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萍 贺帆 许文清 华丽
室间隔缺损是先天性心脏病中最为常见的类型,但二维超声产前筛查室间隔缺损检查率低,易发生漏诊和误诊,且对检查者具有明显的依赖性,如何提高其检出率已成为产前诊断的重点之一[1,2]。本文旨在探讨应用实时三维来提高室间隔缺损的诊断率,且降低对检查者经验的依赖性。
1.1 研究对象 从2010年1月至2011年10月在我院接受产前筛查中可疑室间隔缺损的205例胎儿为对象,选取对象标准包括:①单胎妊娠。②胎儿大小与孕妇末次月经估算孕龄相吻合,孕妇年龄在23~35岁,孕周20~24周。
1.2 仪器与方法
1.2.1 仪器 二维及实时三维检查采用E8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设置条件为内置胎儿心脏检查条件。
1.2.2 方法 将205例可疑先天性心脏病的胎儿进行分组,由两名超声医师进行检查,医师1具有2年实时三维检查经验,医师2没有检查经验,仅经过2个月的培训。第一组有这两名医师对102例可疑先天性心脏病的胎儿用二维超声检查胎儿心脏,在四腔心、五腔心、左右室流出道观察室间隔,并采用多普勒成像,观察有无穿隔血流信号;第二组还是有这两名医师对另外103例胎儿用实时三维检查胎儿心脏,采用实时三维成像技术获取胎儿动态三维图像,在标准四腔心切面,调节容积窗包括所有感兴趣区后进行采集。图像采集过程中嘱孕妇行Valsalva动作,尽量保持探头不动,在胎儿无胎动时得到满意的采集图像进行储存。超声医师通过4 dView5.3软件进行实时三维采集数据的后处理以获得满意的诊断效果。
1.3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 12.0对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认为差异有统计意义。
图1 三正交模式显示室间隔缺损的实时三维图
室间隔缺损检出例数第一组102例胎儿中,2名医师共检出15例,医师1单独检出6例,医师2单独检出0例,假阳性2例,医师1与医师2检出情况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0.25,P<0.05)。第二组103例胎儿中2名医师共检出35例,医师1单独检出2例,医师2单独检出1例,医师1与医师2检出情况比较无统计学意义(χ2=0.25,P>0.05)。
胎儿室间隔缺损的声像图 在二维超声检查中,2名医师在四腔心、五腔心、左右室流出道及彩色多普勒技术多方面观察室间隔,医师2在经验方面欠佳,以至在胎儿心尖四腔心切面室间隔与声束垂直,而出现室间隔膜部回声失落,而造成假阳性诊断。
在实时三维超声检查中,2名医师采用了多种后处理模式进行观察,首先对所有病例都采用了三正交模式(图1),医师1还采用透明成像模式(图2)观察了11例,反转成像模式(图3)观察了5例,医师2采用了透明成像模式观察了12例,反转成像模式观察了5例,均可见室间隔的回声中断。医师1在35例中观察到了穿隔血流,剩余2例在观察有室间隔中断后通过反转成像模式成功实现了虚拟穿隔血流的观察(图3)。医师2也在35例中观察到了穿隔血流,剩余1例在观察有室间隔中断后通过反转成像模式实现了虚拟穿隔血流的观察。
图2 透明成像模式显示室间隔缺损的实时三维图
图3 反转成像模式显示室间隔缺损的实时三维图
实时三维技术的应用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有学者报道了采用不同后处理模式诊断室间隔缺损的经验,认为实时三维技术可以更加直观和立体地显示出胎儿先天性心脏病的病变部位及解剖关系。有部分学者认为可以与传统的二维超声联合使用于临床诊断,可提高产前检出率,但检查者只能通过多个二维平面和彩色血流对室间隔缺损的大小、形态进行评估,其显示的是室间隔回声失落,但室间隔膜部因胎儿体位关系经常发生回声失落伪像,再者胎儿两侧心室压力相差不大,室间隔缺损出分流速度较慢,彩色血流可能不会出现穿隔血流,所以给诊断带来不便,它对检查者的经验有很大的依赖性,经验不足的医师筛查检出率明显低于有经验医师,且有时还会造成假阳性,而实时三维技术的应用可以减少对医师经验的依赖性,有利于人员培训和规范化超声筛查程序。
实时三维作为新兴的检查技术,在应用中具有以下优势:①实时三维采集的是整个心动周期的容积数据,可在患者离开后继续调出数据进行诊断分析,甚至进行远程会诊。②实时三维技术可进行多种图像后处理(包括三正交模式、透明成像、反转成像等),可根据不同的检查部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成像模式进行分析,有利于更直观的发现病变。
需说明的是,本组病例大多数为可疑先天性心脏病胎儿,具有较高的室间隔发生率,且本次研究是针对室间隔缺损进行的,不能将此检出情况误认为总体的产前胎儿室间隔缺损的检出率。
本研究结果显示实时三维的应用可以提高室间隔缺损的诊断率,并降低对检查人员的经验的依赖,较二维超声相比具有技术优势,并可与它联合使用。
[1]李胜利.胎儿畸形产前超声诊断学.人民军医出版社,2008,223-224.
[2]苏洪深,吴秀明,吕国荣,等.胎儿心脏四维时空关联成像超声检查:9个切面旋转技术和远程会诊.中国超声医学杂志,2009,25(2):507-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