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在会上作了报告,全面总结了2011年工作,并对2012年的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仇保兴、陈大卫,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杜鹃,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齐骥、郭允冲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较好进展,为“十二五”时期住房城乡建设事业科学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姜伟新指出,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之大、任务之重,是史无前例的。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地方、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11年提前、超额完成了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的任务。2011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加大了落实中央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力度,多数地区涨幅回落,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调控成效已经显现。
姜伟新指出,2011年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城市总数达到89个,督察员总数达到102名。全国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城市管理。预计2011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78%,全国城市污水处理率有望达到80%,均比2010年增加。农村危房改造265万户。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得到加强,资金总体安全。
姜伟新介绍,2011进一步加强了建筑市场监管,全系统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建筑市场和轨道交通工程执法检查。启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7亿平方米,相当于“十一五”期间的改造任务总量。严寒、寒冷地区已全面执行新的节能设计标准。
会议强调,做好2012年的工作,既有许多有利条件,也面临着一些矛盾和问题,要全面正确判断形势,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12年重点要抓好8个方面工作:
一是继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强化管理工作。
2012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700万套以上,基本建成500万套以上,竣工量要高于今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资金和土地落实。严把规划设计、建材供应、施工和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完善准入分配机制,加强使用退出管理。认真抓好保障性住房小区的水、电、路、气及公共交通等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深入研究住房保障政策和机制,逐步完善住房制度顶层设计。
二是继续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要继续落实地方政府对房价调控的责任。严格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支持居民的合理购房需求,优先保证首次购房家庭的贷款需求。着力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注重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全面启动住房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三是推进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着力提高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等编制质量,增强规划科学性。继续扩大部派城乡规划督察员派驻城市范围,基本实现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城市的全覆盖。要加强城市综合管理,进一步加强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2012年,各地要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各城市要积极探索创新地下管线管理方式,创造和积累管理经验。强化城市地下管线工程等城建档案管理,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功能向地下管线、城市安全等领域拓展和延伸。继续加强供水、供热、供气、城市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监管,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城市内涝。加快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强化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监管,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编制和实施好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和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建设,大力提倡采用绿色交通方式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
四是更加突出地抓好建筑节能工作。要提高认识,把建筑节能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实抓好。2012年启动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1.9亿平方米。进一步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推进住宅产业化,推广商品住房全装修。
五是加快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快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运行监管系统建设,力争2012年末覆盖到全国100个城市。加强和改进服务,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六是加大村镇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2012年中央将提高补助标准。加强村镇规划编制实施工作,扩大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试点范围,强化传统村落保护。
七是进一步强化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推进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全面落实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强化资质资格动态监管,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管理。
八是认真抓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立法执法工作。加快完善住房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继续落实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范城乡规划等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继续强化稽查执法,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会议同时强调,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必须不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精神文明和作风建设,增强干部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为顺利完成各项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会议期间,来自辽宁、广西等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经验交流。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文明办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主要负责人,中央有关部门有关局(室)负责人,国务院有关部门司(局)负责人,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负责人,中国海员建设工会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会议还特邀了部分地级以上城市和部分县(市)人民政府分管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负责人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