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德平,雷 茜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9)
中国社会正经历着社会实践的结构性巨变,当代中国在经历从前现代性社会向现代性社会继续转变的同时,正在步入从旧式现代性走向新型现代性①按照社会互构论的观点,所谓新型现代性,就是指以人为本,人和自然双盛、人与社会双赢,并把社会发展过程的自然和人员代价减小到最低限度的现代性,旧式现代性即是与此相对的现代性。的重要转折时期,我们不得不面对前现代性因素与旧式现代性因素相互交织,旧式现代性与新型现代性相互影响造成的复杂格局。[1](P479)中国统筹城乡发展的事业也是如此。非农村化和城市化的潮流已经将中国传统农业逐步推向终结,在我们对探讨用工业改造传统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津津乐道的同时,在全球范围内,后工业化时代已经悄然来临,产业结构急速变革,信息化和高新技术化使得一大批产业成为夕阳产业,传统工业急速衰落。而在法国等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发展水平都已很高的发达国家,生态环境的保护和生活质量的需求已上升到统筹城乡发展的主导地位。[2]如何把握社会实践的结构性巨变,正确认识国际趋势和我国的实际情况,遵循城乡统筹发展的模式规律,利用后发优势,走出有中国特色的统筹城乡发展道路,实践并丰富“中国经验”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理论和现实课题。这需要人们以更高的智慧、更丰富的想象力和更宏阔的视野,对中国统筹城乡发展模式的学理内涵及其实践机制进行更深入的探索。在此,本文将社会互构论的基本理路和新型现代性的理论视野推广运用于中国统筹城乡发展模式的思考,并在此基础上对城乡“互构共生体系”的机制和意义做更进一步的探讨。
(一)统筹城乡发展相关理论的反思
目前学界关于城乡统筹发展的主流理论大致可以概括为以下两种范式:第一种理论范式认为现代工业为国家经济发展的主体,主张从中心城市特别是工业发展的需要出发统筹城乡关系,是一种典型的“城市——工业”导向理论范式。如美国学者刘易斯提出的“二元结构”理论认为在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城市以工业为代表,农村以农业为代表的二元经济结构,通过大力发展城市工业即可以不断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消除城乡发展的结构失衡。又如法国学者佩鲁提出的增长极理论认为统筹城乡发展只能从城市工业部门即增长极开始,逐渐扩散到农村地区和农业部门。还如美国学者弗里德曼的核心——外围论主张统筹城乡发展的核心是大力发展发达城市核心地区,外围农村地区则依附于核心区域逐步发展。与此相对的第二种理论范式来自于对于以城市工业发展为中心的统筹城乡发展方式的质疑,主张通过加强农村的综合发展与能力建设缩小城乡差距,协调城乡发展。如美国学者利普顿提出“城市偏向”理论,认为城乡隔离的根本原因在于政府对城乡发展的不公平政策,让资源不合理地流入城市,政府应重视农业部门,加强农村自我发展的能力,城乡才会逐步均衡发展。又如美国学者舒尔茨的改造传统农业理论指出需要采取综合措施改造传统农业,提高县域总体发展水平,以此建立城乡联系。多年以来的事实证明,两种理论范式指导下的统筹城乡发展政策的效用都极其有限,前者常因忽视农业的基础作用而导致农业衰落,后者低估了城市和农村的有机联系,无法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带动作用。也有部分学者尝试克服两极思维,如恩格斯提出“城乡融合”理论、英国学者霍华德提出“田园城市”理论,但由于受到当时社会经济发展实力的客观约束,这类早期的理论一般带有空想的色彩和理论上的指导意义。事实上,在现代中国社会转型的进程中,城市化发展、工业的改造升级、农村的现代化的并行不悖是可以实现的。以上反思将我们的分析思路引向社会互构论的视野。
“社会互构论”是对我国新型社会主义建设背景下个人与社会关系的一种理论回应和反思,其基本观点是个人与社会之间存在相互建构、互构共变的关系,个人是社会的终极单元,社会是个人的存在方式,人类生活共同体的发展就是个人与社会的互构关系的演变过程。社会互构论着眼于个人与群体间、群体与群体间、社会与国家间、城市与乡村间等关系的分析,因为这类连续性、过渡性特征是个人与社会的相互建塑与型构作用的结果及其集中体现。[3(P143-144)]目前,社会互构论已广泛运用于贫困问题、社会保障及其政策、社区研究、城市发展、流行文化、农民工问题、新农村建设等的研究。社会互构论蕴涵有较宽阔的视野和较敏感的特性,它主张城乡作为互构主体优势互补,高度协作,相互促进,同步双向发展,且注重理论和经验的联系,可操作性强,能够为转型期中国统筹城乡发展事业提供一种价值引领和行动指导。根据社会互构论的基本理路,在统筹城乡发展的过程中,城市和农村实际上构成了存在复杂关系的“城乡互构共生体系”。这里的“互构”是针对城乡主体权力及权益的平等性而言的。城乡主体的差异性是两者“互构”的基本预设前提,因为差异才可以言互构,越是差异也就越要求互补,通过求同存异的过程来求得互构共生的最佳值。[4]城乡统筹发展不仅涉及经济力量间的协调,还涉及政治、文化、生态、环境以及观念上的协调统筹,涉及城乡空间布局关系、城乡产业发展关系、城乡经济结构关系、城乡生态协调、城乡要素流动等多个方面。城乡互构的结果应是互惠双赢,共同繁荣。同时,城乡互构的过程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重建社会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促进新型现代性的实践过程。
(二)统筹城乡发展与城乡互构
统筹城乡发展是具有全局意义的重大战略部署,探索城乡统筹发展关键是要认识规律,总结归纳出城乡发展的模式。科学地判断与认知统筹城乡发展,是有效推进城乡统筹战略的前提,通过对其的分析和探讨,我们能更清晰地了解支撑城乡良性互构的基本元素和作用条件,为制定城乡良性互构的政策方案打下坚实的基础。按照社会互构论的理路,统筹城乡发展的模式是不同地区在各自的历史和经济条件下,探寻出来的通过城乡良性互构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动力、途径、空间及其特点。从本质上来说,城乡发展的模式即是城乡互构的机制。机制是指“带有规律性的模式”。社会互构过程是行动者的交互性建塑和型构,这一过程包含着对社会主体的行动及意义具有推进、调节、创新功能的机制,我们称之为互构过程的机制。[1](P539)互构机制在城乡关系调节方面具有根本性的意义,城乡互构是通过两者在行动过程中建立起的机制来实现的,互构机制的充分发挥将使城乡相互依赖关系更为普遍和深入,互构机制调节的城乡关系过程使得城乡相互间不断发生建构和重新建构。城乡互构机制包括城乡互构的主体、互构动力、互构方式和互构域①按照社会互构论的观点,社会互构的“互构域”这一概念旨在强调,在社会行动主体交往建构的过程中,时空具有多样性和具体性。本文中的城乡互构域特指在加速转型期的中国,在城乡互构过程中,中心城市、中小城镇及农村共生单元存在的共生互构范围。四个要素。具体而言,城乡互构的主体是指对互构双方即城市和农村各自地位和关系的认知;城乡互构动力是指城乡互构的动力源泉,即城乡互构的过程是由哪些力量推动;城乡互构方式是指城乡互构的路径是什么,互构通过哪些途径可以实现;城乡互构域是指如何选择和确定城乡互构共生地域,在什么区域范围内开展才能实现城乡的良性协调互动。其中,城乡互构主体及其关系是核心要素,城乡互构主体间权力、权益关系的平等程度与城乡良性互构的程度成正比。对互构主体不同的关系认知必然导致不同的互构动力源、互构方式及互构域的选择,走向不同的统筹城乡发展道路。
在我国,随着统筹城乡发展思想的逐步完善,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明确提出,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实践探索日益丰富,各地都在推进城乡良性互动方面做出了不懈的努力探索,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模式,可谓如火如荼,种类繁多。但由于缺乏明确、清晰的理论思路,目前学界对于统筹城乡发展模式的归纳和判断没有统一的认识,各模式高低难以判断,对很多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问题也争议不断。在社会互构论的视野下,统筹城乡发展的模式即是城乡互构的机制。城乡互构关系具有多元性与开放性,统筹城乡发展的模式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历史条件和地域空间的不同而有所区别。在城乡互构机制的四个要素中,城乡互构主体是核心要素,城乡互构主体间权力、权益关系的平等程度决定了城乡良性互构的程度,因此,以城乡互构主体的关系为分类标准,我国统筹城乡发展的模式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一)以城市为主辐射农村的统筹城乡发展模式
以城市辐射带动农村的统筹城乡发展模式在城乡互构主体的关系方面虽然认可城市和农村相互依存、彼此建构的关系,但认为城乡互构缘起于城市,城市占据相对优势地位,主张在城市带动、辐射农村发展的基础上实现工农协作与城乡互构。具体而言应积极发挥城市在工业发展上的带头作用、在产业发展上的优势地位、在先进科技上的引领作用,以城市工业带动农村工业的发展,实现城乡工业的渗透与对接;以城市龙头企业带动城乡产业发展,实现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促进农村产业化的发展;将城市科研、技术、人才和资金优势与农村发展相结合,在农村创立示范基地、技术培训基地,促进城市农业科技下乡入户,形成科技人员与农户对接,提升农民科技水平,推广农业生产技术,促进农村科学发展。
这种模式比较适合“大中心城市带动小而落后的郊区”的地区,中心城市由于工业化已获得了相当的发展,有足够的辐射能力,产业由此向郊区扩散,同时与保护、发展现代农业相结合。北京为典型代表,在统筹城乡发展过程中十分注重城区经济对郊区经济的辐射作用。近20年来,北京市把城乡一体化作为发展郊区农村经济的指导思想,在“工农协作、城乡结合”的战略指导下,综合考虑城乡地域优势,积极引进外资,发展大中型企业,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实现工农协作、工业支农。这种模式城乡资源要素的交流和渗透是双向的,但前期主要还是依靠中心城市地区的集聚与辐射力,只有城乡完全互动起来,才能深入促进城乡良性互构。
(二)以小城镇发展为中心的统筹城乡发展模式
以小城镇发展为中心的统筹城乡发展模式,在城乡互构主体的关系方面,同样认可城市和农村彼此影响和形塑的关系,但认为城乡互构缘起于农村,主张以农村为主要立足点,以农村的自身发展间接带动城市建设,然后进一步推动城市辐射农村,实现两者的互构。不少农村地区以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为目标,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着力点,以开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基础,促进小城镇发展,形成了以小城镇发展为中心的统筹城乡发展模式。这种统筹城乡发展的模式尤其关注小城镇发展对增强农村自身竞争力的重要作用,积极鼓励中心镇建设,通过对主导产业突出、经济发展较好、基础设施建设完备的镇进行重点规划和建设,吸纳周边村镇人员和资源向城镇集中,实现渐进性的城市化。它一方面要求以现代农业发展为依托提升农业竞争力;另一方面要求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为手段,改善农村投资环境,积极开拓农业市场,缩小城乡差距。
这种模式必须建立在农村有足够资源和发展条件的地区,如苏南(苏州、无锡、常州)地区的发展主要依靠农村工业和集体经济,实现小城镇发展,不断推动农业现代化、农村工业化的实现,间接带动城市建设。等城市和城镇逐渐发展起来后,又在更高的层次上,向农村发挥辐射功能,实现城乡协调、共同发展的新局面。这种以农村主体发展带动城市建设的城乡互构模式必须规划好小城镇的中长期发展,特别是与大城市的产业链衔接,这样才能避免某些乡镇企业出现的散乱布局和结构趋同带来资源配置效益低下的问题,更好推进城乡良性互构,共生共赢。
(三)城乡整体互构共生的统筹城乡发展模式
城乡整体互构共生的统筹城乡发展模式认为城市和农村是两个平等独立的协商主体,相互建构,共生共荣,同步协调发展,没有主次之分,因此主张以城乡为整体,打破城乡二元结构。该模式主张以制度建设为切入点,调整城乡体制和相关政策,与此同时,统筹城乡建设规划,以综合全面提高城乡社会经济效益为核心和落脚点,通过科学调整和布局城乡产业结构,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使得城乡资源得到有效的综合开发,城乡得以互构共生。在此基础上,加速推进城乡各项社会事业乃至生态环境、生活方式的平衡发展。这种统筹城乡发展的模式要求主要有:首先,从体制改革、制度变更入手,改变造成城乡二元关系的户籍制度、教育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旧制度,建立有利于城乡一体化的新制度。其次,处理好市区与郊区诸市县农村关系,以行政管理为基础,以经济联系为补充,增进城乡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再次,加强郊区与市区联动。通过有效的融资、集资等手段,促进郊区发展资金涌入城市,同时大力推进郊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城乡互构提供硬件基础。
这种模式对地区发展的条件限制较少,适用范围较广泛,如上海市即将城乡看作整体,通过“统筹规划城郊发展”实现城乡良性互动。具体表现为:首先,上海市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纳入上海国际化大都市的建设中,逐步把郊区变为经济发展重心、工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其次,稳步推进“三个集中”。稳步推进郊区工业向园区集中,积极引导农民向集镇集中,逐步实现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又如重庆市也以城乡为整体,通过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为主导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发展,在改革城乡行政体制、土地制度、农民工制度方面先行先试,在此基础上统筹城乡产业布局和建设,成果颇丰。这种模式统筹规划城乡发展,将农村的现代化与城市的发展以及现代工业的升级改造有机结合在一起,同步进行,相对而言,更有利于实现城乡持久而深入的良性互构。
目前我国整体上处于工业化中期后半段,已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平衡发展的关键时期。但总体而言,我国农业发展基础较差,农业人口占多数,工业现代化发展程度还不足以大力量反哺农业,因此,适合中国特殊国情,有中国特色的城乡互构发展必须从中心城市和农村地区两者同时入手实现其相互支持和平等发展。按照社会互构论的观点,城乡互构的关键核心是城乡主体权力和权益的平等,两者没有主体或依附之分,弱化城市与农村中的任何一方面都不能实现其良性互构和协调发展。可以预见,随着统筹城乡发展进程的深入推进,城乡整体互构共生的统筹城乡发展模式将会逐渐体现出其优越性和合理性。强弱悬殊和支配的关系规则将逐步退出历史舞台,城乡互动地位将更趋于平等与合作,双方互构关系的维持依赖于利益需要的满足,互构结果将是互惠双赢。但是,这一模式也处于初步探索阶段,有不同的实践诠释,有待更进一步的充实、完善、发展。下面我们将结合广东省惠州市的实践,对城乡整体互构共生的统筹城乡发展模式,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分析。
2008年12月,国务院批准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赋予珠三角地区“科学发展,先行先试”的使命,把惠州列为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市。惠州市既有沿海发达地区,又有山区落后地区,区域和城乡差距较大,面临着“小城带大乡,穷财支困县”的现状,且经过多年的发展,基本具备了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能力,是我国统筹城乡发展较好的试验田。惠州在城乡互构主体关系上秉持城乡平等共生的理念,以此为起点不断探索城乡互构的机制和规律,经过几年的摸索,初步形成了较有特色的统筹城乡发展的“惠州模式”,丰富了、充实了城乡整体互构共生的统筹城乡发展模式的内涵。具体而言,“惠州模式”的内容是:在确认互构动力源泉时,坚持政府主导推进,市场配置资源;在建构互构途径方式时,尝试整合多种方式,实现多元互构;在选择城乡互构域时,合理规划互构区域,促进城乡共生。其特点是以城乡主体地位的平等为基础,努力建构和依托统一的大区域市场体系,结合市场和政府的双重力量,通过多种途径深入挖掘城乡的互补性,改善城乡结构和功能,实现城乡资源的更优化配置和城乡利益的更合理分配。“惠州模式”初步实现了城乡良性互构,互惠共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处于探索创新阶段,要推动城乡持续深入良性互构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一)互构动力:政府主导推进,市场配置资源
城乡互构的主要目标是协调城乡利益分配和优化城乡资源配置,前者主要靠行政力推动,后者主要靠市场力推动。但在具体实践中如何定位“政府”和“市场”的角色,处理其辨证关系,是目前理论界和各地在统筹城乡发展实际中常常争论的问题。惠州市尝试在政府的主导调控作用下尽量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将政府作为公共物品供给最基本渠道与市场作为资源配置最有效机制的作用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城乡互构的动力源泉做出了新的诠释。
1.政府——基于公平导向的动力
政府行政推动是实现城乡互构的主导动力。首先,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制定统筹城乡发展的宏观政策方案,扭转历史遗留下来的城乡不合理发展格局。惠州市委、市政府制订了建设全国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验基地的相关实施细则、工作原则、路线图,确定了惠州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总体思路、“六个一体化”①惠州市为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制定出“六个一体化”的目标体系,具体包括“城乡发展规划一体化”、“城乡产业布局一体化”、“基础设施一体化”、“公共服务一体化”、“劳动就业一体化”、“社会管理一体化”。目标系统和工作措施,为惠州市的统筹城乡发展提供了指导思想和方针。其次,政府应该把握本地区城乡发展整体脉络,科学合理统筹规划城乡发展,使城乡优势互补,相互促进。惠州市委、市政府尝试加强规划对统筹城乡的引导作用,通过加快编制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编制县镇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加快统筹城乡规划管理机制建设等措施完善了各层次规划,为城乡同步互构发展提供了保障。再次,市场机制本身的局限性使其不能有效提供公共服务,政府必须聚焦公共产品,进行宏观调控。惠州市委、市政府不断加大财政对农村的投入,着力加强农村交通、能源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等,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农民逐步享受到与市民同等的公共服务,为城乡统筹发展打下物质基础。
2.市场——基于效率导向的动力
农村与城市之间互构过程也是资源在城乡之间,在不同产业之间有序流动和优化组合的过程,既包括农村的劳动力、资金与土地等资源向城市的流动,也包括城市先进技术、科技等要素向农村的渗透和扩散。因此,必须充分发挥市场优化配置城乡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基础性作用。惠州通过推进各项体制机制改革,包括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林权改革、农村经营体制改革、财政制度改革、户籍制度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等逐渐破除了计划经济以来形成的城乡两分而治的制度性障碍。目前,处于不同空间的城市和农村经济活动初步建立起了相互贯通和融合的市场体系,包括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土地市场、金融市场、产权市场、技术市场等,改变了城乡市场分割、生产要素长期单极化流向城市,城乡共生单元发展要素极不均衡的状况,促进了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流动,使城与乡之间逐步形成了内在、有机的联系,推动城乡经济之间的相互渗透,促进了城乡互构发展。
(二)互构方式:整合多种途径,实现多元互构
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互构是多层面的,既包括统筹城乡地域发展,也包括统筹城乡产业发展,还包括统筹城乡生态环境乃至生活方式发展。因此,实现城乡互构的途径和方式也应该是多样的。惠州在城乡互构的多元方式上做出了探索,通过农村工业化、农业产业化、旅游生态化三种路径推动城乡互构,在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同时,尝试发展特色农业,兴办生态观光旅游,希望能全面、深度挖掘城乡之间的差异和互补方式,使双方互构关系的维持依赖于利益需要的满足,实现两者的良性互构和双赢。
1.推进农村工业化 实现城乡工业对接
农村工业化是城乡互构的有效路径之一,通过推进农村工业化,实现城乡工业的渗透与对接,可加强城乡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的交流合作,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问题,同时带动农村城镇化、农民非农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力,实现城乡共生互补。目前,惠州正尝试通过工业的园区化、集约化、集群化发展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大力发展以石化产业为重点的临港基础产业和电子信息高端产业制造业,同时抓住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加快产业转移的机遇,利用自身资源、区位、港口等优势,引导、组织各县区、各乡镇建设各类产业转移园、工业园和工业基地,初步形成若干特色突出、承接性好、配套能力强的现代加工业基地,实现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拉动,逐步推进了城市工业空间拓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与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发展的良性互动。
2.发展农业产业化 形成城乡产业链条
农业产业化是指城市龙头企业投资于农产品加工或外贸出口业,培育和扶持农产品基地,形成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农户的城乡产业化链,它将农、工、商、科、旅、贸等各种性质的产业紧密联结起来,从本质上突破了工业和农业分割的“二元化”经济结构,是实现城乡互构共生的又一有效路径。近年来,惠州探索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战略,积极扶持农业龙头企业,以发展特色优势农业为重点,以发展外向型农业为核心,以培育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关键,通过拉长农业在产前、产中和产后的产业链,[5]推动龙头企业、农产品带动辐射农村经济发展。同时,通过推进农村土地产权流转制度改革,以现代农业为依托,大力开展产业带动型的村企合作,[6]促进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民建立稳定的购销关系和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初步形成规模效应,推动了农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业现代化。
3.开展生态旅游业 优化城乡生态环境
开展生态旅游业可以为城市居民提供休闲娱乐服务,同时为农民带来较高收入,促进城乡生产与生活的交流互动,实现城乡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三者的统一,是城乡互构在更高发展水平上的实践。针对旅游资源大部分在乡镇的实际,惠州以城乡居民需求为导向,尝试对100多公里的城乡旅游资源统筹规划,选择资源条件好、区位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区域进行整合,统一开发,形成集生产、生活、生态功能于一体的特色生态旅游区,目前已建成的13处旅游景点有12处在乡镇,年接待游客超过1200万人次。①参见中共惠州市委、惠州市人民政府: 《贯彻〈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施方案》。同时,惠州市还计划建设全国旅游综合改革示范区,突出惠州生态休闲旅游特色,发展衔接农业生产与城市居民生活、休闲观光的特色旅游农业,加强城乡居民交流,努力保护城乡居住环境的多样化,实现城乡互构的多元化和生态化。
(三)互构域:规划互构区域,促进城乡共生
城乡互构时,中心城市、中小城镇及农村就成了一个共生单元,它们之间必须存在合理的共生互构范围即互构域。建构合理的城乡互构域也是科学规划城乡区域经济发展的过程,在城乡互构域内打破行政区划和城乡界限,各个城市以及县镇之间通过协同建设,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优化合理布局区域产业结构,才能有效推进城乡互构共生。惠州在建构城乡互构域时探索市内区域和城市群两个层次的城乡互构域,努力提升城乡共生单元内中心城市的辐射范围、城乡之间的行政协调能力以及要素流动水平,其实践的启示是城乡之间的区域整合一方面要求各个县(市)域范围内城镇与农村的交融,同时也要求在城市圈区域内实现以各中心城市为依托的城乡体系整体发展。
1.推进市域经济发展
在城乡互构的市内区域发展市域经济,必须把县域经济纳入与中心城市产业对接和协调的发展轨道,形成以现代城市为依托的区域市场。惠州探索在市内重点发展以大项目带动的产业集群为结合力的市域经济,尝试打破行政区域界限,从立足行政区内配置资源的方式逐步转变为面向区域配置资源的市场化方式,开发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化产业和仲恺高新区电子信息产业两大支柱产业的下游产业链,发挥其规模和技术优势,吸引为其配套的上下游企业,初步形成产业聚集群。各区县、城镇、乡村则根据实际条件和资源禀赋分别承接高科技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制造业、特色资源开发型产业、劳动密集型产业等各种产业链条的末端,逐步推动惠州城乡互构共生单元形成布局趋于合理的产业带。比如,仲恺高新区含有包括索尼、西门子、LG等世界500强和TCL、德赛、华阳等市属大型企业集团,惠州为其指定的未来预期发展目标是通过园区内企业的技术和管理等资源扩散至其他区县,将其他几个县区开发区也将纳入高新区管理,使之成为联系城乡区域资源要素流通的枢纽和配置的中心,推进“一区四园”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
2.推动城市圈的建设
在城乡互构的城市群区域,要理顺县域经济与大中城市群的关系,在统一调整优化的产业结构基础上,联合周围城市以及中心镇,创新为高度协作、有机组合的城市(镇)群体。与深圳、东莞相比,惠州自然资源丰富、环境生态良好,资源要素供给能力和环境容量具有明显的后发优势,且能源、重化工业等产业互补性较强,发展潜力和大项目的带动力大,但缺乏技术、信息、制度优势,三者互补性强。在这样的情况下,惠州尝试创新城乡经济运行机制,积极推动并融入珠三角“深莞惠经济圈”区域经济体,探索调整城市圈区域内产业结构,实现相互依托、相互推动。目前,惠州已初步形成了与深、莞两市错位发展、合作共赢的局面:惠城区主要承接深圳、东莞的新型高端特色产业;惠阳区与大亚湾主要承接深圳的产业转移;惠东县、博罗县主要承接东莞的产业转移。惠州市龙门县、惠东县也分别建立了产业转移园区。[7]随着城镇体系和城市圈的深入建设,深莞惠三个城市之间、三个城市与惠州不同发展水平的县域经济之间将逐步实现区域一体化的要素流动和资产重组,初步形成互为市场、优势互补、具有有机联系的“区域经济共同体”即“城乡互构共生单元”。
自现代以来,社会实践越来越成为有意识的设计和规划过程,这种人为建构的努力深深融入了社会实践并筑成了其结构性特征。[8]同时,新型现代性的崛起要求我们重建社会与自然、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实现人和自然双盛、人与社会双赢。中国统筹城乡发展的事业正是在这种极为特殊的背景下展开。我们要在社会互构论的指导下,采取新的理路思考设计和规划,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推进城乡整体互构共生发展,实现城乡主体平等合作,良性互构,互惠双赢,在推动城乡经济发展的同时促进城乡社会文明的建设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使人类、自然、社会相携永存。惠州的实践表明,各地根据自身的性状、结构和过程的特色所在自我选择、定义、设计和建构城乡互构的具体过程,实现城乡“互构共生”发展是完全有可能的。我们期待,在对城乡互构机制深刻理解的前提下,中国各地能建构既有自己特点又遵从普适规律的城乡“互构共生”发展模式,深入持续推动中国统筹城乡事业的发展,推进新型现代性的实践,取得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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