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研究

2012-12-03 08:11高希彬王秋灵
中国体育科技 2012年6期
关键词:直辖市运动队教练员

高希彬,王秋灵

1 导论

作为一个新兴的竞技体育项目,我国蹦床在世界大赛中的表现已远超预期目标(2001年全国体操会议提出争取在第28届奥运会进入决赛、第29届夺取奖牌,实际第29届奥运会包揽全部金牌)。在我国目前的竞技体育评价机制中,竞赛成绩是检验运动项目发展状态的主要标准之一,套用这一标准,可以说,我国蹦床运动取得了很大的成功。然而,我国蹦床运动毕竟开展时间较短,很多基本理论问题仍在摸索之中。以篇名中的“蹦床”为检索词在中国知网中进行检索,与其他项目发文量相比,我国蹦床理论研究较为薄弱(图1)。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我国蹦床运动目前取得了非常好的比赛成绩(表1)。成绩的获得一定有其必然的因素,如何保持我国蹦床运动发展势头,防止其“昙花一现”,就需要对其进行研究,找出成绩获得的深层次原因,探索适合项目特征的发展之路。

2 研究方法

2.1 文献资料研究

查阅“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的各类图书,对于可持续发展的理论问题有了较为系统的掌握;查阅1997—2010年关于我国竞技体育发展以及我国蹦床运动发展的指导性政策文件;以“可持续发展”、“体育”等词汇为检索词从中国知网检索资料。

图1 蹦床与其他竞技体育项目科研数量对比示意图Figure 1. Contrast of Research Amount Between Tramoline and Other Sports

表1 中国蹦床队近几年国际大赛成绩一览表Table 1 International Results of Chinese Trampoline Team

2.2 问卷调查

根据前期对可持续发展理论[8]的研究与分析,结合我国蹦床运动发展实际,将影响我国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分为了5个类别,分别是生存系统、动力支持系统、环境支持系统、社会支持系统以及智力支持系统(图2)。将以上5个系统的具体指标做成专家调查问卷(第1轮),所选专家由国内相关领域知名的学者、专家,蹦床管理人员以及国际级裁判组成。由专家对指标的有效性做出筛选,根据专家筛选出的指标做成专家调查问卷(第2轮),同时,对三级指标的重要程度做出评判,根据专家对三级指标评判结果,制定出教练员调查问卷。

向全国开展蹦床运动的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蹦床队教练员进行发放,正式发放前进行问卷信度检验,检验方式采用重测法,检验结果显示信度系数为0.851,表明问卷的设计具有较高的信度。共发放教练员问卷63份,回收60份,有效问卷60份,回收率95.2%,有效率95.2%。

2.3 访谈

就我国蹦床运动发展现状、发展迅速的主要原因以及我国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影响因素等问题制定详细的管理人员访谈提纲与教练员访谈提纲,利用2011年全国蹦床冠军赛裁判期间与2名国家体操运动管理中心蹦床部的领导、全国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名体操中心主任、31名教练员及97运动员进行了面对面的访谈,较为全面地掌握了我国蹦床运动发展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2.4 逻辑分析

对所收集的资料运用归纳法、演绎法及类比法等逻辑推理方法对可持续发展理念要旨、我国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的基本概念、内涵、结构系统及总体思路等进行分析和论证,运用逻辑论证方法对我国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论证,在较为繁杂的各类指标中发现我国蹦床运动快速发展的动因,抛开外围无关因素,从中提炼出真正影响我国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的指标。

2.5 数理统计方法

运用Microsoft Excel分别对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收集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

3 结果与分析

3.1 我国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的生存系统

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的生存系统,指的是蹦床运动系统内的资源数量与资源质量,具体包括蹦床项目生存所必须具备的人力、财力以及物力等系统的基本组成部分。

3.1.1 我国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

3.1.1.1 管理人员

目前,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蹦床队管理人员较少,并且全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体操运动管理中心领导直接担任,没有更精细的划分,竞技体操、蹦床“一把抓”。对于管理人员的水平,64.4%的教练员认为较高,35.6%的教练员认为一般。在访谈中也印证了同样的评价,多数管理人员只负责大的训练方针及指导思想的制定,而具体的训练层面的东西放手由教练员做主,以成绩来衡量教练员的执教能力。

图2 本研究《我国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示意图Figure 2.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dicator System of China Trampoline

关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蹦床总体发展方针与指导思想的制定”,24%的教练员认为很正确,41%的认为比较正确,21%的认为一般,认为不太正确或不正确的有14%。关于“本队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能力高低”,有14%的教练员认为管理人员的创新能力很高,26%的教练员认为管理人员的创新能力高,27%的教练员认为管理人员的创新能力一般,有33%的教练员认为管理人员的创新能力低或较低。总体上看,管理人员对于管理制度的改革及创新能力相对较低,随着国内、外蹦床发展形势的变化,管理制度也应有相应的变化。

3.1.1.2 教练员

截止到2010年底,我国男子蹦床一线队教练员人数达到63人,其中,年龄大于45岁、大于35岁小于45岁和小于35岁3个年龄段的人数比为1.6∶1∶1.4(图3)。根据专业队的训练特点,教练员的理想年龄划分应该为中年教练员为主,老中青结合[4],这样的教练员年龄结构,既能发挥老教练的传帮带作用,又能够锻炼年轻教练员的实践能力,既能够保持教练员的新老交替问题,又能够保证教练员的不断层,维持其稳定性。从调查可以看出,我国蹦床运动一线队教练员以年轻教练员和老教练员为主,明显呈现两头多中间少的态势,这样的年龄结构是不甚合理的,不过,伴随着老教练员的逐渐退出,年轻教练员的不断补充,这种情况在未来几年应该会有所好转。

图3 我国蹦床运动一线队教练员年龄结构比例示意图Figure 3. Age Structure of Coach in First Team

学历结构是教练员队伍结构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状况如何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教练员的理论水平和发展潜力,同时,也预示着教练员队伍在运动训练和科研等方面的潜在能力。在63名一线队教练员中,本科学历的35人,占56%,大专学历24人,占38%,高中及以下学历的4人,占6%,这与近几年我国大力提高教练员学历所采取的措施是密不可分的。

是否拥有高水平的运动经历是衡量教练员执教水平的重要标准之一。由于我国蹦床开展较晚,从运动经历来看,在一线队教练员中只有18人有蹦床专项运动经历,并且这18人全部是小于35岁的年轻教练员,他们都是在运动员时期从其他项目转到蹦床,之后退役并成为该项目教练员,因此,他们也就成为我国蹦床史上第一批具有本项目运动员经历的教练员。他们的出现改变了我国蹦床教练员没有蹦床运动训练实践的尴尬局面,为我国蹦床的未来注入了新的活力。从教练员在运动员时代获得的运动等级可以看出(图4),一线队教练员在运动员时代具备了较高的运动水准,这为我国蹦床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专业技术基础。

图4 一线队教练员在运动员时代获得的运动等级结构比例示意图Figure 4. Competitive Level of First Team Coach

教练员是运动训练的基本要素,在训练过程中发挥着主导作用[3],我国蹦床一线男队教练员中,在运动员时代获得的运动等级在健将级以上的高达87.3% ,然而,多达71.4%的教练员是从竞技体操、技巧或跳水等其他同项群项目转来的[5]。因此,如何把教练员已具有的相关专项资源优势转化为蹦床项目的训练水平、理论水平和综合能力,既是中国蹦床发展的重要课题,也是蹦床项目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

3.1.1.3 运动员

合理的运动员数量是一个项目健康、持续发展的基础,针对蹦床项目开展较晚,运动员人数较少,并且一线队运动员基本是从其他项目转过来的现状,在项目开展初期,中国蹦床把增加项目人口作为发展首要任务,通过竞赛制度的完善等积极措施促进项目人口的发展。从全国注册运动员来看,1999年全国共注册运动员仅38人,且全部为三线运动员,到2010年注册人数达1 473人(表2),其中,一、二、三线队运动员比例为1∶1.25∶3.7。可以看出,经过十年的发展,蹦床项目人口数量有了长足的发展,这为蹦床项目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资源保障。

表2 我国蹦床运动注册运动员人数对比一览表(截至到2010年)Table 2 Trampoline Athlete Number From Start to Now(2010year end)(人)

从运动员年龄结构来看(表3),目前,一、二、三线队运动员的年龄结构呈明显的金字塔状,从同为技能类表现难美项群的竞技体操多年训练经验来看,这一结构是合理的。

表3 我国蹦床运动一、二、三线队运动员年龄结构一览表Table 3 Age Structure of Athlete Between Three Levels

3.1.1.4 裁判员

由于我国蹦床运动开展较晚,因此,裁判员队伍的建设也是近几年的事情。截止到2010年底,我国蹦床国际级裁判员共有32名,国家级裁判员共有71名。最早的国家级裁判员是在2000年获得的,当时共有9人获得了由国家体育总局聘请的外国专家培训的国家级裁判资格。随着我国蹦床项目的成熟与发展,我国也涌现出一批优秀蹦床裁判员,他们的身影活跃在世界蹦床赛场上,由于我国裁判员未形成职业化,目前蹦床裁判员全部为兼职,主要由高校体育教师与各级蹦床队伍的教练员组成。

3.1.2 我国蹦床经济资源

3.1.2.1 训练经费状况

目前,我国各级蹦床队训练经费全部来自于国家行政拨款。调查显示,每年的训练经费能否满足需要这一问题,只有10%的教练员认为完全可以,65%的教练员认为一般,还有25%的教练员认为缺乏或很缺乏,这就说明多数运动队训练经费基本只达到刚够用的程度。对于训练与比赛经费变化情况,25%的教练员回答变化大、逐年增加,65%的教练员认为基本不变,还有10%的教练员认为变化大、忽多忽少,这说明多数运动队的训练经费没有能够做到有计划的增长,这一状况无疑会影响训练的正常进行。

每年通过运动队创收所得经费占总的训练经费的比例,95%的教练员认为是0,即完全没有创收,只有5%的教练员回答有创收,但是数量比例非常少,在这部分教练员回答“运动队创收经费数量的稳定性”这一问题时,95%的教练员认为稳定性一般。也就是说,他们的创收没有持续性,甚至是偶然性的,没有制定相应的规划与采取合理的措施,甚至可以说多数运动队的管理人员和教练员根本没有认识到创收经费这一问题,自身造血能力较弱,加剧了经费的紧张。调查显示,多数运动队每年参赛人次为12人次,但是一年的训练比赛经费只有6万元,每名运动员每年只有5 000元的训练比赛经费,尽管在访谈中教练员谈到比赛的奖金等支出不是出自该部分经费,但是其紧张程度可见一斑。

3.1.2.2 比赛经费状况

我国蹦床各级队伍都没有对蹦床比赛经费进行细致规划,训练与比赛经费是合在一起使用的,只是在比赛前由教练员制定当次比赛的支出明细,属于临时性的计划。由于平时训练服装及训练器械都是由体操中心统一配备,因此,比赛的经费支出主要是参赛费、差旅费及食宿费等,尽管如此,教练员在每次比赛时都是“精打细算”,否则非常容易超支。

3.1.2.3 场地设施

蹦床运动由于其项目特征决定了所需场地较小,但是,对其设施的安全性具有较高要求。调查显示,目前多数运动队具有蹦床2~6张,蹦床运动较为发达地区,如福建、上海、广东、山西、北京、江苏都是有6张蹦床,山东、湖南、湖北、浙江、吉林、辽宁、四川、云南等有4张蹦床,重庆、陕西、贵州以及广西有2张蹦床。由于现在国内比赛设置了双人同步比赛,因此,为了更好地练习双人比赛,一般都设置双数的蹦床。对教练员是否认为现有场地器材能否满足训练要求这一问题,只有20%的教练员认为完全能满足要求,35%的教练员认为较能满足要求,40%的教练员认为一般,还有5%的教练员认为不能甚至很缺乏。

总体来看,蹦床的数量基本能够满足训练的需要。但是,在进行一般身体素质训练时所需的器材要与竞技体操队运动员共用,有些时候会出现短缺的情况;另外,在发展高难动作的初期,由于运动员掌握动作不熟练而容易出现失误,导致从蹦床上摔到床面以外的情况,因此,需要在蹦床四周加装护网以及保护滑车,调查发现这些辅助的训练器械不是非常完备,这样既容易导致运动员受伤,同时,对运动员发展新、难动作也有不利的作用。

3.2 我国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的动力系统

我国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支持系统,指的是蹦床系统内所拥有的人力因素、资源因素、技术因素与资本因素能够转化为产品与服务的总体能力。

3.2.1 教练员再教育经费投入

调查显示,各运动队对教练员再教育的经费投入多少不一,但是总体上呈明显不足的态势(表4)。专业知识培训目前未成为一种常态,甚至可以说非常匮乏;另一方面,教练员仍然有进修的意愿,但是投入经费的缺失只能使他们的愿望落空。

表4 本研究教练员与运动员再教育经费投入调查一览表Table 4 Re-education Fundings of Coach and Athlete (%)

3.2.2 运动员教育经费投入

调查显示,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蹦床队对于运动员教育经费都没有明确的预算,只是每周在固定的时间由文化课教师进行授课,文化课教师的薪酬支出按照实际工作量的多少由蹦床队统计后报给体操中心,体操中心统一进行结算。尽管如此,关于运动员教育经费是否充足这一问题,只有8%的教练员认为充足,高达73%的教练员认为不足或很缺乏(表4)。在调研过程中发现,运动员尽管认为文化课重要,但是实际上对文化课的学习并不重视,再加上对运动员的考核基本与文化课没有关系,在大运动量训练之余,运动员根本无暇顾及文化课的学习,文化课学习安排基本成为一个摆设。

3.2.3 二、三线运动员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线队运动员在训人数少则6人,多则21人,从各级训练队之间人数应呈金字塔结构的理论来说,二线队人数普遍较少,基本与在训一线队人数相当。这样,当一线队选拔人才时就可能面临无人可选的境地,难以保证优秀运动员的数量。三线队的人员组成基本就是各地区的少体校配备,在训人数较多,但是流动性较大。多数教练员在访谈时都谈到,从下级运动队选拔运动员时,总体上看备选运动员人数较少,备选的运动员质量一般甚至较差。

3.2.4 高水平运动员数量及后备运动员

健将级及以上运动员的数量多少直接决定了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比赛成绩的好坏,如福建队有国际健将级运动员6人,广东队4人,江苏队3人,山西队3人,上海队2人,安徽队1人,湖南队1人,天津队1人。健将级运动员福建队13人,上海队12人,江苏队8人,山西队5人,北京队5人,山东队6人,湖北队4人,重庆队2人,安徽队3人,湖南队4人,广西队2人,浙江队2人,江西队2人,贵州队1人,云南队1人。从高水平运动员的分布来看,经济发达地区的优秀运动员更多一些,当然,不是绝对的。

后备运动员的多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该地区项目开展的好坏,取得优异成绩的项目,社会影响力就大,知名度更广,一般也会吸引更多的青少年从事该项目的训练。从调查数据来看,后备运动员的数量也基本反映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蹦床运动成绩的好坏,蹦床强省队备运动员更多一些,如福建队、山西队及江苏队等二线运动员都在15人以上,蹦床运动一般的地区人数相对少一些,如重庆队现在基本无二线队伍。但是,也有个例,作为经济发达地区和蹦床强队的上海队,后备运动员人数与已取得的成绩不成正比,人数较少。教练员反映,该地区经济发达,很少有父母支持孩子进行艰苦的训练,这并不是单一蹦床项目存在的问题,其他运动队同样面临无人可用的窘况,为了维持人员的更迭,只能是从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引进。另外,湖北队尽管成绩不是非常突出,但是后备人员较多,主要原因在于湖北是传统的体操发达地区,在社会上具有极高的声誉与普及性,在进行竞技体操运动员选材时,教练员直接把可能更适合从事蹦床运动的小队员选了出来,充实到蹦床队伍中去,因此,蹦床后备运动员也较为充足。

3.2.5 教练员、运动员的稳定性

稳定的团队是取得良好成绩的基础[7]。调查显示,近4年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蹦床一线队伍的组成,无论是教练员还是运动员都比较稳定。在教练员方面,除了正常退休的教练员之外,86%的一线队教练员仍然在原来的队伍中,在其余的14%的教练员中,主要有两种去向,一是出国,有的教练员出国后在其他国家继续从事蹦床教练员工作,有的则改行从事其他工作;二是教练员被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挖走。在运动员方面,除有的运动员由于年龄的原因或者伤病的原因而退役之外,其他运动员仍在原来的队伍中,具有非常高的稳定性,一方面,说明运动员的队伍变化不大;另一方面,队伍的流动性小也说明运动队对现有运动员有较大的依赖性,甚至可以说缺了他们就无人可用,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蹦床运动员梯队建设的急迫性。

表5 我国蹦床世界冠军数量、出处一览表Table 5 Number and Hometown of Trampoline World Champion in China

3.2.6 地区吸纳人才的力度

优秀人才的多寡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运动成绩的好坏,而成绩的好坏决定了一个项目的生存能力的高低。访谈得知,教练员最注重的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良好的经济待遇,二是宽松的训练环境。调查显示,只有不到10%的教练员认为本地吸引人才的力度较强,75%的教练员认为本地吸引人才的力度一般,近15%的教练员认为吸引力度较小或很小。对于一线运动员来说,吸引优秀人才的主要手段是训练比赛的奖励以及退役后的安置问题。目前,我国专业运动队的性质,每名运动员根据运动等级每月有固定的工资收入,除此之外,还有训练补贴、比赛补贴以及比赛奖金等。调查得知,运动员收入的高低与当地的经济水平有着较大的关系,上海市、北京市、江苏省、福建省等一线队运动员收入较高,重庆市、云南省、贵州省等运动员相对收入较低。

高水平运动员的数量决定了一个地区蹦床水平的高低,这在比赛中已多次得到验证。从地域分布来看,我国高水平蹦床运动员分布较为集中,主要分布在福建省、山西省、广东省等地(表6),其他地方较少。对于蹦床这种不太可能普及的项目来说,可以集中有限的优秀人力及财力,加大该地区的蹦床发展扶持力度,将该地区建设成为我国蹦床人才基地,可以通过低投入高产出的方式,来完成国家“奥运争光计划”任务。相类似的是,我国竞技体操优秀运动员产地主要集中在湖北省、湖南省等地,跳水优秀运动员主要集中于广东省、湖北省等地[6],也都没有实现所谓举国性的“大普及、大发展”。

3.3 我国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支持系统

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的环境支持系统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大环境对退役运动员的最大容量,二是社会舆论、观众以及家庭对蹦床项目的支持程度。

3.3.1 退役运动员的就业竞争力与安置

调查显示,目前在社会大范围内与同龄人相比,退役运动员的就业竞争力不强,但是,在小范围内就业情况较好。蹦床运动员的就业局限性以及文化水平的缺陷决定了其与同龄人的竞争不在一个水平线上,但是从小范围也就是蹦床训练领域来看,退役运动员大多都有较好的竞争力,主要原因是目前退役的运动员数量较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线队退役的运动员68%直接进入与蹦床运动训练有关的领域就业,如山西队穆勇峰、福建队刘麒鹏、上海队俞华等退役后被安排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操运动管理中心。其中,74%的运动员进入各级运动队或竞技体校当教练员,26%的运动员在运动队或竞技体校从事管理工作,还有32%的运动员退役后选择进入高校读书,继续提高自己的文化理论水平,访谈得知该部分运动员将来的就业意向仍然是以从事运动训练或训练管理工作为主。

3.3.2 本地区安置退役运动员的能力

大多数退役运动员都会选择继续从事与体育运动有关的工作。一个地区安置退役运动员能力的高低对该项目的发展有着非常大的影响。退役运动员能否理想就业,一是看运动员的个人能力,主要包括竞技水平与文化水平;另一方面就是可接收退役运动员单位的多少。退役运动员能否被合理安置,关键在于运动队培养的运动员是否优秀。调查显示,尽管目前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尚未有一线队运动员退役,但是,地区对退役运动员安置能力的高低与该地区蹦床项目发展水平有着直接的关系,如福建队、山西队、江苏队等已经为将要退役的运动员做好了就业安排,较多的各级蹦床队在一些教练员岗位上急需高水平退役运动员的加盟。相反,在一些蹦床运动不甚发达的地区,由于从事蹦床训练的各级队伍较少甚至没有形成梯队,运动队没有足够的位置来安置退役运动员。因此,他们就要想办法去其他的行业工作,而由于运动员大多文化程度较低,就业情况不是非常理想,因此容易形成恶性循环,影响着本来有意让子女从事蹦床训练的父母的决定,造成梯队建设更加困难,进而导致运动队越来越无人可用。所以,想办法提高退役运动员的就业能力,促进退役运动员良好就业,对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3.3.3 观众

调查显示,目前,国内蹦床比赛不论是国家级比赛还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运动会,观众人数仍然较少,在调查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练员中,86%以上的教练员认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蹦床比赛的观众人数少或者很少,只有不到14%的教练员认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蹦床比赛观众一般,没有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练员认为蹦床观众多或很多。蹦床比赛观众较多的省市多为经济发达省市或蹦床项目发展较好的地区,如上海市、福建省及山西省等。有了一定的经济基础才能够有条件满足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蹦床运动发展较好的地区,由于运动员成绩出色,蹦床的宣传点也就较多,受众相对就多一些。在访谈中发现,除此之外,观众人数少的原因还有比赛主办方的宣传不到位,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举行省(自治区、直辖市)运会蹦床比赛时,比赛举办地的群众根本就不知道,各种宣传措施没有及时跟上,如街头宣传画等几乎见不到;另外,由于一般的赛会制导致时间比较紧张,为节省开支把比赛时间压缩的非常短,有些比赛甚至在深夜举行,这样就造成了本来有观看比赛想法的群众也由于时间的关系而无法到场。

3.3.4 社会舆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社会舆论对蹦床训练和比赛的支持情况,76%的教练员认为一般,7%的教练员认为不支持,只有17%的教练员认为支持。访谈中发现,当我国蹦床运动取得世界大赛的好成绩后,社会舆论对该项目关注的同时,也对其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值,给教练员与运动员带了极大的压力。很多教练员反映,“在比赛上要求必须取得好的成绩,否则不是责备就是挖苦”,“舆论现在非常浮躁,功利心太强,没有真正从项目的规律出发,也不会考虑比赛的现实,只是看比赛成绩”。很多教练员都认为,关注度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是一件好事,但是过度了反而会影响该项目的发展,公众不应对运动员求全责备,也要换位考虑一下,尽量地给运动员、教练员一个较为宽松的舆论环境,不能让他们时刻都背着沉重的包袱来训练或比赛。

3.3.5 家庭支持状况

蹦床运动发展的基础在于有一定数量的运动员,没有运动员家庭的支持就没有运动员的参与,离开了运动员的参与蹦床运动项目是无法生存的,更谈不上发展。特别是由于现阶段除一线运动员之外,二线、三线队运动员都需要自己支付训练费,相当于学生上学的学费,因此,更加离不开家庭的支持。对于一线队运动员来说,尽管基本上都是成年人,他们也不再需要家庭的经济支持,甚至有些运动员已经组建了自己的家庭,但同样也离不开家庭的支持。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蹦床运动员家庭支持情况,90%以上的运动员家庭都支持子女的训练与比赛,只有不到10%的家庭对子女参加蹦床训练与比赛的态度为一般。总的来说,蹦床运动已经在运动员家庭中打下了良好的基础,绝大多数家庭能够支持其训练与比赛。

3.4 我国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支持系统

可持续发展社会支持系统主要从教练员的工作环境、工作责任感、教练员与运动员的选拔合理性、教练员与运动员奖励制度的合理性、蹦床比赛的公平性以及各级运动队之间利益分配的合理性等方面进行研究。

3.4.1 教练员的工作责任感

任何运动员获得优异成绩的背后,肯定会有一个甚至多个教练员的付出,教练员是优秀运动员的发掘者与雕塑者。我国的竞技体育事业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取得跻身世界大国之列,与拥有一大批优秀教练员是分不开的,而教练员之所以取得训练的成功与他们具备的责任感是密不可分的。

教练员的责任感就是教练员在日常的工作中,对于自己本职工作(培养运动员)所应尽到的责任意识。不具备责任感的教练员不会意识到自己应该做什么,或者说,尽管知道应该做什么而没有去做。良好的责任感是教练员职业道德的基础,也是培养运动员所必不可少的素质。调查显示,目前,31%的教练员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很强,66%的教练员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强,只有3%的教练员工作积极性与责任感一般。这说明我国蹦床教练员具备了相当的事业心与责任感,能够不甘落后,具备了对事业积极追求的紧迫感。我国蹦床运动在短时间内取得的优异成绩也印证了该调查的结果,没有这些敬业的教练员也不会有我国蹦床运动今天的成绩。

3.4.2 教练员的工作、训练环境

调查显示,目前,12%的教练员认为训练硬环境很好,对此很满意;63%的教练员认为训练的硬环境较满意;仍然有25%的教练员认为训练的硬环境一般或较不满意。总体上看,绝大多数的教练员对训练的物质条件比较满意,认为物质条件能够较好的满足训练的需要。但是,也应该看到,仍有相当比例的教练员认为目前的训练物质条件仍然无法较好的满足训练的需要,正常训练的开展仍然受到物质不足的影响与制约。

个人收入水平对于一个人来说既是工作贡献大小的客观反映,也反过来影响着一个人的工作积极性。调查显示,只有13%的教练员对自己的收入较满意,38%的教练员对自己的收入满意程度为一般,高达49%的教练员对自己的收入水平较不满意或不满意。尽管每个人都有使自己收入水平更高的主观意愿,这种意愿带有很大的主观性,但是,一个人对此的意愿一般是在综合比较的基础上得出的,主观臆断的可能性较小。因此,可以理解为目前教练员认为自己的收入实际上与个人的付出是不成比例的,他们应该获得更好的收入。

作为训练中对教练员来说非常重要的软环境之一——训练的自主性,指的是在训练及比赛的过程中教练员能不能完全按照自己的训练思路与想法进行训练,而不受其他人为因素的干扰。调查显示,目前78%的教练员认为训练自主性有保障,基本没有受到外在人为因素的干扰,能够按照教练员自己的训练思路进行训练;有大约22%的教练员或多或少的受到外在人为因素的干扰,使自己的训练计划不能够百分百的得到贯彻与实施。

3.4.3 运动员的选拔合理性

在我国金字塔式的运动员培养模式中,一名运动员要想进入到一线队伍必须要经过多年的层层选拔,为保证优秀运动员能够进入到高一级别的队伍中,对运动员的正确选拔与合理选材就显得格外重要。调查显示,目前各级教练员对运动员选拔的合理性较为认可,84%的教练员认为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运动员的选拔较公平合理,有16%的教练员认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运动员的选拔公平合理性一般。从数据来看,目前的选拔机制总体上受到教练员的认可。也就是说,目前运动员的选拔基本上能够按照教练员的选人方法进行,这样从教练员的角度来看就保证了运动员的质量,为以后的训练提高打下了选材基础,有利于教练员工作的开展。

3.4.4 教练员、运动员的奖励制度

为了鼓励教练员、运动员刻苦训练,提高运动水平,必须发挥奖励政策的功能。教练员、运动员的奖励,指的是为实现预定竞技目标,对取得比赛优异成绩的集体与个人给予精神与物质形式的激励手段与措施。调查显示,目前,从国家体育总局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运动队,都有相应的运动员、教练员奖励制度,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奖励制度非常详细,如上海市蹦床队不光制定有各级比赛成绩的相应奖励,还有平时训练成绩的奖励以及队内测试赛的奖励,尽管这些奖励数额不大,但是在激励运动员积极刻苦训练方面发挥着明显的作用[2]。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教练员与运动员获奖的主要条件是以赛事等级与比赛名次为依据,奖项的设置有名次奖、创纪录奖以及输送奖等;奖励的形式一般是物质与精神相结合,奖励的力度逐年加大,但是增加幅度不大,另外一个明显特征是突出奥运战略,即单人网上项目作为奥运项目奖励力度明显大于非奥运会项目的双人网上项目。

目前,由于蹦床项目社会影响力较小,无论是运动员的奖励还是教练员的奖励都是以政府奖励为主,社会奖励微乎其微。政府奖励一般分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精神奖励是授予荣誉等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表示对获奖人行为方式的认可,以满足获奖者的精神需求;物质奖励是以一定的奖金或实物的形式作为奖励,以满足获奖者的物质需求。从现实的环境来看,教练员与运动员对两种奖励形式都非常重视。对于教练员来说,精神奖励是其晋升职称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奖励的级别及数量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教练员的职称晋升;对于运动员来说,尽管在训练过程中对于精神奖励的要求没有教练员那么迫切,但是,现在很多地方对运动员的精神奖励影响着他们退役以后的工作安排问题,如山东省等地对于退役运动员安置主要看其获得的比赛成绩及荣誉奖励的级别等,这对于运动员以后的生活有着巨大的影响。调查显示,目前,62%的教练员对于现行的奖励制度不满意,认为不合理或很不合理,只有25%的教练员认为合理或很合理。运动员对现行的奖励制度大多比较满意,这与对运动员的考核相对比较简单有关,但是,对于同等成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同的奖励数量,有的运动员也颇有微词。

3.4.5 蹦床比赛的公平性

奥林匹克主义提倡的价值之一就是公平竞赛。所谓公平竞赛,指的是在体育规则的范畴内比赛,包含友谊、尊严与自始至终表现正确的行为状态,包括消除违反规则与不公正的行为、暴力、兴奋剂、极度商业化、机会不均等以及腐败等[1]。不公平的比赛会对项目的发展造成毁灭性的打击,特别是新兴项目在发展初期更是如此。比赛的不公平造成的小到个人或团体退出比赛,大到一个地区或国家退出某项运动,在国际、国内赛场上这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为了促进体育运动的发展,公平比赛是必备条件之一。

目前,多数教练员对国内比赛的公平性相对比较满意,认为比赛基本能够体现公平竞争的态势,74%的教练员认为现在的蹦床比赛较公平,12%的教练员认为目前的蹦床比赛很公平,只有14%的教练员认为目前的蹦床比赛公平性一般,没有教练员认为目前的蹦床比赛不公平。在实际比赛的过程中,为了实现公平比赛的目的,无论从组委会还是裁判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而严谨的规定,如为防止比赛时裁判员打分的互相影响,减少不公正人为因素的出现,从第11届全运会开始实行7名裁判打分制(国际比赛是5名裁判),并且,裁判员之间有木板互相隔开,采取一切可能措施保证比赛的公平性。迄今为止,我国大型蹦床比赛中没有出现过严重的公平性问题。

3.4.6 与上一级运动队利益分配

运动成绩作为产品,产品的直接创造者是运动员,而运动员同时也是国家或个人投资培养出的产品,既然是投资当然就需要回报。我国目前的专业队体制决定了蹦床运动员都是专业运动员,他们成长的途径为少体校——体育运动学校——体工队——国家队,与之相对应的投资主体依次为个人——国家/个人——国家——国家。目前,我国运动员获得优异成绩后的利益分配由强到弱的顺序依次是运动员、来源单位、教练员、运动项目的管理单位,分配强弱次序可能由于各投资主体投资量的次序改变而不同。限于我国蹦床项目社会影响力较小,运动员获得的利益(奖励)基本完全靠国家奖励,其他职业项目运动员大额广告费的利益收入基本与蹦床运动员无缘,因此,蹦床运动员的利益分配也相对更加简单。

在我国现行的竞技体育体制中,教练员一般分为三个类别:国家队分管教练、省(自治区、直辖市)队教练(即输送教练)以及启蒙教练。当一名运动员为国争光如夺取奥运会奖牌后,省(自治区、直辖市)队的教练员的奖励一般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己发放,发放数额与指导运动员的时间长短挂钩,而启蒙教练员则由各区(县)进行相应奖励。我国运动员在世界级的大赛中获得冠军后,一般是由国家队直接进行奖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一般不再另外奖励,只有在全运会与奥运会上,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才会对运动员及其启蒙教练员进行相应的奖励,因为这两项比赛的冠军直接与全运会排名挂钩(奥运会1枚金牌计入全运会算2枚金牌),因此,地方财政才会有相应的奖励资金预算。

研究发现,除奥运冠军之外,目前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于各级运动队与教练员的利益分配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对于目前的运动队与上一级运动队之间的利益分配,11%的教练员认为很合理,62%的教练员认为较合理,14%的教练员认为一般,有13%的教练员认为不合理或很不合理。多数教练员认为目前与上一级运动队之间的利益分配较为合理,之所以如此,可能与本研究的调查范围有关,作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蹦床一线队的教练员,他们的待遇相对能够得到保障。也就是说,目前我国蹦床运动各级运动队之间利益分配主要考虑到了省(自治区、直辖市)这一级别,而忽视了运动员的启蒙学校及启蒙教练,而启蒙教练作为整个运动员培养环节中最基础的一环,应该予以重视。

3.5 我国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的智力支持系统

我国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的智力支持系统主要包括制度合理程度与完善程度以及科技创新能力等,如果不具备这些能力则意味着蹦床运动的发展就没有后劲,缺乏可持续性的基础。

3.5.1 管理体制现状

目前,我国成年蹦床队管理类型主要是:地方体育局(体操协会、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管理,由公司企业赞助的专业队训练;地方政府、体育局联合企业举办的体操俱乐部;地方政府、体育局与大学联合举办的蹦床俱乐部;企业举办的体操俱乐部。青少年蹦床队管理类型主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体操协会、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管理的专业队体制;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运动学校管理的半专业队体制;业余体育运动学校管理的业余训练体制等。

3.5.2 管理人员决策水平与创新能力

目前,关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蹦床总体发展方针与指导思想的制定(表6),总体上从教练员的角度来看,管理人员的决策大多能够体现正确的方针与指导思想。对于运动队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能力的评价,有14%的教练员认为管理人员的创新能力很高,26%的教练员认为管理人员的创新能力高。总体上看,管理人员对于管理制度的改革及创新能力相对较低,随着形势的变化,管理制度也应有相应的变化。不同运动队之间的信息交流可以加深彼此的了解,互相学习在管理及训练过程中的优点,中国蹦床队在成立与发展的初期,与国外蹦床发达国家的较多交流是促进运动员水平快速提升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运动队与社会其他领域的交流可以提高项目的知名度与普及性,提高群众对此项目的了解,进而吸引群众的关注度,扩大的群众基础对蹦床运动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表6 本研究蹦床运动管理人员决策与创新指标评价一览表Table 6 Evaluation of Managers’Decision and Innovation (%)

调查发现(表6),目前各运动队与外界信息交流的情况普遍较少,36%的被调查者认为与外界的信息交流一般,64%的被调查者认为与外界的信息交流少或很少,在访谈中也发现,大多数的教练员反映自己所在的蹦床队与外界的交流非常少,基本上是空白,普遍认为领导没有对此的安排、队伍也没有时间。教练员对于管理人员决策水平高低的评价,22%的教练员认为本队管理人员的决策水平高,36%的教练员认为本队管理人员的决策水平一般,还有42%的教练员认为本队管理人员的决策水平较低或者低,可以看出,教练员对于管理人员的决策水平并不太认同。这实际上反映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管理人员决策确实仍有待提高之处,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管理人员在决策的过程中并没有考虑到教练员的感受,或者没有教练员参与到决策的过程中去,只是被动的接受管理人员的最终决定,只有执行的权利。

3.5.3 教练员训练科学化水平

研究发现,教练员对于个人在训练过程中训练科学化水平的自评显示,11%的教练员认为自己的科学化训练水平很高,17%的教练员认为自己的科学化训练水平较高,41%的教练员认为自己的科学化训练水平一般,还有21%的教练员认为自己的科学化训练水平较低或低。从自评的结果来看,蹦床发达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练员或带队成绩优秀的教练员多认为自己科学化训练水平高,而欠发达地区的教练员或年轻的教练员普遍认为自己的科学化训练水平低。教练员训练科学化水平的高低与“现在培养教练员的方式”以及“教练员再教育的效果”有着直接的关系。在间接反映教练员科学化训练水平的这两个指标上,调查结果显示(表7),25%的教练员认为现行的教练员培养方式较好,有36%的教练员认为现行的教练员培养方式不太好或不好;18%的教练员认为教练员再教育的效果较好,高达39%的教练员认为教练员再教育的效果较差或差。

表7 本研究蹦床教练员培养方式与再教育效果自评一览表表Table 7 Coach Self-assessment of Re-education and Training Method(%)

论文发表数量与质量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教练员的科研水平,科研水平的高低也是训练科学化的一个重要标志。调查发现,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数量超过2项的教练员只有28%,发表论文或出版专著数量为1项的教练员占35%,多达37%的教练员从没有发表或出版过任何形式的科研成果。访谈中得知,多数教练员的理论水平较低,即使有较为新颖的训练方法或技术创新,也无法将之组织成为一篇文字水平较高的论文,无法达到出版的要求,甚至很多教练员反映根本没有时间进行这方面的工作。

3.5.4 蹦床科研情况

中国蹦床项目从开展到夺取奥运会冠军只用了10年的时间,中国蹦床队如何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甚至成为中国竞技体育的新一支“梦之队”,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在于成立了强有力的蹦床科研团队。在蹦床国家队成立不久,为尽快提高水平,促进运动员的成长,国家体育总局为蹦床队配备了多名优秀的科研人员,科研人员采用计算机技术,利用计算机、传感器及摄像机等多种硬件设施,结合蹦床专项运动特征软件的开发,使国家蹦床队逐渐完成了一整套系统的科学训练体系与独特的技能训练手段与方法,如利用三维技术将运动员的全套动作做成模拟人像,这样运动员的技术特征,包括技术的优缺点会在电脑上一览无余,对于运动员改进提高动作质量起到了非常直观的指导作用。

但是,以上的科研成果仅限于国家队,调查发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蹦床队在训练过程中与科研人员的合作情况非常不乐观,6%的教练员认为与科研人员合作较多,25%的教练员认为与科研人员的合作一般,69%的教练员认为与科研人员的合作较少或很少甚至根本没有过。运动队科研经费占总的财政支出的比例情况也大致与上述情况相吻合,73%的教练员指出运动队科研经费为0,不到1%的教练员指出本队科研经费达到总支出的10%,另有26%的教练员认为本队科研经费占总支出的5%左右。在访谈中发现,这部分科研经费支出主要指的是请蹦床专家或裁判员进行指导的费用,而真正配备科研人员有针对性的对运动员训练过程中的技术、体能或生理生化指标进行科学指导的几乎没有。

4 我国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总体思路与主要措施

4.1 我国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思路

我国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是一种特殊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思路是,充分利用现有体制的有利条件,将有限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及财力资源集中到个别地区的少数人身上,打造高精尖的训练团队,培养高水平的精英运动员,逐渐形成“低投入高产出”的训练模式,走“精英之路”,努力完成“奥运争光计划”的既定目标,使蹦床项目持续得到体制的扶持,持续成为“奥运争光计划”中优势竞技项目。

4.2 我国蹦床运动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措施

4.2.1 适度控制蹦床规模,培育蹦床人才后备基地

蹦床项目作为具有明显竞技性特征的小众项目,不应走“大发展、大普及”之路。蹦床运动系统内部的容纳力有限,项目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考虑到运动员的出路问题,如果大规模的发展蹦床运动,大量蹦床运动员的出路必然成为问题,势必会影响潜在的青少年运动员对蹦床运动的选择,因此,必须将运动员的规模控制在一个适度的范围之内。

4.2.2 完善教练员培训制度,深化教练员培训工作

我国目前蹦床教练员大多数是从其他项目转过来的,尽管带领运动员取得了骄人的战绩,但是不可否认的是,他们在训练的系统性上与老牌蹦床强国优秀教练员相比还有所欠缺,因此,中国蹦床走精兵之路首当其冲就要提高教练员水平。应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完善教练员培训制度,形成完善的教练员培训体系。

4.2.3 科学训练,提高蹦床运动训练效率

蹦床属于技能类表现难美项目,比赛规则的制定对于运动训练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因此,必须加强对比赛规则的理解,准确把握世界蹦床运动发展规律与趋势,这是蹦床运动实现科学训练的前提条件。我国蹦床运动实现可持续发展须走精兵之路,这就对科学训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粗放式的管理、训练方式不适合我国蹦床运动的发展。

4.2.4 加强科研辅助力度

蹦床动作的特点可以用“难、新、高、美、稳”来概括。也就是说,要求动作的难度要大,动作要不断创新,动作必须达到一定的高度,空中姿态表现优美,最后结束动作时落网要稳定。在难度动作的创新中,充分发挥科研的辅助作用,采用计算机、录像机等多种硬件设施结合多学科的技术手段,将新动作制作成为直观的三维图像,采用力学分析新动作完成的可行性,避免在新动作的创新中走弯路。

4.2.5 大力培育蹦床市场,扩大知名度

观众是比赛场上重要的组成部分,观众的支持有利于运动员在比赛中的充分发挥。逐渐扩大蹦床运动的观众数量,制造良好的比赛氛围。再就是培养蹦床明星运动员,不可忽视明星运动员对于项目发展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如刘翔使原本默默无闻的中国跨栏项目逐渐成为家喻户晓的体育项目,再如跳水界的“金童玉女”田亮与郭晶晶等,都对本项目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1]任海.奥林匹克运动[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05:26.

[2]上海市体育局.关于优秀运动队教练员选聘、培训及考核的有关规定[R].上海市体育局,2008.

[3]体育学院通用教材.运动训练学[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0:354.

[4]田麦久,武福全.运动训练科学化探索[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88:8-24.

[5]田麦久.项群训练理论[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8:68.

[6]杨洁.我国竞技跳水三线后备人才培养的现状调查与对策研究[D].山西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8:17-23.

[7]赵岱昌.复合型训练团队的合作研究[D].上海体育学院博士学位论文,2010:35.

[8]朱启贵.可持续发展评估[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5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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