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河,朱红梅,袁露影,陈 云,赵煜明,罗 寅
(湖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湖南 长沙 441100112288)
“三农”问题始终是我国建设发展的根本问题,而土地问题是影响“三农”问题的核心。2008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要严格执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各项要求,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建立健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创新农村土地使用制度,建立灵活有效地流转机制是解决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利用细碎化及撂荒、闲置的有效途径。因此,如何合理有效的促进农地流转,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中相关权利的约束,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引起学术界的广泛关注。笔者以问卷调查获取的数据为依据,对桃源县茶庵铺镇农村土地流转问题进行探讨。
茶庵铺镇地处湖南省桃源县西南的夷望溪畔,属雪峰山余脉地带,因“茶乡”美誉而得名。东与杨溪桥乡毗邻、南与牯牛山乡接壤、西与太平铺乡相连、北与沅陵县交界,319国道、常吉高速公路穿镇而过,是常德市的西南口子镇,也是沅陵县官庄镇乃至湘西金矿重要的人流和物流集散地。镇域东西长约11 km,南北宽约19 km,总面积210 km2,东北方向距县城54 km、距市城区72 km。全镇现辖11个行政村、2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2.6万,其中农业人口2.25万,承包耕地总面积2 553 hm2。
Picture:茶庵铺镇积极引导农民对荒地进行土地流转
茶庵铺在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围绕土地流转,建立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农村土地流转呈现出以下特点:
近几年,茶庵铺镇农村土地流转的发展势头明显加快。据农村经济年报统计,2001年底全镇农村土地流转面积66.7 hm2;截至2011年6月底,全镇土地流转面积达1 206.7 hm2,占农户承包耕地面积的47.26%。其中,吉昌、庆达、乌云界等专业合作社共流转土地1 048.7 hm2,仅吉昌茶叶合作社承包经营权流转就涉及五个乡镇、32个村,联结农户4 860户。从总体上看,茶庵铺镇农地流转无论是数量上还是流转比例,都处于桃源县上游水平。
过去,农村土地流转主要在本组农户间进行,参与的主体也是本组农户。随着茶庵铺镇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的逐步扩大,其进程不断加快,越来越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外组、外村的种植大户也参与了土地流转,大面积、长时期地租赁农户承包地,发展专业化、规模化的农业生产。
全镇土地流转补偿费平均为260~330元/667m2,全部支付给流出土地的农户。转出土地的农户同时给转入大户务工,可获得劳务收入70~100元/天。茶叶种植大户通过规模经营发展优势高效产业,实行机械化作业,提高生产效率,茶叶纯利润可达4 000~5 000元/667m2。土地流转带来的就业岗位就达1万多个。同时,土地流转加速了农村劳动力转移,使从事非农生产的农户摆脱了土地束缚,能够集中精力外出务工、经商。
2011 年 10 月,对桃源县茶庵铺镇的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调查对象涉及农户94 户,发放100份调查问卷,收回有效调查问卷94份。在被调查的94户农户中,土地流转方式以租赁或转包形式为主(表1)。其中,有23.4%是以口头协议形式进行土地流转,有76%是以书面约定形式进行土地流转。这说明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合同签订形式不规范的现象还存在,这也是日后产生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
农户土地流转是否经过村组同意是考察土地流转行为自由度或组织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方面。从调查数据来看,没经村组同意私下流转的有26户,约占28%;没经过村组同意,但有中介作证的只有7户,约占7%;经村组同意的有61户,约占75%。这说明目前未经村组同意,通过农户搜寻信息私下流转现象普遍存在,村组发挥的作用有限。
3.2.1 农户土地流转产生意愿 从调查数据可以得知:农户产生土地流转意愿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增加收入,或者是因劳动力不足、劳动力外出务工而不得不进行土地流转(表2)。
3.2.2 土地转让方式意愿 土地流转方式是农民实现土地流转的途径。调查表明,农户把土地出租给企业和种植大户所占比例较高,分别占调查总数的23.96%和 20.57%。询问某些农户为什么宁愿采取撂荒的处理方式而不愿流转土地时发现,其主要原因是:(1)土地流转信息不畅,缺乏有效地流转机制;(2)受传统思想的影响,把土地看成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3)担心土地流转带来风险。
表1 土地流转方式情况调查
表2 农户土地流转意愿产生原因调查
3.2.3 土地流转的收益期望 从94户农户调查中发现,8.52%的农户期望农地流转收益为200~400 元/667m2,76.59%的农户期望农地流转收益为400~600元/667m2,14.89%的农户期望农地流转收益能超过600元/667m2。这表明,土地流转的直接收益越高,农户流转土地的意愿越强;反之,农户流转土地的意愿越弱。
3.3.1 家庭人口结构 调查结果显示,如果农户家庭面临较大的人口压力,现有的土地规模又较小,部分家庭成员最好的选择是从事非农业生产。但家庭成员越多,受教育水平越低,在外就业的机会也越低,面对现实生存压力,就只能选择从事农业生产,依靠土地维持生计。因此,人口规模较大的家庭转出土地的可能性较小。
3.3.2 家庭人均收入水平 农户家庭收入水平与土地流转的发生存在一定的相关关系,土地流转的农户从事非农产业可以提高收入水平,同时就有较大可能性流转出闲置的土地。调查表明:随着农户家庭收入水平的提高,土地流转的比例也不断提高,二者呈正相关关系;同时也发现收入水平高的家庭,其收入主要来自非农收入,而这些农户更倾向转出土地。
3.3.3 户主受教育程度 被调查农户中户主只有小学或初中文化程度的占大部分,具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较少,具大学文化程度的仅占3.19%(表3)。调查结果统计显示,不同文化程度户主家庭发生流转的比例相差并不大。这说明户主受教育程度高,文化水平相应提高,就业选择范围也越广,进行土地流转的几率增加;但是另一方面,当农民具备较高素质,掌握先进农业科学技术后,可以通过流转别人的土地进行规模经营,从土地中获得较高收入,转出土地的可能性就小。
表3 农户文化程度对土地流转的影响
茶庵铺镇气候适宜,境内土壤等条件适宜发展茶叶产业。因此,镇党委、政府可以立足这一优势,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将土地从普通农户手中集中到种植大户和龙头企业,加大茶叶产业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迈进的步伐。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生产出适销对路的茶叶产品,形成自己的特色产业和产品,带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调查分析表明,户主的文化程度对农户农地流转的意愿会产生较大影响,户主文化程度高的农户更倾向于农地流转。因此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提高农民的文化科技水平和职业技能,对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有积极意义。一方面为农民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让农民具备必要的就业技能,拓宽就业门路,正确引导农民转移到非农领域就业;另一方面通过讲座宣传等形式,传授种植、养殖等农业先进技术,提高农户的生产经营技术和规模经营意识,刺激农地流转意愿,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在农户调查中发现,由于土地流转信息不畅,土地流转效率低下的现象普遍存在。土地流转操作程序不规范,口头协议较多,以致产生纠纷。因此,地方政府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为农村土地流转搭建平台。一方面,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信息网络,使农地供给主体和需求主体及时准确的获取信息;另一方面,成立镇农地流转工作领导小组,既承担合同签订的服务者和管理者,又充当中介服务组织,村委会直接组织农户的承包土地再租给种植大户,也能实际起到土地流转的中介服务作用。
要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吸引企业参与,就必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这样才能为土地顺利流转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因此,政府要加大对农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通过兴修道路,完善本镇的区位条件;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农地流转后的规模经营;改变农村信息闭塞状况,为吸引更多的企业、种植大户走进茶庵铺镇参与土地流转提供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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