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蒲定 曾庆辉
紧扣民生热点向政府发问,一场专题询问会引发甘肃各方关注:2012年5月31日下午,甘肃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询问。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了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用地和资金落实、项目落实和招投标、工程质量、资金监管及住房分配等多方面的问题;政府各部门负责人虚心听取意见,耐心详细解答,气氛热烈。
专题询问,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要探索和有益尝试,以其独特的功效,受到地方人大越来越多的青睐和推崇;但同时,由于专题询问是一种“柔性”的监督手段,因此许多人担心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专题询问,会不会避重就轻,是否问到要害?会不会止步于“问”,能否问出实效?这些都是我们应该思考和探讨的问题。笔者认为:真正行使好人大专题询问权,发挥其应有的监督实效,应着重研究解决好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选好询问的议题。专题询问应“问”什么,选什么主题发“问”?如果选一些不切实际、大而空的问题或者只抓住一些无关群众切身利益、鸡毛蒜皮的“小事”进行询问,这样专题询问的实效就难以发挥出来。所以说,并不是所有的“题”都可询问,如果选“偏”了,选“冷”了,甚至选一些无足轻重的进行询问,就会使专题询问变得像走过场甚至作秀。要科学选择专题询问的主题,就要从那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以及“一府两院”存在的突出问题中,选择那些带有苗头性、急需解决而又经过努力可以解决的问题作为询问的主题,并从中进行甄别遴选。如甘肃省本次专题询问选择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为主题,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工程,也是“民心工程”,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安居乐业。通过专题询问,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待,体现了对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热点问题的高度关注和重视。因此,专题询问应主题更加突出,主体更加明确,问题更加集中,真正做到“问”大事、“询”大局,“问”民生、“询”民权,“问”热点、“询”焦点。
二是讲究询问的方法。询问会上怎么问,应讲究什么方法?以这次专题询问会上代表、委员的提问为例:“保障房质量怎么样?”“全省有没有不属于保障对象通过各种关系享受了保障房的情况?”“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用地未能及时完成土地征收拆迁工作,拉长了建设周期。政府对此有什么好的措施和办法?”“保障性住房资金短缺主要缺在哪里?是否拖欠了农民工工资?”“如何抑制保障性住房建设招投标过程中的市场垄断?既买不起房又得不到廉租房的‘夹心层’群体,能否采取公积金租房的形式?”一个个事关民生热点、百姓利益的提问,将甘肃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摆到了桌面上。这样的询问一针见血、直指问题的要害。但审视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专题询问,不可否认,一些地方个别代表没有“备好课”就贸然“考问”、腰杆子不硬不敢质疑,有些代表“问”得也只是隔靴搔痒,抑或蜻蜓点水,有的说着外行话甚至胡话,贻笑大方。如此询问,不能切中要害,只是走个过场、摆个姿态,最终会使监督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因此,为保证“问”得有质量,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要在会前下足工夫,围绕相关议题,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呼声,收集相关资料,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同时,也可以通过网络等媒体搜集或征集民意,加以梳理并合理采纳,从而做到有备而来,心中有数。为保证“问”得规范而准确,在专题询问语言方面,应以庄重严肃为宜,既不能言辞过于偏激,也不能一味地寒暄恭维;在询问程序方面,要安排好主要的提问人员,限定好提问的时间和答复的时间;所提问题应重点突出,观点鲜明,逻辑严谨,做到宜专不宜广,宜深不宜浅,宜精不宜多。同时,要敢于问,最重要的是要问中要害,问出力度,问及本质,问出百姓所欲之问并直面问题的症结所在。
三是对政府部门的回答要提出明确的规范要求。如果“问”意味着监督和督促,那么“答”则代表着担当和承诺,必须答出责任、答出成效。同时,询问会上不应出现应付搪塞和那种低级的答非所问的错误。因此,人大常委会对政府的回答也应提出必要的要求。为保证专题询问的规范和有序,防止错答、漏答甚至答非所问现象的发生,建议最好采用“一问一答”的模式进行;在应答态度上宜实事求是,不宜避重就轻、答非所问;在应答内容上宜真实扼要,不宜全面汇报工作,只谈成绩不谈问题,更不能大讲空话套话假话,应付了事。回头看这次专题询问政府的回答,采用“一问一答”的模式,政府部门负责人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答”上不含糊,发现问题不掩盖,遇到矛盾不回避。比如:针对委员提出的“如何确保分配公平”,省建设厅厅长李慧回答说,全省普遍实行了保障性住房分配准入的“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部分市州采取“三级公示、三级审核”的方式,严格执行户主申请、社区代表大会评议、街道办事处初审、张榜公示、县市领导小组审批的工作程序。针对委员提出的“如何让百姓安心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刘永富应答说,保障房建设是一项很复杂的工程,搞不好就会出现新的贫民窟,国外已有这样的例子。要避免这种现象的出现,一个途径是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来完成,通过整合土地既改善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又在这一区域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另一个途径是通过保障性住房与商品房的“配建”来完成,就是要求新开工的商品房要按照10%的比例配套建设保障性住房,让高、中、低收入的人群共同居住在城市中较好的地段,让住房困难家庭享受与普通商品房住户同样的公共和基础设施,确保保障性住房成为老百姓安居乐业的家园。“答者”主动配合,虚心采纳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正面、审慎回答代表和委员的提问,这样的作答代表和委员满意了,也充分肯定了。
四是更要重视“问”后工作。发挥监督实效,解决实际问题,有效推动工作是专题询问的基本目的和要求。如果询问会上只是过于追求场面的热闹,结果却一问了之,不见下文,甚至以互动情况来作为评判活动成败的标准,这样的专题询问其监督效果实难发挥出来。所以说,问答只是手段,解决存在的问题和推动工作的开展才是目的。如果“问”后工作不扎实,效果出不来,专题询问哪怕“问”“答”得再精彩,其实质也就是走走过场的“民主秀”。为做好“问”后工作,保证专题询问的监督实效,要严格落实跟踪督查、办后回复等制度,做到有询问、有答复、有办理、有结果、有报告,使专题询问制度规范化。当专题询问得不到满意答复时,必要时还可就有关问题再行追问,对追问答复仍不满意的,可以依法启动特定问题调查、质询、罢免等更具刚性的监督手段。比如这次针对的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最关键的是落实资金投入、土地供应、政策优惠,优化审批程序,保障分配公平,确保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正,让老百姓安心住。当询问后这些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时,就有必要启动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监督手段。只有真正解决好实际问题,才能维护专题询问的严肃性,有效提高人大的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