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启迪 周 妍
(1.浙江师范大学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2.浙江师范大学 行知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体育政策学论纲
李启迪1周 妍2
(1.浙江师范大学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2.浙江师范大学 行知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运用文献资料、逻辑分析等方法,对体育政策学的学科定义、研究对象、理论体系、研究方法、研究目标和任务等基本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以期把对这些基本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从而促进体育政策学的发展。
体育政策学;基本问题;学科定义;理论体系
体育政策的质量事关体育事业的发展,以及人民体质的增强、生活的幸福乃至国家的兴盛和社会的进步,体育改革与发展离不开体育政策的指导。当前,我国体育面临的形势极其复杂、严峻。在这种情形下,过去那种“拍板”式的靠主观经验决策的方式已经完全不能适应体育发展的需要,必须借助于体育政策研究来提高体育政策的科学化水平。但是,目前国内对体育政策的研究仍是零星的分散性研究,其研究的手段、方法和形式相对保守、封闭,且忽视与缺乏在社会大背景下,跨系统、跨学科研究,其研究成果的局限性非常明显,这对我国体育事业改革与发展是极为不利的。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有赖于体育政策学学科的建立与发展,提供一套科学的研究范式和研究规范,使体育政策研究更系统,更规范,更具实效性,进而使体育政策制定与执行逐步科学化、民主化。
“学科建设是一个高度的理性思辨过程。一般来说,特定的对象、明确的概念、完整的体系、科学的方法等等是学科建设的共同追求”[1]。但是在我国,由于体育政策学尚是一门新的学科,以往学术界很少对这一学科的有关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2],因此对于它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理论体系框架和研究方法等问题的研究,还处于探索之中。“任何一项具有一定规模和难度的科学研究,其获得成功亦即获得正确结论的必要前提,就是在该项科学研究开始之初,弄清其所涉及的一些基本问题,这是一项'研究'之研究的工作”[3]。本文的意义就在于做这样一项基础性工作,就上述问题提出自己的想法,以期抛砖引玉,把对这些问题的研究引向深入,促进体育政策学的发展。
概念是反映对象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是我们认识和判断事物的逻辑起点[4]。一门学科的概念界定关系到这门学科的学科性质、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因此,为体育政策学寻求一个较为科学而准确的定义,是开展该学科研究的一个必要的前提。
我们认为,体育政策学可以定义为:体育政策学是以体育政策问题为研究对象,主要运用政策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其进行研究,从而揭示体育政策规律,提供体育政策相关知识,形成体育政策理论,以此指导体育政策实践的一门介于政策科学与体育科学之间的交叉性学科。
这个定义当然不可能作为定论, 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它可以为把握体育政策学的学科框架提供有益的启发。首先,它说明了学科研究的基本对象是体育政策问题。一个学科的特殊性显然是由研究对象决定的。从这一意义上说,正是这一点,使它从根本上有别于其它任何学科,从而保证了它自身存在的合理性。其次,它说明了学科的基本属性,即它是介于政策科学与体育科学之间的一门交叉性学科。再次,它说明了体育政策学是将政策科学的理论与方法运用于体育领域而形成的。最后,它说明了体育政策学的任务是研究体育政策问题、揭示体育政策规律、形成体育政策理论,其目的在于更加指导体育政策的落实。
从学科学的角度来说,学科研究对象、学科研究方法和学科理论体系是学科构成的基础,而学科研究对象又是基础中的基础。每一门学科都有自己特定的研究对象,这是此学科区别于彼学科而得以独立存在的重要标志。恩格斯曾说,“科学的区别必须消除彼此脱离的隔绝现象,以后,在各门科学的衔接处应当希望有伟大的发现”。今天,恩格斯的预言已为现代科学技术的大量事实所充分证实。不仅各门自然科学之间,而且各门社会科学之间,乃至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都广泛地互相渗透,形成了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幅相互联结、相互转化的完整而美妙的图画[5]。体育政策学就是体育科学和政策科学以及其他学科之间相互渗透而形成的一门科学,它的研究对象超出了单一体育和单一政策的运动形态。
由于体育政策学尚处于创建阶段,关于其研究对象,国内外学术界至今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统一的论述。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各种可能出现的见解尽管有其合理之处,亦不乏其不可避免的缺陷。例如把“体育政策学”从语义上来进行分析,想当然地会把体育政策当作体育政策学的研究对象,这虽谈不上错,却无异于同义反复,并未告诉人们任何确切信息,因为体育政策的内涵和外延都是极其丰富的。一门学科的研究领域和内容虽然可以极为广阔和多样,其研究对象却要尽可能单纯和确切,这才能使该学科的研究和发展有一个核心,有特定的目的和方向。而把体育政策作为体育政策学的研究对象,不仅不能做到这一点,还很容易使人们误以为体育政策学就是研究每项体育政策具体内容的学科,这无疑会大大降低这门学科存在和发展的价值。
通常认为,体育政策学的对象是体育政策现象及其规律。这一理解是从一般政策科学的定义类推出来的,但至少有三个方面很值得探讨:第一,把体育政策现象及其规律当作体育政策学的研究对象,尽管十分全面,但尚未确定体育政策学研究的直接对象,使体育政策学的研究对象因过于宽泛而变得繁杂模糊起来。“确定一个学科的研究对象,应以直接对象为准。若把间接对象都包括在内,学科界线就会模糊,对象也会变得宽泛而不清晰。因为事物之间都存在着联系。这种联系可以把人的视线从'核心'带到遥远的'边界'。把间接对象包含进来,势必出现这种现象:各学科领域无法区分。要在联系中研究对象,不等于把所有的联系都划定为一个学科的研究对象”[6]。第二,把体育政策现象看成是体育政策学的对象是不确切的。因为体育政策现象整体和体育政策问题整体不完全是一码事。体育政策现象是客观存在的、自在的,而体育政策问题则是与人的判断有关的。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存在着广泛的体育政策现象,但并不是所有的体育政策现象都可以构成体育政策学的研究对象。只有当其中的一些体育现象成为体育政策问题时,才是体育政策学所研究的对象。如体育产业并不是一开始就成为政策问题的,只有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认识到体育其实也可以作为一种产业来经营,应当依靠政策来解决时,才成为体育政策学所研究的对象。第三,把体育政策的发展规律作为体育政策学研究的对象是不确切的。体育政策学的目的在于揭示体育政策发展的规律,体育政策规律本身不能构成体育政策学研究的对象:如果说体育政策学的对象是体育政策规律,这说明体育政策规律已经呈现在体育政策学或体育政策学研究者的面前,既然已经知道了体育政策规律,就不必来研究它了。所以,只有当体育现象成为政策问题的时候才需要体育政策学去研究它。这也就是说首先要研究体育政策问题,然后才能够发现体育政策的规律。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我们认为,体育政策学的研究对象是体育政策问题,即体育领域中的政策问题。 “科学本质上是解决问题的活动”[7]。体育政策学作为政策科学和体育科学的分支学科,它是以体育政策问题为对象的,而不是以其他体育问题(如体育体制问题、体育环境问题等)和其他政策问题(如科技政策、福利政策等)为对象的。尽管一些传统的体育社会科学学科如体育政治学、体育经济学和体育社会学已涉及体育政策问题,但它们并未将体育政策问题作为专门、唯一的研究领域,并未对此加以系统、全面和具体的研究,只有体育政策学才做到了这一点。体育政策学以体育政策问题作为专门的研究对象,它既要研究体育政策的本质、原因和结果,注重内容分析;又要研究体育政策系统及体育政策过程(包括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等环节),注重系统过程分析。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认为,体育政策学的理论体系框架应是一个由体育政策学基本原理、体育政策系统、体育政策过程、体育政策学研究方法论四个部分组成的完整结构。其框架可用图1表示。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体育政策学理论体系的建构才刚刚起步,还处在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我们所提出的理论体系,只是提供一个探讨体育政策学理论的视角。
图1 体育政策学理论体系框图
体育政策学研究方法是由不同层次组成的方法的体系,即最高层次的方法论、中间层次的基本方式、和微观层次的具体的方法技术,如图2所示。
图2 体育政策学研究方法体系图
“任何新学科的产生,首先均来自相关学科的发展及社会实践的进展”[8]。因此,体育政策学学科理论建设的提出,是建立在体育政策实践发展和现代政策科学的发展这两个基础上的。相对于体育政策实践和政策科学的历史发展,体育政策学还处于刚刚开始创建的阶段。因此,正确认识和把握体育政策学研究的目标和任务,正确定位体育政策学研究方向,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5.1体育政策学研究的目标
在体育政策运动的全部过程中,体育政策制定是它生命价值和意义的核心,是驱动整个体育政策运行的最关键部分。体育政策制定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直接反映了国家的政策制度、政府效能和体育发展的现代化程度,而且直接决定了体育政策的价值效能。虽然在体育政策运行过程中,一项合理的体育政策也会由于执行不当或不力而影响体育政策的效能,但从我国体育发展和体育政策建设的历史与现状来看,体育政策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问题仍然是我国体育事业发展的主要问题。因此,我国的体育政策学研究应通过对体育政策微观层次的分析和透视,着眼于体育政策制定的宏观研究,把整个体育政策制定系统的科学化、民主化作为自己研究的主要目标,并通过这种研究和研究的成果化,指导体育政策的正确制定和实施,充分发挥体育政策的功能,从而有效地把握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方向,规范人们的体育行为,使国家的体育意志和人民的体育利益得到切实的实现,推动整个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9]
5.2体育政策学研究的主要任务
5.2.1 注重研究视角多样化,构建体育政策学科群
深度分化与高度综合是当今科学发展的总趋势,这一趋势决定了任何一门学科要想在整个科学体系中独立健康发展,就必然与其他学科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换句话说,一门学科的建设应该有开放的眼光、广阔的视野,即要借鉴和吸收其他学科的研究成果。具体到体育政策学而言,就应该积极运用哲学、社会学、运筹学、管理学、经济学等多种视角来透视体育政策问题,探究体育政策学自身的建设问题。多视角的分析必定会拓宽体育政策学的研究领域,加快体育政策学的研究力度,从而推动体育政策学各分支学科的发展。体育政策学各分支学科的发展必然会拓宽体育政策学的研究领域、深化体育政策学的研究成果、增强体育政策学的整体性与系统性,从而促进体育政策学理论体系的构建与最终形成。
5.2.2 探求体育政策学的特殊性,揭示学科基本规律
学科特殊性是一门学科得以产生和发展的根本所在,特殊性主要体现在有无独特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理论体系与研究成果。体育政策学作为政策科学和体育政策实践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相对于体育学科体系中其他分支学科而言,必须有区别于其他分支学科的本质特点,充分体现自己的特殊性。而要体现自己的特色、树立自身学科建设的主体地位,必须从体育政策学整体发展的视角出发,在确立符合体育政策学自身发展的独特的研究领域基础上注重揭示学科基本规律。体育政策学学科规律的揭示是体育政策学学科建设形成特色的基础和关键。
5.2.3 注重对我国体育政策实际问题的研究
体育政策学的强大生命力在于它是体育理论与体育实践的中介。建立和发展体育政策学,必须对当前我国体育改革、体育产业发展和体育现代化建设中出现的体育政策实际问题认真加以研究,总结体育政策制定和执行成败的经验教训,并将之理论化,从而丰富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体育政策学理论体系。
当然,体育政策学作为一门处于不断发展之中的新兴学科,除了确定带有普遍意义的研究任务之外,还必须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研究任务。
[1] 余三定.建立摄影文学学的思考[J].文艺报·摄影文学导刊,2002(11):13-15.
[2] 郝勤.论体育传播学的性质特点及其理论架构[J].体育文化导刊,2003(9):27-29.
[3] 晆依凡.大学校长的教育理念与治校[D].华东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1:5.
[4] 武冬.从学科的角度全面审视民族传统体育学——对民族传统体育学的基本认识[J]. 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6,29(4):522-525.
[5] 马新力.当代教育经济学研究[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69-73.
[6] 叶澜.教育研究方法论初探[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9:155-162.
[7] 黄崴.教育法学[M].广州:广东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226-233.
[8] 潘慧炬.运动生物力学学科体系的完备性[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1999,23(3):38-42
[9] 胡惠林.文化政策学[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2003:18-20.
TheOutlineofSportsPolicy
Li Qidi1,Zhou Yan2
(1.College of Sports & Health Science,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Zhejiang, 321004,Jinhua,China;2. Xingzhi College, Zhejiang Normal University, Jinhua,321004 Zhejiang,China)
By using literature and a rational analysis, the academic definition, the study object, theoretical systems, research method, research objectives and tasks were studied in sports policy in this paper, hoping that deepen the research of fundamental problems, thus promoted the development of sports policy.
sports policy; the basic issues; academic definition; theoretical system
G812.0
A
1672-1365(2012)03-0007-04
2011-12-31;
2012-02-01
2009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项目(09YJC840047);2010年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一般博士生项目(10CGWH07YBB)。
李启迪(1979-),男,浙江余姚人,博士,讲师,研究方向:体育社会学、学校体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