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铁超
(黑龙江大学,哈尔滨 150080)
翻译理论的类别与翻译实践相关性研究
尹铁超
(黑龙江大学,哈尔滨 150080)
所有翻译实践都建立在语言的可译性基础上,因而翻译理论的研究本体既是语言也是翻译实践本身。研究对象的差异导致翻译理论具有不同的研究指向,形成理论的多层面性,因此与翻译实践有着不同程度的相关性。只有充分理解翻译理论之间的差异,通过分析形式对其有效解析,才能观察到它们与翻译实践之间的相关程度。本文通过对语言本质及特性的分析、对翻译过程的讨论、对理论的分类、对理论与翻译实践之间相关性的逻辑推演来解释翻译理论与翻译实践之间的相关程度问题。
同构;转码;参数;译论层面;翻译实践
语言的可译性与语言的本质具有直接的关联。语言的共性是翻译过程中译者对个体语言特性进行不同转换成为可能的前提。不同的研究者对语言的可译性及转换的特点作出了不同的总结,进而创立了不同的翻译理论。然而,在具体的翻译实践中,译者会发现不同的翻译理论与不同的实践相关程度有异,因此使译者对翻译理论对翻译实践的指导意义产生不同的理解。为了厘清翻译理论与实践的关系,我们有必要首先充分认识语言的本质,了解语言的特性,分析翻译中必须处理的语言特性问题,理解不同翻译理论讨论的内容,然后才能充分理解翻译理论与翻译实践之间的相关程度。
语言是人类进化的产物,是人类思维能力和表达能力的共有特征。任何民族的语言之间都具有共性,在此本文称之为“同构”。
2.1 语言同构
“同构就是构造相同”(乐秀成 1984:25),“同构本质上是一种映射,通过这种映射,一个系统的结构可以用另外一个系统表现出来”。(乐秀成1984:30)同构是不同语言表达的内在本质。从人类表达层面看,所有的人都必然通过语言与非语言进行表达。(邹莹 尹铁超 2008)语言同构是“可说”层面的表达,因此,语言之间的同构是语言可译性的前提。语言只有具有同构性质,才能被翻译并被理解。乔姆斯基、帕墨、格莱斯、奥斯丁、奥尔伍德、舍尔、本雅明、维特根斯坦、德里达、宁春岩、程工等的语音学、音位学、句法学、语义学、语用学、语言哲学研究从不同的侧面说明所有的语言都具有同构特性。同构即为语言之间的共性,任何语言都因为其是人类的表达形式而必然具有语音、音位、句法、语义等共同结构。
2.2 语言转码
由于人类语言的扩散及其在散居状态下相对独立地演进,不同语言间出现了独有的特殊表达方式。因为语言具有同构性质,所以语言之间的具体差异仍然可以通过某种方式的转换达到相互理解性。本文在此将转换称为“转码”。
转码是指在不同的语言之间进行语码转换。在转码过程中,语言信息、文化信息、背景知识等都通过语言外在形式表现出来。转码即是翻译,而翻译则是在“寻找一种可以产生意义的同构关系”。(乐秀成 1984:30)任何一个翻译作品都是转码的具体实践。然而,翻译“只能严格按照形式系统本身的规则”(乐秀成 1984: 30)进行,转码过程实际上就是翻译过程,转码表现出语言之间同构的可映射性。
2.3 语言参数
语言间具有的同构和可转码特征显示了语言之间的可译性,属于语言可翻译性认识论层面范畴。但这种认识本身并不是翻译的具体过程,也不能得出翻译的结果,因此,语言间的翻译结果必须通过技术层面,即对语言特殊构成的思量和处理才能达到最终的成功转码。在此,本文将翻译过程所要考虑的语言特殊内容称为“参数”。
参数是指“起某种作用的变量”。(李行健 2004:121)在语言系统中,信息表达必须通过不同部分的组合才能实现,这种组合结构一般可以分为:(1)结构信息:如uniform一词本身具有结构信息,即该词由不同的音节构成;(2)外部信息:即该词的义素组合uni + form;(3)内部信息:该词所传送的意义。不同的语言有特殊的参数,而参数的变化影响信息表达的意义。所以,参数决定语言的个性化表达,体现为语音、语义、句法、语用等表达性差异。如uniform具有与汉语不同的参数特征,即根据语境不同而呈现不同的外延及内涵意义:“统一”、“一致”、“制服”(名词)。
本文通过倒行逻辑对同构、转码与参数的关系进行分析和讨论。
3.1 参数
根据上面的定义,参数(V)存在于不同语言中,其常项包括语境(V1)、世界知识(V2)和语言知识(V3)等几个主要部分。具体语言通过所有常项的填充或者缺损进行信息表达,如“点荒是传统鄂伦春人防止森林大火的有效方式”。在此句中,常项包括语境 (讨论防火时的言语)(V1)、世界知识(对于“点荒”及鄂伦春民族文化、生活习俗和信仰系统以及生活实践的了解)(V2)和语言信息(结构、外部、内部信息)(V3)。
这些常项一般通过线性方式构成本组语者的信息理解,即V1+ V2+ V3+ …但也经常因为语言中的预设而造成表层的缺损表达,如可能出现V1+ V2。语句(S)或者一组句子(Sn)①由不同的参数组合而成,表达完整的语言信息:S →V1+ V2+ V3+ …②
不同语言之间有参数的差异,所以翻译实践是对参数的具体处理。参数决定不同的翻译方式。例如:
① a. He is Smith. //他是史密斯。(直译)
b. He is Kissinger. //他是正在接吻的人。/ 他的名字叫“正在接吻的人”。(解释)
c. Live is the reverse of Evil. // 英语live(生活)的逆写是evil(邪恶)。(注释)
d. Wife has if,Believe has lie... //英语的“妻子”(wife)中有“假如”(if),“相信”(believe)中有“谎言”(lie)。(拆译)
e. Main Street //大街。(近译)
f. GÖDEL, ESCHER, BACH / /哥德尔、艾舍尔、巴赫——集异碧之大成。(阐译)
g. A: What’s up bitch(小妮子)? You are late.
B: Fuck you(该死的)! I had to stop and get gas and cigarettes.(委婉)
在翻译实践中,有些语言参数决定转码后的结果,如同音异义:
② A:Dear Mr. President, Hu is the general party secretary of China.
B:Who?
3.2 转码
在同语言中,S得到解构;在不同语言中,S则必须通过翻译(转码)得以表达。在不同语言之间,转码(T)必须首先以同构(I)为前提。没有同构,任何转码(T)都不能实现。其形式化解析如下:T → S∧Vn③。如I am a student(S)转码(T)成“我是(一个成年)学生(S1)”。其中,参数(V)student含有“成年”语义特征。这种转码是正向转码过程,符合上述形式化描述。然而,反向转码(←T)则因为参数变化而出现蕴含性变化。如“我是学生”(S1)(缺损“成年”)。所以,其转码(T)为I am a student.(S)或 I am a pupil.(S2)所以,S由于参数的变化形成转码的部分等于S1,而S1的逆向转码又由于参数发生了变化导致部分等于S2,部分等于S. 因此,S∧Vn←T或T ←S∧Vn都难以构成转码的逆写。更加困难的是,如果语言A被转码成语言B,而B又被转码成语言C,那么C到A之间的逆写都更加难以成功。
另外,与跨语系语言转码不同,同语系内部的不同语族语言之间的转码相对容易。
3.3 同构
同构是转码的前提,故存在同构(I),存在转码(T),存在参数(V)和参数表达(S),三者相关:I → T → Vn∧Vn′ → S④. 同构具有的公理⑤性特征蕴含了不同语言表达之间的可译性。因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第一,语言具有同构本质;第二,如果语言A与B具有同构性(I),则A、B之间可以转码,转码(T)的具体实践可以通过I的蕴含得到保证;第三,转码(T)是具体实践,参数(V)决定T所包含的S之间可转码或不可转码性,即转码的顺写和逆写、不可逆写等多样性;第四,参数(V)决定语言具体转码(T)的方式和结果S,但不影响同构(I)。
所有关于翻译理论和实践的讨论都围绕上述三个部分。通过对翻译理论的认真梳理可以发现翻译理论有不同的含义:(1)一种翻译理论是通过对翻译实践(方法)的归纳而得出的总结,这种总结属于技术层面的理论;(2)另一种翻译理论则是通过语码转换的可能而建立起来的对人类语言本质的思考,属于对语言本质的认识论层面的理论。
4.1 技术层面的翻译理论
技术层面上的翻译理论具有可操作性,如我国的“信、达、雅”和“化境”等理论都对具体的参数转换过程有指导意义。国外的某些翻译理论,如泰特勒(Tytler)的翻译观可以归入此类。与泰特勒相比,纽马克(Newmark)的观点似乎有些不同。从表面上看,纽马克对翻译的讨论介于两种不同层次之间:他既讨论了翻译的性质和原理以及翻译同其他学科的关系,也讨论了具体的翻译原则。他认为交际翻译与语义翻译有所不同,前者以翻译效果为中心,属于技术层面;而后者则以忠实程度为中心,属于艺术范畴。(申雨平 2002: 513-579)。
同样,被很多人誉为翻译理论家和实践家的奈达(Nida)在讨论翻译理论与实践时,也没有建立一个真正的纯认识论翻译理论。在“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lation”和“The Nature of Translating”两篇文章中,他提倡以读者为中心的翻译观和动态功能对等观,但却用大量的篇幅讨论了翻译实践问题。(同上:737-790)如果说他讨论了理论,那么,他所讨论的不过是语言间是否具有可译性(同上:768-769)以及对翻译成果的评价方法和标准。(同上:773-774)
4.2 认识论层面的翻译理论
认识论视角下的翻译理论强调译者对语言本质的认识,主要关心的是不同语言系统之间有无可译性的问题,研究对象是人类语言的普遍性、语言同构及同构状态下语言之间可译性的宏观把握。如勒菲弗尔(Lefevere)和巴斯内特(Bassnett)在其操控论中讨论了翻译中的意识形态问题,从宏观角度阐释了翻译中译者的价值观。他们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观念网格,它由某一社会群体在某一历史时期所接受的看法和见解构成,影响着读者和译者对文本的理解和处理”(巴斯内特 2001:48),认为“重写”(rewriting)是译者在翻译中具有的重要角色和方法。由于意识形态(ideology)、诗学(poetics)和赞助人(patro-nage)是译者必须考虑的三个要素(勒菲弗尔 2004a:35),所以在翻译的第一个层面上,赞助人决定翻译的“话语权”,译者不得不服从。但是,在具体操作的第二个层面上,译者则享有具体表现权。(勒菲弗尔 2004b:28)
4.3 不属于译论的理论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还有一些表面上似乎在讨论翻译的“理论”实则不属于此讨论范围。如德里达、奎因、伽达默尔的阐释学等并非在讨论语言之间的翻译实践问题。哈贝马斯的解构理论也不属于翻译理论范畴:“文学作品是用语言媒介——哪怕是一种自我关涉的诗性语言表达出来的……完成的是一种独特的翻译工作”。(哈贝马斯 2011:243)德里达的说法也是如此:“方言、文字性、文字,它们形成了所有启示和所有信仰成分,就是最终不可还原和不可译的成分……”(德里达 2006:6)同样,海德格尔建议,用在世的存在而不是用灵魂来翻译此在。(菲拉里斯2006:225)其原因就在于海德格尔等是在讨论哲学意义上的存在,而不是具体的翻译问题。奎因(Quine)也持有类似观点,如他认为rabbit(兔子)和gavagai(兔子)的翻译依赖于(1)语义本身;(2)经验性指向。(Quine 1960:29-30)。他说到:“The indeterminacy of translation has been less generally appreciated than its somewhat protean domestic analogue”。(同上:79)奎因的思想已经表明,哲学意义上的存在是不可能通过译成另外某种语言传达出本族语的解构意义的。
在对不同层面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这些理论对翻译实践有不同的影响和指导作用,但对语言本质的解构研究则不能归纳为翻译理论。因此,充分认识翻译理论问题才能逐步理解翻译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关系。
上面的分析已经表明,对翻译不同层面的讨论呈现出一种分裂(split)⑥且相关的集合特征,即在外延相同的情况下,处于似乎相互独立的不同集合仍然存在相关性:(1)对语言能否被翻译的认识;(2)对翻译方法的认识。它们之间的差异可以从下列分析中得到解析:
左分裂(LS):(1)存在语言间的同构关系(R);(2)存在人们对语言共性的认识的集合(认识论层面的翻译理论的集合)(TR);(3) TR与R相关。
右分裂(RS):(1)存在具体语言间转码(T);(2)存在转码中必然蕴含的具体语言间参数(Vn);(3)存在人们对于可转码语言的认识的集合(技术层面的翻译原则)(TP);(4)TP与T与Vn相关。由于:(1)语言共性(I)与转码之间存在蕴含关系:I →T → Vn∧Vn′ → S,则两个分裂集合部分相关于I,并因为I有可转码性,进而形成IT. 即TR与R互为相关,TP与T互为相关,同时,它们又交集于IT. 相关的直观解析为:
(2)由于转码(T)与参数(Vn和Vn′)相关,则
(3)因此,4个集合的相关性解析如下:
对4个集合的解释:第一,左图:各个集合之间的距离表示相关度大小,距离越近相关度越大;第二,右图:箭头表示相关,箭头的长度表示相关度大小,距离越近相关度越大;第三,认识论层面的翻译理论(TR)与具体翻译实践(对T的转码,即Vn和Vn′)之间并不交集,但通过IT相关;第四,翻译原则(TP)与技术层面的翻译理论(TR)交集,同时也与同构(I)、转码(T)及参数(Vn和Vn′)交集或直接相关。
因此,认识论层面上的翻译理论(TP)与考虑参数的具体转码之间仅有间接的相关。
语言是人类的同构表达,并因此可以相互转码。然而,由于各种不同语言含有大量特殊参数信息,所以,认识论层面的语言本质观无法解决具体、以参数转码为实践目的的翻译实践问题。相对而言,技术层面的翻译理论考虑语言的特殊参数及翻译的具体过程,并总结出规律,因此,它们才是对具体翻译实践活动有指导意义的理论。
注释
①Sn中的“n”表示数量。
②符号“→”表示向右包括。
③Vn中的n表示数量。
④然而,在这个蕴含关系中,还应该注意到逆写的矛盾性。不同语言的参数特征决定不同的T之间的不可逆写性,但同时仍然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总体正确性。这说明宏观的同构不能决定微观层次的可逆写性。如在英汉固定搭配中,汉语的很多表达与英语不完全等同,并因此构成了单向而非逆向可转码性,所以,S → Vn∧Vn′ ~ → T. 在此形式化表达中没有I的原因是:无论转码是否有可/不可逆写性,转码都是语言共性的结果。其中符号“~”表示否定。
⑤公理指的是人类通过对事实观察和总结得出的无需定义的自明知识。
⑥分裂引理(splitting lemma)是数学逻辑关联性概念。本文认为语言中也存在着相同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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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松鹤】
OnTypesofTranslationTheoryandTheirRelationwithTranslationPractice
Yin Tie-chao
(Heilongjiang University, Harbin 150080, China)
Translation practice bases itself on the translatability of language, so it follows that theories of translation come from both language and translation practice. The different objectives make the translation theories vary, and result in different relatedness with translation practice. So, it is by fully understanding the differences and through the analytical deconstruction of translation theories that we are able to see the degrees of relatedness between translation theories and translation practice. Through the exploration of the nature and special features of language, analysis of translation process, classification of translation theories and logical deduction of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ories and practice, this paper tends to explain the relatedness of translation theories with translation practice.
isomorphism; code-switching; parameter; types of translation theories; translation practice
H315.9
A
1000-0100(2012)03-0109-4
2011-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