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实行“新农合”十年成效显著

2012-10-16 11:42王婷婷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2年17期
关键词:新农合合作医疗新型农村

◎王婷婷

日前,北京市卫生局召开“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十年回顾”新闻通报会,记者在会上获悉:北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02 年试点开始,经过十年的发展实践取得了巨大成效,切实减轻了农村居民的就医负担,为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

2011年参合人数已增至276.83 万人

新农合制度从2002 年开始试点,2004 年新农合实现了全市覆盖。2004年~2011 年,参合人数由237.5 万人,增加到276.83 万人;农业人口参合率由74.69%增长到97.65%。

2004 年~2011 年,全市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水平由107 元增加到637 元。总筹资额从2.54 亿元上升到17.64 亿元。同时,各级(市、区县、乡镇)财政补助资金在筹资中所占比例由47.84%上升到86.44%;农民个人出资在筹资中所占比例从52.16%下降到13.56%;贫困人口全部由财政出资参合。

新农合实行初期,对住院报销为20%~30%,2011 年门诊和住院补偿比例分别达到40%和60%,其中对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9 类重大疾病(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病、Ⅰ型糖尿病、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大器官移植)住院补偿比例达到70%。

2004 年~2011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度补偿人次由122.6 万人次增加到633.2 万人次。住院受益面从2.86%上升到8.21%。通过新农合报销政策引导农民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层级转诊是衡量政策设计是否科学有效的指标之一。2011 年新农合参合人员在区县级以下医疗机构就诊的门诊人次占到新农合门诊总人次的95%,其中78%是在乡镇和村级医疗机构;住院病人中有近80%是在区县辖区内医疗机构住院的。

农民患者在接受医生的治疗

重大疾病保障病种全国最多

为减轻重大疾病对参合患者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2011 年,在按照国家要求对学生儿童患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提高保障水平的基础上,北京市安排1.4 亿专项资金用于其他7 类重大疾病的保障,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提高到70%,这一保障范围在全国是最广的。

探索开展慢病免费用药。从2008 年开始,北京市房山区新农合基金出资,针对40 周岁以上患高血压、冠心病、脑卒中、糖尿病4 种慢病的参合农民,筛选出18 种基本药物,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这些病人免费提供,每月发放一次并进行复诊,适时调整用药,定期跟踪监测。截至2011 年底,受益人群达5.4771万人。

自2011 年1 月起,在北京市平谷区与中国人保健康北京分公司试点开展了“平谷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共保联办项目”(以下简称“共保联办”),成为全国第一例采用“共保联办”模式的新农合试点。通过“共保联办”,农民医疗费用结算频率从每半年一次上升到每月一次,新农合基金支出快速增长趋势得到控制。

从2006 年开始,北京市密云县对参合农民实行“四免五减”的优惠政策,即: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就诊免收挂号费、诊疗费、注射费、静脉穿刺费;B 超、心电图、胸腹透视、血尿便常规化验减半收费,药费(医保目录内)减收21%,有效减轻了农民负担,并对参合农民在基层就医起到了积极的引导作用。目前,全市已有296 家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方便了参合农民就医。

记者在通报会上获悉,2012 年全市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有望达到640 元/人。急性心肌梗死、脑梗死、唇腭裂、甲亢、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感染6 类疾病将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畴,并将15 类重大疾病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提高到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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