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丽娜,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河南郑州 450002
人情往来的社会机制
——以公共性和私人性为分析框架
宋丽娜,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河南郑州 450002
在不同类型的村庄,农民进行人情往来的规则大有区别,从请帖与人情往来的进入规则、礼账与人情往来的平衡规则等方面进行分析,发现人情往来的规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公共性和私人性是区分其不同性质的根本。公共性和私人性的分析框架可以作为分析众多人情社会现象的基础。
人情往来;熟人社会;公共性;私人性
农民的人情往来就是其社会关系的表征,而社会关系的建构和维系往往要遵从一定的规则,如此才能保持人情往来的持续性和有效性。人情往来的社会机制,即农民进行人情往来所遵循的是什么样的规则体系,与哪些人交往或不交往,交往的时候遵循什么样的原则,这些原则有什么样的变化,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原则,这些原则与熟人社会的组织有什么样的关联。人情往来的社会机制要解决的问题是,农民生活中的人情往来是如何组织和运转起来的。
关于此问题的研究要从费孝通先生的“差序格局”谈起。费老写到,“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愈推愈远,也愈推愈薄”。他认为,传统中国社会关系是以“己”为中心的自我主义,“社会关系是逐渐从一个一个人推出去的,是私人联系的增加,社会范围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所构成的网络”[1]。血缘关系是理解传统社会人情和关系模式的核心。血缘关系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能够表达以自我为中心的亲疏远近关系,另一方面又是被“三纲五常”等传统道德伦理和等级秩序规约的。两方面的性质共同组织起社会关系的“差序格局”模式。
基于传统社会的差序格局是认识农村社会关系的基础,也是理解农民人情往来的基本规则。然而,在如今的中国农村,一方面,社会形势发生了变化,早已不同于费孝通所论述的传统中国;另一方面,虽然血缘关系是农民社会关系的基础,但是,农村却大量存在着以地缘关系为基础而组织的熟人社会,在一些历史较短的移民社区,血缘关系较薄弱,就发展出一种“拟血缘”的关系,即以地缘关系为基础,按照差序格局的模式运作。血缘和地缘共同构成了熟人社会的性质[2]。在这两方面的客观现实下,农村人情往来的社会机制必须重新加以认识。笔者拟在不同类型的个案村庄经验中来探寻农民的人情关系有哪几部分组成,它们按照什么样的规则建构,其维系的规则又是什么,如何对这些规则进行抽象分析,以此来回应人情往来社会机制的问题。
农民的人情往来中有以下几部分为主要的社会关系:宗亲、亲属、邻里、朋友。宗亲是指以父系为基础的血缘亲属圈,多是生活在同一个熟人社会圈中的同宗群体,也即“自己人”群体。亲属是指熟人社会圈之外的各种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关系,多是以母系血缘为基础的姻亲关系,也有部分亲属具有父系血缘关系。邻里是指生活在同一个熟人社会圈,或者半熟人社会圈中,没有血缘关系或者血缘关系已经不起作用的群体[3]。这里的朋友是指,农民基于业缘、趣缘、同学、战友等关系而结成的亲密关系。以上几种社会关系可以化约为三种: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和朋友关系。宗亲是血缘和地缘关系的混合,亲属是血缘关系,邻里是地缘关系,而朋友则是与血缘和地缘关系都无关的社会关系。三种社会关系在农民的人情往来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也具有不同的性质。
本文的经验材料来自于三种不同类型的个案村庄,其理由如下:不同个案村庄的比较研究,其基本的研究思路在于通过个案建构不同的类型,或者说通过类型的建构来理解研究的主题。笔者期望在典型个案的基础上来建构理解农村人情往来社会机制的理论框架。现实中,既要尽可能地涵盖中国农村的区域特征,又要具有可操作化;理论上,既要对接以往的理论研究,又要在原有基础上创新。基于此,笔者吸取贺雪峰[4]的研究中对南方农村、中部农村和北方农村的划分,分别选取了宗族主导的团结型村庄(赣南松岗村)、小亲族主导的分裂型村庄(山东北傅村)和原子化的分散型村庄(辽东幸福村)进行典型个案的比较研究。
松岗村位于赣南山区,因为人口众多,研究只集中在其中的承坑社区。承坑社区现有人口1 000人左右,包括4个自然村:承坑、小河屋、咸水湖、石桥下。这4个自然村全都是刘姓。完备的宗族组织是承坑社区一带典型的村落组织方式。北傅村是山东潍坊地区的一个行政村,在当地属于中等规模,有107户,共383口人,绝大部分的村民都姓傅,有5户杂姓。北傅村有3个村干部分别出自3个不同的大家族。幸福村位于辽东半岛,现有人口1 541人,360余户,7个村民小组。整个村庄历史较短,大部分的原初村民是清末民初时期“闯关东”从山东迁来的,最大的家族曹家有8代村民,也就是200年左右的村庄历史。幸福村的流动性较强。
笔者在2010年的3—6月分别在以上3个村庄进行社会调研,以参与式观察和深度访谈为主。纸质资料主要是从各地农村收集到的“礼单”。
在3个个案村庄中,农民的人情往来及其表现形式是不同的,人情往来的规则和运作机制是其中的核心要素[5]。理解人情规则就是理解不同地域农村人情的运作。以村庄经验为基础,笔者在这里选取两个要点——请帖与礼账来谈人情往来的规则体系,及其在不同村庄中的实践过程。
请帖是在自家办仪式性人情的时候向亲朋好友发出的书面邀请,代表着尊重与敬意,是农民对人情往来的意义建构。事实上,因为经济文化水平有限,或者民间风俗的关系,在农村,请帖并不经常出现,农民以各种方式来表达与“请帖”相似的意思。请帖实际上是农村人情往来的进入规则,请帖及其背后所代表的“请”的机制是理解农村人情往来的重要窗口。
赣南松岗村的农民对请帖异常重视。在松岗村,请帖分为两种,一种是单贴,另一种是满门贴。单贴就是个别送给亲朋好友的帖子,满门贴主要是针对熟人社会而言的,就是在自家办事的时候在祠堂或者村庄内其他公共的地方贴上邀请全体宗族成员的帖子,通告大家自家办事的缘由、地点、时间等信息,希望本族人的光临。
单贴和满门贴是针对不同的社会关系群体而言的。主人发送单贴的人有两部分:亲戚和朋友。亲戚和朋友在一般情况下都是生活在熟人社会圈之外的人,结婚的时候写请帖并且亲自送去是表示敬重的意思。满门贴常被用于两个群体,一个是本屋场(即自然村)内的所有居民,另一个是村干部整体或者乡镇干部整体。自然村是熟人社会的边界,也是一个宗族组织。满门贴帖在哪里是有一定意涵的,比如贴在了整个自然村的总祠堂上,意味着主人想要邀请整个自然村的人。满门贴也可以贴在村委会邀请所有的村干部,不过,这种情况并不多见。
松岗村农民认为,自己必须要收到请帖才能到场,“不请则不贺”。收到请帖的情况下必须到场,特别是亲戚和朋友关系,请帖上的往来是必须的。主人送请帖给亲戚和朋友表达是自己的“礼数”,而亲戚朋友收到请帖后到场就是亲戚和朋友的“礼数”。农民注重请帖所代表的“礼数”和人情往来,他们说,“不送帖子过来就是看不起我,我就不会去。就算是欠他的礼,他不尽礼数我就不去。”单贴表达的是一对一的社会关系,受到“礼数”的保证,具有一定的强制性。满门贴是集体性的,没有明确的个体对象,它并不像单贴那样具有强制性,可以“打点马虎”,即有人可以因为各种理由不出席人情仪式,对此农民并不会有道义上的指责。
请帖在松岗村农民的意识中代表着“礼数”,请帖背后的礼数才是人情往来中真正重要的东西。在乡村社会中,对于礼数的看重就是对彼此之间行为的规范,礼数在一定意义上成为农民之间考核彼此之间行为模式的标准,请帖就是这个标准的载体。礼数成为农民人情往来的核心,是与面子联系在一起的。懂得礼数才有面子,不懂礼数就会丧失面子,面子使得礼数作为一种标准不断被再生产出来,面子的实质是社会评价。在松岗村,请帖背后的礼数是行为规范,而以面子为代表的社会评价机制维系着礼数在社会中的运行与再生产。懂得礼数,这便是松岗村农民人情往来的基本规则。
鲁东北傅村的农民并不像松岗村那样注重请帖,但是北傅村的农民也一定要“请”,即在自家办事的时候口头邀请或者打电话邀请亲朋好友到场。“请”的意涵与请帖的意涵相当,只是请帖是更加正式的文本形式。“请”主要针对的是熟人社会之外的亲戚和朋友,一般情况下打电话告诉亲朋好友消息即可,个别重要的人物也会亲自上门邀请。当地农民认为,如果主人亲自告知消息,自己都要参加,因为彼此之间讲究面子,“他告诉我是给我面子,我不能驳他的面子”。相互给面子,又相互争面子,彼此间的人情往来是靠互动维系的。
与松岗村相似,北傅村在熟人社会内外的“请”是不同的。在熟人社会内部,农民办事的信息传播渠道是口口相传,并不会像“满门贴”那样具有公开性和正式性。农民把自家要办事的信息传播给要好的村民,熟人社会中的信息是透明的,办事的信息会很快传遍整个村庄。那么,得到信息的农民是否会参加呢?有两个标准,一个是两家的血缘关系如何,如果两家同是处于五服之内的家族成员,自然要参加;否则就要看日常生活中两家相处的关系如何,好就参加,一般就不参加。第二个是看以往两家是否有人情往来,如果有,自然要参加,而不论血缘关系,没有的话,可参加也可不参加。
松岗村与北傅村在人情往来上一个相似的地方是:在进行人情往来的时候都要“请”,只不过松岗村有正式的文本形式,有较强的规范,而北傅村则比较随意,规范不那么强。邀请对方来参加自家的人情仪式,表达了他们对于建构人情关系的主动性和慎重态度。
辽东幸福村与以上两个村庄有较大不同。幸福村的人情往来遵循的规则与“请”的关联不大。幸福村的人情往来分为两部分:熟人社会内的人,熟人社会外的亲戚和朋友。在幸福村,农民办酒席不用“请”,而是放烟花。即办酒席的前一天晚上放烟花,别人就知道他家要办事了,第二天别人就会来随礼。事实上,在此之前,主人办事的信息已经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传播出去了。放烟花与口口相传的方式是不同的,口口相传的方式能够保证信息完全传播是有一定范围的,熟人社会圈(在幸福村就是作为自然村的堡子)就是这个范围,熟人社会之外农民获得信息不能保证;而放烟花传播的范围会更广,就幸福村而言,放烟花能保证整个村庄的村民都收到这个消息。农民说,“烟花就是信号弹”,意思是只要别人放了烟花,乡邻因为经常见面就“不好意思不去”。随礼的主动性被推到了对方身上,这使得农民产生了“不去,再见面就不好意思”的心理机制。松岗村和北傅村农民办事的时候也放烟花,但是他们放烟花只是表达庆祝之意,而在幸福村,放烟花却承担了信息传播的功用。
熟人社会之外,亲戚和朋友的信息是主人通过一定的方式通知的。幸福村存在着“亲戚连亲戚”的现象,通过自家的亲戚和朋友,农民的人情往来圈向外扩展,这部分人信息的获得并不是主人亲自告知的,而是通过主人的亲戚和朋友传播出去的。比如,A的朋友告诉B自己侄子要结婚,B就要在A侄子结婚的时候到场,这个信息是A传播的,那么,B为什么一定要去呢?B是看在A的面子上去的,B在得知消息之后就产生了一种心理机制,自己如果不去,再见A的时候就不好意思。无论是在放烟花的熟人社会中,还是在熟人社会之外,农民之间人情往来的主动性并不在于办事的主人,而是被推到了对方身上。三个村庄的人情往来参与规则见表1所示。
表1 个案村庄中人情往来的参与规则
礼物交换是人情往来的基本形式,只是中国转型社会的“货币化”浪潮已经使得“礼物”变为金钱了,就大多数中国农村社会而言,这个变化发生在2000年前后。如今,农村社会的人情往来都是以金钱作为计量单位的。每个农民心目中总有一本“礼账”,记载着每一次人情往来上的支出和收入。辽东幸福村农民在自家办事的时候要记礼单,随礼的收入可以很快计算出来。鲁东北傅村和赣南松岗村的农民不记礼单,自己的人情往来账目都记在心中了。不论有没有礼单,农民心中的礼账总是存在的。礼账讲求的是平衡,收礼-回礼便是农民人情往来的基本模式。可是日常生活是复杂的,其中的礼总是因为各种原因(儿女的多少、赡养方式等)不平衡,农民是怎么看待这些不平衡,又是如何化约这种不平衡呢?“不平衡”保持在一定的限度,首先,不平衡的礼金差额要在农民所能承受的限度内;其次,不平衡的礼账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补偿,比如在日常性的人情中进行补偿等。礼账的不平衡不仅与礼金的多少有关,也与办事周期有关。维持在一定限度内的礼账“不平衡”就是农民人情往来的“平衡”规则,
在赣南松岗村和鲁东北傅村,礼账上的不平衡并不成为“问题”。办事的多少是客观存在的,礼账也是不能绝对平衡的,关键是有着人情往来的人们之间不能在乎金钱上的盈亏。第一,两个村庄中农民办事要严格按照规矩来,什么事情应该办酒席,什么时间要办酒,这些在村庄社会的语境中是约定俗成的,就算是自己不懂,周围的人也会提醒你,“你建房后要办酒!”第二,两个村庄中的人情往来金额并不多,礼金只是彼此之间关系和感情的表达。
笔者在赣南松岗村发现这样一个现象:由于“礼数”的缘故,农民在随礼的时候往往要比上一次的随礼要高。回与别人一样的礼金是不好的,总要比别人的礼金高一些,意思是,自己比别人更懂“礼数”,这产生了道德上的高姿态。鲁东北傅村则没有回礼高一些的现象。北傅村的农民在随礼的时候遵循的规则是对等。
虽然松岗村农民人情往来的礼金每一次都是在增加的,但是因为增加数额很小,整体上并不能加剧礼账的不平衡,反而这增加的几元钱更加加深了彼此之间的人情关系。北傅村农民的人情往来遵循对等的原则,不欠别人的礼是农民在对待人情往来时候一个最朴素的观念。两个村庄中,礼账的不平衡并没有构成农民人情往来中的“问题”,是正常现象,农民在用自己认同的“礼数”、规矩等化解礼账的不平衡。
辽东幸福村的农民则把礼账不平衡作为一个“问题”不断建构出来。笔者在幸福村调查期间就经常听到农民对于礼账不平衡的抱怨。比如,村委刘会计的妻子向笔者抱怨说,同自然村的一户人家办事特别多,从她结婚(1990年)之后她家共随这户人家的礼11次,而自家在这20年间只办了3场事情。经济上的不平衡是农民对于人情往来抱怨的主要缘由之一。
在幸福村,熟人社会内外的人情往来规则是相互区分的。熟人社会内,本堡中的人家办事一定要到场,于是,礼金上的不平衡就成为必然。本堡人之间考虑的不仅仅是彼此之间的礼物经济平衡,还有人情与面子,以及长期生活在一处的关系与感情。熟人社会之外的人情往来有赶礼与回礼的区分。如果两家人之前没有随礼行为,或者礼账已平,这样对方办事的时候去随礼就是“赶礼”,也就是向对方表示友好交往的意思。如果彼此之间的礼账不平,也就是还欠对方礼金,对方办事的时候是一定要去的,即“还礼”。熟人社会之外的人情往来,建构关系的成分更大,农民彼此在礼物经济上的平衡算计更加明显,而人情、面子和自己人的观念就明显被弱化。
对于礼账平衡,幸福村存在着双重规则:单次对等平衡和长期平衡。比如,某人办了两场事情,一户人家随礼两次共200元,那么在别人家办事的时候某人就要考虑平衡,如果说预期这户人家长时间段只剩下一场事,那么在办事的时候某人就会一次性随礼200元,把别人的礼补齐,这是随礼的长期平衡规则。然而,村庄中也有许多人遵循单次对等平衡的规则,不考虑办事的次数,只是以上次随礼的礼金作为回礼的依据,即上次你随我100元,这次你办事我也回100元。单次对等平衡是村庄传统上的随礼规则,这是因为以往农民有个预期:礼账并不会绝对平衡,所以大家都不应该在乎随礼的次数;但是随着幸福村随礼的风气愈演愈烈,办事的名目愈来愈大,人情往来上的金钱数目越来越多,单次对等平衡的规则会造成一些礼账上的严重不平衡,经济上的平衡就成为了农民在乎的焦点,于是,部分讲求“良心”的农民就觉得应该打破单次对等平衡的规则,而代之以长期平衡的规则才合理,如表2所示。
表2 个案村庄的礼账平衡与随礼规则
在赣南松岗村和鲁东北傅村,礼账不平衡并不成为问题,规矩在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幸福村农民越来越在乎礼账的不平衡,随礼的规则也出现了混乱,这是因为“不平衡”已经超出了一定的限度。礼金较高、人情圈较大、办事周期短、农民可以自己设立名目办事,这些都是礼账不平衡超出限度的理由,幸福村的人情往来已经出现异化的现象。
人情往来的规则体系是在具体社会实践中体现出来的,很大程度上是“技术性”和“权益性”[6]的,然而,具体的实践技术显然有其社会土壤和文化基础。人情往来上诸多细琐的技术性变化彰显出农民生活发生的根本性变化。
理解以上3个个案村庄中人情往来规则的关键在于理解人情往来的公共性和私人性。不同个案村庄中,人情往来性质上的区分集中体现在其规则上,即在人情往来中,究竟是公共性还是私人性的规则主导?
所谓人情往来的公共性规则,是指在农民的人情往来中,其遵循的规则是不以个人情况为转移的,这些规则是社会性的规定,是地方性知识和地方性文化赋予农民的观念意识。比如,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人情往来往往遵循公共性的规则,体现在亲疏有别,亲的就是亲的,礼金就要高,而疏的礼金就少,亲的不能压过疏的,否则农民就感觉到奇怪,就感觉到不成规矩[7]。公共性的规则意味着规则是由先于人们存在的文化传统和道德意涵规定的,个人按照既有的社会性规定行为。公共性的规则在农民的日常生活中体现在对于规矩的重视,对于复杂程序的尊重,对于神秘力量的敬畏和对于“礼数”的重视。农民的礼金是社会性的规定,有规矩可循,并且注重整体性。
差序格局是传统文化资源在村庄社会中的遗存,主要表现为人情往来中的各种“规矩”。熟人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性的体系也生产了一些适应于自身的社会运作机制,如松岗村农民“整体礼”的做法就很有意思。整体礼的意思包括两方面,一个是每个人都参与的整体,另外一个是整体划一的整体,即在礼金上不能有差别,否则熟人社会中的农民之间的关系就不好相处,因为“你跟别人不一样”。在具有公共性的熟人社会中,“不一样”就是天大的事情,就是对于规矩的违反,就是对于既有权威结构的反叛,就是对于神秘力量的不敬,就是要受到所有村民严厉谴责的。
人情往来的私人性规则,是指农民在人情往来中遵循的规则是私人性的,与别人无关,与熟人社会也无关,是个体按照自身的偏好、感情、价值、条件、地位等因素选择的。人情往来的私人性规则与地方性知识和地方文化的社会性规定无关,人情往来表现为一对一的关系,关系的进行和持续靠的是双方对于彼此之间关系的经营和维护。农民日常生活中除了血缘关系之外的社会关系都具有私人性的性质,比如基于同学、同事、趣缘等基础之上的朋友关系,在人情往来上就具有典型的私人性。具体就人情往来而言,私人性的规则往往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人情建构的私人性规则,即可以选择的社会关系;另一个是人情交往的私人性,即彼此之间的人情交往没有一定之规,可亲可疏。私人性的人情规则意味着农民的人情交往不受结构性力量的制约,没有地方性知识和地方文化对于此的社会性规定,农民是具有选择性的主体。
人情往来的私人性规则注重个体的重要性,似乎建构了农民在人情往来中的“主体性”,可是,它并不关心其行为引起的社会后果,不关注熟人社会的整体性,这使得它的盛行容易产生一些社会问题。辽东幸福村农民的人情往来是私人性规则主导,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社会后果:第一,没有血缘关系的农民之间建构关系本来是具有“选择性”的,但是因为彼此之间对于关系都“心里没底”,于是双方都要以人情往来的形式来进行维持,不然就会“不好意思”,于是可选择的社会关系却变为了“不可选择”;第二,因为是不可选择的,人情往来关系越来越多,人情圈越来越大,相应的人情负担越来越重;第三,因为不可选择,农民无法退出人情往来,于是就想出各种办法来平衡自己在人情网络中的收支,想尽办法收回自己随出去的礼金;第四,人情往来的经济算计成为了农民关注的焦点,人情没有了“人情味”;第五,人情往来成为一种有“魔力”的网,把所有的人都套入其中,深受其害,却无法自拔。
公共性和私人性的运作是一套社会机制,主导着人情往来的规则体系。公共性的人情往来,是按照既有的社会性规定来行为,按照古老传统写“请帖”,重“礼数”,不在乎礼账短期平衡,对于彼此之间的人情往来有着长远的预期;私人性的人情往来,是按照个体自身的偏好来行为,按照自身的情势来选择建构社会关系,有时候这种选择性也会变成不可选择,从而产生一定的社会后果。赣南松岗村是以血缘关系为主的村庄,熟人社会中有强烈的宗族组织,血缘关系一直受到规范的制约,农民只有很少的朋友关系,这使得松岗村的人情交往以公共性的规则为主。鲁东北傅村中,熟人社会中的血缘和地缘关系被区分开了,农民自己人认同圈之内的人情交往是具有公共性的,而除此之外的人情往来却具有私人性。辽东幸福村因为移民社会的性质,农民之间的人情往来关系多是建构性的,其规则是私人性主导的。
人情往来的社会机制不仅仅是人情本身的运转特征,更牵涉了熟人社会运转的特质。人情往来的规则把对仪式性人情的研究,从现象层面推进到了背后的社会机制,是仪式性人情在熟人社会中的运作逻辑。
[1]费孝通:《乡土中国生育制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2]宋丽娜:《熟人社会的性质》,载《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2期。
[3]贺雪峰:《论半熟人社会》,载《政治学研究》2000年第3期。
[4]贺雪峰:《村治模式:若干案例研究》,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
[5]宋丽娜:《论农村的人情规则模式》,载《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
[6]布迪厄:《实践感》,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
[7]王德福:《人情的公共性及功能》,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年11月5日第7版。
Social Mechanism of Human Contacts——Taking“Common and Private”as the Analytical Framework
SONG Li-na
(College of Humanities and Law,Henan Agricultural University,Zhengzhou450002,China)
In different types of villages,rules of human contacts are quite differen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mechanism of human contacts in terms of the invitation and entering rules,and the gift account and balance rules.It finds that the rules of human contacts have different nature.Public and private nature is fundamental,which can be the basic framework for analysis of human social phenomena.
human contacts;social acquaintances;common;private
C912.82
A
1671-7023(2012)03-0119-06
宋丽娜(1983-),女,河南郑州人,社会学博士,河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讲师,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人员,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学。
2011-12-30
责任编辑丘斯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