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赵明波
依照法律规定和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的性质和特点,决定了通常所称“三会”(人代会、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及机关各类会务工作的密度强度较大、质量要求高,很多环节虽然看似是履行程序,但是稍微疏忽就会“大法不犯、小错不断”,必须从思想上始终绷紧“细节决定成败”这根弦,因会制宜,认真做细做实做好会前、会中和会后的各项服务工作,以严谨、庄重、有序、高效的会风确保会议取得预期效果,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能提供保障。
时间概念。近年来,每年全国人代会召开的时间已经相对固定在3月5日,这为各地各级从容决定人代会的召开时间创造了条件,这种惯例应继续坚持。现在,如果组织向人大推荐提名有关候选人的工作顺利,省、直辖市人代会的时间一般都能在每年农历春节之前召开,而设区的市人代会一般紧接着在此前后召开,县级人代会召开时间就更晚一些,这种做法便于上下级人大沟通了解信息,特别是对需要联动开展的工作提前预安排。常委会主任会议召开的时间可以根据工作节奏灵活一些,目前省级人大在这方面比较规范,主要体现在开的时间较早、相关议题及常委会建议议程公开很及时;市、县一级人大普遍存在主任会议与常委会会议召开时间间隔太短的问题,导致这种情况有主观上准备不够充分、主任会议成员不齐等随意性原因,客观上有受党委、“一府两院”相关议案送达不及时,尤其是提交人事任免、财政预决算方面议案严重滞后的影响。虽然对召开人大常委会会议究竟应提前多长时间通知没有硬性规定,但一般应于会前两周至三周发出通知并向社会公布为宜,有利于超前筹备,如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吸纳公民旁听。考虑下级人大的领导同志要列席上级人大常委会会议,可采取逢单月、逢双月或者当月上下旬错开上下级会议召开的时间。市、县人大常委会会议的会期一般在两天左右就可满足议程需要。监督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二十日前,由其办事机构将专项工作报告送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或者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征求意见;人民政府、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对报告修改后,在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十日前送交常务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办事机构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举行会议的七日前,将专项工作报告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就笔者调查了解,上述二十天、十天、七天的法定时间界限目前在执行中几乎形同虚设,人大、“一府两院”均未严格依法办事,这很不利于提高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遵循。
会议材料。人代会的材料一般分为预备会议文件、大会主席团会议文件、会议正式文件、参阅文件和会议备案文件等五大类,由大会秘书处秘书组(材料组)负责起草,大会秘书长(主持常委会日常工作的副主任)审签。主任会议材料应由常委会办公室收集,要求根据议题有所归纳、精简和取舍,力戒冗长,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的做法,应由常委会秘书长向主任会议汇报常委会召开的建议议程和会议日程安排,由列席主任会议的委室负责人就相关议题作汇报和情况说明,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必要时可作以补充说明。常委会会议材料也可分为正式文件、参阅文件两类,如人大形成书面印发的视察、调研报告及有关资料可作为参阅文件。按照监督法的法理设计,特别要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在提前深入视察、调研的基础上,抛砖引玉般地起草好对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讨论稿,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理性思考和议深议透,还可以制作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会议人员书面提出意见建议的专用稿纸,解决会期短、参会人员不可能人人口头发言的问题。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比边记录、边整理、边起草审议意见文稿具有明显的优越性。我认为省级以下的地方人大在举行人代会、常委会会议期间办简报值得商榷,价值不大。为了统一常委会会议材料的规格和格式,防止纸张参差不齐、格式五花八门,我们采取印发“文件材料格式通知单”的做法,把对纸张规格、编号、字体、字号、字数等要素的要求标注具体,在印发会议通知时一并发送,从而确保了常委会会议材料整齐规范。
会场布置。一年一度的人代会会场布置因场地、人数相对固定,除一些细节外,基本无需作太大变化。常委会会议的会场目前一般也都有固定场所,对常委会委员的座次采取按姓氏或姓名笔画前后排逐次会议递进轮换,这样做不失为体现委员们“一人一票”平等原则的一种特殊方式。除常委会全体会议、机关内部有关会议设主席台以外,包括常委会联组会议、座谈会等会场应布置为“口”字形、“U”字形为宜,舒展一些、宽松一些,这主要是因为人大不对外发号施令安排工作,有利于营造民主、平等互动交流的会议气氛。
会中紧盯。会议进行过程中,所有会务工作人员应按照责任分工,各就各位,恪尽职守,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时刻密切关注会场的秩序、音响、饮用水供应等状况,根据会议程序在上一个环节时就考虑下一个环节,防患于未然。一旦出现突发情况迅速按会前制订的预案果断处理,确保会议有条不紊地进行。笔者针对常委会会议以往在人事任免投票、颁发任命书环节配播乐曲存在的不足,确定将名曲民乐“喜洋洋”作为表决人事议案投票时的现场配乐,将名曲民乐“步步高”作为颁发任命书时的现场配乐,使会议议程的主题和音效浑然一体,受到参会人员普遍好评。
新闻报道。人大的“三会”依法讨论审议的都是涉及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法规实施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然而,新闻媒体对人大会议宣传报道目前普遍存在过于程式化、模式化,甚至“八股文”似的枯燥僵化,可读性很差,难以收到较为理想的社会宣传效果。应明确责任人,有针对性地组织策划,以侧记、纪实、综述、扫描等方式就重点内容进行深度报道,避免人为浪费、切割了重要题材的宣传价值。强化与同级主要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相对稳定负责人大工作宣传报道的记者,通过实践,逐步把记者由外行培训成为内行,这样就不会出现电视台记者报道人大常委会会议时,多数时间把镜头对着列席会议的“一府两院”领导人员,也不会出现报社、网站文字记者因人大业务知识欠缺而写外行话让人贻笑大方。对重大新闻报道文稿,应由常委会秘书长或相关责任人统筹审核把关,统一口径,杜绝疏漏。
后勤服务。人代会要在财政专项预算范围内实行精细化管理,对会议人员所住酒店、宾馆分别派驻专人负责联络,在食宿、卫生等方面随时提供便捷协调服务。本着轻车简从、厉行节约和节能减排,我们在组织人大代表实地视察、调研时,尽量使用中巴车,少开小汽车,减少扰民。常委会会议期间仅对居住在城区外的参会人员安排食宿,其他参会人员实行定额补贴,防止铺张浪费。人大召开的各类会议,应带头不使用和少使用一次性纸杯,调试好会议室的空调温度,树立节能减排的良好形象。
会后跟踪。依照监督法规定,会后应及时将向社会公布的事项予以发布。目前,各级各地人大在这方面主要借助人大网站,离法律要求尚有很大差距,客观上也有党报党刊等主流媒体支持配合不到位的问题。这种体制内的公布,使得社会公众对人大履职活动和议决事项知晓率很低,对提升人大工作影响力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极为不利,迫切需要改变,因为这绝不仅仅是人大自身的事情。对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以及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的决策部署,相关工作机构、办事机构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狠抓落实,跟踪督促,务求实效,并将办理情况适时反馈主任会议和有关领导,以便查漏补缺、对症下药,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随着电子信息化、办公自动化发展日新月异,当前,会后除了切实做好会议纪要、记录整理和印发工作以外,必须认真收集归档录音、摄影、录像资料,以方便备查,为人大工作和历史负责。
综上所述,地方人大会务工作在确定时间上应力求提前、从容;在材料准备上应力求严谨、精准;在会场布置上应力求庄重、大气;在会议进行时应力求协调、有序;在新闻报道上应力求挖掘、生动;在后勤服务上应力求优质、高效;在会后跟踪上应力求完善、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