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宁,胡 杏,曲瑞伟
(云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云南昆明650201)
传统意义上的农业灾害,主要是指由于某种或多种自然条件发生异变,对农业的生产和正常运行产生规模性破坏,进而对农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等产生严重影响的状况。若以自然灾害造成的原因为依据,农业灾害大致可以分为:农业气象灾害;农业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以及农业生态灾害等。本文中所提及的农业灾害主要就是指由于自然条件发生异变所导致的。当然,随着社会整体的不断发展,农业灾害的发生机理也开始出现多元化与复杂化倾向,造成农业灾害的原因除了“天灾”,也越来越多的缘于“人祸”。由于地理及气候环境等的复杂性,云南地区自古以来就集中且频繁的遭受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尽管不同灾害在成灾机理、破坏程度等方面存在区别,但无疑都对云南农业的发展造成了严重阻碍。
云南省地处祖国的西南边陲,位于青藏高原东南侧,临近中国南海和孟加拉湾,平均海拔2000米左右,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也正是由于自然地理及气候环境的特殊及复杂性,使得云南地区自古以来就集中且频繁的受到各种自然灾害的威胁。其中,发生频率较高且对农业影响较大的灾害主要有以下几种:
干旱是我国和世界农业生产上最严重和常见的农业气象灾害,即因长时期降水偏少,造成空气干燥,土壤缺水,水源枯竭,影响农作物和牲畜正常生长发育而减产的现象。[1]
因为每年的11月至次年4月恰逢旱季,所以云南地区的干旱主要是春旱和冬旱。究其原因,主要是受自然和人为两方面的影响。首先,云南地区特殊的地理环境,多变的气候条件以及复杂的地质构造等客观自然因素共同作用使得云南干旱频发;其次,由于长期以来受到人类活动的影响,比如乱砍滥伐,过度放牧等造成植被的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出现恶化,使干旱灾害加剧。
云南自古就是干旱频发且分布广泛的地区,其中尤以滇中、滇东北及滇北部等地区比较突出。史料也真实的记载过古时云南的干旱情况,如明景泰四年(1453),昆明、姚安大旱,“民多饿死”;清嘉庆二年(1797),“楚雄大旱,大饥”。[2]对于笔者而言,印象最为深刻的恐怕就是自2009年起连续三年的干旱。以2010年云南旱灾为例,当时全省16个州市均不同程度受灾。截至2010年3月15日,全省各类农作物、经济类作物大面积受灾、甚至绝收,全省已有780万人、1753.4万头(匹)大牲畜饮水困难。[3]
洪涝灾害是指由于江河洪水泛滥淹没农田和城乡,或因长期降雨等产生积水使径流淹没低洼土地,造成农业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一种灾害。[4]云南的洪灾多发于山区,涝灾则多发于河谷等低洼地带。由于云南的山地面积占到全省面积的94%,故洪灾更多,但涝灾对于农业的影响范围更大且更持久。
洪涝灾害的成因首先是由于受到季风气候条件的影响,云南自每年的5月开始进入“雨季”,一直延续到同年的10月份左右,该时期全省的降雨量可以占到全年总雨量的80%以上;其次,是受到不同水文地质等地理条件的影响,云南地区地理环境复杂,在那些地形较为封闭,地势较为低洼处容易产生积水,一旦排水不良,就易形成涝灾的局面;此外,人类活动的影响依然深刻,乱砍滥伐,盲目开荒等使得某些地区的水土保持能力持续弱化,进而使这些地区不能承载一定程度的降水,最终导致洪涝灾害加剧。
云南自古以来就是洪涝频发的地区,史料也同样有过许多记载,如明正德七年(1512),“滇池水溢伤禾稼,荡析昆明、晋宁、呈贡、昆阳等州县民居百余所,溺死者无计”;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五月,昭通利济河大涨,“平地水深数尺,西城外俱淹,冲去豆麦无数,坍塌房屋甚多”。[2]近些年来对云南地区影响较大的洪涝灾害如2004年德宏“7·5”特大洪涝灾害,当时洪涝并引发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近5亿元。
云南的低温冷害,泛指冬季的强寒潮、重霜冻、春季倒春寒和夏季低温等一些与冷空气活动有关的寒冷天气造成的灾害。[5]出现这类天气是由于在高空有利的天气形势引导下,北方的冷空气南下所致。
尽管一直以来云南地区的气候温和,四季差异性较小,但相应的,当面对突发性的,比如气温骤降等天气变化时,自身的抵御能力是比较脆弱的,所以一旦发生降温天气,对于农业尤其农作物的威胁是很大的。其中较为典型的案例,比如2011年年初,昭通、曲靖等地区发生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当时的平均日均气温降至1963年以来有历史记录的最低点,据云南省减灾委、民政厅截至2011年1月25日8时统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造成全省昭通、曲靖等12个市州51个县426.5万人受灾,1人死亡,472人伤病,11万多人紧急转移安置或因灾滞留,34.2万人因灾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4.5万间房屋倒塌损坏,直接经济损失 15.7 亿元。[6]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受河流冲刷、地下水活动、地震及人工切坡等因素影响,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者软弱带,整体地或者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自然现象。[7]泥石流则是指在山区或者其他沟谷深壑,地形险峻的地区,因为暴雨暴雪或其他自然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并携带有大量泥沙以及石块的特殊洪流。[8]云南省内的泥石流分布较广,全省共有317条较大泥石流沟,分布范围达5 600平方千米,占全省面积的1/7。仅小江流域东川附近不足90千米的两岸,就有灾害性泥石流沟107处,堪称泥石流博物馆。[9]
作为滑坡和泥石流的主要分布省份,从全国范围来看,云南的受灾频次几乎仅次于四川(四川一省滑坡和泥石流的发生频次均占全国的约四分之一或以上)。以泥石流为例,比如发生在2010年8月18日凌晨的贡山县普拉底乡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当时冲毁石拱桥一座,路基200多米,造成道路和通信中断,约有67人失踪。[10]
石漠化是指在热带、亚热带区湿润地区岩溶极度发育的自然背景下,受人为活动的干扰,使地表植物遭受破坏,造成土壤严重侵蚀,基岩大面积裸露,砾石堆积,地表呈现似荒漠化景观的土地退化乃至消失的现象,是岩溶土地持续水土流失的最终结果。[11]当然,石漠化同上述一些灾害有一个明显的区别,即它不是突发性的,而是一种在岩溶土地背景下,在自然、人为造成的严重水土流失情况下,长期、持续的灾害性后果表现。我国的石漠化主要分布在八个省区市,集中在西南地区,其中,云南省石漠化土地的分布比较广泛,较为典型的比如有石林县、泸西县、永善县、丘北县等。
根据国土资源部在2012年发布的报告显示,我国每年因石漠化而损失的耕地面积达到约2万公顷。石漠化对于云南地区农业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首先,石漠化造成可用耕地面积减少,且土地更加贫瘠。云南省的山区面积高达94%,可见土地对于农业来说异常宝贵的,而石漠化使土地的水土流失更加严重,土壤的保水保肥能力进一步弱化。其次,石漠化使得其他自然灾害的消极作用得到加强。比如诱发干旱,洪涝,甚至是旱涝交替的现象,滑坡、泥石流等现象也随之增多。此外,长期严重受到石漠化影响的地区,其自然环境、生存条件恶劣,实际上已不适宜人的生存,随着人的逐渐迁移,原有的农业也就慢慢消失了。
外来入侵植物是指由于人类有意或无意的行为活动,致使某些植物种发生区位迁移,并通过自身较强的繁殖、适应等能力在新的自然系统中蔓延随之建立种群,成为改变,甚至威胁当地生物多样性的植物群落,是潜在存在或已经对当地的生态系统、经济或人类生存等造成危害的非本土物种。
据统计,云南的外来入侵植物约有300余种,由于它们不受云南当地生态系统的“约束”,几乎没有“天敌”,加之繁殖能力和生态适应能力等较强,在生存上存在相对的物种“优势”,因此可以在短时期内大面积生长蔓延,加之某些物种本身就具有危害性,就将会对一个地区的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如果传统的种植农业也被看做是一个简单的生态系统,那么因为它的物种比较单一或者说生物多样性程度低,所以一旦受到外来植物的入侵,轻则减产,重则绝收。以具体植物为例,对云南省影响最大的外来入侵植物是紫茎泽兰和凤眼莲即水葫芦。其中,紫茎泽兰原产自中美洲,现为云南省入侵面积最大且影响最为严重的外来入侵植物种,每年对云南的农业约造成几亿元的损失;凤眼莲原产自巴西,最早在20世纪50年代起作为猪饲料引入中国大陆,滇池就曾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被其大面积入侵,不仅造成了直接的经济损失,持续的生态损失更是难以估量。直至今日,云南省在综合整治滇池水域的过程中,对凤眼莲的控制仍是一项主要工作。
随着国际贸易等各种交流往来的愈加频繁,“生物入侵”已成为当前一大全球性问题。据统计,云南省每年仅在林业上,由于有害生物入侵造成的灾害损失就在几十亿元。云南作为中国西南边境的重要省份,在日趋频繁的国际交流中必须对此问题予以高度的重视。
根据前文的描述,云南各类农业灾害的成因以及它们造成影响的时间、地域、程度等都不尽相同,但若作为一个整体来看,还是可以清晰地看出云南地区农业灾害所呈现出的一些总体特点。
全省除了如海啸等海洋性灾害之外,几乎存在所有的自然灾害,且近乎都会对农业造成严重威胁。根据各项资料的统计显示,除了上述提到的一些对于云南省的农业影响较大且较为频繁的灾害之外,还有比如地震、风灾、雹灾、雷暴、虫灾、瘟疫等各式灾害。
首先是按照云南地区历史的记载来看,距今越近的年代比如明清时期,有灾害的记录相比迅速增多,当然,我们不能排除这和不同历史时期统治者在这方面的认识、重视程度以及不同朝代的客观条件有关,但这种愈加频繁的特点还是明显的;其次,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农业也几乎渗透到了各式自然环境当中,相应的,农业遭受自然灾害的几率也就增加了,又或者说,并不一定是某些灾害本身发生的频率在增加,而是农业的扩张增大了其受到灾害威胁的几率。
由于自然地理及气候等条件不一,虽然同处一省,但各地所受到的灾害种类以及同种灾害的影响程度是不同的,所以最终呈现出的是农业灾害的不平衡分布。比如,总体来看,干旱多发生在滇中、东北及北部地区;洪涝则多发在滇南、西南部地区;滇西北、东北部地区由于受到地势较高等客观环境的影响,易发生低温冻害;临江地区则多发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当然也不能排除一些灾害发生时可以对全省各地区的农业产生普遍重大影响的态势。
从现实来看,各种灾害对农业的影响往往是相互作用,甚至是存在因果,相伴而生的。比如在云南,洪涝、地震往往会成为引发如山体滑坡、山崩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主要诱因;洪涝、干旱等又易诱发瘟疫;石漠化严重的地区由于其地质特点则容易发生干旱或洪涝,甚至出现旱涝交替的情况;大风易引起低温、雪雹等灾害,并有助于虫灾的扩散,而且一旦有森林火灾,更有助于火势的蔓延。
不可否认,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越来越有能力抵御各类自然灾害对于农业的消极影响,但是由于农业与其他产业间愈发的高度相关,一旦农业在自然灾害中遭受损失,受到影响的就不仅仅是农业本身,对整个国民经济都将是一种打击。尤其对于经济欠发达的云南地区来说,本身农业的现代化程度总体上还相对落后,又面临着工业化快速发展的需要,加之独特的自然地理气候等客观条件的制约,农业灾害的威胁就尤为值得注意。
对于干旱的应对需要重点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要进行水利设施的改造与修善,尤其在缺水较严重的地区加大力度兴建一批水利工程设施,至少在发生旱灾时优先能够保证人畜必须的日常饮用水;第二,宣传倡导节水意识,将应对干旱的危机意识内化于心,潜移默化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逐步培养出节水的生活习惯,同时也要大力推广各种节水技术,培育抗旱的农作物品种等;第三,继续保持人工降雨作业工作的常态化运行,当然要注意该工作的科学性;此外,健康稳定的生态环境对抵御干旱亦十分重要,尤其表现在对水源的涵养上,因此要特别重视进行水土保持的工作,防止乱砍滥伐、过度开垦等活动对植被的破坏。
根据云南省实际情况,洪涝灾害的形成首先取决于降水量的大小,因此要加强尤其在雨季时期天气的检测及预报工作,提前进行预警及防范,在适时的情况下,甚至可以进行必要的人工消雨作业,但要注意该行为的科学性;其次要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和对未来的预期,重新对各地的水利设施进行改造与修善,使之可以抵御较强的洪涝灾害的威胁;此外,由于乱砍滥伐,盲目开荒等行为使得某些地区水土保持的能力弱化,从而使这些地区没有能力承载一定程度的降水,进而可能使洪涝的状况加剧,所以既要防止此类活动的继续发生,又要加强水土保持等工作。
同洪涝灾害一样,对于低温冷害的应对,首先就是要加强对天气的检测及预报工作,在此基础上要建立或完善系统的信息发布平台,让农民能在第一时间知道是否有低温冷害天气,并确保能进行“未雨绸缪”;其次,相关部门要及时对低温天气是否会形成灾害,会在多大程度、范围上对农业造成影响作出预估,并将预估后果告知区域内的农民,逐步建立起顺畅的监控机制;此外,在对云南省低温冷害有了全面认识与把握之后,要开始对全省易受此类灾害影响的区域进行农业布局的调整和农作物的优化工作,包括农作物种植类别的搭配、调整,农作物自身品质比如抗寒能力等的提高等。
反观滑坡、泥石流的形成机理,除了有本身天然的地质状况的原因外,可以看出,大量人类的不合理活动是滑坡泥石流造成农业损失的主要因素,因此,对于这类灾害的应对,要着重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由于对森林的过度砍伐,对土地的过度开荒等是造成山地严重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因此要大力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对山地土地资源利用的管理,推行生态农业,比如要坚持退耕还林等政策确保水土的保持,严禁在超过一定坡度的山区进行农业开垦等;其次,要科学合理的对山区利用进行研究规划,加大相关的地质调研,一是避免在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的地域进行农业活动,二是要严格在尤其大型基础设施建设后进行生态、地质等的保护工作。
云南省石漠化的严重状况当然有本身自然条件的原因,特殊的喀斯特地质条件给了石漠化的形成以基础,但是更应该注意的是人为原因所造成的石漠化加剧。因此,对石漠化的应对应致力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就是要在易受石漠化侵蚀的地区,防止再进行过度的人类活动,尤其要防止乱砍滥伐、过度放牧及开垦,同时在此基础上进行水土保持工作,比如加强森林植被的覆盖,坚持退耕还林还草等,因为石漠化加剧的一项主要原因就是水土无法得到很好地保持;其次要注意在石漠化地区发展出符合地区实际的特色产业,比如发展养殖业或是开发旅游业,以帮助农民在一时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环境中能得到生存与发展;此外,对各类农业灾害进行应对的根本目的就是保证农民能更好生存与发展,石漠化严重的地区往往贫困程度较高,要将扶贫工作同石漠化的防治工作结合起来,因为在积极应对石漠化的同时,许多农民的利益可能因此暂时受损,所以要特别注意对该地区农民生活的关怀与救助,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
对于外来植物的入侵,笔者认为应该从这样几个部分入手,第一,要从法律层面进行强化,要以国家的《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现有法律为基础,重点参照比如在2011年10月1日起已经实施的,中国首部地方外来物种管理法规《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加快云南省在该领域的相关立法工作;第二,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云南省的外来入侵植物进行全面且权威的调研工作,重点是要在调研后建立起完备系统的“外来入侵植物档案”,并由专家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使今后具体的防治工作有科学规范的依据;第三,要加强日常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相关的信息上报及发布系统,快速反应机制,专业人才队伍等的建立或完善等。当然,几部分的工作要同时进行,且要相互照应、相互促进。
虽然由于农业灾害类型不同,其应对的具体做法当然也不同,但是从总体来看,对于各类灾害的应对大致都是需要用“一防一治”、“防治结合”的原则、手段来进行规划。首先是意识上的提高和内化,不仅官员要提高防灾减灾的意识,还要使每一位农民的防灾减灾意识得到内化;其次是技术上的应用和发展,不仅是对现有应对各类农业灾害的技术的掌握和应用,还有对于各种技术手段进一步的优化与改良;另外还有管理上的规范和拓展,不仅是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具体的灾害防治工作中要科学规范的管理,还要最大限度的发挥非政府组织在其中的作用等。其实,对于各种灾害防治的工作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只有把各项工作放在平时,放在区域经济、城乡社会整体发展的大前提下,才能为农业灾害的防治创造良好的总体环境,才能够保证达到消弭各类农业灾害不利影响的效果。
[1]郑大玮,张波.农业灾害学[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71.
[2]古永继.历史上的云南自然灾害考析[J].农业考古,2004(1):233-238.
[3]云南旱灾[DB/OL].[2012-03-07]http://baike.baidu.com/view/3471744.htm.
[4]解明恩,程建刚,范菠.云南气象灾害的时空分布规律[J].自然灾害学报,2004,13(5):40-47.
[5]何萍,李宏波.云南主要气象灾害对农业经济的影响及防御[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2,22(4):71-73.
[6]云南省昭通曲靖等地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受灾严重[DB/OL].[2011-1-25]http://www.mca.gov.cn/article/zxgx/201101/20110100132366.shtml.
[7]滑坡[DB/OL].[2012-04-14]http://baike.baidu.com/view/144443.htm#16.
[8]泥石流[DB/OL].[2011-8-27]http://baike.baidu.com/view/7135.htm#15.
[9]明庆忠.云南山地自然灾害类型及防治对策[J].自然灾害学报,1992,1(3):75-82.
[10]怒江贡山县普拉底乡发生特大泥石流灾害[DB/OL].[2010-08-18]http://yunnan.mca.gov.cn/article/mzyw/201008/20100800099190.shtml.
[11]赖兴会.云南的石漠化土地及其治理策略[J].林业调查规划,2002,27(4):49-51,55.
[12]李乡旺,胡志浩,胡晓立,等.云南主要外来入侵植物初步研究[J].西南林学院学报,2007,82(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