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道德保障机制的构建
——以“跌倒老人”无人扶起为例

2012-12-08 05:34刘智标
关键词:医疗费道德行为社会公众

刘智标

(广州大学社科部,广东 广州 510006)

浅析我国道德保障机制的构建
——以“跌倒老人”无人扶起为例

刘智标

(广州大学社科部,广东 广州 510006)

我国人口老化引起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其中之一就是“老难有所爱”问题。在经济社会,由于道德行为的经济和社会成本高,助人为乐相对风险大,社会由此对道德正义性产生“信任危机”。试以跌倒老人无人扶起为例,指出我国道德保障机制的缺失及其本因,最后提出道德保障机制构建的政策建议。

道德;保障机制;道德底线;信任危机

一 问题的提出

据报道,第六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全国登记的总人口为1339724852人,其中60岁以上人口已占总人口的13.26%,65 岁以上人口占 8.87%,[1]根据这一比例测算,60岁以上老人已达到1.78亿人,65岁以上老人达到1.19亿人。再过30年,中国老年人将占总人口的1/3,达到4亿人。[2]对于我国人口发展的“未富先老”,国家政府部门和人口学家也意识到这一问题,他们分别从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养老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以及社会服务制度等方面去认真探讨和研究。但是,笔者认为,解决人口老化隐忧还要解决一个关键问题,那就是我国道德保障机制的构建。本文以跌倒老人无人扶起为例,探讨我国社会道德机制的构建问题。

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养老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医疗保障制度以及社会服务制度等分别从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医学、制度经济学等角度探讨解决我国人口老化的办法,但是,笔者认为,作为回归人的本性——道德制度本身,应该作为一个社会规范,列入老人制度建设当中。如果缺乏作为人的本性的道德,那单靠政治、经济、社会建立起来的制度也只能是一种赤裸裸的制度,而不是充满血和肉,充满感情和爱的制度。以跌倒老人无人扶起为例,如果老人跌倒依靠制度惩罚去“扶起”,那将是国家和社会的“悲哀”!

二 跌倒老人被漠视折射出道德保障机制的缺失

根据新华网报道,跌倒是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的首位原因。根据国际标准保守估计,我国目前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约有3000万人摔倒,到2020年每年老年人摔倒人数约5000万人。中国康复医学会的研究报告指出,65岁以上的老年人摔倒年发生率为30~40%,其中有50%的老年人为反复摔倒。摔倒的老年人中有20~30%的人发生中度和重度损伤(髋骨骨折和头创伤);摔倒后 60%的老年人活动受到限制或不能活动。[3]假设每位跌倒老年人平均花费1000元医药费,则当前3000万跌倒老人要耗费300亿元医疗费,到2020年老年人因跌倒所耗费的医疗费将达到500亿元,由于老人跌倒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将成为国家和相关家庭的沉重负担。如果跌倒老年人中有0.1%的死亡率,则每年有3万老年人死于跌倒,每年有3万家庭要承受失去亲人的痛苦。如表1所示,武汉一位老人在家门口跌倒,由于未能及时救治而死亡,上海老人摔倒的个案多亏了有人报警,这才避免了惨剧的发生。

表1 由于老人跌倒没能及时被扶助酿成的部分惨剧

跌倒老人被漠视折射出我国道德保障机制的缺失。从道德的角度看,助人为乐本来就是作为公民应该承担的一项神圣的责任,而漠视跌倒老人更已经跌破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道德底线,违背了道德的基本操守,背叛了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这无论是中国还是任何一个国度和社会都难以容忍的。这也反衬出,我国经济发展了、社会进步了以及国际地位提升后,基于道德层面的制度并没有得到重视并发挥其重要的作用。社会对道德的推崇,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帮扶机制仍然处于缺失的状态。

三 道德保障机制缺失的本因

道德保障机制缺失并不是偶然的,中华民族不是没有血性的民族,但在当前的经济条件下,考量道德保障机制建设的不仅是国家,而还应包含所有公民。保障机制缺失不仅仅关乎道德本身,更加涉及道德保障机制建设的本因——私人实施救助的经济和社会成本。以跌倒老人难被扶起为例,影响跌倒老人难被扶起的本质是救助跌倒老人的私人经济和社会成本问题。

1.扶起跌倒老人的经济成本高。

要扶起跌倒老年人,在当前的经济社会,大多数人都会首先算一笔经济账。

(1)跌倒老年人的年龄比较大.

4 图表要求 图中文字、符号、数字标清楚,并注明图号、图题。表格一律排成三线表,由数据生成的图或表请附带上数据源。照片一律用.tif或.jpg格式随稿件一起发来,并保证所描述特征清晰。图表标题增加英文标题。

早在1998年,60~69岁的女性跌倒率为30%,85岁以上跌倒率为50%左右,[4]即大多数跌倒的老年人的年龄普遍在60岁以上,30~50岁群体的跌倒几率比较小。

(2)跌倒老年人造成的伤害严重,并一般伴随着数种疾病。

齐云萍等人的研究表明,老年人由于跌倒所致的主要损伤分布,软组织损伤所占比例最大,80岁以上老人占52%;骨折次之,60~69岁老年人跌倒时男性骨折率为17.4%,女性为20%;70~79岁跌倒老年人跌倒时男性骨折率为25%,女性为29%,80岁以上老年人跌倒时男性的骨折率为31.7%,女性为41.3%。头颅损伤则排在第三位。[5]而根据朱月妹等人的调查表明,老年人跌倒发生率为34%,调查样本的老年人患慢性病者占90.5%,静态步态不稳有12.5%,,走路步态不稳有33.0%,长期服药的老人占88.5%,而跌倒后造成的损伤主要为软组织损伤(75.0%),其次为心理害怕(56.7%)、骨折(26.0%)及日常活动能力下降(22.1%)。[6]可以看出,跌倒老年人所造成的伤害是非常严重的,而且大部分老人还伴随着慢性病等各种疾病,由老年人跌倒后而产生的医药费是一笔不菲的开支。

(3)老年人跌倒造成的医疗费高。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由于老年人跌倒所造成的伤害是比较严重的,包括软组织伤害,骨折等等,由此而产生的医疗费也比一般年轻人跌倒要高,一般的骨折要到医院进行治疗,严重的还要住院,有的甚至还要进行手术。对于老年人由于跌倒所造成的医疗费,无论是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但是从产生纠纷的个案来看,老年人跌倒所产生的费用都不少。南京彭宇案仅医疗费一项就达到4万多元,加上其他相关的费用,医疗费的开销就更大了。如果在治疗期间,数病齐发,或者患者又要求购买其他病的药物,那医疗费就更高。巨额医疗费开支是社会公众对跌倒老人敬而远之的重要因素。

2.扶起跌倒老人容易面临“跌破道德底线式”的索赔。

影响社会公众难扶起跌倒老年人的关键不是老年人跌倒会产生多大的医疗费,而关键是这些医疗费如何分担。老年人跌倒可能产生巨额的医疗费是不争的事实,即使不会产生巨额的医疗费,但主动扶起老人者由于不知道跌倒老年人病情如何,也假定其会产生巨额医疗费。问题的关键是,这些费用如何分担?从现实的个案来看,由于跌倒老人产生的医疗费巨大,在社会救济制度缺失的前提下,大部分跌倒老年人及其家属会认为主动扶起老人者是肇事者,必须负相关责任,有的甚至漫天要价,跌破价值底线。例如南京彭宇案,家属向彭宇索赔13万余元,河南郑州李凯强案家属提出索赔20余万元。随着时间的推移,伤者及其家属对扶起跌倒老年人的“嫌疑人”的索赔款有上升的趋势。这种高额的索赔不仅使社会公众对“扶起跌倒老年人的正义性”产生怀疑,也导致社会公众远离跌倒老人,宁愿“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都不愿意承担“被冤枉”和高额索赔的后果。近年来,由于扶起跌倒老年人而产生的纠纷屡见不鲜,如下表2所示,使社会各界对扶起跌倒老年人的“正义性”产生怀疑。

表2 搀扶跌倒老人导致的纠纷(个案)

对于存在过失致使老年人跌倒的当事人,承担一定的费用,当然不为过,但对于出于义见勇为而主动救助跌倒老人的热心人士,这种高额索赔肯定使义见勇为者产生心理障碍。这种对主动扶起跌倒老人进行高额索赔的行为,跟“故意不扶起跌倒老年人”一样,他们的行为也失去了理性,同样是跌破了道德的底线。当这种高额索赔案件曝光后,社会公众会因失去对跌倒老人及其家属的信任而做出“不敢扶”和“拒绝扶”的行为。在反思社会公众为何抗拒扶起跌倒老年人时,跌倒老年人及其家属的高额索赔要求也应该承担不可推卸的社会道德责任。

面对跌倒老年人及其家属的高额索赔,面对跌倒老年人的责任分担难以厘清的时候,法院判决就对社会正义和见义勇为的高尚道德起到关键的标杆作用,但是,法院在判决时发生错位,反而加深了社会的“信任危机”。法院在判决时产生的错位表现在两个方面:

(1)违背“以事实为依据”的法律准绳,过分强调责任分摊的“公平原则”。以南京彭宇案和河南郑州李凯强案为例,见表3所示,对于此案警察立案部门给出的答案是难以清楚界定双方的责任。河南郑州李凯强案交警甚至无法查证李凯强存在过错而造成老人的跌倒,法院在没有事实依据证明彭宇和李凯强存在过错的时候,依据公平责任判决彭宇和李凯强承担基于“公平原则”的部分责任,这其实上也违背了“以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其判决结果必然也会受到社会公众的质疑,社会正义也遭受质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张继成教授就认为法院对彭宇案的判决书不具有合理性,不具有可接受性,是打着“逻辑的旗帜反逻辑”。[7]

表3 两例典型的判例

由于法院的判例超出了社会公众的心理底线,从而产生了两个比较肯定的纠结点:一是主动扶起跌倒的老年人会产生高额的医疗费,家属会进行索赔;二是即使在法院进行调解和判决,主动扶起老年人一方一般都要基于公平原则赔付一半左右的相关费用,那么社会正义何在?遇到类似的跌倒老年人还会主动去扶吗?大多数人选择“社会正义是不可信的”,“不扶比扶好”。所以加深了社会信任危机,导致很多人见到跌倒老年人冷漠无视。

(2)缺乏合理的法律救济措施。反观许多国家都减轻甚至免除善意救助者的责任。在英美法等国家有一种法则被称为“好撒马利亚人法则”。比如,美国有法律要求,在紧急状态下,施救者因其无偿的救助行为而给被救助者造成民事损害时,其责任可以依据一定程序予以免除。[8]随着我国即将跨入老年人时代,老年人的健康和关爱应该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主动扶起跌倒的老年人不仅是一个人的道德问题,而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问题。我国由于缺乏法律救济,法院在没有完全弄清事实的情况下,采取“事实推定”作为判决量刑的依据存在错位,导致社会公众对案件本身的猜测过多,从而影响法律的公信力和社会诚信度,加深了社会“信任危机”。

四 大力构建有效的道德保障机制

1.尽快建立法律救济制度。

以跌倒老人难被扶起为例,构建道德保障机制的原因是经济责任多而且不明确,分担难以界定,道德行为的主动实施者面临承担较多经济赔偿的风险,同时社会公众对道德行为主动实施者的正义性提出质疑。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首先要尽快建立法律救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受害人和道德行为主动实施者的经济风险,降低道德行为主动实施者的成本。

(1)建立老年人经济救助制度。

建立老年人经济救助制度,例如建立老年人救济基金,在老年人跌倒时,如果双方责任难以分清,老年人可以向基金会申请经济救助,在老年人住院期间发生的治疗费、康复费、专项医药费等方面获得一定比例的减免,以帮助老年人度过难关,使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避免老年人把赔偿的经济责任压在道德行为主动实施者身上。在当前中国老年化社会即将到来之际,老年人经济救助制度的建立对构建有效的道德保障机制非常重要。

(2)建立道德救助制度。

跌倒老年人之所以难被扶起,关键因素是义见勇为者害怕因主动扶老人而承担经济责任,如果建立道德救助制度,对于类似扶助跌倒老人等的道德行为主动实施者因“公平原则”需要承担责任的,给予一定数额甚至全额的经济补偿。对于家庭困难的道德行为主动实施者,在个人升迁、子女就学、家庭救助等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在政治、经济和人道主义上给予更多的支持。这样不仅可以消除道德行为主动实施者因实施道德行为而产生的“经济账”顾虑,还可以鼓励更多的社会公众主动实施道德行为,为老人伸出温暖和热情的双手。

2.完善法律制度,鼓励见义勇为。

当前,按照事实推定进行定罪量刑虽然在法律上无明显错漏,但法院在案件推理和定罪量刑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错位,从现实的判例来看,社会公众对这一定罪量刑并不理解和支持,争议比较大。根据英美等西方法律比较完善的国家的经验,在这类案件中更多的考虑到了人的主观因素,鼓励社会公众见义勇为,并规定有相关的免责条款。我国要从根本上解决“跌倒老年人难被扶起”问题,构建有效的道德保障机制,必须在立法上不断完善见义勇为的相关免责条款。甚至,对于有意撞倒老年人,或者根据证据证明需承担刑事或者经济责任的推倒老年人的当事人,由于主动帮扶、救助老年人,也可以参照“自首条款”给予一定程度的减轻刑罚或者经济负担,在法律上更大程度地凸显“以人为本”的道德理念,鼓励全社会关心老年人,爱护老年人。

3.加强宣传教育。

在“跌倒老年人难被扶起”的案件中,反映出目前德育机制的两大问题:一是老年人及其家属的“天价索赔”跌破道德底线;二是当前路人由于害怕承担责任而“见死不救”,跌破道德底线。以上两个问题虽然都与经济责任相联系,但从中也反映出目前我国社会道德水平有待提高,道德保障机制缺失。因此,社会各部门例如政府部门、教育部门、各社会福利机构以及各非政府组织,要联合起来,形成联动机制,加强全社会的德育教育,结合传统的仁义礼仪、社会公德以及中西方优秀例子,宣传我国优秀的文化传统和道德品质,从思想上树立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行为的伟大形象,逐步提高我国公民的德育水平。

[1]叶紫.我国老年人口过亿社会保障制度面临挑战.http://news.eastday.com/c/20110519/u1a5897031.html.2011年5月19日.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2]杨玉国.30年后中国1/3人口是老人"未富先老"挑 战 中 国.http://gb.cri.cn/27824/2011/06/02/3245s3266102.htm.2011-06-02来源:广州日报.

[3]徐炯权.老人摔倒不敢扶,谁束缚了我们的双手?[J].老年人,2011(6).

[4]陈百川.老年病症状鉴别诊断[M].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8.

[5]齐云萍,邓洁,钟琪.老年人跌倒的病因分析及预防措施[J].中国老年保健医学,2009,7(4).

[6]朱月妹,袁浩斌,陈雷.老年人跌倒及其预防的认识和行为调查[J].家庭护士,2007,5(7)中旬版(总第77期).

[7]张继成.小案件大影响—对南京“彭宇案”一审判决的法逻辑分析[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08(2):103-116.

[8]该不该扶起那些跌倒的老人.http://www.sznews.com,2011 -10 -69:20.来源:昆明日报.

Analysis of the Construction of Moral Guarantee System in China

Liu Zhibiao

There are a series chain reactions because of population aging,one of them is the aged lack of love.Trust crisis of the moral justice comes out in the economic society,which high economic and social cost of the moral behavior,and high relative risk for a good quality on helping each other.This paper points out the loss and reasons of the moral guarantee system on a case study of falls in aged but lack of help,and put forward some policy suggestions.

moral;guarantee mechanism;moral bottom line;crisis of trust

B824

A

1672-6758(2012)09-0051-3

刘智标,硕士,讲师,广州大学。研究方向:道德教育、法律教育、行政管理和行政法治等。

Class No.:B824Document Mark:A

(责任编辑:宋瑞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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