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梦的勇气不是天生的,经过努力方能越来越坚定。坚持理念,观念一点一滴改变现实。期待中国法律人齐心协力,日积月累,将纸上法条,真正落实到民众生活中
7月又至,毕业又至。收拾好行囊,年轻的中国法律人正在思索:明天的我会是什么样子?成功与失败,哪个会先到?哪一位法律人,最值得我效法追随?中国法治梦,何时能圆?
法律人操守第一
曾记否?吾国《唐律疏议》影响东亚邻国,既深且巨。但司法从未独立于皇权,地方层级行政长官兼理司法,比比皆是,讼师地位尴尬,人人喊打。一言以蔽之,中国与法治,始终缘悭一面。
民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反映升斗小民企盼司法公正的夙愿,却从未落实,良可浩叹。“自古衙门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正是旧时司法形象的传神写照。
近代中国,大陆法制建设大幕缓缓拉开。国外学者感叹:中国立法数量之多,门类之全,进度之快,为人类历史上罕见的立法黄金年代。至2011年先后制定法律240件、行政法规706多件、地方性法规8600多件。一个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刑法社会法等多部门法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中国式法律体系。
徒法不足以自行。立法地基底定,为中国法治大厦奠定坚实基础。下一个三十年,如何适用法律、解释法律、落实法律,成为建设法治中国宏图大业面临的最大挑战与机遇。重任在肩,责无旁贷的中国法律人,众望所归,舍我其谁?
法治事业,千头万绪。一言以蔽之,法律职业伦理是重中之重。西方谚语:法官断人生死,本是上帝的权柄。职业尊崇与职业伦理,一体两面。难以想象,一个缺乏社会公信力,道德形象低下的法律人,能够取信于民。
法律人操守第一。倘若操守有亏,就算专业能力再强,只是舞文弄法的刀笔吏而已,一切免谈。法官受贿,无异于神父嫖娼,令人发指。故国外有法谚:法官的形象,如皇后的贞操,不容一丝置疑。 “法律,作为一项关涉规则之治的事业,其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美国最高法院法官霍姆斯说。因而,法律既不是书斋中的想象,也不是书本上的规则,而是与人之行为密切相关的且依据其实际运作来规制人之行为的规则及过程。
转头回望中国法律人整体形象,虽大有起色,但与理想状态犹有差距。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建伟用“稻草人”来做譬喻,在法律只是稻草人的社会,没有人相信,法律的正当程序是解决社会纠纷的最好办法。人们遇到麻烦,即使求助于司法,也对司法心存疑虑,又同时通过疏通关系去破坏、规避法制。这正是对当前中国社会现状法律稻草人社会最真实的描述。
法治事业要想成功,关键在人。司法从业者遴选与培训制度,亟待改革。多多吸纳学者、非政府组织、专业人士,以及企业家广泛参与。以避免新入行的法律人经验不足,与社会相脱节,造成人民对司法屡有烦言。近来台湾各界,猛烈抨击法官不食人间烟火,讥为奶嘴法官、恐龙法官、菜鸟法官,殷鉴不远。
离喧嚣向来很近,却又难得离繁华很远的优秀法律人,操守、素质和经验,缺一不可。与民众理念契合,心灵相通,自有难得的默契。就此入手,持之以恒。法律人品行无懈可击,心胸开阔,视野放宽,当事人自己心里有数,骨子里不能不服,社会大众当然折服。
“法制生活人士的黄金时代”
律师,更是中国法律人队伍中的主力军。曾给江青担任辩护律师的张思之说:“鄱阳湖畔,嘉陵江边,北海之滨,巴东西蜀,从首善之区、通商口岸到僻壤边陲、渤海中央,凡有侵权处,总能听到律师的回声乃至呐喊。宁鸣而死,不默而生,已构成为律师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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