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真真 郭强
赵曾海:近几年因民间融资出问题的民营企业家实在不少。第一代企业家身上体现的胆识和冒险精神尤为难能可贵。这也暴露了这些企业家的致命伤。他们的成功更多的是依靠个人胆识和当时社会经济转轨所带来的竞争不激烈甚至没有竞争的社会环境,而不是良好的企业管理、健全的企业制度和优秀的企业文化,因此,这些企业家往往后劲乏力,所经营的企业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惨遭淘汰。
最后,在命运上,第一代企业家历经波折,几经坎坷,其命运始终受到国家政治环境和政策变动的支配。改革开放之初,国家法律的缺位使得企业家们可以长袖善舞,挥洒自如,从而在当时商机遍地,产品短缺,几乎没有任何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仅凭一个好的项目或者生产一种好的产品就一举成功。
然则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也正是由于正式法律的缺乏,使得这些企业家们的命运更多地受到国家政治环境和政策变动的影响。法律和政策的区别在于前者更具有稳定性和权威性,而政策则具有易变性和随意性。法治,是法律之治。在法治完善的社会里,人们可以清楚地预料到自己行为的后果。而相反,在一个社会主要靠政策来管理的时候,企业家的冒险行为往往成为国家政策朝令夕改的牺牲品。无论是在过去、现在,还是可预见的将来,关系在中国企业家的成功中都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社会在传统上就是关系社会,生活在其中的人都处在一个个以血缘、地缘等为纽带的关系圈子中。利用社会关系规避法律的确是迅速发财的终南捷径,但是,抛开此种致富方法的风险和成本不说,随着经济转型的完成和法律体系的完善,关系资源终究不能成为支持企业家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力量。因此,中国企业家最终仍须走出一条健康合法的发展道路来。
中国商人:有的企业家为了扩大公司发展,设立多家企业,不惜以虚构注册资本或抽逃出资等违法手段来达到目的。虚构注册资本罪和抽逃出资罪已经成为企业家屡屡触及的高压电线,对此您认为其形成原因是什么以及企业家更好的发展出路是什么?
赵曾海:从根本上说,规避出资风险,企业家需要着眼长远发展。违法出资反映了企业家的急躁心理和侥幸心态。风物长宜放眼量,只有把眼光放长远了,考虑到企业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上百年的未来发展,企业家也就不会纠缠于一时之得失,不会为短期的利益丧失理智,铤而走险了。
如果上海女首富孙凤娟着眼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不去虚构注册资本和抽逃出资,也许她就不致落到如此境地。
中国商人:一个民营企业的倒掉,会牵出一大批涉嫌贪腐的官员,“官员与企业”命运攸关的现象反映出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这种民营企业依靠官员获得快速发展的模式,往往被社会指责为“官商勾结”。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在清华企业家讲堂公开表示大连万达集团从来没行过贿,说做中国商人应“亲近政府、远离政治”。您认为一个民营企业家与官员之间应如何保持一种“距离上的美感”,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安全发展建立在法律和道德允可的基础上?
赵曾海:权和钱想来是形影不离的两兄弟。俗话说,有权就有钱,有钱也就有了权。在处于两者关系中的官员和企业家,前者手握公共权力,能左右社会稀缺资源的分配;后者拥有物质财富,能满足人的物质欲望。因此,权和钱的交易在监督制度不健全的社会中必然大规模地存在。
在改革开放30年的体制转轨过程中,社会急剧变化,公共权力强大而不受制约。在这样大的社会背景下,企业家牵扯其中也就不足为奇了。他们可以获得与权力结盟产生的暴利,当东窗事发,这些企业家也就成了权力的殉葬品。
酒店管理信息系统 (Hotel Management Information System,简称 HMS)是以酒店员工为主导,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支持酒店业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人机系统。其作为现代酒店管理的一个辅助系统,具有开放性、层次性。同时酒店信息管理系统呈现出专业化、集团化、集成化、标准化发展趋势[7]。
因此企业家要与政府保持良性互动,得到政府支持就不至于被搞倒。
中国商人:国外很多企业家在做企业的时候会设立一个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控制体系,而国内企业很少有,多数企业是有一个法律顾问,显然,在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在法律风险规避、管理、控制等问题上是跟不上的,为什么这么多企业或者企业家对待这个问题不够重视?你有什么看法和建议?
赵曾海: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与防控体系的建设十分必要,如西门子在德国抢注“Hisense”商标并要求海信支付4000万欧元商标转让款。这就需要我国企业迅速建设起法律风险管理体系。据统计,欧美企业平均寿命40年,日本企业平均寿命30年,中国企业平均寿命7.3年,中国民营企业的平均寿命仅2.9年,中国每年约有100万家民营企业破产倒闭。法律风险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中国企业家没有真正意识到企业法律风险的致命伤害,仍然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可以避过相关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范围广泛,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并购 、技术服务、劳动人事、合同管理、国际贸易、应收账款、职务犯罪、知识产权等诸多领域,都存在法律风险隐患。法律风险处理成本高,由于没有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往往是错过化解纠纷的最佳时机,加上目前中国的司法环境,导致处理成本高,且出现结果的不确定性。
中国商人:一个企业家的成长过程是很艰难甚至是坎坷的,做企业面临很多困境和问题需要去克服,去创新才能稳固长青发展,往往,一些企业良性发展到一定规模,暴露出很多问题,甚至有的企业家不惜铤而走险最终走上犯罪道路,你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为什么有些企业家辛辛苦苦打拼成功还要冒险以身犯法?
赵曾海:风险不可怕,可怕的是无知。企业家落马是企业家法律风险爆发的结果。法律风险,仅仅是企业家承担的遭受不利损失的可能性。事实上,企业家从事的是高风险事业,其身份和工作本身决定了企业家不可能完全摆脱法律风险。法律风险的存在并不意味着企业家必然遭致不利损失,也不是说企业家在法律风险下必然落马。法律风险的存在是否转化为对企业家产生不利损失的结果,取决于是否存在法律风险爆发的主客观条件。因此,企业家在面对与其职业如影随形的法律风险时,不是无所作为的。相反的,企业家可以通过减少、消除法律风险产生和爆发的条件,达到减少甚至消除法律风险的目的。总之,在企业家法律风险管理事业上,企业家是大有可为的。
中国商人: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国外很多律师政治前途很辉煌,很多律师最后成为杰出的政治家,比如,美国的里根总统、克林顿总统,包括现在的总统奥巴马、国务卿希拉里。您是怎么看待这个现象的?这和国家的法律体系有关联?在我国律师好像从政的很少,倒是有不少律师是从警察、检察官、法官转行作为律师的,这说明了什么?
赵曾海:希拉里和奥巴马竞选总统的时候,有篇文章点击率很高,即《两个老师之战》,其中指出“希奥“之间存在的某些差别,如希拉里以前是给富人代理,奥巴马则是替穷人打官司,奥巴马才是美国律师政治传统的再现,人民欢迎老师政治家。这一分析令人耳目一新,开阔了政治思路。真正的政治家应当践履的根本价值追求是为公众服务的精神,这与老师实现社会正义的核心职业价值是相通的。当然,我们一方面要认清资本主任民主的虚伪性和局限性,不必过于羡慕;另一方面就价值取向而言,从政是否就是律师的最高职业理想和境界,似乎也可进一步讨论。目前我国律师的“从政”之路似乎业已铺开。据全国律协统计表明,目前在中国各级人大中,律师代表超过800人。此前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和政协会议上,有22名律师代表和委员在这里履行代表职责或参政议政。其人数比上届全国人大和政协增长了80%以上。回到现实,对于我国绝大多数律师而言,从政之梦似乎还是显得比较遥远,不必急于求成或好高骛远,应当脚踏实地,干好本职,为维护公民权利和推动法治进步奔走呐喊。
中国商人:作为全国知名的资深律师,您经手过很多的企业家经济犯罪的案例,在您经受或者看到的这些案子中,您觉得企业家遇到的最常见的犯罪问题是哪些?对企业家经营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上,您有什么好的建议?
赵曾海:例如红帽子企业产权危机处理不好,就会给企业和个人带来巨大损失;民营企业家“原罪”的法律风险;企业家民间融资法律风险;企业家资本运作法律风险,企业家破产法律风险以及企业家财产继承法律风险等等。
企业家应当每年定期为自己的企业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对自己的企业进行定期的“体检”。律师在获得被评估企业的同意之后,入驻企业并对目标企业进行法律风险事项调查并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报告》的一项预防性法律服务工作。通过审查企业的组织结构、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公司章程、公司各项许可证照、内部管理制度、业务流程、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对外重大合同签署的决策和流程、劳动合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并对之分别进行法律风险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