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金库”问题的思考

2012-10-09 07:05西安铁路局王军杰
财经界(学术版) 2012年18期
关键词:小金库监督单位

西安铁路局 王军杰

“小金库”虽然冠以“小”字,但危害甚大。所谓“小金库”,指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虚列支出、转移资产,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占、截留、隐匿国家或单位收入,将法律、行政法规和会计制度规定的应当纳入统一会计核算的经济业务事项,不按照规定统一进行登记、核算,而是将私自转移的资金或者私下筹集的资金,在法定会计账簿登记、核算或者不登记入账而私存、私放的各类资金的行为。

“小金库”聚之简单、用之方便,公款私存、收支无帐,是滋生腐败的温床,不仅消弱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损害了党的形象,也败坏了社会风气,也是诱发经济犯罪的源头。要从根本上清除 “小金库”,必须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惩防并举、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有效监督权利运行的机制。自2009年8月截止2010年12月10日,全国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共发现“小金库”45593个,涉及金额216.35亿元。2011年12月14日华商报刊登:在2011年12月13日召开的陕西省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上传出消息,治理“小金库”工作从2008年8月起至2011年底组织实施,全省共查处和纠正 “小金库”1055个,查出“小金库”资金5.68亿元。全省因“小金库”问题行政处罚46人,组织处理22人,党纪政纪处理28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3人。由此可见,“小金库”防治工作已是我国当前防微杜渐、反腐倡廉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党必须始终要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结合全国开展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围绕实际,我谈谈自己的几点感想。

一、“小金库”存在的原因

(一)无视法纪丧失道德操守

有些人认为单位私设“小金库”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是不得已的行为,认为没什么大不了,要“搞活”和提高职工福利待遇和相互交流学习,这些开支没有来源只有采取非正常手段来私设“小金库”解决,甚至认为这是传统文化遗留下来的无法根除的顽疾,错误认为只要不是装进自己腰包,也不要太过分是可以容忍的。从很多“小金库”案例可以看出,单位领导授意、默许和纵容,为“小金库”撑起了有力的“保护伞”。

(二)财务制度的缺失和漏洞

长期以来,“小金库”一直利用现行制度、机制和体制中存在的漏洞,借助信息不对称以及自身对财务经济信息的权利和优势,实现谋取团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目的。“小金库”的产生,因单位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导致收入流失、成本费用失控,成为“小金库”资金源头。这样以来,让别有用心者轻而易举截留上交款,收钱不入账和虚报开支,为设立“小金库”提供了条件。

(三)社会分配存在非公平性

因分配机制的不公平和差异而导致管理者做出利己的选择,从而谋求解决途径,最终诱发“小金库”的不断产生。

(四)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缺乏监管

由于现行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使知情者产生“端人家饭碗、受人家管、就不能接人家短”的观念,否则就会被人骂做“吃谁的饭砸谁的锅”,从而对违纪现象不敢抵制,使“小金库”缺少了调查和监督。

(五)处理处罚机制不健全处罚不力

现行法律法规,对“小金库”的处理处罚机制、标准设计、定罪量刑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罚,往往不能做到重罚,大凡私设“小金库”,都是为了小团体利益,因此查出来后,要处罚到一个人头上,往往很难,并且也有为单位和领导脸上“抹黑”的意思,如此的好人主义思想,在较大程度上助长了这种不良风气的蔓延,使“小金库”现象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二、治理“小金库”对策

(一)树立全新观念 增强法制意识和职业道德建设

首先,领导人员不要有小集体观念,要通过改善经营管理、降低成本费用来促进企业发展,而不是通过“小金库”来推动生产发展。另一方面要加强《会计法》和有关财经知识的学习,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全力做到不仅自己不搞“小金库”,而且要管好下属也不搞。其次,要用发生在周围的关键人和典型事例,通过学习、反思和对照廉政规定进行自我约束和修正。最后要提高企业经营者和会计人员综合素质,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作为财会工作者,要有职业良知,保持一个平衡的心态,政策性、原则性一定要强,对不正之风要进行有效地抵制。

(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 建立联合检查机制

“小金库”的治理,建立科学完善的制约制度更为关键,特别是内部审计制度。堵塞管理环节的漏洞,从源头上斩断“小金库”资金来源。坚持“人治”和“法治”,不给“小金库”制造者可乘之机。一是落实财务规范和程序,对每一笔资产的流向都要有严格的审批和记录,规范和健全财务手续,促使原始凭据合理、合法、真实。将单位的一切收入、资金收付纳入财务核算;将单位生产、采购、销售、经营及社会交往的一切开销纳入账户核算,做到应收尽收,应支可支,避免因为无法解决现实的必须支出而开辟新的途径建立“小金库”。二是加强印章和票证管理,落实审批制度,杜绝业务印章和单据由同一人管理,杜绝由一个人办理整个财务处理全过程,加强相互间的牵制,有效制约财务和经营管理行为,避免“小金库”的发生。三是加强账户管理,严格执行账户开销、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账户的日常监督检查,杜绝公款私存、帐外设帐、多头开户等现象,使“小金库”无处藏身。进一步完善单位收支卡控程序,竭力建立统一领导、齐抓共管、领导小组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监督和参与的防治“小金库”领导机制,使单位及各部门自觉抵制“小金库”。

(三)分层控制 强化监督与集体决策

对“小金库”加大监督处罚力度。一是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清理“小金库”专项督察活动,形成多渠道的监督网络,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做好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检举查实奖励制度、督办制度。深入基层,实事求是查处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让“小金库”置于广大职工的监督下。二是充分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管理和财务监督的热情和积极性,利用群众的力量预防“小金库”,从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对于在“小金库”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从严、从重追究单位及领导责任。查处“小金库”的实践证明,没有单位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的首肯、默许和纵容,“小金库”就很难形成。这就要求必须强化对“一把手”权利的监督,坚持和维护集体领导是强化对“一把手”权利的制约,防止个人专断,是治理“小金库”的重要途径;针对“一把手”权利监督的各个环节,特别是人、财、物的配置和使用,单位一定要出台规范审批程序和职责权限;三是加持完善民主决策和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执行在一切重大问题上由领导集体做出决定的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票决制,对重大决策、重大工程项目、重要人事安排和大额财务开支严格按照程序上报和审批;对现金及银行支出每笔金额超过预算或无预算的大额资金,必须实行集体决策和联签制度。

(四)从严惩处 加大对“小金库”设立者的威慑

由于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对“小金库”问题的处理上,往往是以罚代刑、一罚了之,所以坚持从严惩处,增大“小金库”制造者的责任成本,从而达到对“小金库”制造者的威慑。一是明确责任,落实责任人追究制度,各级机构相关领导都要签订财经纪律责任状,将财经纪律执行情况与本级日常业绩考核挂钩,并落实到人;二是健立违规行为写入档案制度,对于违反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的人员一经查实要在系统内通报,写入个人档案,在将来工作调动或干部任用时予以警示,不得在关键、核心岗位任职、提拔重用;三是从严惩处“小金库”责任人。对设立“小金库”的单位和部门一定要严肃处理,除“小金库”资金充公外,同时要对责任单位和个人重罚,可以处以数倍甚至数十倍的罚款,该撤职的撤职,该开除的开除,该下岗的下岗。对涉及贪腐行为触犯法律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且对处理情况予以曝光示众,使领导干部及各级管理人员对“小金库”望而生畏,不敢越雷池半步。

总之,“小金库”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清理整顿需要常抓不懈,加强源头治理工作尤为重要,最关键的是必须建立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1]《企业会计制度2001》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

[2]《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政策及报表讲解》杭州市国资委财务审计处

[3]王永福.《企业财务制度和监督建设体系》四川理工学院

[4]《财政监督》2011 年第 1-5 期

[5]浅论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辽宁教育.会计通讯2000(8)(9)

[6]刘兢 我省昨召开反腐倡廉专项治理工作汇报会,3年查出“小金库”5.68 亿 华商报 2011,12,14(A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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