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颖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在中国农村的发展过程中,农村经济发展的好坏与否引人关注,其影响面之广万万不可小视,其影响力之久也是有目共睹的。农村经济的发展、活力以及是否能够持续,与中国农村的未来息息相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济是关键,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新农村,而村级文化建设水平的高低与农村经济发展好坏又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两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目前我国农村村民的文化生活仍比较单调,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农村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尚有待进一步完善,这已成为制约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农村经济的发展,归根到底要靠农民这一主体。农民个人文化水平高低直接决定农民个人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的质量和层次。村级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就是提高农民文化素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农民培养成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引导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创造美好家园。
据国家统计局2000年对6.7万户农民的跟踪调查,文盲户人均年收入442.8元,小学文化程度户529.4元,初中文化户616.3元,高中文化户639.8元,中等技术教育户740.9元。
根据江苏地区的统计数据分析(见表1),农村人均受教育年限与人均社会总产值、人均纯收入、人均住房面积呈正相关关系,而且与前三项指标呈高度相关。由此说明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高低与收入高低呈现明显的正相关性。
表1 江苏农村人均指标的相关系数
农村经济发展的目的一方面要实现农业发展现代化,另一方面要解放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从事第二、三产业,要达到这一目的不仅对农业科技有着高要求,更重要的是对劳动者和管理者素质有着更高的要求,因此,对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农民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有较好的文化知识水平;二是掌握市场经济知识;三是掌握新型农业生产技能。而村级文化建设因其直接性、快捷性、针对性强的特点,对实现和满足上述要求有着重要的支持与支撑作用。
2010年江苏农村就业人口中,第一产业占32%,比浙江省高6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43%,比浙江省低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占25%,比浙江省低3个百分点。(数据见表2)
表2 2010年苏、浙农村劳动力产业构成
与此相应的,2010年江苏农户人均家庭经营收入3215元,比浙江(4190元)少975元,占浙江的76.7%。收入差距主要由收入来源所在的产业结构不同造成。其中第一产业江苏人均1844元,浙江人均1884元,收入相差不大。但是第二产业收入江苏人均497元,只占浙江的(1023元)48.6%,比浙江少526元,差额占两省农民家庭经营人均差额的53.9%。第三产业收入江苏人均为874元,只占浙江的(1283)68.1%,比浙江少409元,差额占两省农民家庭经营人均差额的41.9%。(数据见表3)
表3 2010年苏、浙农户家庭经营收入比较
由上述表中可见,江苏的农村经济虽然比较发达,但与浙江农村相比,农村劳动力在产业结构的分布还需进一步加以引导,这种引导的成功与否除了政策因素外,更多地依赖于劳动者综合素质的提高与优化,观念理念的更新与提升,这与农民个人的文化素养和受教育程度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也更多地依赖于村级文化建设的发展。
近年来,各地农村愈来愈重视传统文化的发掘,以前一直被用来养家糊口的传统手艺,已成为一些地方的富民产业,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在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背景下,挖掘更多的文化资源,培育更多的文化形态成为社会共识,传统手艺的经济价值正日益彰显出来。例如,在南京六合冶山镇,全镇农村共有骨干农民画家20多位,能画的则有100多人,他们忙时农耕,闲时作画,既作为增收手段,又陶冶情操。又如,作为苏绣生产核心基地的苏州市高新区镇湖街道,目前从事刺绣制作的绣娘有8000多人,具有一定规模的刺绣企业有35家,年产值超过10亿元,还催生了一批包装、运输等相关行业,由于镇湖“绣娘经济”的发展,镇湖的劳动就业率超过95%,刺绣收入占农民收入的比重达75%。刺绣经济的发展壮大,还使得镇湖从过去的“接包”加工刺绣产品转为“发包”给周边乡镇,带动了周围大批农民就业,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各地都有自己的特色工艺,因地制宜地充分利用各地所具有的传统文化资源优势发展农村文化产业,对于增加农民收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无疑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
文化建设只有与当地经济、社会、文化等特色优势结合起来才能显示出文化艺术的魅力。农村群众文化水平普遍偏低,而且参差不齐,欣赏艺术的水平相对较低。把文化建设与当地特色优势结合起来,才能吸引农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参与文化活动,提高实际效果。因此,充分发挥本地的文化优势,调动村民的积极性,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特色文化,在提高村民文化素质的同时,带动当地旅游业的长足发展。例如,南京浦口汤泉街道的温泉、苗木十分有名,有着“中国温泉之乡”和“中国苗木之乡”的美誉。汤泉社区利用当地资源,发展了温泉疗养、生态氧吧、农家乐等,吸引了许多游客前来观光旅游。汤泉街道在继续弘扬“禅汤文化”、“树文化”的同时,还启动特色旅游文化的调研、挖掘、整理工作,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旅游新亮点。仅用半年时间,全街道10个村(社区)分别组建了一支“一村一品”特色文化表演队伍,共200余人。其中,既有社区业余演员、伴奏乐队,又有业余创作、编导人员,所有人员均来自各村(社区),平均年龄40岁左右。汤泉街道打造的“一村一品”特色文化工程,取得了可喜的社会反响,同时也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增加了村民的收入。
由此可见,引导农民从实际出发,有重点、有目的地助推“一村一品”特色文化的发展,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落脚点,以特色经济辐射带动全体农民增收致富,已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新途径。
近年来,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 “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了基本保障。但是投入数量刚性约束不强、不均衡、不到位的问题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投入数量上,同其他社会事业比,我国文化事业费总量偏小,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很低;在投入方式上,和城镇相比,对农村文化活动和文化设施的投入严重不足。比如,2010年全国文化事业费323.66亿元,其中农村投入116.41亿元,仅占36%,与农村的文化生活、文化活动、文化设施严重落后的现状有着直接关系。
村级文化建设的关键之一是资金问题,难点也是资金问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建立长效的财政投入机制,保障公共财政对村级文化建设的投入呈不断增长态势。其次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示范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村级文化事业,形成多渠道、多元化的公益文化事业投入机制。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对村级文化设施建设和公益文化活动项目进行资助或捐赠。实行“以奖带补”,建立文化捐赠制度,有效调动地方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第三,推动省、市、县级政府建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并确保一定比例专门用于村级文化设备购置、活动开展和人员培训。第四,运用补贴、奖励、项目拨款等方式,直接加强对村级文化建设的经费支持。
综上所述,村级文化建设是农村文化建设的基础,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终端和重要环节,也是直接面对广大农民群众、保障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促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的着力点。加强村级文化建设,对于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增强农村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进步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对于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劳动力产业结构,促进农村经济稳步发展更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王家新,黄永林.中国农村文化建设的现状分析与战略思考[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9,[4]
[2]程璇,董河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突出文化建设[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0,[11]
[3]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07[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
[4]江苏省统计局.江苏省统计年鉴2011.
[5]浙江省统计局.浙江省统计年鉴2011.
[6]江苏省统计局.江苏省第二次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06.
[7]中国统计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