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怀普
历史地看,三十多年来中欧关系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建交三十多年来,中欧关系历经风雨而不断向前发展,业已建立了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并将迈向更加美好的未来。
历史地看,三十多年来中欧关系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几个阶段。1975—1989年为第一个阶段。这一阶段中欧关系的基本特点是:中欧关系虽然总体情况良好,但侧重定位于共同的抗衡苏联霸权主义威胁的外部需要上,并未形成坚实的政治与经济基础,加上中欧关系中一些固有矛盾,特别是意识形态与价值观念等深层面上的差异被淡化和掩盖了,故其受冷战格局解体的震撼是在所难免的,也不难理解六四事件后欧共体何以追随美国对中国实行制裁。
1990—2005年是第二个阶段。这一阶段是中欧关系发展的战略转折阶段,其基本特点是:欧盟出于自身战略的需要和重大实际利益的考虑,改变了它此前相对轻视亚洲与中国的政策,在发展中欧关系上展现了积极主动的姿态,发表了一系列涉及中国的重要政策文件。这一阶段,中欧良好的政治关系为双方在经济及其他领域关系的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通过共同努力使中欧关系获得了全面发展,处于“历史最好时期”。与此相应,中欧各领域的合作突飞猛进,尤以经贸合作的成就最为突出。2004年,实现东扩后的欧盟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而中国则是欧盟的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贸易伙伴,这一年中欧贸易额达到1772.8亿美元,比1975年时的24亿美元增加了将近74倍。欧盟一直是中国重要的外资来源地,截至2003年底,欧盟对华实际投资377亿美元。除了贸易和投资,中欧在其他一些领域的合作也富有成果。2003年,双方签署了《伽利略卫星导航合作协议》;2004年,双方签署了旅游协议;达成了关于建立环保对话机制的政治性协定,旨在重点加强在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和水资源等方面的合作;还续签了《中欧科技合作协议》。在这一阶段,中欧还举行了多轮人权对话,在亚欧会议机制内也进行了积极的互动与沟通。
2006年至今可以算作第三个阶段。在当今国际体系内,中国和欧盟是两个发展水平和制度差异较大却又彼此互有需求、相互借重的行为体,这一特性决定了中欧关系的戰略性和复杂性,也决定了其本身是一个不断调适和学习的过程。在中欧建交后的头20年里,中国经济上弱小,欧盟在各方面均处于领先地位,中国更多的是向欧洲学习,欧盟也因此习惯了对中国俯视。但后来中国迅速发展,迎头赶了上来,欧盟却渐渐感到了不平衡,开始强调维护自身利益,并要求中国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而中国也要求欧盟解除早已不合时宜的对华军售禁令,并希望欧盟尽早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强调各自的关切及向对方提要求,虽然凸显了中欧关系中复杂性和挑战性的一面,但这是双边关系调适和转型过程中的正常现象,属于“成长中的烦恼”。需要强调的是,中欧是重要合作伙伴,双方共同利益和相互依赖远远大于问题和分歧。2008年中欧贸易额达到4255.8亿美元,中国继续保持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地位,欧盟则仍为中国最大贸易伙伴。在当前国际金融和经济危机的阴霾下,中欧合作的意义和价值尤其显得重要和突出。还要指出的是,中欧依然认同彼此间的“战略伙伴关系”,支持欧洲一体化进程、发展与欧盟的友好合作关系是中国外交的一项既定政策;欧盟领导人也重申,发展对华关系是欧盟的战略目标,欧盟是中国可信赖的伙伴。为了为发展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注入新动力,双方于2008年4月建立并启动了中欧经贸高层对话机制,该机制将成为双方增进互信、实现互利共赢的又一个重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