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促进劳教人员再社会化角度研析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方向

2012-11-06 00:47侯全生北京市新河劳教所北京102614
中国司法 2012年2期
关键词:劳教社会化职业

侯全生 金 蔓 (北京市新河劳教所 北京 102614) ■文

从促进劳教人员再社会化角度研析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发展方向

Analyzing the Occupational Skills Education Development Trend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romoting the Re-socialization of Persons undergoing Reformthrough-labour

侯全生 金 蔓 (北京市新河劳教所 北京 102614) ■文

劳动教养是我国对违反法纪而又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有劳动力的人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被劳动教养的人因自身行为偏离正常的社会行为,致使其行为结果扰乱了社会秩序。追究原因,是劳教人员的社会化缺陷使得其价值观和行为模式在一定情境下与社会期望发生冲突。对劳教人员进行教育矫治,本质上是对其进行再社会化改造,使其解教后能够顺利回归社会,不再产生危害社会的行为。因此,劳教场所的教育挽救工作,应从培养和提高劳教人员的社会适应能力入手,更新理念,健全教育挽救机制,采取综合的、有效的矫治体系,从整体上改造劳教人员的社会化缺陷,使其解教后能够顺利回归社会,实现再社会化。笔者认为,在劳教人员中积极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是当前形势下促进劳教人员再社会化的有效手段和必然发展方向。本文从促进劳教人员再社会化角度出发,对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方向进行探讨和研究。

一、再社会化的概念

社会化是指人通过学习知识、技能以及各种社会规范和行为要求,在再现和发展社会化的同时,使自己成为合格社会人的全过程。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社会成员中有一部分没能很好地实现社会化,这就需要我们对其进行第二次社会化,即再社会化。再社会化作为社会化的一个特殊类型,在功能、内容、主体等方面没有超出社会化概念的范围,只不过是在特殊的社会化主体的影响下以新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代替原先的价值标准和行为规范。这其中对劳教人员的再社会化是重要内容之一。

从劳教人员的再社会化,我们可以认识到,劳教人员的再社会化的重点是克服其社会化过程中的病态,具体来说就是矫正他们被扭曲的价值观念和不良的行为方式,并向他们灌输符合绝大多数人利益的社会规范、价值观念与行为方式。用科学的理论和思想来教育矫正他们的价值观、人生观,重点培养他们的社会意识与守法观念。同时劳教人员的再社会化也是一个逐渐引导劳教人员适应社会规范和社会生活的过程。人的社会化需要一个过程,劳教人员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也有一个过程,与之相适应,他们的再社会化也需要一个过程,这个过程需要调动多方面的积极性,动用多方面的力量,最终目的是把他们教育矫治成为适应社会规范和社会生活的守法公民。因此劳教人员的再社会化需要劳教所做出多方面的努力,即从劳教人员的行为认知、价值观念、适应社会生活的能力等多方面进行改造,其中开展职业技术教育是劳教人员再社会化的有效手段。

二、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对劳教人员再社会化的影响

开展职业技术教育是指劳教机关依法组织劳教人员,在劳教场所以开设专门的岗位技能培训班或委托地方相关部门办班等方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劳动技能和技术教育的系统教育过程。在劳教场所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开展职业技术教育是加速劳教人员再社会化的需要,是劳教人员实现再社会化的有效手段。劳教人员再社会化是要让劳教人员通过这一过程最终再次回归社会,成为一名合格的社会人,教育挽救质量的高低,要以劳教人员劳教期满解教后接受社会的检验效果来判断。劳教所作为对劳教人员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场所,有着封闭性的本质特点,但劳教工作的目标是要使劳教人员解教后成为现实社会中遵纪守法、自食其力的合格公民,因此在场所内对劳教人员开展职业技术教育,注重提高劳教人员社会适应能力,着眼于解教后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努力提高劳教人员再社会化程度,在整个教育矫治工作中尤为重要。

其次,开展职业技术教育是实现劳教工作宗旨的需要。劳动教养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其宗旨在于矫正劳教人员恶习,把劳教人员培养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材,达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的目的。因此,提高教育挽救质量始终是劳教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三、现阶段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的现状

在我国,对劳教人员的职业技术教育一向受到重视,开展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是当前教育矫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架设劳教人员回归社会、就业谋生桥梁和降低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的重要途径。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加工技术的迅速发展,社会和企业对员工的知识与技能结构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解教后的劳教人员很难达到既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又有熟练的操作技能,既能完成生产任务又能进行技术创新的新的用工要求,在就业问题上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再就业难度较大。

在笔者所作的问卷调查中,劳教人员对于“在劳教所学习谋生技能的方式”问题,选择回答“参加了劳教所组织的创业培训课程”的占35.7%,回答“未参加劳教所组织的创业培训课程”的占64.3%;选择回答“参加了劳教所组织的职业技术教育”的占68.5%,回答“未参加劳教所组织的职业技术教育”的占31.5%。关于参加劳教所组织的创业培训课程和职业技术教育对于出所以后就业谋生的促进作用,调查显示劳教人员的态度如下:

预期作用学习方式 非常有用 比较实用 作用不大没帮助参加劳教所组织的创业培训课程35.7% 31.4% 24.3%8.6%参加劳教所组织的职业技术教育18.6% 41.4% 34.3%5.7%

虽然有些劳教所开设了创业教育、中医推拿、酒店服务和中式面点师等培训班,组织有兴趣的劳教人员参加学习。但是,在调查中笔者也发现这类培训活动在各地普遍存在项目种类较少、技术水平比较落后 (相对于社会同行业),培训活动不稳定,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以及由于培训条件所造成的受益者不够广泛等问题。这样的职业技术教育虽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劳教人员的学习内容和掌握程度与解教后社会就业和生活的实际需求还有相当的距离。

四、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所管安全方面

所管安全问题是当前制约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的重要因素。保障所管安全稳定是劳教所工作的重中之重,劳教所对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的实施方式必须以确保所管安全稳定为前提,为此劳教所大多采取集体的、在本所内部的教育活动,这就极大地限制了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

大部分劳教所在开展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中都采用联合办学的方式,即利用国家对劳教人员就业培训补助政策,与具有培训资格的职业技术学校签订培训协议,劳教所提供场地、教学器材、书籍等,职业技术学校提供相关专业的讲师进行教授。而这种办学方式虽然确保了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却使职业技术学校的教学资源不能被劳教所充分地利用,一些类似汽车维修、车焊工等机械工程类设施投入大,安全隐患多的培训项目不能在劳教所内开设,从而影响了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向着专业化、系统化、社会化的方向发展。

(二)教育水平方面

除了以联合办学方式组织劳教人员统一参加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资格考试外,在劳教所内还设有创业教育、种植、养殖、园艺等非获取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的职业技术教育,而这些技术教育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等各项工作,包括筹措、调动相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制定教育和教学方案,维护教学秩序,即具体的教学活动主体——是由劳教人民警察直接实施的。

劳教人民警察的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以及他们与作为被教育者的劳教人员之间的关系,不可避免地带有执行惩罚的倾向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劳教人员教育社会化。首先,“警察教师”不具备足够的教学资质,在劳教人员眼里他们是警察,不是教师。第二,“警察教师”的“职业烙印”会使劳教人员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有“劳教化”倾向。“警察教师”与劳教人员之间的教学关系同时也是警察与劳教人员之间的关系,这样的关系贯穿在劳教人员教育,特别是文化和职业技术教育过程中,教学活动蒙上了“劳教化”的色彩,这无疑加大了他们适应社会的难度。

(三)社会需求方面

现阶段,由于劳教所的特殊性受到所管安全、教学条件等因素的制约,使得劳教人员在劳教所内学习的职业技术与社会上的职业需求存在偏差。

在笔者所作的问卷调查中,劳教人员对于“目前开设的职业技术教育课程有什么不足之处”问题,选择回答“与实际需要有差距”的占60%,回答“没有问题”的占34.3%,回答“其他”的占5.7%。另外,关于“对职业技术教育你有什么建议或意见”的问题中,有35.7%的劳教人员写出了自己的意见或建议,劳教人员在意见或建议中提出“希望学习汽车修理、计算机维护;增加实操课程;现在的课程不符合社会需求”等问题,反映了现阶段劳教所内的职业技术教育与劳教人员职业期待存在的偏差,这无疑会直接影响教育矫治的效果和劳教人员解教后的就业谋生,进而影响到劳教人员再社会化的实现。

(四)学员素质方面

在笔者所作的问卷调查中,发现被调查劳教人员的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文化程度普遍偏低。

见表一:被调查劳教人员文化程度比例图

由于大部分劳教人员文化程度偏低,对教师的授课内容理解、掌握得比较慢,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教学的难度和成本、影响了课程的进度。同时,也容易造成劳教人员对自身信心不足,学习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因而降低职业技术教育的效果。

五、完善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的几点思考

(一)将职业技术教育的内容不断调整为基本适合劳教人员出所后社会生存和就业的需求内容

劳教所对劳教人员的职业技术教育必须从社会需求和劳教人员自身需求入手,要服务于劳教人员出所以后就业谋生的实际需要。近些年来,我国劳教系统对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视程度和实施情况都有所进步,一些劳教所尝试着增加符合社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着眼于未来的就业需求,组织劳教人员学习一些实用技术,包括烹饪、理发等。劳教所应随时把握与社会就业有关的各种信息,了解各个领域的社会需求状况,包括对数量和技术程度的需求;开设简便易学、灵活多样的培训项目,力求广泛地适应有不同需求的劳教人员;根据劳教人员的愿望、兴趣和出所后可能的生活方式安排技能学习和培训项目。相信,这才是“以劳教人员为本”的职业技术教育,劳教人员是最直接的受益者。

(二)不断转变民警教师思想观念,提高民警教师教学水平,完善多元化教学机制

在开展职业技术教育过程中,转变民警教师教育观念和教育方式,避免带有执行惩罚的倾向性,注重培养教师身份,在教与学中增加互动环节,逐渐消除“警察教师”的“职业烙印”。另一方面,开展职业技术教育主要依靠劳教场所内的民警教师去执行和体现,现代劳教场所的职业技术教育任务对民警教师的要求更高,在当前情况下,必须根据民警教师所从事的工作岗位的专业技术和专业能力为标准实行科学的分类,并对他们加强专业技能的培训和引进,促使民警教师教学水平进一步专业化。

此外,劳教人员来自于社会,对他们实施职业技术教育离不开社会的帮助,为帮助劳教人员重返社会,劳教所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社会学、精神病学、社会工作的专家学者以及教师等,参与到矫治方案的制定中去、对劳教人员的心理危机进行干预、对劳教所民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对劳教人员进行文化教育等,不断完善多元化的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教学机制。

(三)优化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尝试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一体化改革

一体化教学是为了使理论与实践更好的衔接,将理论教学与实操教学融为一体的教学模式。其内涵主要是打破传统的学科体系和教学方式,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根据职业技能培训目标的要求重新整合教学资源,注重培养学员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构建素质和技能培训框架,充实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环节,体现能力本位的特点,完成三个转变,即从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员为中心转变;从以教材为中心向以教学大纲和培养目标为中心转变;从以课堂为中心向以实操场地为中心转变。当前,一体化教学模式已经成为职业技能培训发展的主要方向,也将是劳教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改革的必经之路。因此,笔者认为,更新理念,不断完善、健全劳教人员职业技术教育,将更好地实现劳教人员的再社会化。

(见习编辑 迟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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