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芒康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初探

2012-12-28 03:41徐志高
中南林业调查规划 2012年4期
关键词:金丝猴缓冲区核心区

徐志高

(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长沙410014)

西藏芒康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初探

徐志高

(国家林业局中南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长沙410014)

针对西藏芒康滇金丝猴国家级保护区存在的原保护范围、功能区划不合理等问题,提出了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区调整的原则与方案,并从影响评价方面论证了调整的可行性。

自然保护区;功能区;调整;评价

西藏芒康滇金丝猴自然保护区位于西藏芒康县境内,主要保护对象为滇金丝猴、绿尾虹雉、斑尾榛鸡、马来熊等珍稀濒危动物及其生态系统,属野生生物类自然保护区。1986年批准设立为县级自然保护区,1993年晋升为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2003年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介于 98°20'—98°59'E,28°48'—29°40'N之间,总面积185 300 hm2。其中:核心区面积87 090 hm2,占总面积的47.0%;缓冲区面积45 776 hm2,占总面积的 24.7%;实验区面积 52 434 hm2,占总面积的28.3%。西藏芒康滇金丝猴保护区通过二十多年的保护与建设,在保护野生动物和生态系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保护区范围广,原有的功能区划欠合理,对保护区本身的建设及当地的经济发展都存在不利影响,因此对该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进行调整迫在眉睫。

1 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的理由

西藏芒康滇金丝猴自然保护区建立之初,由于在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方面经验不足,确定保护区范围时,没有考虑到保护区面积的适宜性;确定边界时,未充分考虑到区域是否为主要保护对象的有效保护区域;功能区划分时,未充分考虑到保护区社区居民的分布以及地方经济建设和社区发展需要等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区范围规划盲目求大,不仅将澜沧江沿岸干热河谷区域的连片裸岩峭壁、泥石滩等区域划入保护区,也将纳西民族乡等人口集中区域划入保护区。将不属于保护对象分布范围的区域区划在保护区内,既不利于不利于保护氛围的形成,也无助于保护对象的重点保护,反而分散了了保护目标,影响了保护效果。

2)保护区边界确定过于粗放,一些不应该纳入保护区的区域也包含在保护区内。在建保护区之初,为了便于区分保护区,在确定保护区边界时尽量利用自然界线(河流、山脊、沟谷)作为保护区的边界线。如东以呷托河为界,西以澜沧江为界,将澜沧江沿岸阶地和呷托河宽谷大片耕地区划在保护区内,而对这部分土地保护区应该管理却又没有办法管理,不仅增加了保护区的管理难度、管理成本和保护区的建设任务,也给当地居民发展生产设定了法律门槛和人为障碍,影响了社区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3)原功能区划不够合理。一是将长35 km的214国道以及国道两侧的居民一并包含内在小昌都缓冲区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今后对该路段的改造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如果该区域区划为试验区,既维护了保护区的空间的连通性,也维护了保护区功能的完整性,同时居民的生产生活以及214国道公路改造也不存在法律障碍,并且通过社区共管共建项目可以促进社区的发展,更有利于对保护区的管理。二是美德核心区西侧直接外露,并且其外露部分的边缘就是美德、日隆等村庄,不利于对保护区的有效保护。应将与村庄接壤部分的核心区边缘区划缓冲区,以减缓人为活动对保护区核心区的影响。

总之,经过多年的建设与管理实践,芒康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保护区管理难度大以及对当地经济的束缚作用也十分明显。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区域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提高保护区管理效率,芒康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国函[2002]5号、环境保护部环发[2008]30号、国家林业局林护发[2008]161号等文件精神,拟对芒康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进行调整。

2 保护区调整的原则

西藏芒康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遵循以下原则:

1)严格依法原则: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和《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的技术规程规范和有关政策的原则。

2)科学性原则:结合保护区实际,因地制宜,维护保护区景观格局和景观多样性,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以不破坏滇金丝猴等珍稀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为前提,确保保护对象和自然生态系统安全。

3)利于保护原则:即保护范围明确、保护重点突出、功能区划合理、资源配置科学、保护管理有效的原则。

4)保护与发展协调性原则:即自然保护与发展地方经济、改善当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生活水平、维护少数民族地区稳定相协调。

3 自然保护区调整方案

3.1 范围调整

将保护区人口集中分布区域以及对澜沧江沿岸裸地、农田以及可能影响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的区域从保护区范围调出。调出的居民区包括214国道周边的纳西民族乡的上盐井村、纳西村,曲孜卡乡的拉久西村,帮达乡的毛尼村,嘎托镇的普拉村、巴拉村、火拉村,如美镇的竹卡村等村的部分或全部村民小组。

调出总面积6 390 hm2,调减幅度为3.45%。其中:调出原核心区面积1 326 hm2,占原核心区面积的1.5%;调出原缓冲区面积603 hm2,占原缓冲区面积的1.3%;调出原实验区面积4 461 hm2,占原实验区面积的 8.5%。

表1 调整前后保护区各类土地面积对比表 hm2

3.2 功能区调整

对现有保护区区域进行调整,以理顺保护区管理。一是区划在缓冲区的214国道区域调整为实验区。二是将保护区美德核心区西侧外围区划一道缓冲区,避免核心区直接外露。

1)缓冲区范围内214国道区域调整为实验区。214国道公路下侧以沟谷线、公路以上侧以居民活动区域界限为调整界限,从缓冲区调整到实验区,面积共727 hm2。

2)美德核心区西侧外露部分调整为缓冲区。目前美德核心区毗邻澜沧江一侧直接外露,其核心区界亦为保护区区界,其区划不甚合理。将现有澜沧江东岸密灌分布线以外核心区部分的稀疏灌木、裸地区域调整为缓冲区域,面积2 883 hm2。

保护区功能区调整后的三区面积为:核心区82 881 hm2,缓冲区 47 335 hm2,实验区 48 694 hm2。

4 保护区调整的影响评价

4.1 保护区范围调整对土地资源的影响

西藏芒康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地面积为6 390 hm2,占原保护区总面积的3.45%。调出的土地利用类型以裸岩、峭壁、流石滩等未利用地为主,占调出区域土地面积的65.45%;其次为灌木林,占17.70%;再其次为农地,占13.44%。保护区范围的调整后,土地结构有所改变,但没有牵涉到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滇金丝猴的栖息地暗针叶林,对滇金丝猴以及其它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没有影响。调整后可以更加突出保护主题,有效解决保护管理工作难度大及自然保护与地方经济发展冲突等矛盾。

4.2 保护区范围调整对滇金丝猴等珍稀动物保护的影响

滇金丝猴主要栖息于海拔3 300~4 100 m的高山暗针叶林带,无明显的季节性垂直迁移现象[1]。调查表明,保护区内滇金丝猴的活动范围为海拔3 950~4 250 m[2],以树生地衣、松萝为主要食物[3]。

绿尾虹雉栖息于林线以上的高山草甸、灌丛和裸岩地带,以植物的根、地下茎、球茎等地下部分为食。斑尾榛鸡栖息于3 400~3 900 m的林缘和稀疏灌木林中,主要以柳、榛的鳞芽、叶和云杉种子以及其他植物的花、花序、叶、嫩枝梢为食。马来熊栖息于茂密的森林,食性杂,主要以高山栎等树的果、叶以及小啮齿动物为食。

调出保护区的区域主要在海拔2 800 m以下的澜沧江干热河谷地带以及呷托河宽谷的农地、村庄等,这些区域距滇金丝猴等珍稀动物分布的范围相距甚远[4],调整范围内的裸岩峭壁、泥石滩、稀疏灌丛以及农地、建设用地等地类对保护滇金丝猴及其它珍稀濒危动物无意义。因此,保护区范围调整对滇金丝猴等珍稀动物保护无影响。

4.3 保护区范围调整对区域生态环境及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从生物多样性看,调出范围分布的维管束植物64科157属232种(含种以下等级),分别占整个保护区科的81.01%、属的66.81%、种的51.90%。植物组成以草本为主,植被类型主要为灌丛类型。分布的野生动物以林灌、草地—农田动物群为主,多见与人类密切相关栖息于农耕环境中的鸟类,以及其它常见的野生动物种类。调出范围内未发现有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种类分布,保护区范围调整对区域生物多样性无影响。

4.4 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对保护区管理的影响

通过对保护区范围调整,共减少保护区内分布的农户884户,人口5 924人,占了原保护区范围内人口的43.4%;通过对保护区功能区调整,不仅将缓冲内的214国道全部区划到试验区,减少了保护区缓冲区分布人口数量,同时也给外露的核心区一道缓冲的屏障。通过范围与功能区的调整,减少保护区内人口,理顺了保护、管理关系,有效解决了保护工作强度大和管理难度大等问题,从而进一步提高了保护区的管理效率。

4.5 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对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影响

通过对保护区调整,将原保护区范围内42.25%的农地和58.33%的建设用地调出保护区,同时对通过功能区调整,将缓冲区内的214国道调整到实验区内,解决了基本农田建设和214国道升级改造面临的法律障碍问题,而214国道是西藏连接云南的唯一通道,对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保护区范围调整,对解决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5 结论

通过对西藏芒康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调整的论证,表明保护区范围及功能调整对滇金丝猴和其它保护对象以及区域内的生物多样性不会产生任何影响。通过划出保护区内对保护对象无任何意义的范围,使得保护区减少了 43.4%的人口、42.25%的农地和58.33%的建设用地,无疑将进一步提高保护区管理效率,促进对主要保护对象更有效的保护。同时,保护区范围调整,还解除了当地主要人口聚集区经济发展的法律障碍,进一步促进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所以保护区的范围与功能区调整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1]黄勇,权锐昌,等.西藏米拉卡黑白仰鼻猴的栖息地变化[J].动物学研究,2008(6):653-660.

[2]杨士剑,丁伟,等.西藏芒康县滇金丝猴种群现状和生态学研究[J].东北林业大学学报,2005(2):62 -64.

[3]赵卫东,杨佩芳,等.白马雪山自然保护区南部塔城地区滇金丝猴食性及食物资源调查[J].动物学杂志,2009(3):49-56.

[4]吴建国,吕佳佳.气候变化对滇金丝猴分布的潜在影响[J].气象与环境学报,2009(6):1-10.

[5]黎国强,杨宇明,肖文.滇金丝猴栖息地生物多样性及其威胁因素研究[J].云南环境科学,2006(4):15-18.

Adjustment on the Scope and Functional Zone of Rhinopithecus bieti National Natural Reserve of Mangkang in Tibet

XU Zhigao
(Central South Forest Inventory and Planning Institute of State Forestry Administration,Changsha 410014,Hunan,China)

According to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Mangkang Rhinopithecus bieti national nature reserve,such as the original reserve scope was wide and functional division was not reasonable,the principles and schemes of adjustments on its scope and functional zone were put forward in this paper.Based on the influence evaluation on the adjustment,the feasibility of the adjustment was also proposed.

natural reserve;functional zone;adjustment;evaluation

X 36

B

1003—6075(2012)04—0039—03

2012—

2012—10—10

徐志高(1972—),男,湖南邵阳人,高级工程师,从事林业调查规划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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