学等实际问题,为其提供良好的改造环境。 (文/马云生 姚树才)
做法
真心服务企业,用心维护发展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检察院坚持把真心服务企业,用心维护发展视做最大的政治责任,主动与驻区企业联系,掌握企业情况,根据不同需要,为企业提供法律保障、营销咨询、意见建议,参与企业业务谈判,帮企业起草修改合同,赢得全区上下特别是企业界的高度赞誉。
为改制企业提供法律支持。从去年开始,该院就介入了佳木斯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企业改制,组织力量主动深入企业中了解情况,为企业改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提出的为下岗多年而没有办理辞职手续的职工买断工龄的建议,受到一建公司的高度重视,帮助制定了具体买断措施,维护了下岗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他们又重点为一建公司改制后,新组建的公司提供跟踪法律服务,就新公司的性质、名称、与原一建公司的法律关系,以及新公司建筑资质的申办有企业经营管理问题提出了多项建议,使新公司及时办理了各种审批手续,企业生产经营顺利开展,呈现了强劲的发展势头。
为引资项目提供法律保护。该院近年来一直为佳联收获机械有限公司等多家企业的引资项目提供各种法律咨询,收到了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为经营活动提供法律服务。2012中俄(佳木斯)农机产品展销洽谈会在我市隆重举行。该院组织精干的服务队,在展销洽谈会综合服务大厅设立法律服务站,为参会的广大客商和农机用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合同审查修改等法律服务,力争使客商卖得诚信,用户买得放心。( 文/胡玥 罗英华)
基层
加强行为文化建设,改进执法方式
近年来,黑龙江省鹤岗市检察院大力实施“文化育检、文化兴检、文化强检”战略,以培育检察精神、强化职业道德、提升监督能力、营造良好氛围为着力点,不断创新形式、丰富载体、拓宽途径,全面构建具有鹤岗特色的检察文化,有效地提升了队伍素质和检察工作水平。
一是强化法律监督能力建设。广泛开展练、学、用相结合的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技能培训活动,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执法办案本领。五年来,先后以提高干警的科技应用能力、控辩能力、侦查取证能力和监督能力为重点,举办各类培训班58期,专题讲座23期。
二是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细化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制定统一的执法工作规范,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的执法工作机制。设计制定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经营规范和具体标准,通过健全办案机制,规范办案行为,保证办案质量。成立案件管理中心,自主研发了案件管理软件,对全市7个业务部门的全部案件实行网上流程管理,动态考评和时限预警。
三是强化检察职业礼仪教育。认真贯彻高检院《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规定》,举办司法礼仪知识专题讲座,强调司法礼仪对于检察官公正形象的重要性。使干警在生活和工作中时刻留意自己的行为举止,提高自己的修养,塑造完美的自身形象,做到文明办案、文明接访、文明处事。同时,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反馈的干警违法违纪信息、线索,使干警做到礼仪时时放在心中。在近年民意测评中,该院的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文/闫长量)
制度
五项制度确保办案安全
近日,河北省无极县检察院再次强调了办案安全五项规定,以确保办案秩序规范,办案纪律严明,办案安全无事故。
办案安全五项规定即:《办案保密安全规定》、《询问证人安全规定》、《审询犯罪嫌疑人安全规定》、《搜查工作安全规定》、《司法警察配合检察官办案安全操作规定》。该套规定的出台,一方面,进一步增强了检察干警的办案安全和办案纪律意识,另一方面,尽可能地堵塞办案各环节的安全漏洞,有力地促进了办案规范。(文/陈召 邢辉)
举措
发挥职能为企业提供服务
按年初黑龙江省、市院检察长会议的要求,黑龙江省伊春市上甘岭区院党组把服务大局定格在服务于个体私营企业这个关节点上,收到了良好成果。
一是提高重视。省市院检察长会议之后,上甘岭区院党组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党组成员以及各科室负责人坐下来认真地学习了领导的讲话,领会了会议的主要精神,同时,各科室就如何发挥本科室的作用,为本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进行了深入的讨论、研究,各科负责人根据本科室的具体工作提出了服务大局的一些意见和建议。落实了责任,确定了检察长负总责,并由一名副检察长和政工科负责协调、组织此项工作。
二是措施得力。最近,按院党组要求,由一名副检察长带队,控告申诉科负责人参加,对镇内新春木业集团、金富木业、双蓝公司以及格润生态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就服务层面的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了解、掌握企业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如佳鑫农林发展有限公司正处于筹建过程中,因劳力短缺不得不停止了筹建。发达木业为了能留住人不得不在加工板材利润很低的情况下再次提高工人工资。有的企业有产品而销售不出去。比如中兵矿业目前有碎石4000多立方米、细沙1000多立方米在厂区内储存而卖不出去。部分木材加工企业,因市场原因大量木材的原材料在厂内堆放不敢加工。尤其是有的企业急需法律层面的服务。
三是提出建议。根据我们深入十几家企业掌握的情况,该院提出了以下几点建议。建议一:成立劳动市场,委派工作认真负责的同志深入林场、街道逐家逐户地进行走访,对待业的人员进行详细的登记,待业人员统计之后集中到劳动市场形成需求对接链,这样就会解决目前企业劳力短缺的问题。建议二:政府相关部门要牵头走出去,到各地了解木材市场的状况,给木材加工企业提供可靠的有价值的信息。建议三: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地全面深入个体私营企业当中了解情况,逐家逐户地进行走访,全面掌握他们所需要的法律服务。
(文/郑宏)
做法
积极推进检察联络室建设
黑龙江省肇州县检察院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向下延伸检察职能,以检察联络室为平台,立足服务经济发展,服务基层群众,进一步创新服务思路,完善服务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以服务大局为己任。该院模范屯油田检察联络室辖区内有模范屯油田、采油十厂、采油十一厂、中亚油田、头台油田、华油等6家油田企业,在当地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检察联络室积极为油田企业服务。通过接待来访和走访群众,在第一时间发现和受理企业职工的法律诉求,特别是认真处理涉检信访,尽力做到案结事了,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油田检察联络室成立以来,已经接待来访群众20余人次,协助油田党委化解了5起影响较大的社会矛盾纠纷。
二是以收集信息为途径。该院检察联络室密切关注民生需求,广泛收集信息线索。注重发挥外聘联络员、信息员的地缘优势,大量了解基层群众涉法涉诉的相关意见、建议,加强对盗窃油田物资、破坏油田生产、油田占地补偿款投放、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等情形有关信息的收集与梳理,及时汇总综合,为领导科学决策和履行监督职责提供依据。
该院赋予外聘联络员和信息员广泛收集各种行政执法不规范、涉嫌违法犯罪信息的职责,两年来,共收集各类信息130余条,为检察联络室工作开展提供有价值的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线索近20条。
三是以“平安和谐”为目标。该院检察联络室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检察联络室工作细则、工作人员职责、联络员信息员工作职责、联席会议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在醒目位置公布明示,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为更好地服务群众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采取现场咨询、发放法律知识手册等方式,不断强化普法宣传,先后在油田公共场所举办法制宣传活动6场,定期深入机关、企业、社区、学校、农村宣传法律知识和检察机关工作职能,并积极为困难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不仅提高了基层群众的法律素养,而且使检察联络室成了人民群众的“维权站”。 (文/张云国)
基层
“四训”“五结合”深入教育实践
近日,河北省景县检察院开展“四训”“五结合”,使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四训”即:集中培训、分类培训、以赛提训、以考促训。“五结合”即把教育实践活动与认真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相结合、与落实“十三检”会议精神相结合、与深化“五院”建设相结合、与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目的是使干警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内心深处,外化于执法办案行为之中。(文/霍利)
观点
农地流转的法律意义
以通过大力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主要内容的“走一富二”战略,在黑龙江省实施8年来,不但促使全省400多万农村富余劳动力走出家门,实现转移就业增收,更有力带动农村土地使用权健康有序流转。
总体上说,黑龙江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正处于流转规模与速度不断加快的上升期。特别是在2004年后,黑龙江省鼓励百万农民从土地中分离出来,从事二、三产业,不断出台支持土地流转的相关政策,为实现农民增收开辟了新途径。
虽然农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经济意义已经非常明显,但在中国目前的条件下,农地资源优化配置的真正解决取决于农民非农化就业和农民社会保障的前景。这一前景如果没有很大的改善,无论什么样的规模经营、集约经营都不可能有多少发展空间。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在法律意义上更加重要。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是农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结果。在农村土地承包中的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原承包方依Pnu+uSbK5L8CoJSJQscunw==法将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民事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自然人或法人占有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权利。就其法律性质而言,是一种独立的物权。从物权法上讲,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具有土地承包经营人处分自己权益的意义。也就是说,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就是赋予土地承包经营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独立处分权,而独立处分权则是直接支配的具体体现。
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直接支配,就是土地承包经营人在法律或合同允许的范围内,有权决定对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何种态度和措施。从一般意义上讲,是自己在承包土地上经营,还是流转给他人经营;是让后人继承承包土地,还是赠与他人;是以承包的土地作价人股,还是将承包的土地租赁给他人经营,只要不妨碍他人,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都是土地承包经营人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不受土地所有人的干预,亦即土地承包经营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独立的选择权、决定权和处分权,其中独立处分权是核心。
现有农地制度是按人口而非生产能力配置土地,因而就不如按市场规律配置土地更能够实现土地效益的最大化。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自由流转使承包经营权真正作为一项稳定的财产进入市场产生应有的交换价值,农民也能够从中获得其应有的经济利益,提高收入水平。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结果,导致了大规模集中土地进行规模化经营,使土地能够作为商品进行交换,提高了我国农村的市场化程度,而规模化经营是农业从低效率的劳动模式向现代化大农业发展的必经之路。
土地承包经营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独立的处分权,是表明土地承包经营人有权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流转,但不涉及是否需要流转和实际能否流转的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需要流转取决于土地承包经营人的多方面因素,如在农民未获得新的就业机会情况下,是不会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土地经营利润也是重要因素,农民只有在取得高于至少相当于经营土地的利润时,才会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能否实现需要他人的协助或客观条件的配合。土地承包经营人有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需求,但无人愿意受让是完全可能的。经营土地的潜在获利空间、土地的肥力和区位等都是土地承包经营权受让人是否愿意接受流转需要考虑的因素。他人的这种协助与配合与一般合同中的义务不同,土地承包经营人有权提出协助的条件和内容,并根据对方的接受程度作出反应,即使土地所有人提出反租也必须同土地承包经营人协商,满足土地承包经营人的要求,否则,也不能强行反租。这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独立处分权的法律价值所在。
综上所述,农地流转的法律意义体现在,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制度明确赋予了农民土地交易权,农民不仅拥有了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和支配权,而且拥有了转让权,使农民的土地产权完善起来。 (文/吕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