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绿党的政党发展比较
——以英、德两国为例的制度因素分析

2012-11-16 04:14刘小青
党政干部学刊 2012年8期
关键词:绿党政党团体

刘小青

(北京大学,北京 100871)

欧洲绿党的政党发展比较
——以英、德两国为例的制度因素分析

刘小青

(北京大学,北京 100871)

绿色政党,是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最先在欧洲西方工业化国家诞生,并迅速扩展开来的一种特殊政治现象,英国和德国是先驱国家,但其绿党的政党发展过程与成果却呈现出十分明显的差异。在向传统政治提出挑战的同时,其政党自身的发展也受到既有制度的塑造。在概述英、德两国绿党发展历史的基础上,对两国绿党的政治绩效进行比较,通过分析差异产生的原因展示新型政党与既有制度之间的冲突与妥协,并尝试对绿党发展的制度限制因素做出解释。

绿党;政党发展;制度分析

绿色政党诞生的初期,其新闻影响性似乎要大于政治影响性。但是,随着社会环境及全球气候的变迁,绿党的环保政治理念得到了一定的认同与支持;尤其是在德国,甚至取得了联合组阁的执政成就;反之,英国的绿党的发展则不然。这是一个值得我们重视与研究的焦点问题。

英国和德国作为绿色政治运动的先驱国家,同在19世纪70年代产生了新型政党——“绿党”。英、德两国之间有着十分接近的人口密度和经济发展水平,但其绿党的政党发展过程与成果却呈现出十分明显的差异。英国绿党作为欧洲第一个绿党,经历了从联合到分裂的过程,其在国家议会选举中的得票率长期处于极低水平,目前还尚未突破代表权门槛;而德国绿党虽然不是最早建立,也不是最早进入国家议会的欧洲政党,但在其从分裂到联合的发展过程中,德国绿党在联邦议会选举中的得票率却基本保持着较快增长。最为引人注意的是其曾在两届联邦选举中成为联盟执政的政党,这就将全球绿党的政治影响水平提至一个新的高度。

绿党现象,作为一种基于全新政治价值观的新型政党形态,其产生并获得区域性实质而且巨大的发展的现实,已经对传统政党制度、甚至传统政治的各方面提出了挑战。这个现象,在许多绿党观察家那里,已经达成普遍的认知与共识。

本文认为,发端于环境领域的工业发展的生态负效应和政治价值的后物质主义转向的绿党现象,其在向传统政治提出挑战的同时,自身的发展也受到既有制度的塑造。而从绿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来看,这种既有政治制度和绿党政治价值的内在冲突才是绿党所要面对和解决的挑战。

本文将英、德两国绿党的政治绩效作为结果变量,将两国政党制度、选举制度团体互动的非正式制度作为解释变量,分析后者对前者的制度塑造作用。本文的主要数据来自“欧洲统计局”(European Statistical System)、“维基百科全书”(wikipedia)和“选举世界”(electionworld.)三个网站。英德绿党网站也为本文提供了相关数据。

本文从参加国家议会选举的政党主体资格来界定两国绿党,即指作为一个统一的政党参加国家议会选举、接受选民投票的绿党。不包括构成统一绿党的区域性绿党,如1990年以后脱离英国绿党的北爱尔兰绿党和苏格兰绿党。由于前民主德国绿党(东德绿党“联盟90/绿党”)一直到1989年才建立,因此本文中所称的绿党,系指1990年及其之前的德国绿党,即是前联邦德国绿党(西德绿党)。

一、英德两国绿党政治绩效差异描述

(一)两国绿党的组织沿革

1.英国绿党:欧洲第一个绿党

英国绿党是欧洲第一个绿党,其前身是1973年成立于英国考文垂的人民党。为突出自身的环境政党形象,1975年人民党更名为生态党。为进一步适应80年代西欧各国日益崛起的绿色政治进程要求,生态党于1983年与苏格兰绿党和北爱尔兰绿党两个地方性绿党联合,并于1985年更名为绿党。之后三个绿党以英国统一绿党的形式参加历届国家议会下院选举。由于自身发展缓慢和对地域性、地方组织自主性的强调,导致了英国绿党的全国性统一性质逐步解体。1990年起,苏格兰绿党和北爱尔兰绿党脱离了英国绿党开始独立活动。现在所谓英国绿党,实际上已经分裂为“英格兰”和“威尔士绿党”。

2.德国绿党:欧洲最有影响力的绿党

德国绿党的前身是建立于1980年的前联邦德国绿党(西德绿党)。随着1990年东西德的合并,东西德绿党也于1993年合并为统一的全国性绿党,名为“联盟90/绿党”。合并后的德国绿党“联盟90/绿党”曾是德国1998年至2005年两届联邦政府的联盟执政党。德国绿党尽管不是欧洲第一个绿党,也不是第一个进入全国议会的欧洲绿党,但却是最大最成功的绿党,它曾与德国社会民主党联合执政联邦政府8年(两届),因而被视为欧洲各国绿党的先锋。

(二)两国绿党的生命周期

1.英国绿党:尚未突破代表权门槛

摩根斯·彼得森在研究北欧小党时最先提出“政党生命周期理论”。他认为小政党从建立到消失的生命周期中需要跨越四道门槛,也即是生命周期的四个阶段:

宣布门槛:一个团体宣布组成政党参加选举。

准许门槛:一个政党为了参加选举而必须满足的法律规范要求。

代表权门槛:一个政党为了获得全国性议会议席而必须突破的界限,其中选举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小党能否通过。

相关性门槛;即小政党(尤其是作为全国执政联盟伙伴)对政府在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影响(斐迪南、托马斯,2005,p.3)。

表1 英国绿党在国家议会下院选举中的得票情况(1979-2010年)

表2 英国绿党在欧洲议会下院选举中的得票情况(1979-2009年)

根据摩根斯·彼得森对政党生命周期的这一划分,英国绿党的宣布门槛和准许门槛于1973年人民党建立时通过,而其直到2005年还未突破过代表权门槛。即其有32年的议会前时间。在其参与的历次国家大选中,虽然保持了得票率的大致且微弱的增长趋势,但最高得票率也仅有1%。

如上文摩根斯·彼得森的 “政党生命周期理论”所指出,选举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小党能否通过代表权门槛。为了检验这一假设,考察选举制度是否导致了英国绿党无法进入全国议会,我们又对英国绿党在欧洲议会选举中的得票情况进行了统计。

我们发现英国绿党已于1999年突破了进入欧洲议会的代表性门槛。我们还看到1989年的数据显示,英国绿党当年的欧洲议会选举得票率是历届最高,而当年却未能获得任何议席。1999年英国绿党仅以6.3%的得票率就获得了2个欧洲议会议席。最后,我们注意到,英国在这一年将欧洲议会选举方式由绝对多数代表制改为比例代表制。

2.德国绿党:从反对党到执政党

我们再应用 “政党生命周期理论”考察德国绿党,发现其宣布门槛和准许门槛在1980年通过。在3年后的1983年联邦大选中,德国绿党又突破了代表权门槛。在15年后的1998年联邦大选中,再突破了相关性门槛,成为联盟执政党。德国绿党自首次参加联邦议会选举以来,除在1990年遭遇选举失败外,其余年份一致保持显著的增长趋势,有着较高并且稳定的选举结果和强大的议会实力。

我们进一步统计了德国绿党在欧洲议会选举中的得票情况,发现其得票率一直在增长,这与其在国家层面上的曲折式增长十分不同。同时我们看到,这种增长趋势并没因为德国绿党是否执政而下降,这是与国家层面的另一个重要差别。

(三)两国绿党的选举政治绩效

上述两国绿党在国际和欧洲层面上的参选情况差异,为我们提供了比较二者政党发展的基础。为了获得各国绿党政党发展的可比较性,本文采用德国吕内保大学政治学教授斐迪南·穆勒-罗密尔在研究欧洲执政绿党时所采用的选举政治绩效指标,根据最新的竞选数据,计算了近30年间(1979-2009年),英、德两国绿党政党发展的选举政治绩效。

表3 德国绿党在联邦议会下院选举中的得票情况(1980-2009年)

表4 德国绿党在欧洲议会下院选举中的得票情况(1979-2009年)

表5 英、德两国绿党的国家层面和欧盟层面的选举政治绩效比较(1979-2009年)

从选举政治绩效的跨国比较角度看,德国绿党的选举得票和议会席次的政治绩效均大幅高于英国绿党。这显示了德国绿党相对较高并且稳定的选举结果与强大的议会实力。从选举政治绩效的内部结构比较角度看,无论是在国家还是欧洲层面,两国绿党的选举得票绩效都高于议会席次绩效。而德国绿党在这两项指标(平均得票率和平均代表权)上的差异要小于英国绿党。再从国家层面和欧盟层面考察两党的政治绩效,发现后者无论在选举得票绩效还是议会席次绩效方面都高于前者。即两国绿党在欧盟层面拥有相对国家层面更高的选举得票的政治绩效。

(四)小结:两种绩效类型的绿党

根据以上对两国绿党的考察,我们可以将德国绿党的特点归纳为“强大政治绩效型绿党”;这体现在其选举得票绩效指标和议会席次绩效指标所反映出的,其相对较高并且稳定的选举结果与强大的议会实力。而英国绿党则属于“虚弱政治绩效型政党”;这体现在其稳定的低水平的选举得票政治绩效上。如果再加入“政党生命周期”维度的分类,我们发现英国绿党有32年的议会前时间,即从其参与议会选举到获得议席的时间,而德国绿党仅有3年。这说明英国绿党长期处在“运动党”的地位,而德国绿党则很快从“运动党”成为了“议会党”,又进一步成为“执政党”。我们可以用“专业化程度”高低来表示两党在这一维度上的差异。总结来说,英国绿党是“低度专业化、虚弱政治绩效的绿党”,而德国绿党则属于“高度专业化、强大政治绩效的绿党”。

二、英、德两国绿党选举政治绩效差异解释

(一)民主政体类型差异:多数模式与合意模式的划分维度

依据Lijphart曾提出划分民主政体多数模式与合意模式的八个维度,我们可以把现实中的民主政体视为以这两种模式为两极的色谱。Lijphart对21国民主政体的类型划分显示了英、德两国在这个色谱上的相对位置:英国在色谱的左边,德国在色谱的中间偏右。

在Lijphar划分民主政体的八个维度中,政党体制和选举制度是对新兴小党发展最为直接的塑造因素。因此本文将从这两个维度解释英、德两国绿党政治绩效的差异。

1.英、德两国绿党所处的政党格局

英国是一个典范式的两党制国家。从英国绿党建立的20世纪70年代到最近一次的全国议会选举,传统严格的两党制还从未被打破过。虽然我们看到了一个很明显的趋势,即自由党在议会中所占议席的比例基本处于增长趋势,作为在野党的议席占有率与执政党的差距逐渐缩小。特别是最近一次的2005年选举中,在野的自由党获得了多于1/5的议席,已经十分接近执政保守党的弱1/3议席占有比例。但是第三党以及其他小党仍然无法突破现有的两党轮流执政格局。

德国绿党,在成为执政党之前,所处的政党格局是以“社会民主党”为主体和以“基民盟”—“基社盟”为主体的二元三角均势。虽然三方力量不相等,但是相互牵制达到一种均衡。德国绿党于1983年进入联邦议会后,逐渐取代了自由民主党的地位而与社会民主党结盟,最终获得了执政权。

表6 区分多数模式与合意模式的八个维度及英德两国政体的相对位置

表7 英国历届议会下院选举的席位变化(1970-2009年)

通过对比英、德两国绿党所处的政党格局,我们发现虽然同属两大党派或党派联盟轮流执政,但英国严格的两党更替执政惯例没有给任何第三党或小党留下执掌政权的可能性。我们看到,尽管英国出现第三党及其他小党的议席占有比例增长趋势,但它们仍无法与两大党抗衡。而德国的情况恰好相反,由于政党格局事实上是一种准两党制,这种政党联盟轮流执政的形式既起到分散议席、相互牵制的作用,也促成了更多可能的联盟组合。这就相对英国而言提高了小党在议会中的重要性及影响性,从而有利于绿党的政策主张的推行。

2.英、德两国的议会选举制度

英、德两国议会选举制度的最大差别即是:是否采用比例代表制的选票计算方法。英国实行的是单选区的简单多数制。德国则实行单选区的简单多数制和复选区的比例代表制混合的选举制度。一个政党在选举中最终获得的议席,取决于它的比例制得票和超出这一比例的少数选区议席,而获得议席绝对多数的政党或政党联盟将组成政府内阁。

一般认为,多数代表制的选举制度很不利于小党的发展。为了考察英国议会选举的多数代表制对英国绿党发展的制度限制,前文已经描述了1990年英国绿党,在欧洲议会选举中,首次突破代表权门槛的事实。然而,仅凭此我们还不能确定英国全国议会的选举制度导致了英国绿党无法突破全国议会代表权门槛的现状,因为这是两个不同层面的议会选举,无论从选民构成、投票率和进入议会后的政治角色等方面都不相同,不能用欧盟层面的选举结果简单类比某一国家。因此,本文选择1983年英国议会大选中自由党和社会民主党联盟的选举结果,作为国家层面分析比例代表制对小党限制作用的比照。如表7所示,在1983年的议会大选中,保守党以压倒性优势赢得了选举,尽管选票绝对数量有所减少。保守党以44%的全国选票取得了议会61%的席位,而赢得全国选票26%的自由党和社会民主党联盟,只有4%的席位。换句话说,自由党和社会民主党联盟获得的每一个席位,其选票都只有保守党的1/10。这种不平等的制度,使小党极难以在议会拥有立足之

地。通过1990年英国绿党欧洲议会选举结果,和1983年自由党和社会民主党联盟的选举结果这两个个案,我们可以肯定,除非在国家层面上推行议会选举制度改革,目前英国绿党很难突破代表权门槛;这是其政党发展的一个主要限制因素。

表8 德国历届联邦议会下院选举的得票率和席位变化(1970-2005年)

3.小结:中间偏右的混合模式

通过以上对两国政党体制和议会选举制度的比较,我们发现德国的准两党制和混合选举制在Lijphart政治模式色谱上的中间偏右位置。这种制度既具有保持政治稳定的功能,同时也具有吸纳小党的效果,从而为绿党的发展提供了较为宽松的制度限制。而英国的小选区选举模式则在绿党生命周期的起步阶段就设置了障碍,这导致了英国绿党政党发展的虚弱环境,使之只能长期处于运动党的角色地位。

(二)团体互动模式差异:环境政治的三个维度

从全球范围观察,环境政治参与包含了环境团体参与、环境政策参与以及环境政党参与三个维度。本节主要考察英德各国绿党作为一个团体,在这三个维度上与其他政治或社会团体互动的过程中,如何受到了既存制度的塑造,这里所谓的的制度更多地具有非正式的性质。

在环境团体参与层面上,考察绿党与环境运动团体的互动;在环境政策参与和政党参与层面上,考察绿党作为抗议党或反对党,就国家或地区环境政策和社会政策问题,与执政党的互动。

1.两国绿党与环境团体的互动

绿党是社会环境运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许多绿党的前身即是环境团体。随着绿党从社会团体中获得独立的政党地位,绿党也努力建立一种与社会团体的互动网络,以扩大它们的政治影响并推进其政治议程。

德国绿党的前身是环境运动团体的联盟,包括反核能运动、作为环境抗议主要形式的和平运动和妇女运动团体等。“绿色”成为各种政治活动中社会参与扩大的集中表达,而绿党则为这种表达提供了有效且制度化的渠道。随着德国绿党政治组织及活动能力的逐渐增强,其所代表的环境团体利益表达也逐渐增加。各类环境团体作为非党员加入到绿党的各种活动中,绿党还组建了大量政策研究小组,借以吸收来自环境团体和议会党团以外的专家意见。在1982年黑森州竞选中,市民运动团体主动去接近绿党,对竞选运动提供援助,因为他们认识到,只有绿党才在立法机构中代表他们的观点,因此,即使在没有绿党组织的一些地方,绿党也赢得了10%以上的选票(弗·卡普拉,查·斯普雷纳克,1988,p.210)。此外,各种绿色运动团体还协助、承担了绿党的议会院外游说工作 (弗·卡普拉,查·斯普雷纳克,1988,p.319)。

与德国绿党相比,英国绿党由于始终未能突破代表权的政党门槛,因而缺乏聚合各类环境团体的政治能力。在英国,更多的人们转向环境利益集团而非绿党来表达他们对环境的关心,或对政治的不满情绪。环境团体,特别是地球之友担当了绿色抗议运动中的领导角色。英国绿党从一开始,就试图说服不同的环境团体,将绿党作为他们的政治代表,但始终未能获得成功。于是绿党不得不与环境团体在同一领域展开相互竞争。

总体来看,英、德两国绿党在与本国环境团体的互动模式中,体现了“相互合作”和“彼此竞争”两种截然不同的差异。由于德国绿党较早地进入议会并获得执政权,使得绿党参与同本国环境团体参与能够在不同层面展开,从而形成了一个整体合作的网络。而英国绿党由于长期处于代表权门槛之外,这种运动党的角色本身就导致了它与本国环境团体在同一层面的竞争关系,结果是绿色力量的进一步分散化;从而导致了低水平选举绩效,进一步限制其在突破代表权门槛的问题上不断地恶性循环。

2.两国绿党与执政党的互动

绿党作为抗议党或反对党,在与执政党竞争时的优势体现为其环境议题党的特殊角色。执政党面对环境问题的恶化和公众环境运动的活跃,不得不在环境政策方面有所回应。当其回应不力时,绿党就具有了明显的竞争优势。而绿党作为环境议题政党的优势有时也会成为劣势。当经济等其他选民更关心的议题在特殊的时机出现时,环境议题很可能就会阶段性的丧失重要性。

这种存在于执政党与抗议党/反对党之间的竞争关系在两国绿党对执政党中都存在。只是在两国体现出不同的形态。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撒切尔首相“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刺激下,英国的经济增长伴随了十分严重的环境恶化。对此英国执政党主动“绿化”自身,曾针对环境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并付诸实施。在接下来的工党执政期间,工党提出第三条道路,以德国社会民主党不曾有的方式对年青知识分子具有渗透性(克里斯托弗·卢茨,2005,p.105),并提出对联邦政府进行体制改革(郇庆治,2007,p.41)。在英国,执政党与绿党,在环境议题上,同时向公众和选民提供相互竞争的公共服务。

而在德国,虽然绿党也面临着这种竞争。但由于红绿联盟的建立,它们之间的关系逐步演变成在各种公共政策提供方面的合作模式。起初一些绿党成员们担心,合作对方的两个主要派别,特别是社会民主党人,会企图为达到赢得选票的目的而接受绿党提出的问题,借以“穿上绿色大衣”(弗·卡普拉,查·斯普雷纳克,1988,p.231)。也有人认为这些小党已经陈述过,并且正在为之奋斗的一些问题,日益为那些大党派所吸收。在少数情况下,基督教民主党政府也采取一些行动,使绿党的力量脱离既定方向;虽然这种行动很不恰当,但它却消除了多数公众对某个问题的关注(弗·卡普拉,查·斯普雷纳克,1988,p.237)。但事实上,随着红绿联盟的建立和绿党内部的现实主义调整,绿党与联盟执政党已经建立起了不仅限于环境议题的广泛合作。

通过以上对比我们可以看出,绿党与执政党之间的竞争关系永远无法避免,但却可以依据具体的政策议题获得缓和。在英国,两党关系的竞争模式,更多地体现了传统政党,透过主动“绿化”自身,以增强执政合法性的现象,以维护两党轮替的“执政党中心主义”。而在德国,联盟关系是两党能够建立起有效的沟通,因而呈现出绿党自身的“去绿化”和联盟党的“绿化”这一互相靠拢的“中心化趋势”。

3.小结:建立多维度的合作

通过比较英德绿党的团体互动模式差异,在政党发展层面上,我们找到了解释英、德两个绿党之间的政治绩效差异的非正式制度维度。英德两国绿党绩效的差异提醒我们关注绿党自身变革的重要性。德国绿党在经过了三十年的发展历程后,已经转变成一个职业化的、与传统型政党最为接近的绿党。因为现实主义的绿色思想告诉它们妥协即是一种前进。只有建立多维度的广泛合作,才能在最大程度上解决环境问题。其他政党倘若真能够被“绿化”,不管是出于环境工具主义的,还是出于环境价值观的,都理所应当地被视为绿党的成功。

三、结论

绿党作为一个新型政党,究竟对传统政党制度和传统政治带来哪些挑战,绿党自身的发展又受到哪些制度因素的限制,绿党又是如何回应的,这些都在本文有所论及。本文认为,现阶段的绿党政治还不能对传统政治带来实质性的挑战,相反,传统制度却塑造着绿党的发展路径。如果说政党体制和议会选举制度是正式制度对绿党的限制与塑造,绿党本身对于这类制度也呈现更多的被动接受,那么基于团体互动模式的差异则说明了绿党自身变革的重要性。

绿党作为新型政党,在被动接受既有正式制度塑造的同时,也在主动调整自身。本文认为这种妥协是必要的。因为,这是政党在政府的决策机制与决策过程中,通向高层次政策参与政策制定的必经之路。绿党只有建立多维度且广泛的政治联盟与合作,才能够为自身创造更多的政治决策参与的机会,才有可能摆脱传统政党制度的局限,真正走向政党发展的落实操作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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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宋桂祝

D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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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2426(2012)08-0030-08

刘小青(1982-),女,陕西宝鸡人,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环境政治和政治学的经验与量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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