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农民与政治之间的关系

2012-12-22 18:08赵晓峰
天涯 2012年6期
关键词:政治性税费村干部

赵晓峰

农民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是近现代政治学关注的重要理论命题。“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中国共产党通过阶级分析法的输入,打破了广大农村原有的社会结构,充分动员了中下层农民的革命积极性,有效解决了革命的动力源问题,最终以“农村包围城市”的战略选择,获得了革命的伟大胜利。新中国建立以后,以土地革命为肇端,党和政府延续了革命时期的农村政策,确立了以阶级划分为基本依据的分类治理原则,建立了农民对国家的高度政治认同,充分地将农民整合进国家政治发展需要的轨道上,为共和国前三十年的初步工业化进程奠定了牢固的乡村基础。

人民公社解体以后,乡村社会逐步确立起“乡政村治”的政治体制架构,国家试图以民主政治替代阶级政治,通过村民自治制度的推进来重建农民与国家的关系。然而,有农村调查经验的人很快就发现,农民对选票政治并没有表现出令人期待的热情,参与民主投票的积极性普遍比较差,村民选举往往成为乡镇干部和村庄农民精英自娱自乐的事情,普通农民的政治冷漠倾向非常明显。农民认为选谁不选谁,对自己的日常生活没有什么太大的影响,选举不过是要换个村干部来管自己罢了,一样地要催粮派款,老百姓的日子还不得照常过。也有农民认为选举没有什么实质意义,选来选去就那几个人,自己的选票也发挥不了什么作用。所以,取消农业税以前的村庄,被一些学者称为“无政治的村庄”。

村庄是“无政治”的,但是农民身上仍然流露着较强的政治性。即便是在1990年代中后期农民负担居高不下的时代,农民也依然普遍认为“皇粮国税,天经地义”。虽然税费的负担几乎已经要超出农民能够承受的限度,但是农民提出质疑的往往不是农业税的征收额度问题,而是乡统筹和村提留为什么会涨得那么快升得那么高的问题。一些农民一时交不起农业税费,也依然认可村干部将拖欠的税费“挂”着,记在账上,留待有钱的时候再交。农民会为交粮纳税的行为跟基层干部扯皮,将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混淆起来给村干部出难题,提出“不解决问题就不交钱”的诉求,却不会质疑村干部催粮派款行为的合法性。因此,取消农业税费以前,村民自治制度的实施没有能够真正将农民拖进基层社会的民主化进程当中,但是农民的政治性并没有完全消失,他们依然讲国家政策,讲法律法规,讲原则,讲“大道理”,农民在村庄选举中的政治行动能力比较差,可在日常的治理实践中还保有较强的政治性。

取消农业税费以后,农民身上仅存的政治性也在迅速流失。税费改革不仅是取消农业税费那样简单,而且还伴随着一系列农村配套政策的调整,深刻地影响着农民的行为变迁逻辑。以农村债权债务锁定政策为例,基本上所有的省市在配套政策的制定中,都严格规定,基层干部不能强制性向“尾欠户”催缴税费,以致税费尾欠的交与不交成了当事人自己的事情,其结果就是几乎所有的尾欠户都拒绝缴纳先前“挂”在账上的款项。由此引发的政策实践效应是连锁性的,尾欠户得意洋洋,“我就是不交,谁能拿我怎么办呢?国家政策都说了,交不起可以不交吗?”而那些足额缴纳税费的农户也产生了发自内心的不公平感,“我又不是窝囊废,凭什么别人可以不交,偏要我交;想要再向我收钱,门都没有!”如此一来,农民都开始倾向于讲自己的“小道理”,而不再讲国家及村庄的“大道理”,导致后税费时代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政策失去了实施的村庄基础。即便是对所有人都有利的事情,如灌溉水渠的维护、村庄道路的维修等公益事业,农民也既不愿意出劳,更不愿意出资,乡村社会陷入到了新的治理困境当中。

农民政治性的流失,既与国家政策的不连续性有关,又与消费主义导向的市场经济过度的膨胀式发展有关。改革开放以来,村庄社区逐渐被打造成了市场社会、经济社会,农民生活的关注重心转移到发家致富上来,财富伦理进行了重组,既然一切要看个体的致富能力和家庭的经济实力,那么只要我能挣到钱就是有本事,“财富不论出处”,可以“笑贫”却可以“不笑娼”。市场稀释了村庄,瓦解了农民的集体意识和村落共同体意识,型塑了农民“只讲个体权利,不讲个体义务”的日常政治生活品性,“只要不触及我的个体利益,不让我出钱,你想怎么搞都行!”农民个体主义意识快速的残缺式发展,使农民不仅没有能够成为现代公民,难以自觉遵守国家涉农法律法规及执行国家涉农政策,而且也丢弃了地方性文化规范,政治性被严重摧毁,不讲“公”只讲“私”,不讲国家政策和地方“大道理”只讲个体“小道理”的现象逐步扩散化,逐渐侵蚀到了乡村治理的社会基础,改变了乡村社会的性质。

丧失政治性的农民,处处与基层干部过不去,“你不是要修路吗,我就是不出钱,看你怎么办?”“要我出钱也可以,先把别人的税费尾欠收上来再说!”“修水渠,又不是我一家的事情,你有本事,把别人家的都收起来,我再考虑交不交。”遇到类似情形,基层干部往往表现的是束手无策,“与其自己作难,不如啥都不管”,基层组织成了乡村里的“维持会”,“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得过且过得了,何必要去瞎操心还不落好呢?

然而,村干部的普遍不作为肯定是不能长久的现象,乡镇政权不可能置之不理。置身于压力型体制,受控于目标管理责任制,乡镇政权必须竭尽全力推进地方上的新农村建设工程,最起码也要树立起几个典型村、样板村,以缓解“迎检”的压力。由此,村庄里的富人群体开始进入乡镇干部的视野,成为“香饽饽”。在乡镇领导的竭力邀请和大力支持下,农民经济精英越来越多地走上村庄政治舞台,构建了新的村级权力结构。富人治村,不需要从农民手中收取一分钱,也不需要同农民协商,而主要依靠富人掌控的经济资源和社会关系资源,通过自垫资金或是争资跑项等手段,就能较好地解决村庄里的公共品供给问题。实际上,不仅是富人群体,“混混”也可以通过各种手段以为农民提供公共品的办法,成为“好混混”,获得乡镇领导的青睐,进而把持村庄权力,使农民生活在暴力与屈辱之下。而且,混混治村的现象和富人治村的现象一样,都有快速发展的势头。

富人治村也好,混混治村也罢,类似现象的大量出现,都与农民政治性的流失有极大的关系。只要不让自己出钱出力,又能享受到公共品供给的好处,管你是谁当村干部都行。当然,如果是拳头硬、心又比较狠的混混当村干部,“人往你面前一站,让你交钱修路,你也不能不交吧!”“混混有手段,不像那些老好人干部,一遇到点阻力,就退缩了,啥事也不敢做。他们敢干,软的不行,就来硬的。只要能办成事,大家也就无话可说了。”农民是非观的混乱,政治性、原则性的流失,使他们失去了对村庄权力的影响能力,也失去了参与村庄政治和村级治理的机会。为此,普通农民不得不开始承受不讲政治性的代价,主动地,抑或被动地被抛出了基层民主政治发展的轨道,成为“落单的农民”。

除此以外,“无政治性的农民”的大量涌现还与农民上访问题的日益严重有着紧密的关联。传统的观点认为农民是为了维护公民权利和受侵犯的利益而去抗争,去维权,去上访的,但是从基层实践的情况来看,此种类型的上访仅在农民上访总量中占很少一部分。在农民上访问题中,有一种新的正在快速增长的上访类型,即是农民的牟利性上访,他们可以提出种种理由,甚至可以凭空捏造一个借口,就去找地方政府上访,并要求解决反映的问题。问题自然是无法解决的,但是上访农民却可以凭此获得各种好处,比如获得特批的低保指标等,在“人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的办法来摆平”的地方维稳逻辑下,“会哭的孩子总会有奶吃的”。而政治性流失之后,农民就可以不讲原则、不讲正气,找个理由就可以去找政府上访,从而加重了国家信访制度的负载,也使农民正当的利益表达受到了负面的影响,不利于基层社会的稳定和国家合法性形象的营造。

农民的政治性是乡村民主政治发展的基石,也是塑造农民的现代公民素质和公民政治品格的基础。因此,在当前国家极力推崇社会建设的背景下,应该扩大农民的民主权利,探索参与式民主的实践机制,让农民不仅能够参与投票选举,而且还能够参与到日常的村庄政治决策与村级治理实践当中,重构农民与政治之间的关系,通过以社区为中介的社会建设,逐步重建农民的政治性,落实和保障农民的公民权利,推进乡村社会的民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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