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旭霞
发达国家制造业升级的“他山之石”
周旭霞
目前,杭州制造业的发展阶段、模式和国内外社会经济环境,与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日本、九十年代的韩国等有相似之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了解日本、韩国和德国产业升级的主要路径可以为杭州制造业的升级提供借鉴。
上世纪七十年代,面对日益剧烈的国际贸易摩擦和资源、环境的双重约束,以及石油危机导致的成本压力,“两头在外”、高能耗、低附加值的日本产业结构被迫走上了调整升级之路。针对传统行业产业能耗大、产能过剩、产品附加值低的局面,日本政府及时推出一系列强制性的政策措施,引导制造业的成功升级,一举巩固了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地位,日本制造业至今仍保持着强大的竞争力。其政策引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⒈处理过剩设备。针对原材料等产能过剩行业的萧条,日本先后制定《稳定特定萧条产业临时措施法》和《改善特定产业结构临时措施法》,加速重化学工业(如平电炉、炼铝、纺织、造船、化肥行业等)设备的废弃、转让处理。从1978年开始到1983年,炼铝业生产能力从164万吨/年,下降至74.1万吨/年(45.2%);钢铁业生产能力由2079万吨/年,下降至1807万吨/年(86.9%)。
⒉加速合并重组。传统制造业的快速扩张引致了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如产品部门发展不平衡、资源短缺、投资过热、产销差距扩大等,这些问题在石油危机的冲击下都暴露无遗,加上日本政府经济发展战略的转变,传统产业纷纷实行“减量经营”。在对传统重化工业实施严厉的指导性政策,加速传统制造业技术和产品升级的同时,日本政府对新兴制造业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经济政策环境,有效引导制造业重心的转移。
⒊加快产业转移。日本将结构性萧条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雁型模式”在东南亚地区逐步推展开来,由商品出口转为资本输出,有效缓解了传统制造业的国内生产困境,并且躲避了日元升值带来的产品国际竞争力下降。
⒋振兴尖端技术。日本政府在《产业结构长期展望》中确定知识技术密集型的加工装配工业和尖端技术领域为产业结构的发展重心。《特定机械产业振兴临时措施法》规定加强对集成电路、电子计算机、飞机等产业的政策扶持,对尖端技术领域的开发提供政策补贴,对高科技产业实施税收和金融方面的优惠措施。
⒌创新引进技术。政府鼓励加快技术引进和改造创新。上世纪六十年代中后期,日本已经开始注重引进知识密集型工业的先进技术,如通讯设备、航天、汽车制造、电子机械等。进入七十年代之后,宇宙开发、电子计算机、半导体、生物工程等尖端技术引进和改造直接奠定了日本在全球的技术领先地位。日本注重引进技术专利、技术情报及基础性科研成果,然后对引进的新技术进行分解、研制,扬长避短,创造出具有日本特点的新技术和新产品。在经历了七十年代经济转型之后,产业活力的恢复使得日本重新步入经济的快速发展时期,实现了八十年代日本经济的繁荣。日本制造业的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政府政策的成功实施,鼓励“跟从增长模式”,即把西方技术引入、消化,同时逐步放松产业管制。激烈的国内竞争使得企业被迫逐步放弃基于廉价劳动力、原材料的表层能力竞争,走上依靠技术进步的深层次能力竞争之路。当然,九十年代以后,日本没有认识到“跟从增长模式”的局限性,被赶超式增长所迷惑,缺乏向“独创增长模式”转型的政策支持,也导致了经济的停滞不前。
韩国资源匮乏,制造业起步远落后于中国,但被西方学者称为“第三种工业文明”的韩国,已从一个典型的廉价产品制造商转变为一个高级产品创造者,韩国造船、钢铁、汽车、半导体及数码产品等制造业已具备较强的国际竞争实力,在国际产业链中的地位不断提升。
2006年韩国品牌价值位居世界第十位,三星、现代、LG三家韩国企业进人世界品牌百强。韩国生产性服务业对促进制造业结构升级发挥了重要作用。购买研发来源和进行自主开发的研发服务活动,提高了制造业的技术创新能力;设计产业投资不断加大,使得韩国不少产品成为世界著名品牌;金融业的倾斜式支持为产业技术创新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来源;电子商务与电子贸易提高了制造业的竞争力。
⒈鼓励研发机构的专业化投资。韩国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制定《韩国科学技术研究所扶持法》、《技术开发促进法》、《特定研究机构扶持法》等法律,政府出资设立研究所,旨在进行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的开发与实施,同时形成一整套促进企业研发投资的政策措施,为鼓励民营企业附设技术研究所提供了制度保障。如私营企业研究机构承担国家研究开发项目,政府给予研究开发经费50%的补贴;对于个人或小企业从事新技术商业化的,韩国政府提供总经费80%至90%的资助等。在政策的推动下,民营企业附设研发机构和增加技术开发投资步伐加快,企业逐步取代政府成为技术创新的主力。
⒉促进人力资本转化为产业技术。通过对人力资本的培育和知识的消化吸收,达到提高产业创新能力的目的,是韩国通过研发服务促进制造业结构升级的一个重要经验。为了促进人力资源的开发,韩国1973年制定了《国家技术资格法》和《技术劳务育成法》,1974年又制定了《职业培训特别法》。
⒊注重制造业领先设计能力的培育。从1993年起,政府连续提出3个促进设计的五年计划,目标是成为全球设计领袖。2007年在釜山、大邱和光州建成新的地区性设计中心,在大城市的高等学府建设12个设计创新中心。同时建立相应的设计振兴组织,如韩国产业设计振兴院成为推动二十一世纪韩国设计产业的主力。韩国的大企业,都很注重产品,在设计方面不断加大投资。
⒋集中金融资源支持主导产业优先发展。上世纪六十年代到八十年代末,韩国基本上采取了一种在政府主导下,通过将有限的金融资源以低价利率和政策金融的方式,支持结构升级主导产业优先发展的模式。
⒌重视发挥政府的主导和引导作用。在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制造业结构升级过程中,韩国政府发挥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制定完善政策法律制度、建立相应组织机构,直接进行财税、信贷补贴支持,更为重要的作用体现在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政府给予更具创造性的支持作用。另外,韩国制造业在升级过程中,强调规模化生产,注重海外市场,控制进口以保护国内市场。
当国内制造业为产能过剩、出口受阻所困扰,并在大打价格战之际,世界上制造业成本和价格最高的德国,订单却应接不暇。原以为未来属于高科技和服务行业,像德国这样依靠传统制造业、高工资的国家一定会陷入困境,但德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却颠覆了传统的观念。这种现象值得国内制造业的深思。
“德国制造”是高品质的代名词,德国制造业一直以技术精湛著称,其制造技术在世界上享有盛誉。根据世界银行《2008世界发展指数》数据,2006年德国制造业增加值占其GDP的比重为23%,远高于其他六个工业发达国家。德国工业侧重重工业,机械制造、电子、汽车和化工是支柱产业,占全部工业产值的40%以上,尤其是德国的机械制造业在世界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约占世界近1/5的份额。
⒈“德国制造”的竞争优势。德国制造的竞争优势不在于价格,而在于质量、解决问题的专有技术及服务等因素。德国制造业注重质量而不是数量,重视特殊的、专业化强的产品,而不鼓励大规模制造;德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造业除了少数大企业外,大量的是中小企业,它们灵活、反应快、专业化程度高,更容易在市场中找到自己的优势所在;德国制造业不断从其在全球特种机械、服务、系统解决方案中的技术领先地位获益,促使企业利用其优势参与国际竞争。
⒉“德国制造”的竞争策略。德国制造的定位是世界工厂专用设备的制造者,中国及其他一些新兴国家是世界工厂,世界工厂需要各种德国高科技机械设备。“德国制造”的竞争策略,实际上避开了和发展中国家的竞争并且形成了互补关系,例如中国购买了大量的德国机械产品,用于汽车、化工、地铁、家具、陶瓷等制造行业;德国的高档产品还弥补了发展中国家以中低档产品为主的市场缺位,新兴的中产阶级还购买了大量别具一格、价格不菲的德国产品,如汽车,宝马和奔驰特别为富裕阶级所青睐;德国特殊的机械设备和产品带来了对其服务的特殊需求,因此又推动德国服务业的发展。
⒊“德国制造”的政策引导。面对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制造业的衰退,1995年,德国出台了《制造技术2000年框架方案》,旨在增加就业机会,确保德国的研究水平,利用信息和通讯技术促进制造业的现代化,倡导“清洁制造”,消除对环境的负面影响,提高制造业对市场的快速适应能力。1999年,德国政府先后出台《2000年度德国综合技术创新能力报告》与《德国21世纪信息社会行动计划》,以美国和日本为双重样板,实行“消肿生产”、利润导向、结构改革和全球化经营,提高德国经济和制造业的高科技内涵,以此迎接全球性的竞争与挑战。
⒋“德国制造”的职业素养。德国拥有世界上最大的工程师群体。德国有完善的职业培训制度,不是每个高中生只有上大学之路,很多对技术感兴趣的学生都可以上职业培训学院。德国十分重视理论知识同实际应用的结合,政府规定工程技术专业学生在大学拿到博士学位后,在企业工作七年即可申请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