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平生
(西北师范大学 西北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甘肃 兰州 730070)
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实现各民族的发展繁荣是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的根本原则,大力发展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公共服务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满足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是培育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体现。研究旨在加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体育事业的发展,促进少数民族群众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的普遍提高,维护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繁荣与稳定。这是全面建设西部小康社会和实现富强、民主、文明的少数民族地区的客观需要。
查阅公共服务文献资料,引用社会学、历史学、体育学等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探索西部体育公共服务进程中一系列实践问题,以期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大力发展体育公共服务提供理论依据。
通过相关访问,确定调查问卷的基本框架。2006年4月至5月两次召开由14位专家组成的小型座谈会,就问卷的内容和结构进行研讨,课题组根据专家的意见修改并完善了问卷存在的不足,并删除了一些与研究内容无关的问题。
在对甘肃临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进行调查的基础上,于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对甘肃、新疆、青海、宁夏、云南、贵州、四川、内蒙古等8省(区)民族地区发放调查问卷8000份,回收7626份,经检验剔除无效问卷174份,有效问卷7452份,有效率为93.16%。其中甘肃为940份,占23.51%;新疆为960份,占24.00%;青海为940份,占23.51%;宁夏为935份,占23.38%;云南为902份,占22.55%;贵州为902份,占22.56%;四川为931份,占22.28%;内蒙古为942份,占23.59%。
对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群众享有基本体育服务调查的同时,对西部8省(区)的地(州)、县(市)、镇(乡)、村(寨)等乡村文体活动室等单位发放调查问卷300份,回收266份,剔除无效问卷15份,有效问卷251份,有效率为83.67%。
通过对8省(区)田野实证,考证体育公共服务活动的发展情况。
公共服务,主要指由政府提供的为保障全体社会成员基本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产品和服务。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公共体育、社会保障与救济、就业再就业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属于典型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所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纯公共服务领域,通过政府的调节、平衡,使全体国民实现享有公共服务的机会均等和享受公共服务的结果大体相等。公共产品供给是政府调节社会财富的二次分配,它所体现的是人权与公平正义原则,强调的是社会成员的福利和一视同仁的待遇。[1]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发展中国家在现代化过程中必然要面对的重大问题。
体育公共服务是政府利用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提供体育公共产品和体育服务行为的总称,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2]其核心要素为各类人群参与体育活动、体育锻炼、体育健身提供各种直接作用于提高健康水平,愉悦身心,丰富生活的精神文化服务。人们在体育生活中直接与体育场地、活动指导、健身组织、消费市场、信息供给等要素发生联系,享受这些要素带来的实惠,这是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必不可少的物质载体和物质条件。其宗旨以享有体育权益和保障为原则,能够不断为全体国民提供体育健身的基本环境和条件,满足全体国民健身的基本需求,使全体国民体质健康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和保障,为提高西部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质量、繁荣西部体育文化事业服务,在体育公共服务方面实现惠及西部广大少数民族群众,在体育生活方面实现西部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在社会管理方面实现多姿多彩和谐局面。体育公共服务作为一个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意义的革新行动,突出体现在发展群众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满足全体国民多样化的体育健身需求,使全体国民的健康素质得到明显提高。这些发展动向和趋势表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体育公共需求已经成为当今群众体育发展的突出主题或标志性特征,人民体育生活已经进入到一个“服务”或以服务为基础和支撑的时代。
承接中国传统文化血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丰富的实践内容赋予了新的思想内涵。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再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等列为基本公共服务”,提出“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3]党的十七大在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明确指出;“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必须注重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扶持力度”。[4]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更是将“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5]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保障西部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基本体育公共服务是政府的承诺,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既要让人民过上殷实富足的物质生活,又要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我们必须抓住和利用好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战略攻坚期,发挥政府主导作用,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资源,公平分配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不同阶层人们享有大致相等的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基本需求,这是全面建设西部小康社会、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
中国是具有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要求体育是广大人民群众的体育,它最根本、最集中体现在一切为了人民的体质与健康,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对体育需求,从而使人民生活得更加幸福。中国又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应该为建立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满足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并最终为实现富强和谐、民主文明的少数民族地区承担更大责任。因此,切实保障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基本体育公共服务权益,夯实体育公共服务的社会基础和文化根基,充分发挥体育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中的作用和功能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1.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发展状况
在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指引下,西部少数民族地区GDP总量由1978年的324亿增加到2007年的25068亿元,年均增速10.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80年的414元增加到2007年的11490元,增长了26.8倍;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1980年的168元增加到2007年的2937元,增长了16.5倍。西部民族地区贫困人口比例大幅度降低,已有3600万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贫困人口解决了温饱,[6]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使我国成为世界多民族国家成功解决民族问题的典范。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成就与问题,发展与矛盾交织并存。2000年西部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4个百分点,到2010年西部地区实现小康社会程度为71.4%,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7%个百分点。在经济发展、生活质量和社会和谐这三个方面,2010年实现程度分别比全国平均水平低了13.7、11.2和8.4个百分点。[7]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整体发展水平与东部发达地区差距扩大,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存在,基础教育、公共文化、健康状况、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依然存在落后的状态。
2007年按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全国15岁以上年龄段人口文盲率为11.04%。其中,男性为5.86%,女性为16.15%。在西部8省区中,人口文盲率除新疆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外,其他省区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内蒙古为11.25%,云南为20.07%,贵州为21.41%,青海为24.07%;女性文盲率贵州、青海分别达到32.32%和33.18%,高于全国水平的2-3倍。[8]在反映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公共文化需求上,2007年,农村文化站覆盖率青海只有42.90%,广播人口覆盖率贵州也只有83.72%。除宁夏外,8省区图书馆人均购书经费都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最低的内蒙古和贵州人均不足一角钱,仅为全国平均水平1/6,每百人每天拥有报纸数,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也全部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最高的新疆也只有4.84份,最低的贵州仅为2.05份[9](见表1)。
表1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文化事业主要指标发展状况一览表
在社会发展的同期过程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有长期或慢性病人的比列为61.5%,城镇地区贫困家庭中有慢性病或残疾人的比列为47.2%,有25%的农村贫困家庭一年的医疗费支出超过了其全年的收入,仅支付医药费用这一项就使这些贫困家庭陷入入不敷出的困境。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互助供给制度主要靠中央财政和地方政府的补助,农民个人的参合基金基本用于家庭成员的门诊用药,加之西部民族地区经济相对落后,贫困人口比例大,地方财力不足,地方政府财政补助力不从心。
在社会保障地区方面,2007年呈现东、中、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现实差异。统计显示,农村低保标准低于年600元的县、市、区数,全国平均水平为35.7%,东、中、西部分别为12.3%、38.3% 和 59.0%,农村低保标准超过1080元的县、市、区数,全国为15.7%,东、中、西部分别为39%、4.8%和2.0%。不仅民族地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低于全国水平,西部民族地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也存在较大的差距。2007年,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平均标准为每人每月169.6元,宁夏、青海由于城市人口较少,人均保障水平略高于全国水平,分别为172.3元和171.9元。其他民族省区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云南为168.2元,贵州为150.6元,内蒙古为147.1元,新疆为131.1元,甘肃为130.2元。同年,全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标准为每人每月83.6元,内蒙古为100.7元,青海为103.4元,新疆为85.2元,贵州为85.4元,云南为81.4元,宁夏为71.9元,甘肃为84.3元。可见,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支出标准又大多高于全国水平。[10]这一低一高反映了民族地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
2.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群众体育活动特征
在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基础上,政府行为担负着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全民健身活动的职责,基层人民政府、社区、村(寨)组织的健身活动具有极强的导向和示范作用。住宅小区、自家庭院、公园广场仍然是西部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主要场所,健身走和跑步、户外健身操、户外健身器械等锻炼项目成为城镇居民健身活动的首选项目,以现代性和民族性为特色的民族健身舞、篮球、武术、摔跤、斗羊斗牛斗鸡等锻炼项目进入农村居民的视野,体育消费根植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基础上仍保持在实物消费的水平。受区域经济、教育、文化发展相对制约,体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严重不足,场地设施数目偏少,大、中型体育公共设施短缺,建筑面积与场地面积占比例失调,小城镇建设速度缓慢,健身网络和组织服务体系与城市相比存在明显差距,体育健身文化服务业发展的整体水平相对滞后,供给短缺和需求增加的供需矛盾严重。2007年,参加体育健身活动西部地区只占25.8%,而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西部地区也只有5.7%,在不参加体育健身活动14.7%人群当中,缺乏场地设施是其不参加体育的主要原因。[11]用于健身活动的宣传、咨询、技能传授、器械租赁、活动中介等服务产品相对欠缺,有效供给相对匮乏。与此同时,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地广人稀,处在高山耸立、交通落后、信息封闭之地,以畜牧业为主的农牧民甚至还居无定所,部分农村地区根本没有条件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之西部农村财政整体收入普遍较低,财力不足,尽管用于科、教、文、卫、体支出比重逐年上升,但由于财政基数较少,导致惠及广大农牧民享受体育公共服务建设的成果上,80%的乡(镇)体育经费只是临时性的东拼西凑,地方财政并没有专项支付,建立必要的州、县(乡)镇(村)的群众体育组织只是形同虚设,保障农牧民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差而简陋,体育主管部门所起的作用、行政权限和使用经费非常有限,致使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群众体育活动发展水平不高。
1.社会化体育公共服务组织已具雏形,基层单位建设还需提档加速
社会组织是现代社会的代表,一切体育公共服务活动的政策落实、活动内容的开展、支持和服务方式的确立,最终都要直接和间接通过组织体系的组织、决策、督导、协调、监督等环节来实施。调查表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了旨在促进体育公共服务为核心的社会组织,初步建立了以社会团体为主线,以基层体育指导站(点)为点的点线结合、覆盖面广的社会化体育公共服务组织建设已具雏形。全民健身中心、社会体育指导中心,行业体协、体育健身俱乐部的自觉行动和法定职能正在运转。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基层体育公共服务组织建设还比较薄弱,分别占51.79%和48.21%(见表2),在向基层提供体育公共产品和体育服务上,社区(街道)、村(镇)体育健身指导站(点)还不足以发挥应有的服务作用。基层体育组织是体育公共服务领域的一个窗口,是国家发展体育事业的重要力量和各级政府实施体育公共服务的有力助手,是联系群众的纽带,也是推进群众体育社会化的关键。所以,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体育生活、体育事件、体育问题的有序调控,需要建立在政府同各类基层组织、民间体育社团、体育市场及社会公众的合作基础上,只有动员和吸纳各种社会资源,发挥整合机制的功能,实现体育资源合理有效的配置,才能有效推动体育公共服务领域的健康发展。
表2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公共体育服务组织建设情况多项选择表(N:251)
2.体育公共服务活动管理事权高度集中,社会团体参与率低下
所谓公共管理,是指为了公益目的,由社会发展起来的多元管理主体以及它们组成的网络结构,综合运用公私部门所提供的有效方法,参与公共事务管理并有效发挥作用。[12]在当前背景下推进基本体育公共服务,首先必须准确界定政府的体育公共服务管理机制,其核心在于确定体育公共服务的范围和重点。调查表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公共服务事物管理主要以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职能部门、各行业协会为主要管理机制的表现形式,分别占88.45%、81.67%和72.11%。而在体育公共服务管理领域中提倡单位-社区-家庭和乡镇-村寨-农户共管模式的认同度较低,分别占32.28%和19.52%,特别是旨在组织、实施广大农牧民开展丰富多彩的体育健身活动,提高健康水平,负有一定责任的宗教协会、寺庙组织在管理上还发挥不了决定性作用,仅占9.16%(见表3),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原有计划经济体制下,公共事业管理模式沿袭惯性所致,另一方面,则说明了当前享有基本体育服务权益的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缺位”。体育公共服务管理要广泛建立各级政府牵头,与宣传、计划、财政、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各级各类社会团体共同促进的管理形式,特别在广大农牧地区要依靠乡镇、村(寨)和寺庙的共同配合,使基本体育公共服务工作系统性,资源管理配置最优化,管理工作规划化、服务效益最大化。
表3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公共服务管理事权多项选择表(N:251)
3.体育公共服务资金来源单一,多元化融资渠道不通畅
目前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提供体育公共产品与服务的资金来源单一,多元化融资渠道不通畅,在用于体育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资金上,主要来源于政府出资,列第一位,占83.67%;体育彩票公益金列第二位,占82.47%;服务收费列第三位,占66.53%,而非政府公共服务部门列第四位,占35.43%,市场筹措资金不及10%(见表4)。表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资金来源单一,多元化融资渠道不通畅,难以保障西部少数民族群众享有基本的体育服务。体育公共服务与产品领域不仅具有特定的生产和经济功能,同时也具有十分广泛的社会政治价值,从这一意义上讲,政府对体育公共服务与产品的社会、政治价值追求,以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就成为政府为体育公共服务与产品出资的主要原因之一,但一味依赖于政府不利于体育公共服务市场的发育,也说明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公共服务与产品领域市场发育不完善。
表4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公共服务资金来源多项选择表(N:251)
4.体育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匮乏,享有基本体育服务的程度与条件有着现实差异
体育公共服务作为实现享有基本体育服务的目标,其供给方式为确保体育公共服务充足供给,确保体育公共服务高质量供给,确保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调查表明,西北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公共服务的有效供给方式中体育知识传授列第一位,占83.27%;科学健身指导列第二位,占75.330%;健身技能培训列第三位,占57.77%。而健身站(点)的扩容、体育经费投入、场地设施提供、法规政策运用分列第四位、第五位、第六位和第七位(见表5)。由此看出,通过第三方经验数据的导出,是对当前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体育公共服务过程中最为突出问题的评价而做出的,这一结果将整体反映体育公共服务存在问题主观判断和认识,但这种主观意识是对客观经验而做出的,也就是主观意识对客观存在的反映,说明了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相对匮乏,群众享有基本体育服务的环境、程度、条件有着现实差异,还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体育公共服务是以国民体育文化需求为基本动力,这种需求是体育文化自觉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反映,表征着中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在要求。为此,以提升政府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多元化为着力点,以探寻基层政府强化体育公共服务能力为最佳途径和有效办法,以社会通过“第三部门”和市场提供准公共体育物品和私人物品为切入点,拓宽体育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渠道和方式,改善体育公共服务环境,创新、引导、打造体育公共服务平台,这将是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实施体育公共服务科学发展的重中之重。
表5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多项选择表(N:251)
5.体育公共服务活动方式构成要素比例低,体育公共服务环境非均等化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公共服务构成方式应该是以满足西部少数民族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文化需求,实现城乡之间、民族之间、人与人之间享受大体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全面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体质和健康水平诸要素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结构完整,具有较强的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为特点的目标构成体。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个体育公共服务构成要素是由“有阵地、有内容、有人员、有经费、有机制”组成。然而,调查表明,在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推进体育公共服务活动当中,“有内容”列第一位,占81.67%;“有阵地”列第二位,占70.92%;“有人员”列第三位,占62.15%,而“有经费”、“有机制”比例最低,仅占40.24和27.49%(见表6),这一统计结果说明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公共服务呈现非均衡状态,直接影响到体育公共服务活动的环境和条件。
表6 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公共服务内容构成要素多项选择表(N:251)
在推进体育公共服务活动中“有内容”、“有阵地”、“有人员”、“有经费”、“有机制”是体育公共服务工作中“亲民、便民、利民”最形象和最直接的体现,我们所推进的体育公共服务,必须坚持一切以人为本,一切以人为核心,一切以人为目的,想人民群众之所想,办人民群众之所需,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满足人民群众现实的体育健身需要,维护人民群众合法的体育健身权益作为衡量和考核体育公共服务工作绩效的唯一标准,通过“有内容”的服务,让群众参与进来;通过“有人员”的服务,让群众健身知识丰富起来;通过“有阵地”服务,让群众体质增强起来;通过“有经费”服务,让群众体育组织壮大起来;通过“有机制”服务,让群众体育活动运转起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方合作、全社会推动体育公共服务发展的格局,使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大体相等的基本体育公共服务,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体育健身条件和环境。
提高全民健康水平是党的十七大确定的全民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建设,就是实现西部少数民族群众买得起、看得懂、用得上的文化产品,多举办他们愿意参加的文体活动,多提供满足不同地区、不同年龄、不同文化水平群众需求的文化服务,以获得精神文化的更多满足并促进自身发展,这体现了保障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广大人民群众享有基本体育服务的更深层要求。[13]根据统计归纳,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对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主要诉求是:(1)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科学发展,逐步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2)加大公共财政对体育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力度。(3)构筑通过“第三部门”和市场提供准公共体育物品有效供给的法规保障制度。(4)形成具有竞争力的社会参与体育公共服务管理平台。(5)大力培育体育市场,重点支持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6)利用现有大众传媒优势,普及健身知识,提升参与自觉。(7)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等。从以上可以看出,体育公共服务作为一项具有福利性、便利性、多样性的公益性社会事业,其发展水平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主要标志之一,也是城乡居民享受“公共阳光财政”的一条途径,其内涵表达式是人人享有基本的体育服务。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公共服务主要诉求,从政策角度看是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体现;从权利看是一项基本的人权;从民生角度看是重要的制度安排;从文化角度看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核心基础;从社会进程来看是缩小区域、城乡差别的重要举措。为此,现阶段确立体育公共服务内涵,建立体育公共服务发展目标,构建体育公共服务运行机制,大力培育基层民主和公民社会,为西部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体育公共服务需求表达提供现实平台和营造良好的民主环境,强化少数民族群众参与的有效性,将西部少数民族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体育公共服务供给效果的根本标准,这对当前推进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公共服务进程,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体育需求与薄弱的群众体育物质基础和紧缺的体育资源之间矛盾时期,是极具价值的建设性建议和参考,这对于我们搞好群众体育事业是一个现实的问题。
表7 现阶段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推进体育公共服务的诉求表达(N:251)
1.体育公共服务是政府利用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提供体育公共产品和体育服务行为的总称,是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要素为各类人群参与体育活动、体育锻炼、体育健身提供各种直接作用于提高健康水平,愉悦身心,丰富生活的精神文化服务。
2.体育公共服务作为一个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意义的革新行动,不仅突出体现在改善群众体育健身环境和条件,还体现在满足全体国民多样化的体育健身需求,使全体国民的健康素质得到明显提高。这些发展动向和趋势表明,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体育公共需求已经成为当今群众体育发展的突出主题或标志性特征,人民体育生活已经进入到一个“服务”或以服务为基础和支撑的时代。
3.西部少数民族地区成就与问题,发展与矛盾交织并存,民族群众社会公共保障水平发展落差巨大和城乡差距悬殊,基础教育、公共文化、健康状况、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依然存在落后的状态,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存在。
4.西部少数民族地区受区域经济、教育、文化发展相对滞后的影响,体育事业费用和基本建设投资严重不足,场地设施数目偏少,大中型体育公共设施短缺,建筑面积与场地面积占比例失调,小城镇建设速度缓慢,组织服务体系与健身网络和城市相比存在明显差距,群众体育活动的有效供给相对匮乏,体育文化服务业发展的整体水平不高。
5.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体育公共服务呈现非均衡态势,社会化体育公共服务组织已具雏形,基层组织建设还需提档加速;体育公共服务活动管理事权高度集中,社会团体参与率低下;体育公共服务资金来源单一,多元化融资渠道不通畅;体育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匮乏,享有基本体育服务的程度与条件有着现实差异;体育公共服务活动方式构成要素比例低。体育公共服务环境非均等化是其主要特征
6.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科学发展,逐步实现体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公共财政对体育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力度;构筑通过“第三部门”和市场提供准公共体育物品有效供给的法规保障制度;形成具有竞争力的社会参与体育公共服务管理平台;大力培育体育市场,重点支持公益性体育设施建设;利用现有大众传媒优势,普及健身知识,提升参与自觉;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加快培育社会体育指导员。这种建设性诉求表达,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动西部体育公共服务发展是极具价值的参考。
在一个国家的不同区域,由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不同,其体育公共服务的环境、程度和条件有着现实的差异。为使西部少数民族地区享有大体相等体育公共服务,一个现实的选择应该分析与评价自然条件、地理环境、人口分布和经济发展现实状况,推定与整合不同地带社会发展的优先考量,进而加大体育公共服务的投入,解决“供给短缺”和“需求增加”的矛盾,以保障群众享有基本体育服务为基点,消除群众体育发展过程中不和谐因素,以若干保障、支持系统构成一个满足不同区域、不同民族、不同阶层的多元化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努力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政府承诺得以实现。[14]“掌司万民之难而和谐之”,对建设西部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推动体育公共服务科学发展,全面提高西部少数民族群众健康水平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1]雷振扬.我国民族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8,28(6):49-50.
[2]樊炳有,高军.体育公共服务内涵、目标及运用机制[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10:71-75.
[3]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8-19.
[4]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24-25.
[5]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17-18.
[6]王海青.30年来,民族地区GDP年均增长10.1%[N].中国民族报,2009-01-13.
[7]统计局发布小康社会进程统计报告:实现程度80%[EB/OL].中国新闻网,http://www.chinanews.com//2011-12-21.
[8]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7)[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6:106.
[9]李景源.中国公共文化服务发展报告(2007)[R].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18.
[10]汝信,陆学艺,李格林.2008年:中国社会形式分析与预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58-65.
[11]国家体育总局.2007年中国城乡居民参加体育锻炼现状调查公报[EB/OL].国家体育总网,http://www.sport.gov.cn//2008-12-17.
[12]樊炳有,高军.体育公共服务内涵、目标及运用机制[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2010:148.
[13]芦平生.西北少数民族群众享有基本体育服务研究[J].天津体育学院学报,2007,22(5):405-407.
[14]芦平生,朱忠锋.西北少数民族地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理论构建[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6,30(2):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