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萌
(黑龙江大学,黑龙江哈尔滨150080)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黑龙江省对俄贸易总额下降65.5%,进口额和出口额同比下降了71.3%和59.7%,而其他年份的贸易总额均呈上升趋势,而且均占黑龙江省对外贸易总额的50%以上。可见,对俄贸易在黑龙江省经济发展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2010年,黑龙江省对俄贸易总额稳步回升,同比增长34%,进口额和出口额分别同比增长38.1%和31.1%。2011年1—9月,黑龙江省进出口贸易总额同比上升149.3%,进口额上升幅度更高达326.7%,进口总值和进口增速均再创造历史新高;由于俄罗斯卢布贬值,我国出口商品价格上升,以及受俄罗斯贸易保护政策的影响,我国对俄出口总额增长幅度仅为2.5%,见表1及图1。
在传统易货贸易的基础上,近年来,出现了加工贸易、服务贸易、技术贸易、互市贸易和现汇贸易等多种形式并举,一般贸易、边境小额贸易、边民互市贸易和易货贸易等多种贸易方式并存的局面。如图2所示,2010年黑龙江省对俄贸易方式中,边境小额贸易占67.01%,一般贸易占23.21%,来料加工占1.35%,进料加工占0.34%,保税仓库进出口货物占0.57%,其他方式占7.53%。在金融领域黑河、东宁、绥芬河等地已与俄方一些城市开展了地方协议性的银行汇兑业务,双方贸易开始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表1 2002—2011年黑龙江省对俄贸易进出口统计单位:万美元
图1 2002—2011年黑龙江省对俄贸易统计
图2 2010年黑龙江省对俄贸易进出口方式统计
2010年黑龙江省对俄边境小额贸易所占比例仍高达67.01%。私营企业虽然在对俄贸易中仍占据主体地位,但受国际金融危机经济影响,私营企业对俄贸易比重有所下降,由2010年的83.71%下降到2011年(1-9月)的44.18%;而国有企业占对俄贸易的比重由2010年的15.26%上升到2011年(1-9月)的55.17%。贸易主体实力虽逐渐增强,但仍处于较低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黑龙江对俄电力合作联盟已吸纳省内会员单位19家,省外会员24家,对外承接大型工程项目3项,合同额达61亿美元。黑龙江省对俄农业合作开发土地面积逐渐扩大,现已遍布俄滨海边区等6个州27个区,截至目前,对俄劳务输出累计5万余人次。2011年6月,俄联邦地区发展部部长巴萨尔金在参加哈洽会时表示,俄中两国现在正在积极落实《俄罗斯远东及东西伯利亚地区与中国东北地区间合作规划纲要》,该规划纲要为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业的完善提供了保证,对发展旅游业、人文领域和环境保护领域的合作给予了高度重视。
近年来,俄对外贸易结构和贸易政策都有了重大变化,主要思路是以满足国内需求为主,大幅减少本国国内所需产品的出口,从而降低对国内企业的影响。同时,限制原材料等初级产品的出口,鼓励出口深加工产品。俄罗斯贸易政策的频繁调整,增加了黑龙江省企业的贸易成本和贸易风险。
黑龙江省对俄贸易商品结构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生产并出口深加工产品,但是其中70%以上来自全国各地,“黑龙江制造”不到30%,因此对黑龙江省经济拉动有限。从俄罗斯进口主要以资源密集型产品为主,从进口商品看,黑龙江省进口主要以能源、原材料等初级产品为主,这种单一的进口商品结构使黑龙江省容易过分依赖俄罗斯市场,如果俄罗斯方面政策出现变化或者调整,必然影响黑龙江省的进口,从而制约了对俄经贸关系和黑龙江省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对俄贸易投资规模较小,企业的整体实力不强。黑龙江省和俄罗斯远东地区都需要外部资本流入来支持本地区的经济发展,因此两者之间相互投资的能力不强。而且,黑龙江省对俄投资主体以中小型民营企业为主,专业化程度低,融资能力差,国际化程度和技术水平不高,利润水平也有限,一般投资规模大、回收期长的资源型项目较少,始终没有形成在战略投资上的突破。传统的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项目少,合作的内容只局限于一些小型的服务行业等。缺少重大的合作项目,致使双方科技合作及人才合作交流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
政府要从宏观方面进行政策调控,发展规范贸易,大力发展符合俄方法律规定的“白色清关”贸易,努力打造双方合作的良好环境。地方政府应和俄方各级政府及相关机构进行磋商,引导在俄经商人员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从正规渠道分类报关报验商品,保证产品质量,不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存侥幸心理,超前应对各种风险。要严厉打击“灰色清关”行为,塑造黑龙江省商品在俄罗斯的良好形象。同时与俄各级政府及时进行沟通,了解其相关政策调整和法律法规,以降低黑龙江省企业的贸易成本和贸易风险。
黑龙江省与俄罗斯远东产业互补性强,应不断优化贸易结构,实现互补型双边贸易结构。黑龙江商品对俄罗斯的出口仍有很大潜力,但是俄罗斯的市场需求也在发生着变化,消费水平不断提高,质次价廉的产品需求逐渐淡出市场。因此,要想进一步开拓俄罗斯市场,黑龙江省应大力提高出口产品质量,提升黑龙江省产品信誉,同时,应加速建设对俄出口加工基地,进一步优化对俄贸易结构。增加高附加值和高科技产品的出口,加大“科技合作”力度。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等多种贸易方式,加大对地产品出口的扶持力度,努力打造黑龙江省本地“品牌”。黑龙江省应在巩固和扩大出口产品规模的同时,不断开发符合俄罗斯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开拓俄罗斯市场,扩大其市场份额。
选择性培育有潜力对俄贸易主体,积极鼓励引导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企业进入对俄投资领域。在挖掘自身潜力的同时,应大力吸引发达省区有实力的企业到黑龙江省投资,以南联促北开,使企业真正地实现“走出去”,并成为黑龙江省对俄贸易的新生力量和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对俄贸易主体力量。对实力较强的对俄贸易企业,在项目建设上政府应给予必要的资金及政策扶持,扶持其做大做强,成为对俄进出口龙头企业,以此带动对俄经贸合作的加快发展。
加大对俄大项目直接投资合作力度。以对俄直接投资合作,特别是大项目投资合作为切入点,从“梯度推进、重点先行”的总体战略目标出发,把西伯利亚和远东地区作为重点,扩大黑龙江省企业在其地区的投资规模,并从这一领域扩展到其他领域,带动其他区域合作的发展。在投资项目上以能源、原材料等为投资合作为重点,全力推进现已签约的能源、原材料合作项目的实施。与此同时,应适度增加其他领域的投资,以投资带动贸易,充分实现资源、资金、技术及劳动力等方面的优势互补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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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袁歆.黑龙江省对俄经贸合作的现状、问题及对策[N].北方时报,20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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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黑龙江省商务厅.对俄贸易统计数据.www.hldofte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