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汉华
(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武汉430074)
论生态视野下的以人为本
郑汉华
(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武汉430074)
以人为本具有极其丰富的内涵,需要从不同的角度加以揭示。生态视野下的以人为本就是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环境权、维护和促进生态公平以及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提高生活水平与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关系,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当代人利益与子孙后代利益的关系,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的关系。
生态视野;以人为本;内涵;环境权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而科学发展观是在全球生态危机日益严重、生态问题日益受到世界关注,我国的环境资源问题日益突出的背景下提出来的。因此,不能离开环境问题、离开生态问题来谈论以人为本。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然而,30多年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在资源和环境方面却付出了沉重的代价。2010年我国GDP占世界总量的9.5%,能源消费总量占世界总能耗的19.5%[1]。其中,一次性能源消耗达32.5亿吨标准煤,能耗强度是美国的3倍、日本的5倍。电力、钢铁、有色等8个行业单位产品平均能耗比世界先进水平高47%[2]。2010年12月,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披露2008年全国环境经济核算(也即俗称的“绿色GDP”)的部分研究结果表明:因经济发展造成的环境污染代价持续增长,中国生态环境年“折损”近万亿,环境污染对GDP的扣减指数为1.5%[3]。
近年来,我国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取得积极成效,但生态环境总体恶化的趋势没有得到根本扭转。2011年4月,由中国工程院和环境保护部组织50多位两院院士历时3年完成的《中国环境宏观战略研究》对外发布。这一研究把当前的环境形势概括为:局部有所改善、总体尚未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压力继续加大[4]。可以预见,随着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我国资源和环境约束将进一步增强,矛盾将越来越突出,如果不从根本上加以解决,不仅影响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会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这是在对我国新的发展阶段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如何理解以人为本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把二者有机地统一起来,在以人为本中建设生态文明,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十分重大的课题。
以人为本与生态文明建设本质上是一致的。一方面,坚持以人为本,必然要建设生态文明。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谐的人与自然关系、高度的生态文明是以人为本的内在要求和具体体现,离开生态文明,不可能实现以人为本;另一方面,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建设生态文明从根本上来说,还是为了人,离开人,离开人类来谈生态文明是没有意义的。
然而,如果对以人为本作片面的理解,就容易将以人为本与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割裂开来,甚至对立起来,这种现象无论在实际工作还是在日常生活中都不同程度存在。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对以人为本的片面理解。一些地方和领导干部将以人为本片面地理解为发展经济、改善生活,进而将以人为本单纯地理解为GDP增长,出现唯GDP现象。他们认为,只要GDP上去了,经济增长速度上去了,财政收入增长了,当地老百姓的收入增加了,生活富裕了,就是以人为本。因此,在大力发展经济的同时,不注意环境保护,甚至采取杀鸡取卵、竭泽而渔的方式来换取经济发展。这些地方,经济一时发展了,群众生活水平一时提高了,一些问题暂时解决了,但从长远来看,却后患无穷,从根本上牺牲了人民群众的长远利益,甚至断了可持续发展之路,断了子孙后代生存之路,这种行为本质上是与以人为本相违背的。
因此,从生态的角度来理解和把握以人为本,对于深化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全面理解和把握以人为本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厘清在以人为本问题上的种种模糊认识都有重要意义。
生态视野下的以人为本具有以下一些基本涵义:
生态需求是人类的基本需求。马克思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5]“人本身是自然界的产物,是在他们的环境中并且和这个环境一起发展起来的。”[6]“在实践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现在把整个自然界—首先作为人的直接的生活资料,其次作为人的生命活动的材料、对象和工具—变成人的无机的身体。自然界,就它本身是人的身体而言,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是人们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的一部分。”[7]环境是人类生存之本、发展之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一刻也离不开自然生态环境。
以人为本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生态利益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切身利益、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因此,生态视野下的以人为本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生态利益,就是要关注人民群众的生态需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需求。具体来说,就是要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物,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和生活。
坚持以人为本,必然要尊重和保障人权。生态视野下的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环境权利。环境权是指公民享有健康和良好生活环境的权利,包括环境资源利用权、环境状况知情权、环境事务参与权、环境侵害请求权。环境权概念自20世纪60年代提出以来,一直存在争议,对于环境应否为一种权利,权利的主体、客体如何界定,它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权利?环境权利属于集体人权还是个人人权?环境权包括哪些权利?环境权是否是人权?环境权是否应该进入宪法?诸如此类的问题至今仍人言人殊,尚无定论[8]。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在今天,随着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公民的环境意识和环境权利意识也越来越强,环境权也越来越成为人们关心、关注的实际权益。如何保障和维护公民的环境权,这是一个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具有重大意义的课题,也是如何落实以人为本的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
我国公民的环境权现状不容乐观。具体表现在:公民环境权利意识淡漠,不少公民没有把环境权视为一种权利;环境侵权现象严重,一些重特大环境侵权事件也时有发生;环境维权意识不强,不懂得维权,不愿维权,能忍且忍,息事宁人,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环境维权困难,由于环境权法制建设滞后,相关政策不配套等原因,近些年来,各种环境侵权事件不断发生,但往往维权艰难,多数得不到有效维护,以至于出现了像河南农民工张海超通过“开胸验肺”来维权这样的极端事件。
坚持以人为本,就要尊重和保障公民的环境权利。要高度重视环境权的立法。我国虽然已有40余部环保法律法规,但都没有提环境权[9],因此,必须加快环境权保护的立法进程,使环境权保护有法可依;要依法切实落实现有各类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的环境权。我国宪法和各类环境法律都不同程度地规定了公民的环境权利,各级政府部门要带头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得到落实;要加大执法力度,对破坏环境、侵害人民群众环境权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法律惩处;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和完善各类维护公民环境权的制度,使公民的维权行为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鼓励公民积极参与环境维权,做到群众有反映问题的渠道,政府部门有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加强环境维权的宣传,提高公民的环境维权意识。
以人为本必然要求维护社会公平,没有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就谈不上真正以人为本。生态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生态视野下的以人为本必然要促进和维护生态公平。
生态公平是指在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上所有主体一律平等,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包括代内生态公平和代际生态公平。代内生态公平是指同一时代的所有人,不分国家、地区、民族、种族、贫富强弱、宗教信仰等,在生态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上享有同等的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承担同等的责任。代际生态公平是指不同时代的人在开发、利用和保护环境资源、享受良好生态环境和谋求生存发展等方面具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它要求当代人在利用生态资源满足自己生存和发展时,要保持生态资源的可持续性,给子孙后代留下足够的生存空间和发展潜力。生态公平的核心是在环境利益主体之间公平地分配环境权益和分摊环境责任。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又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因此,在我国也同样存在生态不公的问题。在代际公平方面,主要是当代人对资源占用过多,对环境破坏严重。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而人均资源相对较少。我国的人均耕地、淡水、森林仅占世界平均水平的32%、27.4%和12.8%,石油、天然气人均占有储量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1%和4.5%,铁矿石、铜和铝土矿储量分别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6、1/6和1/9,45种矿产资源人均占有量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近几十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步伐很快,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有了根本性的提高。但是,我们的发展是建立在主要依赖增加投资和物质投入的粗放式的发展基础之上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是这种发展的特征。如果不实现新的发展方式,我们子孙后代的生存和发展将受到严重的影响。
在代内公平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在环境资源利用上不平等,城镇、富人和东部地区对资源的占有和利用远远高于农村、穷人和西部地区;环境污染不利后果承担的不公平,与资源的占有和使用相反,农村、贫困人口和西部地区承担的环境污染的后果要比城市、富人和东部地区多得多。“老少边穷”地区正成为高污染企业迁徙的目的地与污染事件的频发地[10];环境污染治理投资的不公平,我国的环境污染治理资金大部分投入城市,而广大农村的环境污染资金投入相对较少,部分地区甚至没有相关的资金投入。
生态视野下的以人为本,就是要维护生态公平。首先,要高度重视维护代内公平,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生态公平从根本上来说,是社会公平的延伸。要建立更加合理的社会制度,通过社会公平促进生态公平;要加强生态公平的法制建设,依法维护生态公平;要加强生态公平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生态公平意识。其次,要高度重视代际公平,要牢固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继续实行计划生育和环境保护这个基本国策,加强两型社会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生存空间。要在共同带有区别的原则下积极承担国际义务,维护人类生态公平。
人的全面发展是人的发展的最高境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是以人为本的最高诉求和最高目标。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11]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各个方面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
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的全面发展的不可或缺的条件,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人类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自然环境,如果人与自然关系恶化,自然资源枯竭,生态环境恶化,人类就无法生存,更谈不上全面发展;良好的自然环境是人类身体健康的保证。人的全面发展首先必须是身体的健康,只有健康的人才能发展。如果自然环境恶化,污染严重,人的健康就会受到威胁,全面发展就无从谈起;良好的自然环境是人的精神发展的条件。人的精神世界的充实和丰富、心理的健康、情操的陶冶、心灵的净化、审美情趣的培养、艺术灵感的产生等都离不开优美的环境;良好的环境有利于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全面发展也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人与自然的和谐促进人与人关系的和谐,反之,如果人与自然关系紧张,人与社会、人与人的关系必然紧张,这样不利于人的全面发展[12];优美的自然环境有利于人的个性的发展和人格的塑造。
生态视野下的以人为本,就是要通过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坚持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做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必须大力倡导可持续消费理念和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建立可持续消费模式;必须加大环境保护的力度,坚决惩治各种破坏资源和环境的行为;必须大力发展和应用环境友好的科学技术,充分发挥科技在环保和资源开发利用方面的作用;必须大力倡导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伦理价值观念,不断培育环境友好的文化氛围。
1.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发展经济是以人为本,保护环境也是以人为本。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发展经济,不发展经济,就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就谈不上以人为本。同样,坚持以人为本也必须保护环境,不注意保护环境,环境恶化,严重影响人民的生活健康和生活质量,也谈不上以人为本。离开经济发展谈环境保护必然是“缘木求鱼”,离开环境保护谈经济发展势必是“竭泽而渔”[13]。因此,必须坚持一手抓发展经济,一手抓环境保护,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2.提高生活水平与提倡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关系。坚持以人为本必须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让人民群众过上富足的生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不重视改善民生,不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不让人民群众分享发展的成果,谈不上以人为本。然而,改善民生,提高生活水平,不能脱离国情,不能超越我国环境与资源的承载能力。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不等于高福利、高消费,不等于大手大脚、贪图享受。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这个基本国情决定了我国不能像一些西方发达国家那样实行高福利。如果不注意节约,奢侈浪费,必然导致消费的不可持续性和生存危机,影响子孙后代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必须在全社大力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大力提倡绿色消费、低碳消费、可持续消费、建设节约型社会。
3.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以人为本的人兼具类特性和群体特性。[14]以人为本中的“人”既是个体、局部,也是整体、全局,是个体与整体、局部与全局的统一。坚持以人为本必须重视个体、局部的利益,不重视个体、局部的利益,谈不上以人为本,但同时,也要重视整体和全局的利益,忽视整体利益、全局利益,只讲个体利益、局部利益同样不是以人为本。在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中,人民群众的个体利益与整体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的利益在根本上和长远上是一致的,但是由于个体和局部的差异性、复杂性以及需求的多样性,个体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全局利益之间不可能完全统一,在某些时候,某些个体特定的、局部的利益与整体利益、全局的利益可能存在暂时的矛盾和差异。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必须坚持个体与整体的统一。一方面,我们要着眼于个体、局部,要尽可能为个体、局部着想,关心每个个体、局部的生存和发展,使以人为本体现在每个个体身上、局部上。另一方面,我们的一切工作必须立足于整体、全局,要考虑大多数和社会整体,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长远利益放在首位。我们在重视维护个体、局部的利益的同时必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社会的每一个成员也都要正确理解把握二者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
4.当代人利益与子孙后代利益的关系。以人为本中的人既是指当代的人、现实中的人,也是指未来的人——子孙后代,因此,坚持以人为本,既要维护当代人的利益,又要重视维护子孙后代的利益。一方面,要着眼于当代人的生存和发展,充分利用自然资源,提高当代人的生活水平和生存质量,让当下的人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另一方面,又要尊重子孙后代的生存权利,维护子孙后代的利益。地球只有一个,地球上的资源是有限的,地球是全人类的,不仅属于当代人,还属于子孙后代,正如《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所指出的:地球不是我们从父辈那里继承来的,而是我们从自己的后代那儿借来的。不重视维护当代人的利益,为了保护环境而降低当代人的生活质量,不是以人为本;同样,如果仅仅为了当下人的利益而损害人类长远的利益、根本利益,牺牲子孙后代的利益和生存环境,那就从根本上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理念。
5.物质需求与精神需求的关系。人的需要是多方面的,不仅有物质方面的,还有精神方面的;不仅有经济方面的,还有政治方面、文化方面的。而且,在物质生活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后,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会变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坚持以人为本就必须坚持物质与精神相统一的原则,一方面,要重视人们的物质利益需求,尽可能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需要,解决好衣食住行等基本生活问题,不断提高人的物质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又要重视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求,提高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品位和质量,注重提高人的素质,丰富人们的精神家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不能认为强调以人为本就是仅仅为了满足物质方面的需求。作为个体来说,追求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希望提高物质生活条件无可非议,但不能放弃或降低对精神生活的追求,要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
[1]张翼.我们的经济增长先要算算能源的家底——访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能源咨询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杜祥琬[N].光明日报,2011-08-17.
[2]龚雯,杜海涛,崔鹏.我们能否跨过中等收入陷阱[N].人民日报,2011-07-25.
[3]王尔德.环保部披露2008年全国环境经济核算结果.中国新闻网,2010-12-28.
[4]沈寅.共建生态文明共享绿色未来——写在“六·五”世界环境日[N].人民日报,2011-06-07.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23.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47.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51.
[8]张一粟.论环境权的内容要素[J].研究生法学,2006,(3).
[9]肖魏.作为人权的环境权与可持续发展[J].哲学研究,2005,(11).
[10]刘畅,王俊秀.污染企业渐迁往“老少边穷”地区[N].中国青年报,2012-01-10.
[11]胡锦涛.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4-04-05.
[12]杨文圣,焦存朝.论生态文明与人的全面发展[J].理论探索,2006,(4).
[13]周生贤.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33.
[14]张奎良.人概念的三层次———解析以人为本的人[J].求是学刊,2011,(1).
(责任编辑 梦玮)
book=71,ebook=71
DF46
A
1001-862X(2012)03-0096-005
郑汉华(1963-),男,华中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安徽广播电视大学教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