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烟农专业合作社建设存在问题及解决对策

2012-12-05 02:57肖春生
作物研究 2012年6期
关键词:烟农盈余湖南省

肖春生,李 伟

(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南省公司,湖南长沙410004)

发展烟农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是保持烟叶稳定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发展现代烟草农业的必然要求,是提升优质原料保障能力的重要途径。湖南省烟农合作社是生产组织的主体,服务烟农的载体,技术推广的平台,农民致富的家园,充分起到了生产服务、设施用管、技术推广、物资供应、信息支撑五大作用。其发展历程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2006~2008年的起步探索阶段,重点探索合作社的组建和运行,成立生产型和单环节服务型的合作社。二是2009~2010年的试点示范阶段,主要摸索合作社的制度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以及资产量化、设施综合利用、盈余分配等,组建综合服务型合作社。三是2011年至今的规范发展阶段,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建设模式,规范运行方式,重点发展综合服务型合作社。湖南省在发展烟农专业合作社过程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建设中也面临着不少问题。

1 存在的问题

1.1 发展不平衡,存在个别“空壳社”现象

从合作社数量发展来看,虽然近年来湖南省合作社发展迅速,但是不同产区间的发展很不平衡。目前,全省各主要烟叶产区合作社建设数量最多的是长沙市和郴州市,分别为76家、62家,占全省总量的62%;数量不足50家的产区有永州市、湘西自治州、常德市、张家界、邵阳市、株洲市、怀化市和衡阳市,8个产区的数量仅占全省总量的38%(表1)。

从合作社运行绩效来看,大部分合作社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且不同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尽管湖南省涌现了桂阳鸿运、宁乡金醇、江华冯发等运行规范、实效很好、全国影响较大的合作社,但是“三无”(无办公场所、无规章制度、无财务收支明细账目)、“三不”(管理不规范、服务不开展、设施不管护)的“空壳社”依然存在。据调查,合作社建设水平相对较高的宁乡县共组建合作社13家,实际运行的只有6家,占46%;桂阳县共有合作社39家,实际运行的只有12家,仅占总数的31%。

表1 2012年湖南省主要烟区合作社数量及所占比例

1.2 运行困难多,“四缺”现象较为突出

在合作社建设过程中,主要面临四个方面的困难。一是缺人才。随着农村劳力向城镇及第二、第三产业转移,合作社的专业管理和技术型人才十分短缺,特别是懂技术、会管理、善经营的领头人难以物色,大多数合作社的管理人员在合作意识、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和营销理念等方面不能满足发展要求。在全省327名烟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及总经理中,初中文化程度的占21%,其中没有经营管理经历的占83%。二是缺资金。由于大多数合作社成员出资少,银行借贷及社会融资又十分困难,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合作社发展的主要瓶颈[1,2]。据对全省146家合作社的统计,发现合作社运行资金平均仅33万元,低于10万元的占38%,因资金缺乏而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合作社较为普遍。三是缺经验。大多数合作社组建时间不长,运作管理经验缺乏,规范程度不高。四是缺活力。部分合作社单体规模偏小,服务覆盖面偏低,创收盈利能力不强,资金积累少,自我发展后劲不足,过度依赖烟草部门的扶持。从2011年93家合作社经营情况来看,经营亏损的多达9家,占当年经营合作社的9.7%;有盈余的84家,占90.3%;其中盈余10万元以下的55家,占59.1%;10万~30万元的22家,占23.7%;30万元以上的仅7家,占7.5%。

1.3 内部利益联接机制不合理,缺乏凝聚力和吸引力

由于合作社法对成员出资没有规定,有相当一部分成员出资很少或根本不出资,导致合作社运行资金缺乏,内部利益联接机制不紧密。目前,合作社把可经营性资产作为开展专业服务、联接成员利益的唯一平台,缺乏劳动联合与资本联合的合作机制。如果成员不出资,专业化服务价格按微利原则确定,且烟草部门不予补贴,则合作社开展专业化服务所需资金需从银行借贷,其盈余在扣除借贷费用后将所剩无几。如桂阳鸿运合作社2011年贷款100万元用于开展专业化服务,共付费用10.83万元(其中利息8.64万元,其他费用2.19万元),而机耕、育苗、植保、烘烤、分级、运输六个环节的实际盈余只有15.8万元,扣除借贷费用后仅剩4.97万元。此外,合作社登记门槛很低,能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个别基层单位和个人认为兴办合作社的目的仅仅是为了获取政府项目支持、农机补助和税收优惠。

个别合作社没按合作社财务制度的规定独立开展会计核算,没有设立成员账户,没有明确产权关系,也没有盈余返还。据调查,2011年全省合作社真正落实可分配盈余返还给成员的不到10%。如果专业服务价格接近或高于烟农成员自行实施的成本,则成员所得实惠很少,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吸引力不强,烟农入社积极性不高。

2 合作社建设对策

2.1 建立能人激励机制,发挥能人引领作用

通过近几年的探索,我省已建立“一挖二培三用好四留住”的合作社能人培育激励机制。一是从烟农辅导员、村组干部、在外经商返乡人员、退休干部、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大学毕业生中,不拘一格挖掘能人。二是采取岗前培训、专题讲座、参观学习、送出去培训等多种方式培养能人。三是尊重和发挥能人在经营决策、生产管理、市场销售中的管理才干,营造环境用好能人。四是设立省政府合作社建设先进个人奖和合作社经营绩效能人奖,完善激励机制,留住能人,同时探索大学生村官辅导员制度。同时,加大对合作社管理层及成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整体素质,防止合作社建设中“能人依赖”现象的发生。2012年,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已举办合作社管理人员培训班2期,市、县两级举办专题培训班48期,合作社内部培训237期,已培训2.94万人次。从从业经验来看,全省327名合作社理事长(或总经理)中,23%曾任村长或村支书,12%担任过烟农辅导员,6%曾任企业管理干部,59%来自其它职业;从学历上看,合作社经营管理人员的整体文化素质有所提高,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达19%,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为60%,初中的为18%,初中以下的4%。

2.2 多方筹资,保障合作社运行资金

首先,通过政府协调,推动银社对接,采取成员联保或联社担保、统一授信的方式,落实金融机构对合作社的贷款[3]。2012年全省金融部门对41家合作社放贷981万元。通过构建合作社内部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增加成员出资,如冯发合作社2012年成员出资70万元用于两场设施综合利用。其次,可以发挥合作社承接技术推广项目的平台作用,通过项目方式予以资助。湖南省烟草公司按育苗工场30 000元/hm2、密集烤房500元/栋的标准,对合作社两场设施综合利用项目予以补贴。再次,发挥龙头企业的资金优势,采取预付货款方式以缓解资金压力,如广州市江南市场广发食品贸易商行承揽了郴州三一烟叶合作联社的食用菌销售业务,已预付150万元用于购买原材料。此外,采取预交服务费的办法,筹集专业化服务所需资金,宁乡县的金醇、富源、黄金叶等6家合作社在与成员签订专业化烘烤协议后,按照6 000元/hm2的标准,预收了4 469 hm2的烘烤费2 680万元,购进原煤2.6万吨,全县专业化烘烤覆盖率达到100%,烟叶烘烤成本降低了1 200~1 500元/hm2。

2.3 健全制度,完善规范建设

近两年来,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每年下发合作社建设工作意见,统一了组建程序和制度框架,明确了建设要求和运行规范,规范了合作社内部管理。各基层合作社因地制宜予以完善,建立了民主管理、经营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管理、学习培训、盈余分配、社务公开等规章制度,形成了“1812”(1个章程、8项制度、12个管理实施办法)的管理制度体系和七步流程、八定成本费用控制的专业化服务体系;加强了以“三会”制度执行、重大事项成员票决、社务财务公开公示为核心的民主管理;规范了成员账户、收支明细台帐、成本费用控制、盈余分配、财务审计等方面的财务管理,全面推行社账站管,确保记账及时,核算准确;明确了设施管护经营来源和管护责任,建立了资产台帐、管理经费使用台账和管护记录。

2.4 探索设施综合利用方式,增强盈利能力

湖南省烟草专卖局成立两场设施综合利用研究课题组,开展了品种引进和关键技术研究,现已掌握麒麟瓜、大棚黄瓜、金针菌、姬菇等13个果蔬类及食用菌品种的栽培技术,制定了生产技术规程。采取合作联社或“公司+基地”的运作方式,按照订单生产的要求,实行规模化批量生产。2011年,全省共有25家合作社开展了设施综合利用,实现收入853.85万元,占合作社总收入的13%,实现盈余214.92万元,占总盈余的40.5%。其中永州江华县冯发合作社2011年综合利用育苗工场3.53 hm2,产出西瓜47万公斤,综合利用烘烤工场0.23 hm2,产出食用菌7.3万公斤,实现综合利用销售收入191.5万元,扣除成本146万元后获利45.5万元,占全年度总盈余的73.7%。2012年全省已利用育苗工场68.4 hm2,拟建3 010栋密集烤房,在其闲置期间生产食用菌。永州市两场设施综合利用联社已利用56个育苗大棚种植西瓜22.4万株(93.38 hm2),郴州三一烟叶合作联社已投入资金280万元,购进食用菌原料1 561 t,添置装袋机械、灭菌蒸锅、接种设备等36台套,生产食用菌150万袋。

2.5 规范扶持措施,做好评价验收工作

按照以现代设施装备合作社、以专业化服务补贴推进合作社、用人才引进培养提升合作社、用项目建设带动合作社的扶持思路,建立和完善了湖南省合作社政策扶持体系。一是协调和落实省、市、县三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合作社发展的扶持政策,为合作社在建设用地、经营贷款、土地流转、风险保障、烘烤用电保障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4]。二是规范行业扶持措施。依据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在两场设施建设、烟草农机补贴计划安排上重点倾斜,对合作社开展的专业化服务给予适当补贴,对合作社承担的烟叶科技开发和技术推广项目予以资助,对被评为省级优秀示范社、规范社及合作社建设的先进个人表彰奖励,对新组建的合作社在启动资金上给予适当支持,并按行业有关规定明确扶持资金列支渠道。三是湖南省烟草专卖局制定完善的考评办法,将合作社建设列入产区公司烟叶工作目标考核内容,按组织建设、规范运行、实际绩效3大块21个项目对合作社进行评价验收,并对被评为省级“优秀示范社”及“规范社”的单位按相应标准予以奖励。

[1]杨秀平,张 昭.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与发展趋势[J].农业展望,2011,(8):20-24.

[2]马 艳.我国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理论探讨[J].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6,8(5):56-63.

[3]高建中,孟全省.从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五个内在矛盾看合作社发展的趋势与方向[J].农业经济,2009,(12):46 -48.

[4]高建中,夏 彬.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困惑与方向[J].中国合作经济,2009,(11):56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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