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学术与法学期刊”座谈会观点综述

2012-01-28 01:55杨会新
中国检察官 2012年15期
关键词:学术性检察工作办刊

文◎杨会新

“检察·学术与法学期刊”座谈会观点综述

文◎杨会新*

为更好地回应检察理论与实践的发展要求、把握学术取向、探讨法学期刊的办刊规律,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创刊20年暨出版100期之际,国家检察官学院举办了以 “检察·学术与法学期刊”为主题的座谈会。座谈会由学院石少侠书记、胡卫列院长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孙谦副检察长出席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来自高校科研院所、知名法学期刊、检察实务部门的代表60余人参加了座谈会。现将座谈会内容综述如下:

一、《学报》编辑部:《学报》发展回顾

《学报》主编徐鹤喃教授简要回顾了《学报》的创刊和历任主编变更以及编委会的组成等情况,总结了《学报》办刊定位的发展过程,指出《学报》的办刊工作始终强调立足检察,服务检察工作大局,促进检察官素质的提升和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伴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发展进程,特别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与实践的发展,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主管,国家检察官学院主办的综合类法学学术期刊,《学报》的发展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创刊至2004年以前,强调面向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促进检察教学与科研工作,偏重与检察业务相关的刑事法和检察实务研究成果的刊发。另一阶段是2005年至今,《学报》的办刊思路有了进一步调整,强调“立足检察,面向法治建设和法学研究的前沿,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设置了主题研讨、检察专论、法学专论、检察讲坛、域外法治等五个相对固定的栏目,并逐步探索每个栏目的定位。主题研讨,注重结合检察工作和法治建设领域的重点和前沿问题,组织了如检察官的客观义务、诉讼监督立法的理论与实践、案例指导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新刑事诉讼法与检察工作等专题研讨,受到高检院领导的重视和肯定,取得了较好的实践和理论效果;检察专论,注重刊发检察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证研究成果;法学专论、域外法治,强调从司法实践的视角选取和推介法学前沿理论文章和域外法治动态;法学讲坛,刊发检察官培训、法学讲座中的精彩内容。

在高检院领导、学院的领导和支持下,在法学界以及检察官们的关心支持下,《学报》成为沟通检察与学术的重要平台,其学术影响力不断提高,2008年入选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今年入选北大2011版中文核心期刊,文章转载率也逐年上升,2011年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文章16篇,排名第16名,同比转载量、转载率分别提升12和9。展望未来,《学报》的办刊工作面临更多的挑战,学院希望经由这个座谈会,得到专家学者和期刊及检察同行们更多的启迪和指引。

二、专家学者:关于《学报》的学术定位与使命

韩大元教授等著名法学专家结合各自学科的发展和研究取向,对《学报》关注检察基础理论研究、紧密联系司法实践、注重学科平衡发展、保持较高学术品位,在沟通检察与学术界的交流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较高评价。

韩大元教授指出,专业性、实践性、指导性和学术性已经使《学报》成为了沟通理论与实务的重要平台。建议《学报》以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为重点,强化学术特色,加强对实践问题的学理分析,关注检察制度与实践的宪法学研究,适当平衡学科比例,更多关注宪法学研究。

张志铭教授提出要突出学术定位,证成检察学。他认为,检察学最核心的问题表现为三个层次:即什么是中国宪政框架下的检察权;作为一个复合形态的检察权能,如何处理自身因角色多样而引发的冲突;这个复合权能如何统领于“法律监督”之下,并提出了这种监督的道义优位问题。《学报》应当担当起推动检察学研究,证成检察学,推进检察学在整个中国法学领域的形成与发展,这是整个检察机关的千秋大业。

宋英辉教授提出了搞好学术定位,对接学术、实务与决策的建议。指出,《学报》在对接学术界,坚持学术性和理论性方面区别于高检系统的其他报刊,并具有对接决策层和实务界的功能。《学报》对于决策的影响,较之一般学术期刊作用更加直接、更加重要;《学报》刊发的文章对检察官执法办案的影响不是通过具体的案例、具体司法解释的解读,而是从法律解释学角度,通过原理性的注释和基本理念的探讨来发挥作用的。他对于《学报》近年来取得的成绩,特别是文章转载数量的大幅提高表示关注,谈了刑事诉讼法学栏目的采稿要求。

汪建成教授对《学报》的问题意识、学术视野以及栏目设计给与了较高评价,他建议《学报》要以学术品味为鲜明特色,重视学术争鸣,扶持青年学者,并建立与其他学术刊物的互动机制,把好文章发出来并推出去,以扩大学术影响力。

黎宏教授以其在检察院挂职的经验强调《学报》对基层司法机关尤其是检察机关的理论指导意义。认为《学报》有鲜明的检察色彩,要以解决法律在现实应用中所遇到的问题为主,建议发表的论文要小题大作,同时也要加强“主题研讨”等栏目的学术争鸣性。

赵旭东教授评价《学报》是实务领域中学术性较强的期刊,主题的选择瞄准司法工作前沿的、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学术问题。建议《学报》继续坚持检察特色的学术性,并在学科平衡的过程中,进一步注重刑民交叉问题的研究。

三、知名法学期刊主编、编辑:关于《学报》的办刊工作

来自 《中国法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中国社科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等权威、核心期刊的主编、知名编辑侧重研讨了法学期刊的办刊规律和面临的问题,对《学报》的办刊工作建言献策。《中外法学》主编梁根林教授总结《学报》六大特色:立足中国、服务检察、问题导向、注重学理、突出专业、强化特色。指出,检察学作为动态的实践法学,不是一种静态的、各学科各自为政、壁垒森严甚至老死不相往来的学问,《学报》应将动态实践法学贯穿到用稿上,并肯定了2012年第1期主题研讨“案例指导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的组稿。

《法学研究》谢海定副编审指出,在中国当前的学术大背景下,理论性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只见到一些问题,很难有对问题的理论提升;第二层次,用很多的原理、原则分析问题,但并没有切实研究到中国的问题;第三层次,从问题出发,看到问题背后的学理。这才是真正的理论性。检察工作是实践性强的工作,从实践出发来探讨背后的理论恰恰是《学报》容易做到也是最值得追求的。

《中国法学》白岫云副编审肯定了《学报》的专业定位以及在学术引领方面所发挥的作用。就法学研究方向和研究方法提出了两个建议:一是加强精细化研究。克服拿来主义倾向,很功利化很浮躁。二是重视后续化研究。认为学界对后续化研究的重视不够,比如前几年很热的刑事政策问题、刑事和解问题等,都缺乏后续的实证化研究。学术研究需要反思,需要“悟”的过程,如果没有“悟”的过程只是一味前行,可能会偏离本原的方向。

《人民检察》徐建波主编提出,要占据理论与学术的高点、重视学术争鸣与检察文化。他认为在最高检察院主管的刊物中,《学报》属于理论性强、学术性突出的刊物,要坚持理论性、坚持学术性,牢牢在理论和学术阵地上占据制高点地位。继续重视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和学术追求,坚持“阳春白雪”,重视学术争鸣,关注检察文化建设。

四、检察官代表:关于《学报》的学术性与实践性

来自各级检察机关的检察官代表谈了对《学报》的意见建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的邓思清研究员指出,《学报》刊发的文章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理论研究成果评奖中占的篇数几乎超过10%。表明学报质量越来越高,得到学术界和高检领导的认可。他认为,办好学术性刊物,要领导重视和保障,要重视编辑的选拔,培养和留住学者型的编辑团队。最高人民检察院詹复亮处长建议搞好三个结合:一是全面动态反映国内研究的新成果与国际研究的新动向有机结合;二是法学研究的新成果与检察学研究的新发展有机结合;三是基础理论研究的新成果与实践指导的新经验有机结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邹开红博士特别在北京市检察院做了问卷调研,提出了突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和实务问题的学术性思考,培育学者型检察官的意见建议。建议多刊登一些实务部门质量较高的研究性文章,包括工作机制、检察实务、法律适用研究等;增强疑难问题、案例和互动性选题的探讨;坚持开门办刊,搜集检察工作中的新做法、新问题,对新生事物及时进行分析、调研;加强对《学报》的宣传推广,因为此次调查反映相当部分检察官还不太了解《学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研究室主任孙春雨、海淀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主任刘中发,建议《学报》在栏目设置上给作者、读者更多的参与机会;在突出检察特色的同时,要强调差别化定位。作为学术之报,应当为检察机关与学术界搭建一个对话、沟通、交流的平台,坚持学术性、专业性、实务性、思想性、创新性,突出学术权威性;应当重点关注执法理念与检察政策、检察制度的基本问题、检察工作实践问题、法学理论前沿问题、立法、司法最新动态、域外检察制度与司法改革等几个方面选题。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编辑部主任[10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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