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轶名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天下都是皇帝老儿的,皇上想干么就干么,跟你老百姓何干?何况拆迁!可是错了,皇帝也不都是随便拆迁老百姓的房屋的。
周厉王是西周第十位国王,姬姓,名胡。周夷王的儿子。在位37年。单看谥号是一个“厉”字,就很可怕:“暴慢无亲”、“杀戮无辜”。他在位期间,横征暴敛,加重了对劳动人民的剥削,终于导致国人暴动,人民包围了王宫,袭击厉王,他仓皇而逃,后于公元前828年死于彘(今山西霍县)。
但他在拆迁问题上,却处理得很好。据出土的西周青铜器铭记,西周共和二年(公元前840年)春,周厉王姬胡为扩建王宫,要占用一民间池塘设为王室消闲场所之用,但苦于资金短缺,一时无法拿出购置池塘所需,遂让管事大臣果律前去说服,“待秋后按市价分毫不差一应奉还”。池塘的主人叫鬲从,接到拆迁通知后,恐周厉王秋后赖账不予兑现,便向果律哭诉道:“大人明鉴,我世代在此养鱼育藕为生,虽说不上大富大贵享尽荣华,但也能维系一家衣食温饱不忧,今舍池塘去他处谋生,却得不到离乡安置之抚恤,势必如脱水之鱼,断奶婴幼,不久将亡矣,故此万死不敢从命!”果律无奈,回宫向周厉王如实禀明原委,继而奏道:“大王,市井之民所忧均在情理之中,还望大王体察。”周厉王问道:“卿可有良策安出?”果律沉思良久,回奏道:“大王,以臣下之意,目下扩建王宫正需人手,不如让鬲从进宫帮工,一来他生活有了着落,二来也断了他的后顾之忧,待到秋后兑其安置抚恤,再行打发他走便是了,此为一石二鸟之功,还望大王明断。”周厉王闻言,击掌道:“可行!”旋即谓果律道:“你去告诉他帮工一事,至于安置抚恤,就说本王说了,‘寡人一定会照价付款,如果秋后赖账,就让上天罚寡人被流放边关好了’。”在当时,这是个很毒的誓言。果律复见鬲从,把周厉王准许他进宫帮工一事及周厉王的誓言说罢,鬲从很爽快的就应了下来。侍到秋后,鬲从如愿以偿的拿到了安置抚恤。至此,一桩关于辣手的拆迁案圆满结束。这应该是中国史上较早的政府拆迁案例。
较近的例子也有:一年,宋仁宗想扩建一下皇宫,于是派人去和皇宫北面的居民协商。堂堂皇宫想找臣民要一块地皮,进行公益性基础工程建设,拉动GDP 增长,居然还要跟他们商量,让人大跌眼镜。意外的是,那边的“钉子户”,居然不允许。这样就僵持住了——按照常理,接下来就应该是官府发布拆迁公告,聘请拆迁高手,浩浩荡荡地开进拆迁现场。但是,宋朝没有强制拆迁这一说法。遇此情景,皇宫的人退步了,宋仁宗也居然就此作罢——这放在任何一个朝代都是不可想象的。于是北宋的开封就成了有史以来最小的皇宫。相当于一个节度使的府第而已。到了北宋元丰六年(1083年),开封外城向外拓展,要占用120户民宅。按照当时“拆迁条例”,对拆迁户可以给予实物安置或货币补偿。开封府给神宗写报告:经与民协商,多数愿接受货币补偿,总共需要补偿款两万零六百贯。按人均测算,平均每户至少能拿到补偿款171 贯,这钱能在京城买多大的房子呢?15 贯钱可买民房1 间。
清朝定都北京后,为避免满汉矛盾纷争,皇帝决定推行满汉划城而居,于是需要搬迁城内的汉族官员和民众。顺治皇帝说:“朕反复思维,迁移虽劳一时,然满汉各安,不相扰害,实为永便。迁移补偿银勿托官员发放,汉人亲自赴户部衙门,当堂领取,务使迁徙之人得蒙实惠。”皇帝竟担心“拆迁款被官员克扣导致钱发不到拆迁户手上”,还亲自过问,如此呵护,怎能不让拆迁户心暖呢?搬迁后期,顺治又下旨:“凡迁徙之人,先给赏银,听其择便,定限半岁,岁终搬尽。”意思是,对拆迁户,先给银子奖赏,什么时候搬迁,悉听其便,不得催逼,只要在半年以内迁走就行。细节能考虑如此周到,自然让拆迁户十分感动,不到两个月,汉人便乐呵呵搬迁完毕。
谁曾想,万恶的封建社会,也有皇帝老儿把拆迁当回事,并没有叫城管强拆,更没有因强拆而死人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