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军 吴绍奎
(贵州大学 体育教学部,贵州 贵阳 550025)
世界杯足球比赛裁判员执法方式改革研究
李 军 吴绍奎
(贵州大学 体育教学部,贵州 贵阳 550025)
为提高足球裁判员判罚的准确性,从而促进足球项目良性发展,采用文献资料、观察、逻辑分析等研究方法,对近几届世界杯足球比赛裁判员执法状况进行分析。研究认为:裁判员的非职业化与世界杯足球比赛的高水平化不相称,世界杯足球比赛的性质、赛场环境、技战术变化和职业性犯规的增多,为裁判员执法带来较多压力,导致比赛中误判、漏判现象频繁发生。结合世界足球职业化发展现状,提出了实现裁判员职业化或引入高科技手段、增加一名主裁判、增加两名球门线裁判等多种改革构想,力求能更好地确保比赛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净化足球场上的非道德体育行为。
世界杯足球比赛;裁判员;临场执法;改革
当前,足球已经成为世界第一运动,四年一届的世界杯足球赛,受关注程度极高。随着足球运动朝着快节奏、高对抗的方向发展,对裁判员执法提出了新的挑战,裁判执法问题成为了世界杯足球比赛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裁判员作为比赛的控制者,本应为比赛双方提供一个公平竞赛的环境,在执法上始终做到公平对等,对强者不偏袒,对弱者不同情。然而,即使是代表裁判最高水平执法世界杯比赛的裁判员,在比赛中也经常出现误判、漏判现象,对比赛结果和球队命运产生了较大影响。如何提高裁判员临场执法水平,是当前足球界亟待解决的一个现实问题。为此,通过对世界杯足球裁判员执法现状的分析,着重于对改进裁判员执法方式的必要性进行揭示,提出更为合理的裁判员执法改革构想,力求为足球比赛实践提供一些参考。
1.1研究对象
以近三届世界杯足球比赛裁判员执法状况为研究对象。
1.2研究方法
采用文献资料、观察、逻辑分析等方法,对世界杯足球赛裁判员赛场执法状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改革当前裁判员执法方式的必要性和具体实施构想。
2.1裁判员的非职业化和较低的判罚准确值难以满足世界杯足球赛的需要
现代足球发展至今,经过了一个多世纪大量的足球理论和实践工作者前赴后继、勇于探索实践,使足球运动完成了质的飞跃,走上了职业化发展之路,然而足球裁判却一直以一种业余身份出现在职业球场。世界杯足球比赛也不例外,作为一项影响力大、水平高的世界顶级赛事,虽然至今已举办了十九届,但裁判工作仍旧呈现出浓重的“半职业化”或“业余化”色彩。这种现状既不合理,也不能较好地适应和满足世界杯足球比赛需要。从近三届世界杯来看,裁判员的判罚准确性总体上并不高,2002年世界杯裁判判罚准确率为98.4%,越位的判罚准确率为95.52%,判罚球点球的准确性为54%,出示红牌的准确性为75%,错判和漏判占25%[1]。2006年世界杯判罚准确率比2002年下降了一个百分点,越位的判罚准确率为95.39%;球点球的漏判占35%;红牌的错判和漏判占26%[2]。越位、红黄牌、球点球的判罚往往对球队会产生致命的结果,一系列数据表明在该几项的判罚上错、漏判率较高。国际足联官方统计显示,2010年南非世界杯裁判员判罚成功率为96%,在比赛中也出现了一些争议判罚,尤其是英德两国比赛中裁判员将兰帕德明显的进球判为无效,以及阿根廷对墨西哥比赛中裁判员将特维斯的明显越位球判为有效等,这些真相表明96%的数据显得有些苍白无力。
尽管从2006年德国世界杯起,国际足联要求每场比赛执法的三名裁判须来自同一国家,或至少来自同一大洲的会员协会,以便于三人之间的沟通更方便,减少语言障碍,加强默契配合,提高判罚准确性,但实际效果并不理想,裁判员在贯彻执行“公正、准确、公平、公开”上还存在较多问题,面临较大压力。
2.2改革当前裁判员执法方式势在必行
2.2.1体现公平公正的体育运动精神宗旨的需要
体育精神是体育的支柱和灵魂,作为一种规范力量,它对体育比赛起着导向作用。世界杯足球赛是影响力较大的世界性体育盛会,展现竞技水平的同时更需要体现出裁判执法的公平公正。由于足球项目具有球场面积大,比赛双方人数多,比赛持续时间长,裁判员人数少等特点,这使得裁判员临场执法中要处理的信息量和工作量较大。而世界杯足球赛技战术丰富多变,局部小范围配合日趋增多,运动员身体接触越来越频繁,犯规性质不断变化,致使裁判员的判罚难度增大,错判、误判和漏判等情况较容易出现。
虽然我们对裁判员不能吹毛求疵,但他们的判罚结果不但关系到球队的命运,甚至国家的利益,当误判已经开始干扰正常比赛结果的时候,公平竞赛的原则就已经被践踏了,最重要的是如果这些屡见不鲜的错误判罚不能减少或得不到及时的制止,那将是公然对亿万观众是非观的挑衅,对公平公正的体育精神的挑战,唯有提高裁判执法的准确性才能体现出赛场上真正的公平和公正,从而促进足球项目的健康发展。
2.2.2有效减轻裁判员临场执法压力的需要
世界杯足球赛的影响力较大,媒体和观众的关注度极高,是其他洲际赛事、俱乐部赛事等无法比拟的。对裁判而言,能担当世界杯的执裁工作将是毕生的荣誉,但同时也将承受来自三方面的较大心理压力:第一、世界杯是全世界球迷目光的聚焦点,赛场环境复杂多变,裁判员随时要面对观众起伏不定的情绪和声音干扰,以及运动员、教练员的质疑与挑衅等,由于目前裁判员并未实现职业化,作为业余爱好兼职裁判工作,压力自然不言而喻。第二、虽然执法世界杯的裁判员都是各国的“名哨”,但同样要面对国际足联的时刻监督,如果在比赛中犯错,会被立刻遣送回国,失去继续执法的资格,甚至从此再无机会执法世界杯。第三、裁判员一旦在执法中犯错,将影响到个人的工作和人生安全。南非世界杯上乌拉圭主裁拉里昂达在比赛中错判后不仅被提前遣送回国,还受到死亡威胁。意大利名哨罗塞蒂更是被意大利足协勒令2010-2011赛季只能去意乙联赛工作。前意大利金哨科利纳同样收到过死亡威胁信件,当地警方专门对他进行了长达几个月的贴身保护。
裁判的最高价值是准确公平,许多裁判员因为心理承受更多的顾虑和压力,执法时更容易出现判罚失误,造成恶性循环。所以,为了减轻裁判员执法的心理压力,避免裁判因素对比赛的影响,有必要借助于其他辅助手段或通过优化执法方式来提高判罚准确性。
2.2.3适应足球技战术发展变化的需要
世界杯足球赛正朝着高速度、高强度、强对抗的方向发展,擅长进攻的技术型打法盛行,强调娴熟细腻的局部战术和个人技术运用,为了更有效地阻止对方进攻,一方面,运动员不得不依靠采用犯规战术抑制对方进攻的目的,从1998-2006年3届世界杯足球赛统计看,运动员犯规次数平均每场为31.36次、34.7次[3]和35.22次[4],场均犯规次数明显增加;另一方面,运动员在犯规技术运用上逐渐减少比较明显的犯规动作,而采用一些动作幅度小、隐蔽性高、更有效的犯规动作。踢人、冲撞、铲人等犯规逐渐减少,而拉人、绊摔、推人等隐蔽性职业犯规明显增多,2002年世界杯赛上裁判员就判罚了34次,而漏判了7次,漏判率达17%,远远高于其他犯规的漏判率。
不难看出,运动员的犯规技术随足球技战术的发展而变化,这是现代足球发展的必然趋势,为了足球项目的良性发展,应该适当修改竞赛规则和裁判方法,而不是用固定不变的观点和尺度去限制和制约,篮球比赛中采用多名主裁判执法,网球、冰球比赛中引入“鹰眼”技术就是最好的例证。
2.3世界杯足球赛裁判员执法方式改革构想
2.3.1实现裁判员职业化,提高职业道德素质,确保执法高水平
国际足联主席布拉特说:“裁判应该是职业的”,阿维兰热离任前也曾提出了理想化的裁判职业化构想。两任足联主席站在新世纪足球发展的高度,敏锐地预测到裁判改革的必然趋势,即裁判也必须走职业化的道路,否则,裁判将是制约现代足球健康发展的绊脚石[5]。
如果实现世界杯足球裁判的职业化,人们必然对这一新的角色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能力素质、敬业精神等方面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这将对加强职业道德规范,转变职业态度,激发敬业精神起到积极有效的作用。
同时,实行裁判职业化后,必将对裁判的工作质量提出一种更高的要求,那就是裁判要更加努力,生理上应处于身体状况的高峰,心理上也必须健康,在技术上要胸有成竹。除此之外,还要对足球运动了如指掌。惟有这样,世界杯足球赛才会因裁判水平的提高而变得更好看、更精彩、更公平。
2.3.2引入电子高科技,修改竞赛规则,确保比赛公平、公正
在过去几十年中,国际足联也曾为了争取广告、电视转播等曾经对足球比赛规则进行过多次修改,而在提升比赛公平性和准确度方面,却一直保留着存在争议和错误的旧体制。从目前形势来看,仅仅依靠裁判的肉眼,已经很难对足球场上局势做出准确而及时的判罚。因而,世界杯足球赛中引入电子高科技辅助裁判执法是必要的。电子高科技的立足之本是它不会掺杂一丝感情因素,不会慑于压力有意或无意地做出有利于某一方的判罚,始终保持比赛最为重要的公平公正原则。借助于高科技手段,裁判员可以克服人类观察能力上存在的极限和盲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出现的错误执法,极大地消除比赛中因各种原因造成的误判、漏判现象,同时也可以对裁判员进行监督,避免“黑哨”行为。
2010年南非世界杯上,裁判员在训练中就反复利用录像来判断判罚是否准确,国际足联对裁判员的执法状况也是赛后通过录像来给予打分,而且在每个赛场都设有30个摄像机机位,可以通过高清摄像机捕捉3D影像等。那么,为什么裁判员不可以通过现场的电视大屏幕回放的慢镜头来确定自己的吹罚是否正确呢?
“科技助裁”之声掀起的主要目的是为更好地解决比赛中反复出现的误判现象,目前较为可行的方法是:针对球门范围内,可以使用网球比赛中常见的“鹰眼”系统,用围绕着球门方位的几台摄像机跟踪球的轨迹,并生成三维立体图像,出现争议时,裁判员、球员和现场球迷可以在几秒钟内直接从录像屏幕上清晰地看到球的运行状况;针对球场整个区域,可以借鉴NBA电子眼系统,为裁判在作出诸如点球、红牌、假摔等判罚时提供直观的参考,避免因为裁判的人为失误对比赛结果造成直接的严重错判或漏判,而且并不影响比赛的连续性和观赏性。所以,如果适当修改现行的足球规则,引入电子高科技辅助手段,将电视录像作为协助裁判员执法的依据,既能辅助裁判员执法,把比赛中的误判降到最低,又能净化足球场上的非体育道德行为,使比赛更“干净”,更利于足球项目的良性发展。当然,出现争议情况下,如何解决是关键,需要通过修改现行足球规则来解决该问题。
2.3.3增加主裁判,减少跑动距离,扩大视野范围
相对于其他比赛,足球裁判执法工作是相当困难的,主裁判要在一个面积为6400~8250m2的场地上不停地奔跑90min甚至更长时间,跑动距离达到8000~10000m,同时还要很好的控制22个人的行为。随着世界杯足球比赛双方在身体、技术、作风、心理、策略方面的对抗越演越烈,无论是体力还是心理,无形中加大了执法的难度[6]。为了使裁判员在比赛中始终处于最近和最佳的观察位置,减少误判,可以尝试对足球裁判进行改革,而实行双裁判制是一种可行的模式。
目前,世界杯采用的裁判方法是对角线裁判制,裁判员主要沿某一对角线活动,移动路线为“S”形,如果实行双裁判制,两名主裁判位于和两名助理裁判相对的位置,在比赛中采用沿半场偏左侧位置内活动的跑动方式,既缩短了跑动距离,又能确保球和助理裁判始终处于视野范围内,即使是长传快攻反击,裁判员也能保证前、后场都有较好的观察位置,裁判员不需要像以前一样进行长距离快速奔跑,注意力集中在有球队员身上,也就不会再现2006年世界杯决赛中,法国球员齐达内用头顶撞马特拉齐的一幕。双裁判制能避免主裁判和助理裁判同时在执法前方而忽视了身后无球队员的隐蔽性犯规,也能使裁判员离禁区这一经常存在严重争议的区域距离更近,观察更仔细,使可能产生的变数减小。当然,这对几名裁判员之间加强配合和统一判罚尺度上提出了更高要求。
2.3.4增设两名门线裁判员,判断足球进门与否,辨别禁区内的犯规行为
当前的裁判制度中,裁判组包括一名主裁判,两名在两侧边线上活动、主要看球是否出界以及是否越位的助理裁判员,还有一名第四官员。由于裁判员年龄较大,球速越来越快,使得最重要的两条球门线,经常成为裁判们的盲点,也导致了无数次错判的产生。
南非世界杯后,国际足联着重讨论了关于裁判制度改革的相关问题,焦点话题是保持传统的一名主裁、两名边裁不变的前提下,增加两个门线裁判员。在2009-2010赛季欧洲联赛(前身为欧洲联盟杯)中,欧足联已经试行过了底线裁判制,现在已普遍应用到2010-2011赛季的欧洲冠军联赛中。同时,在欧洲超级杯、法国联赛杯以及一些巴西、墨西哥国内的赛事也逐步实施。
目前,国际足球协会理事会已宣布,2011-2012赛季将在9项洲际俱乐部赛事中将增加两名门线裁判,虽然足球赛事将由6人裁判执法,但负责所有判罚最终决定的仍然是主裁判,两名门线裁判主要在门线附近活动,协助裁判对该侧禁区内的犯规、假摔和进球是否有效进行准确判罚,特别是在主罚角球和任意球的时候,专注于分辨禁区内推搡的身体冲突,在足球远离禁区向球场另一端运行时也可以进入场内以保证更为细致地观察。不可避免在比赛中会出现几名裁判员的判罚不一致的情况,这就需要6人之间密切配合,保持高度的一致性,不能加剧争议,而且在几秒钟之类需要作出正确、果断的判罚。所以,如果世界杯足球赛中也引入两名球门线裁判这一制度,将很好地弥补当前裁判判罚的不足,最大限度地降低底线附近和禁区内的误判。
2.3.5加大判罚力度,减少犯规次数,使受害者直接获益
此方案主要是在现行执法方式的基础上,加重对红黄牌的判罚力度,即对犯规队的处罚应马上兑现,使受害者直接受益。这样既体现了足球规则的公平竞争性,又使以犯规来限制对手的战术流产,从而避免打断比赛的流畅性。
可采用类似篮球判罚的方式,由第四官员累计每队每半场的犯规次数,当全队累计达10次(依项目而定)后在该队的球队席作一醒目的处罚标志,如该对任一队员再犯规将被罚黄牌,队员累计两张黄牌罚出场并且处以罚球点球的处罚[7],此举或许会大量减少世界杯足球赛场上的犯规和假摔等行为。
世界杯足球比赛,球员、裁判、观众是一场精彩比赛的主要构成元素。随着足球技战术水平的不断提高,运动员的犯规性质也随之不断变化,裁判员在千千万万观众的密切注视下执法,无形的心理压力越来越难以承担,在近几届世界杯上出现了许多有目共睹的错判。为了使世界杯足球赛真正还球队以公平,还球员以主角,还观众以精彩,真正体现“以赛为本”,使观众的注意力集中于欣赏比赛的精彩而不是关注裁判的误判,有必要对现行的足球规则作出修改,使裁判执法制度得到更新和完善,从而促进足球运动在未来的新发展。当然,任何新措施都必然会充满争议,需要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断发展和完善。
[1]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课题组.对第17届世界杯足球赛裁判员临场执法状况的研究[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3,27(1):58-61.
[2]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委员会课题组.第18届世界杯足球赛裁判员执法状况研究[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7,31(6):38-39.
[3]黄晓灵.2002年与1998年世界杯足球赛运动员犯规情况的对比分析[J].西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3,28(6):98.
[4]林金标.2006年与2002年世界杯足球赛决赛阶段运动员犯规情况的对比分析[J].体育科学研究,2007,11(2):51.
[5]马岳良.裁判职业化:足球职业化发展的必然趋势[J].湖北体育科技,2002,21(2):207.
[6]蔡文灿.足球、裁判与法律——以录像裁判和“自由心证”为视角[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7,22(1):31.
[7]单春华.南非世界杯赛回顾[J].湘南学院学报,2010,31(5):99.
StudyontheReformofReferees’ConductingMatchesintheWorldCupofFIFA
Li Jun,Wu Shaokui
(Department of Physical Education,Guizhou University,Guiyang,550025,Guizhou,China)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accuracy of football referees, and make the football game develop healthy in the future,the article used the method of literature review,observation and logical analysis to analyze the referees’ conducting matches in the World Cup of FIFA. The result shows that the Referees’ non-professional level is not commensurate to football matches, the nature,circumstance of the World Cup soccer has brought greater pressure to referees, the changing of football skills and tactics ,the growing of occupational foul,lead to false and missing penalty ofrequently in the World Cup football matches.According to the professional football development in the World,the paper proposes to achieve professional referees to pull in high technology to add an master referee or addition two assistant referees on the goal line,to insure accuracy and impartiality of the match,and to purify the non-football moral behavior.
world cup of FIFA; referees; conducting matches;reform
G843
A
1672-1365(2012)01-0067-04
2011-09-20;
2011-11-08
李军(1981-),男,四川眉山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体育教学与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