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席上的法院院长

2012-10-28 08:20容榕
检察风云 2012年20期
关键词:吴明陈华亳州市

文/容榕

被告席上的法院院长

文/容榕

58岁的杨德龙,坐在了对他来说既熟悉又陌生的被告席上,脱下法袍换上囚服,两道浓眉、一双大眼、高直的鼻梁,尽管外在的帅气在杨德龙身上依旧可见,但作为一名法院院长内在的公正之心、公平之责却早已不复存在。

一位在一个地方主持法院工作长达16年的院长,曾经历了筚路蓝缕的创业,将一个小小的市级法院带入全国先进行列,却在成功之后渐渐迷失了自我,忘记了最根本的一点:权从何来。进而,把手中权力当作了个人牟利的工具,走向了受贿、枉法裁判的错误道路。

2012年6月8日,安徽省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杨德龙案一审宣判,杨德龙受贿贪污合计人民币580多万元,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579.7万元、美元3000予以追缴。

一审结束后,杨德龙提出上诉。

2012年9月25日,杨德龙贪污、受贿案二审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曾筚路蓝缕创业立场坚定

杨德龙,男,1954年出生于安徽阜阳市临泉县。1975年杨德龙入伍炮兵部队,经历从班长到排长再到连长,从指导员再到教导员的进步历程。从部队转业后,杨德龙来到原阜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放下刀枪操笔墨,担任该院研究室主任。1995年,杨德龙从处室负责人一跃晋升为院领导,开始担任原县级市亳州市人民法院代院长、院长。后毫州升为地级市,杨继续担任中级法院院长。

在人大会议上,杨德龙向人大代表郑重承诺:要在三至五年内把亳州中院带入全省、全国法院先进行列。

杨德龙把在军队积攒的丰富经验,用到了法院的管理中来,率领亳州中级法院开始了筚路蓝缕般的艰难创业。“如果再不把‘两庭’(审判庭、法庭)建设搞上去,就不光是丢脸面的事了。总有一天,身为审判员的我们照样会站在历史的被告席接受审判。”面对薄弱的基础环境,杨德龙曾如此动情地鼓舞手下干警。杨德龙在院里出台了40多项规章制度,形成了一套操作性很强的制度体系。

为防止司法腐败,亳州中院制定了一系列廉政规章制度。“常怀律己之心,慎用审判之权,严防司法腐败。”是担任院长的杨德龙最常说的话。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在亳州中院审理的一起贩毒案中,被告的亲属是院长杨德龙多年的老朋友,杨德龙对这位上门说情人说:“法院是严格按法律和制度办事的,我不是不讲情面的人,但在情与法碰撞时,我只能取法舍情。”在大的方向上,杨德龙此时立场坚定,意志坚强,最终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死刑。

收获的季节里,凝集着杨德龙汗水的一个个奖项纷纷到来:2002年2月,亳州市中院被安徽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精神文明单位标兵”;2003年3月,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精神文明工作先进单位”;省高院为亳州市中院荣记了集体二等功;2004年,获得了“全国反假货币先进单位”荣誉称号;2005年10月26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了“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些奖项既是对那段艰难又光辉岁月的见证,也是对杨德龙个人奋斗与付出的一份肯定。

受贿从提拔干部收“小钱”开始

可惜的是伴随着事业的进步,杨德龙像每一个贪官一样,不知不觉走进了他人生的弯路,走上了一条通往悬崖峭壁的险径。杨德龙开始对钱产生兴趣。他的受贿从一些“小钱”开始。第一笔受贿出现在1999年,由一个女下属开启了他的贪腐之路。

那是1999年,原亳州酒厂厂长吴杰因经济问题被纪委立案查处,同时被“双规”的还有该厂另一主要负责人唐某。唐某的妻子董华敏(化名)在亳州法院工作,丈夫被抓,老婆很急。董华敏心急火燎地去找杨德龙,希望杨院长能够“救命”。“干一行,占一行”,都是搞政法的杨院长应该神通广大有办法。果真如此,在杨德龙的帮助下,唐某被解除“双规”安全回家。两口子大喜过望,感激涕零,不久,便取了2万元,送到了杨德龙家中。杨德龙当时面对金钱的心情不得可知,可以肯定的是,他开启了收金之门。2000年年底,听说杨德龙要到美国考察,唐、董夫妇旧恩难忘,又送去1000美金。

人的心理真是微妙得很,第一次收下女下属的“感激费”后,杨德龙开始对董华敏另眼相看,关照有加。2000年,在杨德龙的提携下,董华敏被提拔为政治部副主任。随之,关于两人的流言蜚语开始悄悄传开。为官本该最重清名,但杨德龙并不在乎,不久又坚持把董华敏扶正,提拔到政治部主任的岗位上来。但“年龄超过规定”横在了面前。杨德龙不惜动用关系,将董华敏真实年龄,从1963年11月改为1968年11月,一下减了五岁,并亲自主持党组会,提拔此人。对上司的种种厚爱与提携,董华敏夫妇深铭内心,无以为表。在随后十多年的时间里,先后多次送给杨德龙32万元。

在某些心术不正的一把手看来,没事动动干部就是好,培养了心腹不说,一来树立了自家威信,你们想要进步,身家性命在我手里,谁敢不尊不敬不听招呼?二来提拔了那些人,哪个不感恩戴德有所进贡?从此,杨德龙开始在“干部”问题上操练起来。

上演“隔山打牛”式索贿

杨德龙在自己领导的法院系统受贿收钱,操练了一阵子,得心应手,开始玩大的,慢慢向外界发展,贪婪的脏手伸向四处。而且“小钱”积攒多后,杨德龙胃口大了,“开口汤”之后便要上大菜,渐渐喜欢上了房产、金融等投资。涉猎房产金融那可不是小数目,笔笔都是鸿篇巨制,工程浩大。部下门徒们再怎么孝敬,那也只够塞住一条牙缝而已。杨德龙要开疆扩土广辟财路,不再只是等待别人送上门来,而是主动张口索要,在案件上打主意。作为一名法院院长,他深知铤而走险的后果,如何既收钱又避免“索贿”之嫌,杨德龙上演了“隔山打牛”和“掩耳盗铃”式的招数。

2006年,安徽俊基商贸有限公司起诉牛集镇政府、曹操贡酒厂。判决胜诉后,老总陈华(化名)找到杨德龙,希望法院能够尽早执行早日兑现。现如今,官司好打,执行难搞,煮熟的鸭子不一定吃到嘴。从纸上胜利到现实获胜中间的路极难走,权钱交易便在此间产生。2006年上半年一天,陈华来到杨的办公室拜访。聊了不到三分钟,刚说明来意,便进来了一个人。杨德龙一看高兴得很,告诉陈华这是自己好朋友于明亮,正准备开医院,“你看能否赞助40万”。你的事没办,他的要求倒张开了口。杨德龙让进来的人将身份证复印后交给陈华,以这个人名义开个账户办张卡,把钱打到账户上。从身份证的名字上,陈华得知此人不是别人正是于明亮。

陈华没法,只有照办。回来后,虚构了一份钢材销售合同,从公司账上转入于明亮银行卡内40万元。办好后,在火车站前一马路边,将银行卡交给了于明亮。拿到银行卡后第二天,于明亮立即上交,将卡交给了杨德龙。不过,陈华送钱也很快见了效:不久杨德龙便在强制执行申请书上签批意见,要求及时执行。

送去40万抱回一条狗

对于金钱的渴望,让迷失了方向的杨德龙日趋膨胀。就连为女儿准备的婚房、装修、车位等,也均由案件当事人买单。作风上,杨德龙也日益变得“飞扬跋扈”唯我独尊起来。很多人不再喊“杨院长”,“龙哥”的称呼日益流行开来,整个法院私底下快变成他快意恩仇的大江湖。此时,在杨德龙心中,律己之心早已被忘怀,手中的审判之权似乎只是专属自己的私有工具。

2004年,因工程款纠纷,亳州市仲裁委员会裁决亳州市友阳房地产公司支付对方70余万元。该公司老总吴明(化名)通过关系结识了杨德龙。在杨德龙干预下,亳州市中院撤销了该仲裁。“你保住了70万,那我至少要舀一勺!”2006年,看到该公司开发的别墅,杨德龙告诉吴明,想为女儿买一套。吴明于是将一栋价值70万元的房子,以50万元的低价卖给杨德龙,让他得了20万元的大便宜。

2009年,这家公司又被人起诉,亳州中院根据对方申请,裁定冻结该公司所有银行账户。为此,吴明又专门跑来找杨,在杨授意下,中院裁定解除冻结,仅冻结一家银行账户。

又帮了你,你就等着再报恩吧。2010年3月,杨德龙给吴明打电话借款40万元。此时,案子正在亳州中院审理,吴明怎敢拒绝,便将40万元送到了杨德龙在合肥入住的宾馆房间。临走时,杨德龙喊住吴明说:“这有一只小狗才两个月大,叫松狮,你带回去养吧。” 吴明一头雾水不明就里,只好表示一定会好好待它,抱着小狗离开了房间。40万元换一条狗,谁也不知道杨德龙为何这么做,心思是什么?是他的狗真的太金贵值40万,还是有意给自己扯了一块遮羞布:你看,我不是没白要你钱吗?有来有往,你送我钱我不是也回赠你礼品——一条狗了吗?这40万元杨德龙名义上是买房所需,实际上却交由专人投资去了。2010年10月,在杨德龙过问下,法院驳回诉方的大部分诉讼请求。

被拍裸照遭敲诈也找人买单

在事业上,失去了作为一名法院院长的最起码的职业道德,生活中,杨德龙也渐渐迷失了自我,作风放荡,极不检点。最过分的是,杨德龙还因此惹上一桩刑事案件。一个叫陆小敏的女人,长期和杨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杨被女方拍摄裸照,索要60万元。

堂堂法院大院长被人勒索,杨德龙自然极为光火,但又不能弃之不理。因为毕竟有证据在人家手里,若传出去,又是一桩轰动各界的“艳照门”。60万元,对已贪得盆满钵满的杨德龙来说完全给得起,但他一贯只进不出,偏偏舍不得,又想着找人买单,连自己的风流账这样的丑事也要人家来擦屁股。杨德龙想起昔日他帮助过的一公司项目经理。

2005年,大圩公司在承建合徐高速禹会服务区工程项目时,将工程发包给北京一家公司。后因工程质量,两家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北京这家公司将大圩建筑安装公司起诉到蚌埠市法院,法院冻结大圩资金180余万元。大圩公司项目经理林刚(化名)找到杨德龙,通过杨与蚌埠市法院有关领导打了招呼解冻了。三年前的人情“招呼”现在正好拿来派用场。2008年年底,林刚接到杨德龙电话,让帮忙转借30万元存到“许建龙”的账户上。而这个“许建龙”账户,正是陆小敏所借用。第二天,林刚将转账回执单交给杨德龙。后杨德龙又吩咐林刚向“许建龙”账户存款20万元。因被裸照敲诈,杨德龙先后共给陆小敏汇去50万元。后陆小敏也因敲诈勒索一事,被亳州市谯城区法院判刑。

庭审中神情自若

印度诗人泰戈尔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有的鸟应该飞得更高更远,却由于翅膀系上了黄金,便再也飞不起来了。”

一个标准法庭的布局是这样的:庄严的国徽下,正中间是审判台,左右分列公诉人席和辩护人席,对面是被告席,被告席后面是旁听席。

在亳州市法院系统浸淫几十载的杨德龙对此无比熟悉。每一次出现在法庭上,他都会坐在审判台中间那个位置上。

宣判的那一天,杨德龙再一次来到了法庭上。而这一次,与以往有着绝大的不同。他脱下了正义的法袍,放下了手中的木槌,戴上了沉重的手铐,站在了他曾经坐过许多年座位的对面,也站在了养育他培养他数十载的党和人民的对面。

法庭上,年近60岁的杨德龙身上依旧带着龙哥的“霸气”和昔日法院院长的“豪气”。除外面穿着一件在押人员服装,杨德龙里面的衣服笔挺、整洁。精神上,杨德龙也平静自若思维清晰。整个庭审过程中,有着踮脚习惯的他,居然神情怡然,不时还会踮踮脚。

对检察院的起诉,“在情节上他否认事实,对许多受贿情节称‘不存在’。在法律上他否认定性,对受贿性质称为普通的借贷行为。”庭审结束,笔者采访参加庭审的检察官,得到这样的评价。除了在“被告人最后陈述”阶段,杨德龙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对不起党和人民的培养”之外,从发案到现在,杨德龙没有亲笔写过任何一篇悔过书。“和许多落马贪官相比,杨德龙的认罪态度绝对算不上诚恳,更谈不上好。”

目前,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除杨德龙、于明亮涉案并被判刑外,还有多位人员因涉案被查。在关于报送《亳州市监察局2011年上半年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的报告中,提及的便有: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陈保飞受贿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原庭长李震受贿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原副庭长孙健受贿案。杨德龙主政亳州中院十几年,自己腐败,还带出了几位腐败下属,影响恶劣可见一斑。

敬畏法律头上三尺有神明

近年来,法院系统频频发生令人触目惊心的案件,法院院长腐败高发,当法官成为腐败高发区时,当法律成为“寻租”工具时,人们不能不冷静思考更深层次的问题。

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指出:“危害最大最高守护神。法官不是一般的“官”,法院院长不是一般的“长”, 西方人说,“法官是仅次于上帝的圣人。”那么,法官就应当称之为“亚圣”了

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在他的《法律与宗教》中写道:“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只有当法治意识真正深入人心,从普通法官到法院院长内心深处真正产生对法律的敬畏感,以及对法律稍有不敬将立刻产生的羞耻感,方才足以阻止他们不敢胡为、不敢妄为,更不敢大行腐败。“头上三尺有神明”,那神明就是法律,就是法治!只有到了那时候,中国才进入真正法治时代,杨德龙们才会销声匿迹。的不是罪恶,而是挂着正义名号下的伪正义。”这是因为,司法机关尤其是法院是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是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和正义的最后保障。记得一位哲人曾经说过,普通民众破坏法律,是对河水进行污染,其影响毕竟有限,而政府官员破坏法律,则是对河水的源头进行污染,其影响具有灾难性。那么,当手执法律权柄、掌控正义天平的法官破坏法律的时候,影响会是什么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司法不公是最大的不公,司法腐败比任何腐败都可怕。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敌。

法院是社会维护公平伸张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最后一道屏障,法官是这道防线的

编辑:程新友 jcfycxy@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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