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主管部门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江苏省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让一聘定终身的公务员变成“合同工”。《办法》有望在年内出台。
《公务员法》此前在政策上也为这一制度创新开了一道口。所谓聘任制公务员,是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按合同的方式经聘用而产生,合同期一般为1-5年。也就是说,公务员也可以是“合同工”。
今年和江苏同步试点聘任制公务员的,还有河南、四川、湖北等地。事实上,聘任制公务员在广东一带较早有过试点,深圳在2007年开始试点。2010年1月起,深圳对所有新进入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一律实行聘任制。据悉,深圳市目前的聘任制公务员已超过1500人,成为深圳乃至全国最早的聘任制公务员。与此同时,江苏省在研究制定《办法》之前,扬州就开展过“政府雇员”的试点。2008年8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全市率先招聘政府雇员,10名硕士、博士应聘上岗。一年后,其中5人被提拔使用,分别担任建设局、招标办、开发总公司等部门副科级干部。
“推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公务员制度必然要有合理的退出机制,把‘铁饭碗’变成‘瓷饭碗’。”南京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一位教授表示,“与公司的制度一样,做得好就继续做,做不好的话必然要增加他们的危机感,这样才能增强公务员队伍的活力。”