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阶层分化与体育利益群体倾向的研究

2012-12-07 22:12方新普
沈阳体育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阶层利益体育

方新普

(安徽工程大学体育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就构建和谐社会问题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其中特别强调了要“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节机制、权益保障机制”等。笔者就社会阶层分化理论研究分析体育的阶层分化倾向,寻求适应社会阶层分化体育制度整合与大家共同讨论。

1 体育市场的阶层分化倾向

仔细观察或考察参与体育人群的体育活动场所,就会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不需要从口袋中支出,不花费或花费很少的体育锻炼参与人群总是步行、骑着自行车或电瓶车到公园、广场、山坡、水滩、学校运动场或自己家房前屋后等场所参加体育锻炼,以老年人为主的人群在简陋的室内歌舞厅等场所活动;而从口袋支出份额高、开着车等辅助性消费高的人群总是以打高尔夫或保龄球、单位拓展体验消费等方式参与体育活动。为什么同是对体育健身娱乐场所的选择,有的人会着眼于低消费,而有的人却以高消费的场所为目标?因为体育消费、体育环境、体育市场出现了社会阶层参与人群对体育需求的不同所致。从表面上看,这也许是与个人的兴趣、偏好有关,甚至是从方便出发的一种选择性倾向,但是其背后却隐藏着决定经济实力的社会阶层差异。当然并不排除具有绝对经济实力的人,由于文化、兴趣以及生活方式不同而不参加体育活动的现象。

美国学者凯尼恩(G.S Kenyon)对“体育参与”的社会含义进行了细化,他认为“体育参与”涵盖体育认知层次、情感倾向层次、直接参与层次、间接参与层次,整合了参与者的社会阶层特征。从体育社会学的传统观点来看,“体育参与”不仅是围绕如何形塑、锻炼人们身体的社会安排,也是人们由“自然人”向“社会人”转变的一项“社会化”意义上的制度安排。通过对人们的“体育参与”倾向的塑造,可以发现社会结构(阶层、地位、声望以及权力等因素)在一定程度上被复制了。

凡伯伦(Thorstien Veblen)生动地探讨了19世纪西方体育参与方式与上流社会的生活风格之间的亲和特性。他指出社会上层的体育活动旨在展现其雄厚的经济资本与崇高的社会声望。在当时人们普遍认为从事手工及生产性劳动会导致社会地位低下,无需劳动与休闲活动彰显高贵的社会地位。而上流社会甚至认为赋闲不足以显示他们的上层身份,只有通过体育活动消磨时间和花费金钱才能体现其高高在上的社会地位。不菲的体育运动项目成为上流社会炫耀其社会优越感的主要途径之一。

中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迅速提高,一部分人已经先富起来。1995年《中华工商时报》曾载文认为中国的百万富翁起码在300万人以上[1]。但这对于“有财不外露”传统的中国人来说恐怕还是个保守的数字。不管怎么说,今天的中国人已经富裕起来是不容质疑的事实。体育产业的兴起就是这一现实的写照。尽管体育在全国GDP份额占有率偏低,但发展较快,2010年浙江体育及相关产业的总产出为717亿元,占全省GDP0.74%的贡献率;湖北体育产业总产出195.88亿元,对全省GDP贡献率是0.6%;2008年福建为253.68亿元占2.74%,江苏为197.06亿元占0.77%,广东为186.57亿元占 0.60%[2]。

然而,如果再细心地做一下深入的调查,会发现体育消费的层级差别,即目前体育产业收入的大部分是少数社会上层和社会中上层人士的消费所致。根据吕树庭对广州市荔湾区的体育消费调查结果,占该区总人口7.8%的社会上层、中上层人士,占据了全区体育消费总额的61.9%。也就是说,还有92.2%的社会中层、中下层乃至下层人士,却只占全区体育消费总额的38.1%[3]。在利益多元时代,利益博弈本是平常事,但相应的制度要跟上。现在,相应的制度通常是通道长期淤塞,当事各方因此不能有序互动。体育的社会资源大多数被金钱、社会声望和政治权力所占用。

体育消费是一个人的社会资源(金钱、权力、身份地位)的象征。对体育参与人群的消费支出、消费环境、消费心理、消费价格、消费地点的选择是受社会阶层人员心理牵制的。在参与调查的农民工群体中,有过体育消费的人仅占15%,年体育消费值绝大部分在50元以下[4]。特别是中下层、低层或者说农村几乎没有实质性的体育消费。经田园体育考察,农村除了规定时间内的一些民俗体育活动,自供自给的体育装备(舞龙舞狮、秧歌、划龙舟等),缺乏政府、行政、企业等资金的投入和赞助。经济能力较差的群体、缺乏社会资源的群体,特别是依靠出卖劳动力人群没有或缺乏体育生活。

长期以来中国体育理论界的学者们通过对大众体育研究所取得的成绩,对大众体育的发展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促进作用已是不争的事实。但也应该指出,许多研究还没有充分注意到大众阶层分化的现实和体育参与的阶层差异。因此,在一些研究中,往往把体育参与的频度、深度、动机、态度、体育价值观、体育活动项目乃至体育消费的调查结果,或是以性别为基准,或是以年龄为尺度,或是以文化程度、职业为依据,在某一标准下统一在一个层面上加以分析比较,虽然不能否认其调查的价值,但毕竟忽略了对阶层间差异的把握。

2 竞技体育群体(运动员)社会阶层背景趋于低阶层化倾向并与社会区隔

法国社会学家布迪厄(Bourdieu)在上世纪80年代提出了社会区隔论[5]。布迪厄认为上层阶级消耗过剩的精力和过多的金钱,是因为上层阶级热衷于将自身与社会其他阶层区隔开来。体育参与方式是他们实施这种社会区隔的有效手段之一,成为具有影响力的“社会区隔理论”。区隔说论证了西方体育参与方式作为一种阶层区隔的手段,中国同样存在这一现象。不仅体现在对体育项目的选择上,同时也体现在对于体育运动本身所持有的观念上。

一些获奖运动员不管是国际比赛还是国内比赛,大部分来自中国社会低层阶层群体是一种普遍现象。对贵州省体操某援外教练员的采访发现:体操一、二线的运动员家庭,其父母文化背景和工作职业以及家庭收入都是偏低的。2008年对43个一线、二线体操运动员家庭进行调查,他们的父亲受教育程度:初中以下17人,高中15人,大专6人,本科3人;母亲受教育程度顺序是20人、12人、9人和2人,其中单亲家庭14户;独生子女的21个家庭,2个子女的11个家庭,3个子女的8个家庭;家庭收入在2 000元以内的有24个家庭,2 000~3 000元的12个家庭,3 000~4 000元的只有5个家庭,4 000以上的仅2个家庭;父亲职业个体户14人,农业1人,小学教师1人,商人1人,无业(下岗)人员6人,一般职员6人,一般管理人员7人,工人7人;母亲职业个体14人,幼儿园教师5人,无业(下岗)2人,一般职员8人,一般管理人员2人,工人9人。这一情况也反映了其他省和全国的基本情况。运动员队伍家庭教育、文化背景、家庭收入呈低阶层倾向。国外的孩子参加体操训练其家庭情况与我国反差很大,一般不是家庭经济境况、社会职业声望等原因把孩子送来训练,更不是依托运动队管理,而是小孩喜欢(与援外教练的访谈)。从我国运动员参加竞技体育活动来看,存在更多的可能是找出路、找饭碗,但绝对不怀疑他们同时具有为国争光的崇高理想。很多运动员从小就进了体育运动专业队或体育专门学校训练培养,讲起来是“体教结合”,具有文化课程的教育与教学,其实真正落实九年义务教育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以便让这些孩子接受义务教育。否则过早当运动员就缺少九年义务教育的收益。一旦他们没有拿到奥运会冠军、世界锦标赛冠军等,退役以后大多数又是弱势群体或低层次工作,必将影响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中国专业运动员与业余运动员之间有着明显的区隔。专业运动员首要任务是为祖国争光,然后才具有赚钱、改变身份、提高社会地位的动机等。但中国专业运动员大部分来自工人阶级和农民家庭的子女,而业余体育爱好者大多数来自不同的各种社会阶层。因此,来自低层次家庭,没有接受较好或较高的文化学习,很难说明中国运动员具有为国争光、振奋民族心理精神的意识水平,但不可否认他们为改变家庭或自己的生活,为了祖国的荣誉,而刻苦训练,挑战身体极限。业余体育运动则是为了丰富生活、娱乐休闲、健康。

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对于资源的占有和分配,人们形成了三种基本的利益关系:第一种是利益完全一致;第二种是利益完全对立;第三种是利益既一致,又冲突。对于第三种利益关系,罗尔斯认为:“由于社会合作,存在着一种利益的一致,它使所有人有可能过一种比他们仅靠自己的努力独自生存所过的生活更好的生活;另一方面,由于这些人对由他们协力产生的较大利益怎样分配并不是无动于衷,这样就产生了一种利益冲突,就需要一系列原则来指导在各种不同的决定利益分配的社会安排之间进行选择,达到了一种相对恰当的分配份额的契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竞技体育一方面要考虑到运动员培养成本,另一方面也要考虑到退役后运动员的利益保障问题。

3 体育系统内部利益关系与竞技体育倾向化

吉登斯(Giddens)认为:“个人的解放是从不平等的限制中挣脱从而获得自由,尽管有些体育项目受到后工业社会及文明的影响,体育参与仍然受到方方面面的限制[6]。”因此体育运动成本、价格的制约仍然存在,也还有其他社会制约或障碍。虽然在制度或法律规定上,对所有体育项目和人都持公平、平等法则,但体育消费门槛令一些阶层成员望尘莫及,参与体育活动的“不平等论”成为一些公共社会学家和从事社会政策研究的学者们的关心热点,呼吁政府在体育大众教育、体育项目推广等领域实现平等公平的体育参与具有深远的影响。

然而,公共体育场地是最主要、最基础、最有代表性的群众体育产品。中国体育经费主体投入到竞技体育。2008年北京奥运会,国家体育总局承担了8个奥运比赛场馆和33个国家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建设总规模共计537 000m2,其中奥运会比赛场馆274 000m2,国家队训练设施263 000m2[7]。这些运动场馆主要是为竞技体育服务的体育市场。

中国群众体育经费严重不足。原国家体委对我国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74个县的体育经费状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40%的县体育经费基本用于工资支出,甚至还不够。30%的县人头费的支出占事业费支出的80%~90%。我国群众体育的经费主要依靠中央政府的财政拨款,社会尤其是企业很少对群众体育提供赞助,因此,群众体育经费来源渠道狭窄。尽管政府有将体育彩票公益金的60%用于群众体育的规定,但对全国而言,这些经费支持仍是杯水车薪[8]。

竞技体育资金投入与群众体育资金投入差距悬殊,国家背负着竞技体育的所有义务。政府对竞技体育实行高度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阻塞了群众体育发展,这些问题是体育系统的内部问题。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利益问题的实质是体育社会资源要得到相对恰当的分配。人们在体育方面的利益得到妥善协调,利益格局重新得到稳定,这是政府需要做的事。虽然竞技体育在我国人才培养方面具有很大的市场,但也要引导群众体育更好地发展。也许将来群众体育发展而弱化竞技体育时代到来的那天,竞技体育利益也得靠政府、社会协调。但不可否认当前群众体育仍然存在唱口号、走过场、讲形式的倾向。

4 经济因素区域城市体育差异化

中国体育主要在城市。中国经济改革发展期间,城市化发展速度有了明显的加快。但中国东、中、西部地区目前在城市化发展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中西部地区严重滞后,与东部的差距在继续扩大。从1982年到2000年,东部城镇化率上升了22个百分点,西部只上升了12个百分点。城市化水平的差距还集中反映在大中型城市不足。在我国,规模在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按市区非农业人口计)只有92座,只容纳了全国9.6%的人口。在东部,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有42座,人口有6 500万,占东部人口的13.3%;而西部只有14座,人口还不到2 000万,只占西部人口5.6%[9]。安徽一直是我国农民工劳务输出的重要“源头”之一。据统计,劳务输出数量也由2002年的656万人增加到2008年的1 165万人[10]。这个依靠出卖劳动力养活自己的群体,没有参与体育的主客观条件。所以中国大众体育主要还是在城市,并在有闲阶层、有权阶层、有钱阶层、有地位阶层等群体。在中国体育虽然不能衡量一个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但体育的活力和体育场馆实施、组织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等,表达了城市的综合竞争力。中国在近30年来承担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的都是一些具有综合实力的城市,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香港、台湾、天津、重庆、南京、杭州、长沙、济南、青岛、苏州、大连、沈阳、成都、武汉、厦门、长春、哈尔滨、珠海等。以上这些城市都列入中国294个地级以上城市综合竞争力城市百强[11]。在中国综合竞争力前50位的城市中,中、西部和北方城市仅13个,占26%。第51到100位的50个城市,中西部占14%,也就是说在100位次以内的城市“中、西部和北方城市”占30%,70%的城市主要在东南部及北京、天津。以上综合竞争力城市反映了区域的特征。综合竞争力较强的城市具有承担国际国内体育赛事的能力,大众体育参与和休闲体育从理论上讲参与的群体成员就多。而竞争力较弱的城市其休闲体育、体育旅游、体育消费、体育俱乐部会员等,从理论上来看参与体育群体成员就少于综合竞争力强的城市的体育群体成员。从区域之间的社会公共资源投入看,社会公共资源越来越向发达地区倾斜。对此,从东部一些城市和北京等城市建设投资状况同西部一些省份的财政状况的比照中,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2008年北京奥运会第一阶段的奥运预算资金20多亿美元,第二阶段的基本场馆设施130亿元,第三阶段是资源和城市基础设施、能源交通、水资源等七年共投资2 800亿元人民币。从2002年到2008年每年投资平均438亿元。上海用4 000亿元的资金迎接世界博览会。济南市这个东部地区发展程度尚不算上乘的城市仅仅是在城市建设方面的资金情况,1999—2003年5年间城市建设累计投资近600亿元。在此基础之上,济南市又计划五年内投资1 360亿元用于城市建设[12]。相比之下,西部许多省份2003年全年的财政收入总额只有几十亿元至一百多亿元。那么,东西部地区之间的贫富差距,使西部地区社会主要群体的弱势化问题毫无疑问地会严重加剧。由于社会在不小范围内的失序以及制度因素和政策因素对待不同群体厚此薄彼等多种原因的存在,本应形成的一些社会公共资源难以形成。

由于区域发展差距过大,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的体育利益差距进一步扩大,不同地区的公民体育利益的收益也极不相同。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济南、天津、杭州、厦门等东部地区和南部地区城市,体育公共产品投入和举办国际国内大型体育比赛远远多于中、西部地区和欠发达经济城市,导致不发达地区的公民体育观赏和参与体育的比率低于东部、南部和北京、天津等经济发达地区,致使享受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公益性权力缺乏均等。

5 寻求适应社会阶层分化体育制度整合问题

5.1 “体育参与”与制度整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至改革开放前的体育参与模式基本上属于高度动员型。改革开放后,我国的体育参与模式有了很大的改变,不完全依靠政府动员和组织了,具有商业、产业、俱乐部、社区和个体等多元参与的形式。尽管如此,因为社会阶层分化、变化改变了社会成员的利益格局,各阶层社会成员的社会地位结构和利益结构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利益受损阶层和地位相对低下的阶层有了新的比较对象,期望值和体育利益诉求愿望和体育参与的愿望也发生相应的变化。特别是在体育参与和利益表达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社会成员的参与热情在无处释放时也会产生挫折感,远离体育生活,形成体育冷漠和疏远现象,可能会导致群体的体育参与和利益表达暂时不足和不畅。由此可见,体育整合机制的相对滞后给体育结构分化带来的消极作用是多层面的,是体育结构健全分化的巨大障碍。这就要求寻求适应体育分化的新型制度整合机制。

制度整合就是指通过制度化的社会规范,强制性地整合人们的社会行为,维护既定社会秩序的社会过程。通过立法和有关法律所确立的立法体制和法律效率结构,加快体育市场立法步伐,解决高层次立法滞后,低位阶层立法缺乏统领所导致的不统一、不协调的问题。树立从全局,从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和促进国家体育事业的社会化、产业化出发的指导思想。一方面给不同体育利益主体行为者一种强制性的社会约束,另一方面为不同体育利益主体行为者建立起一种行为的秩序。

5.2 提高体育市场监管能力,加强市场整合

在利益这只“看不见的手”进入经济与社会生活后,人们就不得不面临着这样一种现实,即利益关系不仅在调节个人的经济行为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而且对社会生活及个人相互关系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如果无视个人利益,那么任何制度设计和意识形态宣传都只会使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之间的差距加大,并容易造成社会矛盾和冲突,从而造成发展的滞后。

市民社会是以多元自由产权为核心的市场经济社会。不容否认,竞争性市场是人类迄今发现的有效地进行资源配置和从事生产的合理方式。当然市场不是在真空中运转,需要政府提供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体系。同时,任何市场都是有缺陷的,市场不可能在一切领域的一切方面都起到自发调节作用,政府的很多作用是市场无法替代的。体育的发展需要政府干预还缘于其他因素:一是社会体育具有较多的公益性性质;二是发展的非均衡及不平衡发展同时并存,矛盾交织在一起,不能单靠市场协调;三是中国实行的是渐进式的改革,在体育发展的探索过程中政策调整始终是必要的力量。不能再走过去“大一统”的国家集中管理的旧有模式,要充分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在这个过程中,市场机制对于优化资源配置,激发俱乐部活力,促进多渠道、多层次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成为刺激(或抑制)群众体育俱乐部发展的基本力量,具有自我调控与发展的功能。

5.3 社区整合

随着社会的变革,体育的发展已越来越需要有一个健全的社会支持网络去推动。尤其是随着单位体制的变化,社会体育活动支持网络一下子出现了从单位到社区的转变,并成为了社会体育发展变迁的一种趋势,即社会体育活动的开展从依赖单位到依靠社区等的转变。这种转变已是大势所趋。但在社区整合社会体育时,必须注意两个重要前提:一是社区整合社区体育时要坚持用法律和契约来规范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充分运用不同于政府干预和市场调节的社会整合力量,防止社区成为新的单位;二是要有降低社区整合社区体育运行成本的约束,这是社区整合社会体育在功能上替代单位组织整合的一个根本理由。如果运行成本无法降低,替代过程将是非常艰难和缓慢的,甚至会出现替代无法实现的状况。因此,在社区整合社区体育的过程中,应特别注重引入竞争机制,强化运行成本的约束,能够由市场调节的尽量由市场调节,能够准市场化运行的尽量准市场化运行。特别是要防止把各种行政性的管理成本摊派到消费者身上,把服务功能简化为“收费”过程,同时也要防止用过高的行政支出成本去“树立”社区服务”典型。社区整合与中间组织整合是互为基础、互为前提的。

5.4 利益表达和利益协调整合

为了合理而有效地协调各阶层间的利益矛盾和要求,有必要建立反映不同阶层利益要求的渠道畅通、机构健全、结构完善的利益表达机制。要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强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代表利益及表达利益上的作用;要有意识地培植城市和农村社区反映最基层民众意愿和要求的机制;要强化各阶层的利益团体在聚集和反映本阶层利益要求方面的功能和机制。同时,加强大众传媒的传播作用。大众传媒不仅是社会利益要求的显示器,还具有规范、教化、缓冲矛盾的功效。在当前社会阶层分化、结构变化的新形势下,各阶层通过利益表达来影响国家决策和监督政治代理人,合理的利益格局的基本着眼点应是既代表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同时正确反映和兼顾各阶层的利益,建立利益均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因而,建立和完善不同阶层及个人利益表达和协调的机制,既是当前社会阶层结构新变化的要求,也是制度自身建设的重要环节。

5.5 价值观念的整合

价值观念整合的意义,在于价值对规范的替代(内化)。替代的基础来源于成员对共同利益的认可,而替代的作用则是减少利益群体运行的交易费用及冲突。现代社会里,要进一步提高体育为社会服务的意识,弘扬培育意志、善良、友爱的体育本质,促进人的发展,增进人的体质。体育应表达人本的意义,应增强体育的人文主义精神,提高人本和文化观念的体育。在推动体育为社会服务的过程中,必须全面理解体育为社会服务的含义。特别是市场经济步入正轨运行机制后,随着我国社会政治、市场经济运作的进一步规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创建和谐社会的条件下,广大人民对休闲、健康、娱乐的追求将会不断增强,体育的人文主义精神和体育的文化意识将会成为体育的主色调。

6 结语

从体育权益和人的价值出发,应关注社会中下层的体育诉求与需求,将体育作为民生工程建设和社会福利保障事业考虑。体育也存在着社会阶层分化现象,各社会阶层体育人口的数量、体育活动的项目、体育活动的场所、体育消费水平等都存在着显著性差异。社会上层的体育人口比例明显高于社会中下层。社会上层可以出入高档的健身场所,玩着尊贵的体育项目,享受着私人健身服务,而社会下层只能在路边、公园广场或房前屋后等免费场地参与简单的体育活动。社会体育的这些分层现象被称之为“体育分层”。转型期社会结构决定了较高阶层是我国社会稀缺资源的主要流向,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低阶层只能享受较少甚至享受不到社会稀缺资源。社会阶层化现象形成了阶层体育分化的利益格局,并导致阶层体育矛盾的冲突。因此,处理好不同阶层体育的利益关系和矛盾,合理配置体育资源是全民体育和谐发展应遵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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