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大气环境容量核定及影响评价

2012-11-16 06:14廖咏梅
绿色科技 2012年11期
关键词:环境容量控制区南充市

廖咏梅

(西华师范大学 生命科学学院,四川 南充637000)

1 引言

环境容量是指自然环境和环境组成要素对污染物的承受量和负荷量。在目前的环境容量研究中,主要开展的是区域环境要素中污染物的环境容量计算,它可得出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关键参数并可作为环境目标管理的依据。从“九五”开始,我国已开始实行《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使环境质量管理从浓度控制逐步转为总量控制,国家环保总局从2002年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113个重点城市的大气环境容量核定工作。南充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的部署,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大气环境容量核定工作。通过环境容量核定,全面调查分析南充市大气环境现状,摸清了主要环境问题,提出了科学有效的控制方案,为南充市的环境管理、规划与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 控制区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原则与技术方法》(HJ14-1996)并结合南充市地理环境、经济状况和发展规划来确定南充的大气环境功能区,总的规划面积为12479km2,其中一类功能区253km2,占全市幅员面积的2%,二类功能区12226km2,占全市幅员面积的98%,无三类功能区。

再根据《容量核定的8项技术说明》,南充市城区控制区按1000m×1000m网格化,得72个网格,制作出《南充市大气容量测算城区控制区网格图》。

3 监测点位的布设及南充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3.1 监测点位的布设

南充市城区控制区设置5个空气质量监测点,其中石油学院监测点为清洁对照点,点位布设情况见表1。坐标以南充市大气容量测算城区控制区网格图左下角温家村为原点,原点经度106.05°,原点纬度30.07°。

表1 监测点位一览

3.2 城区控制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

南充市城区控制区5个环境空气监测点,分别对SO2、NO2、PM10进行监测,其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其次为二氧化硫。污染受季节气候影响较大,污染季节变化顺序为:冬季>春季>秋季>夏季。

4 污染源分析

此次大气容量测算以市区工业企业污染源调查为重点,并对市区学校、医院、宾馆、第三产业和居民的燃料结构进行统计调查;完成机动车情况调查。根据以上调查,筛选出区属、市属以上重点大气污染源企事业有85家,其中烟囱高度大于30m的点源有14家,第二类面源69家。85家企事业有锅炉41台(点源14台,第二类面源27台),窑炉36座(第二类面源),大灶6座(第二类面源),主要分布在城区控制区。由于南充市机动车排放污染程度S<7,可不做线源分析。

5 A-P值法的应用

5.1 模型的选取

采用A值法计算城市的理想大气环境容量,城区控制区的环境容量在A值法的基础上,应用P值法或各类多源模式进行调整,得出实际环境容量。在城市划分中,南充市被划分为第四类城市,综合考虑容量核算基础工作薄弱等因素,南充市选取P值法进行城区控制区实际环境容量的计算。

5.2 AP值法气象条件确定

AP值法气象条件确定就是总量控制系数A值的确定。根据国家标准GB/T3840-91中的区域划分,各城市地理区域性总量控制系数(A值)统一按照A=Amin+0.1×(Amax-Amin)确定。南充市属于第6类地区,A值范围为2.8~4.2,计算后得出南充市总量控制系数A=2.94。

5.3 理想环境容量计算

5.3.1 容量核定指标

按国家环保局下发的《城市大气环境容量核定技术报告编制大纲》的要求,结合南充市的实际情况,特选取SO2、PM10、NO2作为本次大气容量核定的指标。

5.3.2 城区控制区理想大气环境容量计算公式

用A值法公式求取城区控制区及其分区的理想大气环境容量:

式中:Q城区为城区控制区某种类污染物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104t/年;A为地理区域性总量控制系数,104km2/年;S为城区控制区域总面积,km2;Si为城区控制区第1个分区面积,km2;Ci为第1个区域某种污染物的年平均浓度限值,mg/m3;C0为城区控制区的本底浓度。

5.4 城区控制区实际环境容量计算

P值法计算公式如下。各片区内某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系数由式(2)计算:

式中:Aki为第i片区某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系数,104t/年·km;Cki为GB3095-96等国家和地方有关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的年日平均浓度限值,mg/m3;C0为区域背景年日平均浓度值,mg/m3;A为地理区域性总量控制系数,104km2/年。

总量控制区内面源(几何高度低于30m的排气筒排放或无组织排放源)大气污染物年排放总量限值由式(3)计算:

式中:Qbk为建成区内某种污染物面源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104t;Qbki为第i片区面源某种污染物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104t,其计算方法见公式(4)。b为面源排放总量下标。

各片区面源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按式(4)计算。

式中:Qbki为第i片区面源某种污染物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104t;Qaki为第i片区某种污染物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104t;a为面源排放分担率。查GB/T 3840-91中表1,取0.15。各片区点源污染物排放总量限值由式(5)计算:

式中:Qpki为第i片区内某种污染物点源允许排放率限值,t/h;Pki为第i片区内某种污染物点源排放控制系数,t/h·m2,计算方法见公式(6)。He为排气筒有效高度,m,计算方法见公式(11)。

点源排放控制系数按式(6)计算:

式中:Pki为第i片区内某种污染物点源排放控制系数,t/h·m2;βki为第i片区某种污染物的点源调整系数,计算见公式(7);βk为总量控制区(建成区)内某种污染物的点源调整系数,计算方法见公式(8);Cki为见公式(2)定义,但使用日平均浓度限值,mg/m3;P 为地理区域性点源排放控制系数,查GB/T 3840-91中表1,取中值62.5。各片区点源调整系数按式(7)计算:

式中:βki见公式(6)定义,若>1则取=1;Qaki为第i个片区某种污染物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104t;n为片区总数;i为建成区内各片区分区的编号;a为总量下标;k为某种污染物下标;Qbki为见公式(3)定义;Qmki为第i功能区内某种污染物所有中架点源(几何高度大于或等于30m、小于100m的排气筒)年允许排放的总量,104t。总量控制区点源调整系数按式(8)计算:

式中:βk见公式(6)定义,若>1则取=1;Qak为建成区某种污染物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104t;Qbk为见公式(3)定义;Qmk为总量控制区内某种污染物所有中架点源(见公式(7)定义)年允许排放的总量,104t;Qek为总量控制区内某种污染物所有高架点源(几何高度大于或等于100m的排气筒)年允许排放的总量,104t。各片区各点源污染物初始允许排放量由式(9)计算:

式中:Qpkii为第i片区内某种污染物点源允许排放率限值,t/h;Cki为见公式(6)定义;P 为地理区域性点源排放控制系数,查GB/T 3840-91中表1,取62.5。He为排气筒有效高度,m,计算方法见公式(11)。各功能区内大气污染物中架点源的年允许排放总量由式(10)计算:

式中:Qmki为第i片区内某种污染物中架源年允许排放总量限值,104t/年;Qppki为见公式(9)定义;8760为控制周期为1年,即8760h。排气筒有效高度按式(11)计算:

式中:H为排气筒距地面几何高度,m。ΔH 为烟气抬升高度,m。当烟气热释放率Qh大于或等于2100kJ/s且烟气温度与环境温度的差值ΔT大于或等于35K时,ΔH使用式(12)计算:

式中:n0为烟气热状况及地表状况系数;n1为烟气热释放率指数;n2为烟筒高度指数;Qh为烟气热释放率,kJ/s;H 为见公式(11)定义;Pa为大气压力,hPa,取邻近气象站年平均值;Qv为实际排烟率,m3/s;ΔT为烟气出口温度与环境温度差,K;TS为烟气出口温度,K;Ta为环境大气温度,K,取排气筒所在市(县)邻近气象台(站)最近5年平均气温;Va为烟囱出口处环境平均风速,m/s。

以排气筒所在市(县)邻近气象台(站)最近5年平均风速,按幂指数关系换算到烟囱出口高度的平均风速。

式中:V1为邻近气象台(站)Z1高度五年平均风速,m/s;Z1为相应气象台(站)测风仪所在的高度;Z2为烟囱出口处高度(与Z1有相同高度基准),m;m为查GB/T3840-91选取,大气稳定度为B时,城市风廓线幂指数值m取0.15。凡地面以上10m高处年平均风速Va小于或等于1.5m/s的地区使用式(17)计算抬升高度:

Qh为烟气热释放率,KJ/S,见公式(13)定义。

6 容量的确定

6.1 理想环境容量计算结果

通过公式(1),得出南充市的理想环境容量,结果见表2。

表2 南充市理想环境容量测算结果

由于城区控制区执行二级控制标准,城市控制区98.4%的面积执行一级控制标准,从计算结果可看出,受一级控制标准的限制,城市控制区SO2的容量较小。

6.2 实际环境容量计算结果

通过公式(5~17),可以得出城区控制区实际环境容量,见表3。

表3 南充市城区控制区实际环境容量

6.3 结果分析

6.3.1 SO2测算结果分析

在现有烟源布局不变、排放状况不变的情况下,城区控制区内SO2允许排放量是2738t/年。而实际排放量是3336.42t/年;其中点源允许排放量是1616t/年,实际排放量是2294.10t/年,面源允许排放量是1122 t/年,实际排放量是1042.32t/年,显然点源污染相对较突出。从近三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分析可知:城区控制区环境空气SO2有超标现象,在全年平均风速较低、气象条件不利时,污染物难于扩散,容易造成局部污染(表4)。

表4 城区控制区各类源SO2实际排放量和允许排放量比较

6.3.2 NO2测算结果分析

在现有点源、面源和线源布局不变的情况下,城区控制区环境空气NO2的允许排放量是5093t/年,实际排放量是763.7t/年,其中点源允许排放量是3596t/年,实际排放量是602.3t/年,面源允许排放量是1497t/年,实际排放量是161.4t/年,说明该市环境空气受NO2的污染较轻,容量资源还比较多,近三年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也表明了建成区NO2日均值无超标现象,且远低于标准值(表5)。

表5 城区控制区各类源NO2实际排放量和允许排放量比较

6.3.3 PM10测算结果分析

经测算,城区控制区PM10的允许排放量为6361t/年,而实际排放量为3386.46t/年,点源的允许排放量为4492t/年,而实际排放量为1340.60t/年;面源的允许排放量为1870t/年,而实际排放量为2045.86t/年,显然实际排放量超过允许排放量,这说明对环境空气PM10的贡献有相当大的部分来自面源(表6)。

表6 各类源PM10实际排放量和允许排放量比较

7 对策与建议

7.1 SO2排放量削减

由于城区控制区环境空气SO2有超标现象,且点源污染相对突出,因此针对点源制定如下削减方案。

南充美亚丝绸集团、太极南充制药厂等点源均规划进行煤改气,即可减排SO2300t/年;南充盐厂规划改为煤气混烧,如果排放量按削减30%计算,则SO2排放量可削减80t/年;南充成华矿机厂规划煤改电,可减排SO270t/年;南充炼油厂规划采取干气脱硫措施,如果排放量按削减30%计算,则SO2排放量可削减50t/年;其他点源均规划改进脱硫设施,进一步降低SO2排放量,如果排放量按削减20%计算,则这部分点源SO2排放量可削减300t/年;以上共计可削减800t/年。综上分析,城区控制区内点源的SO2排放量将控制在1500t/年左右。这个排放量处于点源实际环境容量之内。

7.2 PM10排放量削减

城区控制区PM10的削减主要应针对面源进行。面源实际排放量达2045.86t/年,而实际环境容量只有1870t/年,显然实际排放量超过允许排放量,根据以上PM10污染的特点制定削减方案如下。

(1)针对第一类面源。进行“三产业”煤改气工程和全市民用气改造工程,PM10排放量可削减80t/年。

(2)针对第二类面源。南充市大气污染治理规划要求所有燃煤锅炉、窑炉全部上除尘设施和对无组织粉尘排放源加强管理,如果按30%的除尘率计算,则这部分排放源PM10排放量可削减430t/年。

(3)针对扬尘。根据污染源分析,南充市城区控制区环境空气受扬尘污染较为突出,由于该市的基建位居四川省第二位(仅次于成都市),是造成南充市PM10超标的重要原因,但也是无法量化削减的。只能建议相关部门加大对扬尘污染的执法力度,通过控制扬尘来进一步削减PM10。由于无法量化削减量,故采取削减点源来平衡扬尘污染:点源(南充美亚丝绸集团、太极南充制药厂、南充盐厂、南充成华矿机厂)煤改气、煤改电,PM10排放量可削减260t/年;其他点源消烟除尘按30%的除尘率计算,则这部分PM10排放量可削减330t/年;点源合计可削减590t/年。

综上分析,城区控制区面源的PM10排放量一共可削减1100t/年,即将面源排放量控制在950t/年左右。这个排放量远小于面源的实际环境容量。可使PM10监测数据满足达标90%的保证率。

7.3 NO2排放量削减

通过容量测算,NO2容量较多,此次可不考虑削减。

7.4 结论

通过大气环境容量的核定及相应削减措施,南充城区空气质量均能达标,符合要求,见表7。

表7 城区控制区理想环境容量、实际环境容量及实际排放量汇总

[1] 陆书玉.环境影响评价[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2]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城市环境容量核定工作方案[R].北京: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

[3]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城市大气环境容量测算模型简介[R].北京: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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