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荧光棒带来6亿美元
美国弗吉尼亚州的汤姆·科尔曼和比尔·施洛特是两个普通的邮递员。1987年的一天,两人在下班路上无意中看到一个小孩儿手里拿着发绿色亮光的荧光棒,比尔突然想到了早晨上班之前,3岁的女儿曾经对他说:“爸爸,下班时别忘了给我带棒棒糖,我要蓝色的。”比尔立刻赶往超市为女儿购买蓝色棒棒糖。在路上他把这件事告诉了汤姆,没想到汤姆听到之后脑中灵光一闪,他想,如果把棒棒糖放到荧光棒的顶端,由此发明出的能发光的棒棒糖,肯定会大受孩子们欢迎。
其实,汤姆和比尔早已厌倦了邮递员的枯燥工作,两人想创业却苦于没有好点子,这次的意外发现让他们大喜过望。
不久,他们发明出了能发光的棒棒糖。这项创意简单且易于实施,两人连忙申请了专利。很快,这项专利成功地卖给了美国开普糖果公司,两人也获得了一笔不菲的报酬。
接着,他们沿着发光棒棒糖的路子继续向前思考,通过观察小孩们的消费心理与需要,有了一个新创意:他们用电池驱动一个小马达使棒棒糖自动旋转起来,这样小孩子们在吃棒棒糖时既不费劲又更好玩。结果,旋转棒棒糖获得巨大成功。在以后的6年里,这种会旋转的棒棒糖畅销美国市场,到1999年共售出6000多万个,每个价格2.99美元,两人大发了一笔横财。
但更大的奇迹还在后面。就是这个会旋转的棒棒糖,又为原在开普糖果公司任职的约翰·奥舍和两个拍档带来了更大财富。当时,美国市场上电动牙刷的价格都在50美元以上,但因其价格昂贵销售量极少。约翰·奥舍和另外两个拍档运用了旋转棒棒糖的技术原理,发明出了新的电动牙刷,售价只有5美元,一推出便大受欢迎,仅一年时间就售出去1000多万把,这使得原来生产电动牙刷的宝洁公司再也坐不住了。
2011年,宝洁公司以首次预付1.65亿美元,并在未来3年内继续留用奥舍等3人的方式,收购他们创办的小公司。由于这种电动牙刷很快在全球35个国家和地区市场大量销售,宝洁公司提前两个月就结束了与奥舍等3人的合作,最后又一次性支付给奥舍等3人3.1亿美元,加上预付的1.65亿美元,共达4.75亿美元。
2010年,有人作了一个统计,如果把两名邮递员从荧光棒棒糖中赚得第一桶金算起,所有财富累加起来,已经高达6亿美元。
(据《思维与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