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福林
过去几年,中国在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取得了历史性突破。未来5至10年,如果能够在惠及13亿人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相关改革上取得重大突破,将为走向公平与可持续发展之路奠定重要基础。
确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国家标准。我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面临的一个基础性问题是公共服务的标准不统一、不规范。为此,应当确定全国性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种类、标准,包括设施、设备和人员配备以及相关财政投入标准。在此基础上,尽快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统筹层次,加大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缩小居民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强化对农村地区、落后地区、困难群体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公共就业服务、基本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
加快以公益服务为主题的事业单位改革。随着人民群众社会需求结构的不断升级,对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主要内容的公益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新形势和新要求,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些事业单位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公益服务供给总量不足,结构不合理,供给方式单一,资源配置不合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支持公益服务的政策措施还不够完善,监督管理薄弱。在这个特定背景下,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强化事业单位的公益属性,通过改革使其真正成为公益服务的主要载体,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公益服务的现实需求。
以公益性为目标改变国有资本配置格局。在公共产品短缺的特定发展阶段,要强化国有资本的公益性,使其成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支撑。第一,国有资本逐步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重点转移到公共产品领域;第二,把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集中配置在事关中长期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能源、资源和高科技等新兴战略产业,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优势,参与更高层次的国际竞争;第三,对确有必要保留在其他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资本,逐步提高收租分红比例,争取5年左右由目前的10%~15%提高到25%左右,并将国有资本收租分红收益主要投入到社会公益领域,用于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调整政府投资结构,加大公共服务投入。2008年,为应对金融危机,政府投资的相当比重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和产能扩张上。在教育、卫生、文化、社会保障等社会领域的公共性投资虽有加大,但尚不到位。未来几年的投资,应当按照社会需求结构变化的趋势,加大以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等为重点的公共性投资。一方面,政府投资要以调结构为目标,重点调整国有资本配置,加大国有资本对社会领域的投入;另一方面,要扩大民间资本投入,尤其是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到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建设等领域。
完善多元化的公共服务投入和供给机制。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在明确政府承担基本公共服务最终责任的前提下,可以通过招标采购、合约出租、特许经营、政府参股等形式,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部分公共职能交由市场主体行使,提高供给效率。相当多的公共服务,比如慈善事业、艾滋病防治、公益性文化等可以通过民间组织在基层和社区得到解决。
欧债危机以来,有学者把问题的根源归结为欧元区国家的高福利,并提出我国需要防止高福利风险。我认为,我国仍处于较低的福利阶段,远不是所谓的“高福利”问题,即使有“福利风险”,也只会是“低福利”甚至“负福利”带来的社会风险。按照中央政府的部署,到2020年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仅不存在“福利陷阱”的风险,而且十分有利于推动消费主导的经济转型,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实现公平与可持续的科学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