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社会阶层政治参与责任意识研究

2012-12-22 14:52杨家宁
当代青年研究 2012年1期
关键词:社会阶层责任意识政治

杨家宁

(中共东莞市委党校)

新的社会阶层政治参与责任意识研究

杨家宁

(中共东莞市委党校)

政治参与是近年来政治研究广泛关注的问题和研究领域,政治参与也产生了有关中国政治研究较多的经验文献。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非公有制经济基础相联系的新的社会阶层开始出现。他们的政治诉求不断增强,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研究这个阶层的政治参与,客观分析他们的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和影响因素,是采取理性的措施引导其合法有效地表达其利益诉求的前提,也是新时期统一战线要不断研究和探索的重要课题。综述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利用东莞新的社会阶层的经验数据,探讨了新的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现状。研究发现,新的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是其自身主动适应社会生活的结果,但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制约。

新的社会阶层;政治参与;责任意识

一、文献回顾

新的社会阶层主要包括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以及自由职业人员。目前,新的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理论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政治参与的历史脉络研究。研究者在回顾政治参与历程时,将其进程划分为若干阶段,主要有“三点说”和“四段说”。“三点说”是从党对新社会阶层的几个关键政策演变着手分析。“四段说”是以社会实体对权力的依附为划分依据,认为新的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经历了制度外主动型政治参与、制度内被动适应、多元化主体型政治参与、制度创新型政治参与四个阶段[1]。二是政治参与的方式与途径研究。主要以实际政治参与方式的视角、倾向性政治参与方式的视角来分析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问题。三是政治参与动机与取向研究。如有研究认为,社会阶层政治参与动机功利性较强,具有明显的个性和分散性[2]。也有研究发现,各阶层的参政意识参差不齐[3]。四是政治参与与政治稳定的关系研究。研究观点认为,一是新社会阶层身份属性的划定实质上是一个经济—政治的复合问题,而绝非是一个简单的政治问题或经济问题[4]。执政党的社会基础在逐步向拥有经济和文化资源的阶层倾斜,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有利于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另一观点则认为,新社会阶层的消极作用是主要的,新社会阶层是社会不公的受益者[5]。尤其是其非理性政治参与带来不和谐因素,导致社会阶层迅速分化与重组,社会阶层矛盾将明显化。

政治参与的历史脉络研究以不同阶段的划分说明了新社会阶层的自我认知和政治参与意识程度的变化,尤其渴望摆脱对权力的依附,争取获得更多生存和发展空间。但该领域的研究未能明确新社会阶层的自我认知和参与意识具体呈现及影响因素。

政治参与方式的研究缺乏对非制度性政治参与的分析。首先,这种参与方式具有相当程度的隐蔽性、随机性和不可预测性,较难获得实际资料。其次,这是制度供给滞后的背景下出现的一种不规范的政治参与现象,实际的政治环境也不适合做深入的研究。但必须明确,同制度性政治参与相比,非制度性政治参与与新社会阶层的参与意识密不可分。

政治参与的动机研究虽涉及到对参与意识的分析,但该领域研究局限于对政治参与存在问题的分析,主观原因归结为新社会阶层各个群体的受教育程度、个人经历、民主法制意识、政治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客观原因归结为我国政治参与机制不够健全,缺少法律、制度方面的保证,政治参与的渠道过于狭窄,或低效或无效,无法满足新的社会阶层日益增长的政治参与热情和需求。研究缺乏对多元化的经济利益主体基础上产生的多元化的政治利益主体引起的政治参与的多样化研究,缺乏对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使社会政治权力结构发生变更的研究,尤其是缺乏对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对其动机影响的分析。

政治参与与政治稳定的研究困境,就是过分强调政治参与的促进作用,认为新社会阶层的发展必然引起民主政治的变革。研究缺乏对社会阶层的分化引起阶层主体政治意识、政治观念的分化与解体进行详细的分析,尤其是未能分析新社会阶层参与的责任意识。

二、研究方法

本研究的数据资料主要来源于2010年10—12月东莞市社会主义学院在东莞开展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问题研究”问卷调查。问卷编制经过对10个新社会阶层人士的访谈和试研究。问卷主要采用五级李克特量表形式。答案基本设计为完全不同意、不同意、一般(说不清楚)、同意、完全同意,并由低到高分别赋值1—5分。发出200份问卷调查表,回收有效调查表183份。

表1 样本的人口统计特征(%)

从上述统计特征分析可知,调查样本基本反映的是学历较高、年纪较轻、以技术和管理为主的群体。为获取更丰富的信息,在问卷调查中,按方便原则对某些被访者进行了深入访谈,从中所获取的信息补充对问卷的理解。

三、研究发现

(一)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现状

第一,新社会阶层具有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在现代剧变的经济社会发展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但由于其特殊的社会地位及利益关系,具有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从问卷调查中可以看到,有实际政治参与行为的占72.1%,如表2所示。私营企业主和个体户有实际参政经历的比例显著高于其他阶层,其次是民营科技企业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这显然与目前对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关照较多有关。

表2 不同阶层有无政治参与的比较 (%)

第二,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存在渠道上的障碍。在新社会阶层人士的现实政治参与中,目前我国现有的各种政治参与的主要渠道都已向他们敞开了大门。尽管各种政治参与的具体途径在不同的阶层以及在新社会阶层内部不同的职业群体中的实现程度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总体而言,新社会阶层人士会通过某一种或某几种不同的方式实现参政议政,发表意见和建议。但在对有实际政治参与行为的样本关于政治参与中存在的困难或障碍提问中,有67.4%的样本归结为政治参与途径不太畅通,有30.3%归结为自身能力于素质原因。而对27.9%没有实际政治参与的样本进行分析,发现其中76.5%的人将其归结为政治参与途径不畅通,只有11.7%归结为自身能力及素质原因。可能原因在于,一方面大多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缺乏政治参与的实践,导致政治参与意识淡薄,产生了政治疏离感。另一方面,政治参与和沟通联系渠道确实不健全、不畅通。访谈结果显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普遍抱怨不能够经常参加由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举办的座谈会,以反映他们的呼声,也缺少有效途径将其愿望和要求纳入党委和政府决策过程,其参政的渠道并不完全畅通。

第三,新社会阶层的政治效能感不强。政治效能感是公民对自己政治参与行为影响力的主观评价,评价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个人的政治参与行为。正如阿尔蒙德强调政治效能感将指向公民自身政治能力,“信念在一个人的能力中,是关键性的政治态度”[6]。当公民认为自身的政治参与行为能够发挥作用,产生影响时,必然积极参与政治,反之亦然。为了测量受访者的政治效能感,本调查设计了以下几个问题:(1)你在参与的政治活动中提出的建议或意见在多大程度上被采纳了?(2)就你所了解的地方政府某些政策,能不能判断其实施成效?(3)就你所了解的中央的某些政策,能不能判断其实施成效?但从访谈结果来看,新社会阶层人士对自身政治参与或评价政府政策的这种政治行为的主观评价并不高。普遍谈到“像我这样的人,评价政府政策也没意义”,“政府也不会在乎我这样的人有何想法”。这与前面所谈到关于政治参与中存在的困难或障碍,只有少部分人士归结为自身能力与素质原因类似。

新社会阶层人士这种无奈的话语反映了内部政治参与的心理与外部效能感之间的显著差距,除了政府在措施回应等方面的问题外,其心理素质可能是主要原因,他们对自身的社会地位、政治地位的认识与政府对新社会阶层的政策不对等。这使我们意识到思考了解新社会阶层的心理意识是了解其政治参与的研究路径之一。

(二)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分析

本文从个体是否应履行经济、政治、法律和义务四个责任意识维度探询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经济责任指的是参与政治是为了维护或增进自身的经济利益,尤其是企业的利益。政治责任指的是通过参与政治,可以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进而提高自身在公共事务中的决策地位和参与能力,获得相应的政治利益。法律责任指的是为规避政治和行政管理的不确定性,通过政治参与弥补法律不完善之处。这正如Allen等人认为,中国之所以能够在法律对投资者的保护不完善的情况下取得高速的经济发展,原因在于中国具有替代性机制对投资者进行保护[7]。而获取政治身份可能就是在中国存在的替代性法律机制之一。义务责任指的是作为社会公民,希望通过政治参与,把推动社会和政治民主建设的一些有见地的意见纳入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当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表3 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 (%)

研究发现,新社会阶层对政治参与中个体应履行的经济、政治和法律责任有一定的理性分析,但在对待义务责任上还具有模糊性,如表3所示。新社会阶层对个体应履行经济责任完全同意和同意的分别占38.3%和32.2%,这是对其自身利益的肯定。但我们以“个体以获取自身利益为主要责任,其他责任只是辅助性的”为题问及新社会阶层时,在183份问卷中,调查对象都倾向于不太同意,占43.7%,另有23.5%的人持很不同意观点,两者共占了67.2%,而认为比较同意的有15.8%,完全同意的占11.5%,另有5.5%的对此态度模糊,认为该类问题说不清楚。从这一结果来看,虽然新社会阶层赞成个体应从自身利益出发,但对个体仅以获取个体利益的责任意识持反对意见。这是新社会阶层对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的理性认识的表现。我们随即对持反对意见的67.2%样本进行分析,发现其中73.1%的人员其工作年限都超过了5年。该结果具有一定的意义,引发我们思索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工作年限及经历对其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应该具有独特的影响作用。如表6所示,工作年限和政治参与的经济与政治责任意识具有显著意义上的正相关。本文未能详细探询工作经历对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的影响,但在和新社会阶层人士的访谈中都谈到一点,即工作经历对他们各种意识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而在谈及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政治责任时,完全同意和同意的比例分别是26.8%和28.4%,这说明新社会阶层已将政治参与视之为试图影响公共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进而提高自身在公共事务中的决策地位和参与能力的途径之一。我国学者对新社会阶层参与政治的个体性动机进行的分析,大多认为经济利益是新社会阶层参与政治的首要和根本动因,政治参与大多是为了获得政治中心的认可,其真正目的主要在于维护和扩大自身的经济利益。其实,除了提高个人的经济地位外,提高个人的政治地位也是参与政治的一大原因。访谈中发现,尽管政府对我国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地位在政策上逐渐给予了肯定和认可,但是在现实中,他们对自身的政治地位的评价要低于对其经济地位的评价。因此,新社会阶层可能试图通过参与政治来提高自身的政治地位。可见,政治责任意识是新社会阶层参与政治的重要动机。但值得指出的是还有21.9%的样本选择的是“说不清楚”,完全不同意和不同意的共占22.8%,新社会阶层的政治责任意识仍有待提高。

而在谈及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法律责任时,完全同意和同意的比例分别是17.5%和10.9%,但却有39.3%的样本选择的是“说不清楚”,新社会阶层对此问题似乎颇难做出决定。但访谈中谈到,有部分群体获取政治身份可在一定程度上弥补法律机制的不足,如获取了人大、政协等资源。但随着市场机制的完善和非公人士政治地位的提高,对制度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有了理性的预期,已经不需要通过参与政治来弥补法律上的不足了。即使现有市场体制还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参与政治也不是获取法律保障的有效途径,这说明新社会阶层对政治参与的法律责任有较理性的意识。

同样的结果也出现在义务责任中,选择“说不清楚”的达28.9%。在对政治参与的义务责任问题中,完全同意和同意的比例分别是11.5%和15.8%,从这可以看出赞成的比例并不高,在访谈中新社会阶层人士也谈到,作为社会个体,应以经济发展和政治地位改善为主,义务责任并不是政治参与的主要责任。

从中可以看到,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动机的功利性较强。在座谈访问中也发现,绝大多数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都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但尚不稳定。一方面,他们不得不首先关注于自己及企业本身的发展,在客观上对政治参与尚力不从心,而且与之相适应,政治参与是自身经济利益和政治地位等意识的体现,其政治需求都是具体的,特别是一些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问题,如户口政策、政府工作人员的不正之风、政府部门效率问题等。很少有人上升到制度安排或义务层面,这也决定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参与主要是功利性参与,而不是理念性参与。

(三)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的影响因素分析

本文拓展了政治参与责任意识影响因素的研究,从性别、年龄、工作年限、文化教育水平和社会需求感五个方面分析对政治参与责任意识的影响。

表4 性别和政治责任意识(平均值和t值)

如表4所示,性别与责任意识具有一定的联系,从t值检测可知性别对经济责任、法律责任意识存在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性影响。男性比女性具有更强的经济责任意识和法律责任意识的愿望。这可能是男性更注重以社会交往和工作为角色中心,而女性更注重以个体和传统期望为角色中心,导致的结果是男性具有更强的政治效能感,更倾向于功利性和制度规避,而女性则具有较弱的政治效能感,习惯于遵循某种观念和标准,具有很大的稳定性。

如表5所示,年龄对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没有显著影响。但对政治责任和义务责任意识存在统计上的显著性影响。小于36岁的新社会阶层人士比大于36岁的人士更具有政治责任意识,可能的解释是年龄越小的人士越倾向于提升自己的政治地位。而大于36岁的社会阶层人士比小于36岁的社会阶层人士更具有义务责任意识参与政治。可能的解释是,按照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个体的低层次的需求还没有得到满足,对高层次需求的追求还不紧迫。相对而言,目前我国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政治素养和社会觉悟还不是很高,尤其是对于年龄较轻、处于资源获取型政治参与阶段的新社会阶层人士而言,他们当前最大的需求可能还处于中低层次,如经济地位和个人社会地位等方面,对个人社会价值的实现、对社会的民主义务等方面的高层次需求还不是很强烈。另一方面可能是,新社会阶层人士认为通过现有的渠道参与政治并不能有效地履行社会个体的义务。

表5 年龄和政治责任意识(t值)

如表6所示,工作年限与政治参与的经济与政治责任意识具有显著性正相关,表明工作的时间越长,越趋向于经济责任和政治责任意识,可能的原因是工作的时间越长,越强化自利的意识。但工作年限与其他的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无统计上的显著性关系。

而受教育年限与四种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都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性关系。与经济和法律责任具有显著性负相关,与政治和义务责任则具有显著性正相关。受教育程度越高,越不趋向于经济责任和法律意识,而更具有政治和义务责任意识。这表明受教育程度越高,越不具有功利性责任意识。

最后一点是社会需求感对经济责任、政治责任、义务责任意识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性关系。①这证实了社会需求感对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具有一定的缓和修补作用。社会需求感越强,政治参与的经济责任意识越弱,而越趋向于政治责任、义务责任意识。

表6 工作年限、文化教育、社会需求感分别和政治责任意识的相关关系

四、小结

首先,新的社会阶层由于其特殊的社会地位及利益关系,具有较强的政治参与意识。这主要是新社会阶层主动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结果,当然也是某种政治体制安排的结果。从有实际政治参与行为的占72.1%的比例可以看到,政府已对新社会阶层提供了较多的机会。但仍有众多样本认为,政治参与中存在的困难或障碍是政治参与途径不太畅通,这反映了仍需以制度创新推动新社会阶层参与政治。

其次,新的社会阶层对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具有不同的理解,从四种责任意识来看,新社会阶层对政治参与的经济责任具有一定的理性认识。赞同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经济责任,但却反对纯经济责任。当然,在社会发展与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过程中,对政治参与的责任内涵的明晰是一个重要的内容,新社会阶层还无法对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做正确的评价。

再次,从统计上来看,性别、年龄、工作年限、受教育年限、社会需求感与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具有相关性。尤其是社会需求感对经济责任意识、政治责任意识和义务责任意识具有统计上的显著性关系。证实了满足社会性需求、社会认同及导向社会奖励的方向是促使新社会阶层减弱政治参与的经济责任意识,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和义务责任意识的重要途径。

最后,研究的政策含义在于,目前新社会阶层政治参与的责任意识是多元化的,既有个人层次的提高,个人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的意识,也有社会层面的履行义务的责任意识。对于产生这些责任意识的原因和条件的了解和把握,是引导其参政行为的基础。

从比较淡化的法律责任意识来看,新社会阶层对我国的经济和政治制度信心不断增强,制度不确定性风险已不是其参与政治的重要动机,也表明政策得到了新社会阶层的认可和支持。这意味着未来各级统战部门的工作重心可以从社会关系的安排逐步转向制度建设和优化运作机制等层面。

义务责任是目前新社会阶层参与政治的较为漠视的意识。新社会阶层参与政治总体上是基于资源获取导向和个人、企业导向,社会奉献型政治参与还较少,这意味着新社会阶层参政所得到的社会性福利回报还较少。因此,未来社会各界应该采用有效的措施加以引导和完善,激发和增强新社会阶层更多的基于社会义务参与政治活动,不断提高新社会阶层群体的社会责任意识,使其真正成为促进社会经济、政治等发展的重要力量,可逐步健全社会舆论监督机制,以鼓励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建立和参与各种社会管理事务。将责任意识引导与新社会阶层的利益结合起来,可以参照民主党派建设的方式、方法来约束、管理新社会阶层,建立健全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任用机制。

由于本项研究样本属于非概率抽样,严格来讲结论不可以推论到任何已知的总体。责任意识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政治现象,反映和体现着社会的基本政治关系。研究得到的结论所具有的更多的是探索性价值,目的是对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有一个大致的了解。

[1]王浩斌.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参与历程[J].燕山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1):79-82.

[2]常州市委统战部课题组.建立新社会阶层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初探[J].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2):41-44.

[3]中共广东省委统战部课题.关于我省新社会阶层人士培训教育和政治安排的调查与思考[J].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7(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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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王浩斌.新社会阶层有序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理论困境[J].中共桂林市委党校学报,2009(3):39-42.

[6]上海市统战理论研究会课题组.转型时期新社会阶层研究——新社会阶层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意义[J].上海市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6(1):23-27.

[7]Allen,F.;Qian,J.and Qian,M.“Law,Finance,and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 ics,2005,77,pp.57-116.

[8]由于社会需求感是一种自我呈现,为了分析社会需求感对政治参与责任意识的影响作用,剔除了社会需求感分值偏高的问卷,具体做法是以社会需求感的均值与标准差之和为标准,社会需求感分值大于这个标准的16份问卷予以剔除,故得有效问卷167份。

The Responsibility Sense of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of the New Social Classes

Yang Jianing
(Dongguan Municipal Committee of the CPC)

By analyzing the content of the questionnaire and interview,this article discusses the new social stratum responsibility consciousness of political participation,and the influence of gender,age,education level,working years and sense of social requirements on responsibility consciousness of the political participation.According to the research,the responsibility consciousness of the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of new social stratum is the result of its active adaptation to the society,but limited by many factors.

New Social Stratum;Political Participation;Responsibility Consciousness

D432

A

1006-1789-(2012)01-0015-07

2011-11-12

本文获得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系统2010年度课题项目“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政治参与问题研究”资金资助,项目编号:GDSYKT[2010]013。

杨家宁,中共东莞市委党校,社会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政治社会学。

责任编辑 裘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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