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恒进: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践行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的着力点
杨恒进: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作为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四个方面相辅相成,其中“忠诚”是检察人员的政治本色,“为民”是检察人员的宗旨理念,“公正”是检察人员的价值追求,“廉洁”是检察人员的基本操守。而开展检察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既是检察机关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保持正确发展方向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力保障,还是加强检察文化建设、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有效途径,更是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养和职业操守的根本抓手。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在该项工作中的着力点及取得的成绩可以概括为以下三方面:
一是开展凝心聚力的工程建设。作为肩负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来说,如何才能保证上级各项方针政策在本院得到有效贯彻,保证各项检察工作任务完成不走样、不打折扣,当务之急,必须解决精神状态问题,努力营造凝心聚力、积极向上的氛围,形成风清、气正、心齐的工作环境,使广大干警树立起在工作中不畏艰难,不甘落后,争创佳绩的良好风尚。通过检察文化建设培育干警忠于职守、积极进取、团结协作、包容互信的精神,使其内化为干警的核心价值取向,外化为自觉行动,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
二是营造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争先创优既是加强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载体。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已经连续八届获得市级文明单位称号,荣誉背后凝聚着全院干警的辛劳和智慧。但是,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各部门工作在全市条线排位整体靠后的现状,要认真地分析原因,找准问题。所以,应当明确以市院条线考核为主要目标,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氛围,推动普陀区院检察工作的新发展。
三是弘扬严格管理的工作作风。加强队伍的严格管理,通过抓管理,讲正气,树立较真、务实的作风、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班子要带头做到清正廉洁、勤奋工作、做好表率,做到团结、和谐、干事、创业。中层干部要起到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负起责任,当好标杆,大胆管理。进一步提高全院干警执行各项制度的自觉性,围绕“铸就忠诚品格,树立良好形象”主题和廉政教育月活动,牢记职业操守,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加大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制度的落实。
一是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紧紧围绕维护稳定的工作要求,认真分析和把握区域犯罪特点,突出打击重点,增强打击效果。继续将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以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作为打击重点,突出加大对区域多发、高发的“两抢一盗”等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等文化领域违法犯罪活动,为推进区域文化的繁荣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调和配合,加强侦监、公诉以及其他各业务部门之间的配合和制约,进一步规范“两简”案件及疑难案件的办案程序、办案方式,不断增强打击刑事犯罪的合力。
二是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每年查办一批在本地区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和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面,也是为了彰显检察声威。因此,要有敢于碰硬的精神和敢于办案的勇气。一要抓住机遇,利用换届调整的时机,认真分析区情和发案特点,积极开拓案源,注意捕捉线索。二要苦练内功,提高自身素质。当前职务犯罪呈现出高智能、更隐蔽,抗审能力更强,收集证据、突破案件难等许多新特点、新情况,给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因此要十分注重在办案实践中锻炼队伍,提高能力,使反贪办案数量和质量上有明显的进步。三要加强和改进反渎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反渎职侵权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完善机制,探索建立查办渎职犯罪内部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大查办渎职案件的力度。
三是强化诉讼监督。主要是推动诉讼监督工作的深入发展,努力做到“三个同”。(1)监督数量与监督质量同重。数量是基础,质量是保障,在捕、诉、防漏纠错、民行抗诉、监所监督、社会矫正等各个方面,都要有一定的监督数量,也要有过硬的监督质量,立案监督、追捕、追诉、纠正违法和抗诉的数量和质量上都要有进一步的提升。(2)个案监督与一类监督同举。积极探索对经常发生或者一个时期较为突出问题的专项监督,对于关系执法指导思想、重大法律政策实施,以及执法不平衡、程序不公正等突出的一类问题,在深入调研、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及时向公安、法院等职能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或工作通报。(3)监督措施与监督效果同达。监督的方式方法有较为刚性的抗诉、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等,也有较为柔性的检察建议、检察公函和工作通报等,在选择适用时要注意监督的策略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监督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提高法律监督工作的水平。
一是坚持把执法办案作为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工作。执法办案是检察机关的根本,也是参与社会管理的基本途径。检察机关通过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管理秩序和生活秩序稳定;通过积极预防和严肃查办社会管理领域中侵害群众权益、损害执政威信的职务犯罪,促使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正确履行社会管理职责;通过积极开展对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督促执法、司法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可以说,检察机关实施法律监督的过程,就是一个调整社会关系、实现社会正义的过程。因此,必须立足检察职能,积极通过执法办案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二是坚持把化解矛盾作为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中之重。更加注重提高化解矛盾的能力、水平和效果,一要完善信访接待工作模式,深入开展接访、巡访、走访,倾听社情民意,维护群众利益。二要完善检调对接和刑事和解工作机制,落实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改革措施,积极调处轻微刑事犯罪、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通过非诉讼途径妥善解决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人和。三要推行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释法说理制度,认真执行院《涉检信访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切实防止因执法不当引发新的矛盾。
三是坚持把延伸触角作为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立足执法办案,但不能局限于执法办案,要以执法办案为基础,延伸工作触角,创新工作方式,综合运用打击、预防、监督、保护等手段,探索社会管理的有效方法和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