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谦 覃国慈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一种促成媒体间融合发展的新兴媒体技术和媒介传播形态——“全媒体”已具雏形。这种新兴媒体逐步镶嵌于社会结构和社会互动关系中,不仅对社会舆情信息的生成与传播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对现阶段的舆情工作模式构成了严峻的挑战。前瞻性地探讨全媒体的性质、特点及一般发展态势,全面把握新形势下舆情工作的新特点,有助于认识传统舆情工作模式中存在的局限性,找到顺应媒体发展要求并符合信息传播一般规律的工作思路,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好全媒体语境下的舆情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实现社会管理创新。
关键词:全媒体;舆情;信息传播;工作思路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12)08-0010-05
舆情工作是党的宣传思想工作和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特定的舆情工作运行体制和工作模式与特定的信息技术和媒介传播形态紧密相关。随着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新的媒体技术和媒介传播形态正不断涌现。近年来,“全媒体”(omnimedia,也称“新媒体”)一词逐渐浮出水面。它被用来指称一种基于网络和数字技术、融各种媒介手段(移动互联网、电脑、数字电视、无线通信网、手机等)为一体、立体地和全方位地表达传播内容的新的媒体形态。虽然这种媒体形态正处于成长期,但其发展态势十分强劲。有业内人士甚至称,人类实际上已进入“全媒体时代”。这种新的媒体形态逐步镶嵌于社会结构和社会互动关系中,不仅对社会公众的观念形成、价值诉求、认知协调、情感表达产生重大影响,而且正在改变着传统舆情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模式。有鉴于此,站在信息技术和媒体形态发展的高度,前瞻性地从理论上概括全媒体或新媒体的性质、特点和发展态势,有助于全面把握新形势下舆情工作的新特点,认识传统媒体运作及舆情工作模式中存在的局限性,找到顺应媒体发展要求并符合信息传播一般规律的工作思路,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好全媒体语境下的舆情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实现社会管理创新。
一、全媒体的性质、特点和发展态势
1.全媒体的性质。一般认为,全媒体作为一种媒体形态是在互联网技术基础上逐步发展而成的。它是一种媒体新技术,这种新技术包括无线通信网、移动终端设备(3G手机等)、物联网、云计算等。起初,被称为“第四媒体”的网络媒体进一步获得新的技术支撑,从而加速自身的发展,并与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形成犄角之势。随后,各大媒体之间呈现相互借鉴、融合与扩张之势。随着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的“三网融合”步伐的加快,一种基于互联网等新技术、促成各大媒体融合的新的整体运作方式或新媒体形态逐步形成。与此同时,依托新技术的微博、SNS、UGC等应用服务形态加入其中,从而构成了全媒体形成过程中的新亮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2012年1月发布的《第2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1年底,国内微博用户达2.5亿;有近半数的网民使用微博,比例达48.7%。总的来看,全媒体(新媒体)之“全”体现在多层次、全方位、跨媒介;其“新”体现在信息和传播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它不仅已经或将要实现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间的融合,而且已经或将要实现公共媒体与自媒体问的融合。它所形成的是一种新的传播形态和整体运作方式,所带来的是传播理念和传播机制的变革。
2.全媒体的特点。全媒体虽然基于互联网发展而来,但它并不等于互联网,它在兼有互联网海量、自由、互动、去中心化、自组织等一般特性的同时,还有自身鲜明的特点。这些特点包括融合性、跨域性、全程性、快捷性、离散性等。所谓融合性,是指它是各种信息(文件)载体(如文、图、声、光、电等),各种媒介手段(如文字、声像、网络、通信等),各种工作平台(如看、写、编、播、摄、录、网络技能运用及现代设备操作与运转等)的聚集与整合;所谓跨域性,是指信息(文件)内容在传播过程中可以通过多种传输介质、以不同的表现形态、在多个终端上呈现,这使得传统媒体间的形态和边界变得模糊起来;所谓全程性,是指信息传播过程的持续性和跨时空性;所谓快捷性,是指信息传播速度呈几何级数增长,甚至是瞬时性生成;所谓离散性,是指由于移动终端设备和3G手机等先进媒体的介入,使得媒介信息主体趋于分散化以及信息传播受众日益“碎片化”。
3.全媒体的发展态势。目前全媒体的发展虽然仍处在起步阶段,但所昭示的发展方向却不可逆转。其未来发展趋势可能主要表现在:第一,具有多功能的、超大型的传媒集团异军突起。在汹涌的信息技术、通信技术特别是互联网技术革命的浪潮面前,任何媒体都不可能置身于外,否则就有被淘汰的危险。因此,全媒体发展的客观需要必然造就出多功能的、超大型的传媒集团或传媒“航空母舰”。第二,微博成为全媒体发展的重要推手。由于微博所具有的强大整合功能,以及其“裂变式”的信息传播方式,它在未来全媒体发展中将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有专家预言。微博的崛起将改变媒体的生态格局。第三,职业媒体人的作用更加突出。即有专业素养的职业媒体人及具有公共性质的媒介机构将发挥重要的引导和管控作用。第四,全媒体将更多地嵌入社会结构当中,对社会及其群体的互动式影响更为直接。全媒体正在改变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它已经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化媒体”。
二、全媒体时代舆情信息生成与传播的新特点
任何时期,特定的舆情形态总是同特定的媒体形态紧密相关的:前者作为后者的内容而后者作为前者的载体;不仅如此,两者之间是相互作用的。与传统媒体相比,全媒体与社会的互动关系更为紧密。它不仅以嵌入的方式渗透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而且正在改变着社会信息的生成与传播模式,使全媒体时代舆情信息的生成与传播呈现出新的特点。
1.易感性。如同一个具有“自组织”性质的复杂系统(如气象系统)一样,舆情信息在其生成与扩散、发布与接收过程中,往往因受到一个微小的“扰动”(如一条新闻、一则爆料、一张图片、一个“段子”),就有可能酿成重大舆情热点事件,从而产生广泛而持续的影响。从近年来所发生的热点舆情事件中都可以看到这种情况。以微博为例,业内人士指出,一条“微博”既可以是茶余饭后的娱乐谈资,也可以改变一个人、一个组织乃至一个庞大系统的命运,它好比一个微小的“杠杆”,能够撬动一个行业,撬动一级政府组织。这就是人们常说的“蝴蝶效应”。
2.不可控性。全媒体语境下,舆情信息传播没有固定中心或中心不明确,没有舆论集散地,没有固定的“关口”或“渠道”,传播渠道和终端分散,传播主体多元,没有绝对意义上的“受众”。网民可以任意选择网络入口,可以进入任意网页浏览、发言,可以在任意位置点击“超链接”进行跳转,还可以有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等多种互动形式。无处不在的传播和互动形成了离散式的“去中心化”的舆论传播结构。同时,舆情信息呈海量增长,热点事件层出不穷且瞬息万变,人们很难从中确切把握舆情信息的类型、发生方式及走向。
3.复杂性。由于高新技术的介入,舆情信息的形成与传播不再局限于口口相传和书信传递,也不再局限于主流媒体的相对单一的机构与渠道当中。而是呈现在由大众媒体与个体媒介所构成的媒体生态系统中。在这个系统里,不仅隐匿着不同阶层的人群和个体,而且交织着各种利益、权力、欲望、目的和情感,常常使舆情的样态及趋势呈现纷繁复杂的局面。同时,网络的无国界性、渗透性、弥漫性,为网上与网下、境外与境内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提供了“没有硝烟的战场”。所有这些,无疑加剧了舆情信息的复杂性。
4.弱导向性。在全媒体语境下,由于媒体间的融合,传统意义上单个媒体传播的空间限制被逐渐打破,主流媒体与非主流媒体的界限在不断地被模糊。例如,任何一个地方性小报,借助于电子版和网络传输,都可成为“全国性”的报纸。从受众角度来看,网络成为公众进入各种媒体(包括主流媒体)的重要通道。这样,信息传播的主动权被分散到广大受众手中,而受众进入媒体的通道是有选择性的。这就使原本单向的媒体议程设置控制关系变成了公众议程的自我设置。在社会关系层面上,网民之间的无差别性,以及全媒体信息传播过程中传播者与受众之间的对等性,使得全媒体时代的受众具有“大众性”或“草根性”特征。过去“沉默的大多数”现在能够通过各种形式的自媒体、全媒体记者而发出自己的声音。显然,这些都将大大减弱舆情信息传播的导向性功能。
三、全媒体时代舆情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美国传播学大师马歇尔·麦克卢汉在《理解媒介》一书中曾经说过,媒介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也是区分不同社会形态的标志,每一种新媒介的产生与运用,都宣告我们进入了一个新时代。全媒体正在改变着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改变着舆情信息的生成与传播模式,也正在改变着传统的舆情工作模式。当前,舆情工作正面临着新的严峻的挑战。
1.舆情种类越来越多。在全媒体语境下,媒体化的介质无所不在。数以亿计的微博用户分散在不同的地方,就好像无处不在的“眼睛”和摄像机,可以深入到生活的每一个细微的角落,以一种新闻记者的眼光注视和记录身边发生的大小事情。并以更加多元的方式进行传播和诠释。就舆情内容而言,以往的舆情大多数只涉及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而现在的舆情已突破了过去那种简单的利益诉求,触及到社会的多个领域,从国家大事到个人诉求,无所不包。根据上海交通大学舆情研究实验室主编的《中国社会舆情与危机管理报告(2011)》的统计,2010年至少有133起影响较大的社会舆情热点事件,涵盖物价、房价、社会保障、户籍改革、收入分配、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环境问题、食品安全、交通、动拆迁以及涉法涉警等10多个基本类型。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在社会舆情类事件频频曝光的同时。诸如官员不当言行、企业家违法犯罪、名人涉案、学者造假、明星隐私外泄等个人舆情也暴露在公众面前。舆情事件,此伏彼起,往往一起事件引起的震荡还没有消退,另一起事件已经炒爆了网络。如此数量众多、纷繁复杂的舆情信息,已经并将继续给舆情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和挑战。
2.媒体的管控难度越来越大。研究表明,网络的出现减少了人们之间因地理位置和社会地位不同而带来的阻隔,在舆论事件中往往形成对主流媒体权威的挑战,在一定意义上实现了话语权的分置。一方面,随着新媒体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流通渠道迅速增多,公民使用媒体的权利增大,发布消息的门槛降低;另一方面,传播主体复杂且具有匿名性。导致网上舆论具有很大的自发性、盲目性且缺乏权威性,不同政治见解和个人言论可能对舆论造成错误引导。其中,别有用心的人还会利用全媒体可操作性强的特点,煽动民众不满情绪,恶意制造舆论事件。再者,媒体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为了高收视率、高发行量、高点击率和大量的广告投放,有的媒体不惜一切制造轰动效应,有的媒体甚至不顾后果地制造谣言,导致不严肃的、欠准确的乃至虚假的信息频频出现。另外,“网络打手”这种低端的网络营销方式也混迹于网络环境之中,不仅损害商业公平竞争环境,而且造成社会信息传播的紊乱。对此,如果舆情部门不采取有效的管理和控制措施,网络舆论很容易偏离正确方向,导致虚假信息流行、情绪化言论满天飞,进而产生严重的负面效应。
3.舆论的无序波动对社会稳定的影响越来越明显。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舆论情绪化、非理性化倾向严重。在社会转型期,许多人由于压力巨大而心态浮躁,时常把网络当成情绪发泄的场所,抱着“看戏不怕台高”的“看客”心理,不负责任地对网络信息进行“顶”或者“踩”,导致舆论越来越远离事情原貌,继而给社会制造紧张空气,激化社会矛盾,危害社会和谐与稳定。二是舆情容易失真。在网络传播中,由于缺乏严格的审查监管体系和问责机制,许多网络媒体只是一个信息发布平台,没有对具体的发布内容进行审核。结果,一些不严谨、欠准确的信息,经过网络的传播,被歪曲和放大甚至演变成谣言,造成群体的盲从与冲动,最终引起社会恐慌。三是舆论容易产生群体极化效应。一旦受众就某一事件进行群体讨论,不管最初的观点正确与否都有可能被强化,致使原本温和的观点变得强硬,甚至走向极端。四是负面舆论具有极大的煽动力和破坏力。一些不良舆论,尤其是涉及民族、宗教、领土争端等敏感问题的不良舆论,一旦处理不当,再经过网络的发酵和无序传播,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不良舆情被境内外敌对势力所利用,将直接扰乱社会秩序,甚至诱发动乱。
4.传统媒体应对方式越来越不适应。在处理方式上,在涉及政府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公共形象的突发事件方面,传统办法通常是对敏感网帖进行封、堵、删,或对网络舆情事件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冷处理”。在工作机制上,网络舆情工作主要集中在制定网络舆情管理策略、网络舆情应对机制等方面,也就是倾向于在宏观管理制度和事后应对策略上做文章。现在看来,这些工作较多地依赖于行政管理、行政命令等手段而没有顾及舆情的网络特征。没有科学的方法及技术手段作支撑,容易导致研判工作的本末倒置和舆情处置的被动状态。当前,中国已经进入“传媒聚光灯”和“大众麦克风”时代,越来越多的热点事件不再是通过传统媒体而往往是通过网络被迅速炒热和放大。这客观上要求我们的政府和官员必须学会与媒体打交道,将与媒体对立转变为与媒体合作。
5.对舆情工作队伍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在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的“2011年第二季度地方应对网络舆情能力推荐榜”中,四川会理因地方政府领导主动、及时地与网民沟通“悬浮照”事件而位居榜首,而江西抚州因为对媒体和网民关注的连环爆炸事件一直没有正面回应而排名最后。类似排名给各地舆情工作队伍的能力建设敲响了警钟。它表明,全媒体语境下的舆情工作,任务更艰巨,难度更大,对舆情工作队伍的能力要求也更高。大致说来。舆情工作队伍至少需要敏锐的洞察力、出色的网络操作能力、独到的舆论引导能力、较强的抗压能力和擅长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只有具备这些能力,在网络热点事件出现时,才能胜任诸如舆情信息的搜集、分析、研判、发帖、跟帖、回复、撰写并发表网评文章等舆论引导和应对工作。
四、全媒体语境下舆情工作的新思路
当前,要在继承和发扬党的宣传思想工作优良传统,总结概括舆情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充分认识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媒体在社会生活中不断增强的作用,积极顺应新兴媒体技术的发展趋势,努力做好全媒体语境下的舆情工作。就一般工作思路来说,应当从更新观念、创新体制、转换机制、改进方法、完善技术等五个方面入手:
1.确立与新媒体形态发展相适应的舆情工作新理念。首先,确立媒体与信息产业发展并重的理念。它要求我们从发展高新技术和高科技产业的角度认识新兴媒体,并从战略的高度,以开放的心态,主动认识和把握新技术发展的基本规律,坚持做到“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发展壮大媒体产业,才不会游离于世界信息技术和媒体产业发展的大门之外。其次,确立现代社会“治理”的理念。它要求改变传统主流媒体的“老大”心态以及媒体至上而下的行政等级架构,各种媒体以平等的姿态相互合作;承认公众网络媒体设置议程的客观性及其作用,并承认可控范围内“网络公民社会”的地位及其自治功能;最终由信息发布与管理的单向度的垂直管控结构逐渐向垂直性与扁平化并重的治理结构转变。再次,确立新闻宣传与反映民意相统一的理念。它要求在为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强有力舆论支持的同时,充分反映人民的意愿和需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疑虑,切实做到“无舆情,不决策”。对于媒体和新闻从业者来说,则应当切实履行职业要求,担当起舆论监督的重任。最后,确立以疏导为主、靠内容取胜的理念。它要求舆情引导工作主要依靠引导和疏导的方法,而不是过多强调至上而下的单方面“灌输”,更不能一味地对负面舆情实行封堵、管控。只有树立堵不如疏、盖不如开、敷衍不如诚恳、拖延不如及时、事后救火不如事前预防等舆情理念,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应对,才能科学合理地处置舆情信息和引导舆论。
2.消除不利于新媒体形态与舆情工作良性互动的体制性障碍。当前,这种体制性障碍表现在不同的层面上。首先,在网络与媒体发展层面,由于全媒体涉及技术、产业、信息与安全、文化与新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制定等方面,其管理体制基本上仍表现为多部门、多行业的“条”、“块”分割。而这种体制客观上造成了多头管理和权力过于分散、效率低下、过度竞争等弊端。例如,对内容的管理,电信技术和商业网站与文化部门的管理侧重点是不同的。这当中因为“利益链”的存在,往往给色情、非法等内容留下了空隙。此外,由于管理与运营的过度行政化,跨媒体、跨行业、跨地域的商业性网络组织和传媒集团难以形成,市场机制与计划机制难以真正对接。在媒体与舆情层面上,作为媒体传播内容的舆情也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的问题,难以形成舆情联动与整合的机制。例如在工信部门、部分文化事业机构(新闻、出版、文化市场)之间,“各自为阵”的现象比较突出,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有的是管理职能相互重叠而功能上又“泾渭分明”,遇到突发事件时,常常难以有效协调。在舆情的引导和处置层面上,舆情信息的采集、研判、预警和引导与舆情热点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常常是相互脱离的。舆情的处置和引导涉及到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突发舆情的防范及危机管理的能力问题,单纯的舆情监管是不能解决所有问题的。由于这两者的脱节,相关部门(如宣传部门)要么疲于“救火”,要么力不从心。对于这些体制性问题,必须加大改革力度,从而最大限度地消除体制性障碍。
3.建立既充满活力又协调有序的工作机制。在创新制度的同时,相关部门应当围绕舆情工作的目标、重点和热点,激活系统要素的组合及有机构成,并以制度固化的方式形成稳定的工作流程及组织形式。当前,突出的是要转换舆情工作机制。包括舆情汇集、分析及报送机制,舆情传播与引导机制,舆情发布与通告机制,舆情反馈与监督机制,突发舆情事件的处置与应对机制,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等。就当前情况来看,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防范与应对机制的建立应当成为工作的重点。鉴于全媒体语境下舆情的不确定性、突发性以及不可控性,建立上述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除了加强监测,防患于未然外,突发事件舆情处置过程中的信息通报与舆情沟通也十分重要。那种试图将公之于众的舆情事件采取“冷处理”的方法,如当网民深究事件原因之时,做些表面的承诺与应付,而当事件似乎不再引起网民关注的时候,则采取使新闻“失踪”,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淡化处理,最终蒙混“过关”等陈旧做法,在全媒体时代是非常不可取的。
4.探索新形势下舆情信息和舆论引导工作的新方法。由于受陈旧理念的影响和传统管理体制的约束,相关部门在舆情工作中的基本方法仍显得单一、落后。集中表现为:不是积极主动地出击。而是满足于被动应对;不是预先做好突发舆情事件的预警与引导,而是满足于对“不利”舆情事件进行简单的封、堵、删、禁;不善待媒体,不会或不懂网络的操作与运用,不会利用科学的分析方法,而习惯于开大会、发文件及传统的经验性工作方法,等等。因此,应当顺应全媒体的发展趋势,遵循当代信息传播和舆情发展的客观规律,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当前应当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强主流媒体与新兴媒体的融合,使主流媒体能够在第一时间抢占新闻和舆情制高点,增强其正面引导舆论的能力。
5.完善与新媒体技术相匹配的舆情监控新技术。应当加强相关监测软件的开发,建立一套自动化的网络舆情分析系统。基于新媒体技术的应用实践。应当着力开发突发事件监测与预警技术、搜索引擎优化和屏蔽技术、事件信息特定对象发布技术等。还要加快发展政府应急管理预警电子政务,综合应用Internet技术等,从而整合多部门、多行业、多层次的已有系统和信息资源,实现对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实时响应和调度指挥。要通过技术革新探索建立覆盖广播、电视、论坛、博客、微博、手机、视频等媒介的内容监测系统,对危害国家安全的反动言论、扰乱社会秩序的虚假信息、影响青少年身心发育的不良网络产品以及电脑犯罪行为等进行严密监控,净化网络环境。
(责任编辑 刘龙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